郭 滨,胡志英
(湖南农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长沙 410128)
2012年11月7日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战胜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继续担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成二战以来首位失业率达7.9%但仍连任的总统,其精彩的演讲是他连任的原因之一。本文旨在分析隐含在此篇获胜演讲中的人际功能。人际功能是系统功能语言学家韩礼德1985年提出。韩礼德提出了语言的三大纯理功能,也叫语言的三大元功能,即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概念功能通过及物性系统实现;人际功能通过语气系统和情态系统来实现;语篇功能通过主述位结构来体现。不同语言学家对人际功能的理解的侧重点不同。韩礼德指出,人际功能是通过语气系统和情态系统来体现的。[1]例如,The duke has given my aunt that teapot.这句话中的语气系统是由主语“the duke”和限定成分“has”实现的(现在完成时)。情态系统主要包括情态动词和情态副词。情态副词包括表示不同概率的副词(如possibly,certainly,probably等)和表示不同频率的副词(如always,usually,never等);情态动词包括must,can,could,shall,should,will等。本文作者十分赞同韩礼德的语气系统主要由主语和限定成分来实现,并且要强调的是,代词做主语,特别是人称代词做主语,在话语交际中的语气作用尤其明显。因此本文将主要分析奥巴马获胜演讲语篇中的做主语的人称代词、情态动词和语气类型所体现的人际功能。
英语中的语气系统结构包括主语和限定成分。主语是命题中的重要成分,它是对具有交际行为的命题(或提议)的功能负责的成分,是对命题是否有效而负责的成分。主语可由名词充当,也可由具有名词特性的词、词组、代词或小句来充当。[2]
本文作者认为代词做主语,特别是人称代词做主语,在话语交际中的语气作用尤其明显,人称代词的使用,能体现说话者与听话者的亲疏关系,在演讲者和听众之间建立对话氛围,即使人称代词不做主语,它体现人际意义的功能是不可以磨灭的。李战子(2002)也在《话语的人际意义研究》中指出:“篇中的代词指称能告诉我们,作者是如何看待语篇涉及到的人物的,这些人称代词有助于建立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因此人称代词具有实现话语的人际意义的功能。”[3]奥巴马此篇演讲中的人称代词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人称代词分布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人称代词在整篇演讲中的所占比例大,整个演讲中出现了208个人称代词。第一人称为123个,占总数的59.1%;第二人称为47个,占总数的22.6%;第三人称为38个,占总数的18.3%。人称代词作为主语时,第一人称单数出现了34次,占整个人称代词的16.3%;第一人称复数出现40次,占19.2%;第二人称复数出现23次,占11.1%;第三人称复数出现3次,占1.4%;第三人称单数出现12次,占5.8%。
第一人称复数做主语出现频率最多,达到40次,这说明奥巴马在演讲中是十分重视美国的团结与统一性,自己理所当然是美国的一员。“we”的使用拉近了奥巴马与听众的距离,鼓励了美国人民的士气。演讲中典型的例子:
We are an American family and we rise or fall together as one nation and as one people.
第一人称单数做主语出现频率居第二位,为34次,“I”的使用使得奥巴马自己的情感与态度清晰明白地展现出来。这样,有助于美国人民更加了解奥巴马,了解他的观点与态度,知道他在带领美国人民时不会含糊。
I want to thank every American who participated in this election……(个人情感的抒发)。
I also look forward to sitting down with Governor Romney to talk about where we can work together to move this country forward.(治理美国的态度)。
第二人称代词复数做主语居第三位,出现23次,“you ”是预设了说话人和听话人距离和关系都很亲近的情况下使用的,在这里奥巴马默认了他与听众的亲密关系,便于引导听话者进入思考者的角色,一般情况下演讲中是避免使用过多的“you”的,使用多了容易让听众觉得疏远,但这里“you”的使用却恰到好处,大多是提到对美国的贡献时使用的, 此时“you”的使用让听众很悦耳,觉得自己很重要,国家的建设离不开自己的付出,在此,奥巴马成功地拉拢了美国人民的心。如:
You made your voice heard and you made a difference.
You lifted me up the whole way.
第三人称做主语中,“It”出现了11次,用“it”来指代美国,这里奥巴马没有用“he”或“she”,是为了更客观的描述美国,而且体现其男女平等的思想。“he”(1次),“they”(3次)的出现次数较少,且是为举例方便才用到。
人际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讲话者对自己讲的命题的成功性和有效性所作的判断,或在命令中要求对方承担的义务,或在提议中要表达个人的意愿。人际意义的这一部分是由语法的情态系统来实现的。[4]广义的情态系统包括情态和意态。情态以信息作为交流物,意态以物品与服务作为交流物。情态和意态都可以用情态动词来表示。情态动词本身又表现出高、中、低三级量值,如表2所示。
表2 情态动词的量值
在2013年奥巴马这篇获胜演讲中,用情态动词表情态与意态的例子很多,而用表概率和表频率的副词以及用动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表情态与意态的例子都很少。所以本文重点分析在此篇文章中很具有典型性的情态动词。在这篇获胜演讲中,出现的情态动词及其次数,低、中、高值,如表3所示。
表3 情态动词及其使用次数
表3显示,will出现的频率最高,肯定形式出现了11次,否定形式出现了2次。情态动词will表现出中级量值,奥巴马在2012年获胜演讲中通常使用will来表达一种可能性,也有使用will来表明意愿、意志,或用它来推测。例如:
(1) But I will say that for now one dog’s probably enough.
(2)……the belief that while each of us will pursue our own individual dreams, we are an American family.
(3)I will always be grateful for everything that you’ve done and all the incredible work that you put in.
(4)You’ll hear the determination in the voice of a young field organizer ……
(5)You’ll hear the pride in the voice of a volunteer who’s going door to door……
(6)You’ll hear the deep patriotism in the voice of a military spouse ……
(7)Now, we will disagree, sometimes fiercely, about how to get there.
(8)Progress will come in fits and starts.(意愿)
(9)That won’t change after tonight……
(10)The recognition that we have common hopes and dreams won’t end all the gridlock……
句(1)、(2)中,奥巴马用will来表达“意愿”, 句(1)表达了他对自己女儿们的喜爱之情;句(2)表达了全体美国人追求美国梦的意愿。句(3)表明了奥巴马的意志,对美国人民尽心尽力而一直心存感激。句(4)、(5)、(6)、(7)、(8)中的will则表达一种可能性,尤其是(4)、(5)、(6)句,在描述选民们为选举而努力的事实时,用“will”这种客观的中级量值的词,增加了事件的可信度。句(9)、(10)则用will对美国国内严峻形势的客观推测,奥巴马明确指出美国确实还存在很多的急需解决问题,但一定会慢慢解决,此处用will,既显得客观,又增加了美国民众的信心。
“Can”的出现的频率居第二,共出现了8次,“can”可用来表示能力、可能性、许可、建议或请求。在此篇演说中,can主要是表示能力和可能性。例如:
(1)America’s never been about what can be done for us. It’s about what can be done by us together through the hard and frustrating.
(2)I also look forward to sitting down with Governor Romney to talk about where we can work together to move this country forward.
(3)That’s what politics can be.
(4)Democracy in a nation of 300 million can be noisy and messy and complicated.
(5)I know that political campaigns can sometimes seem small, even silly.
句(1)、(2)、(3)中的can表示能力,但侧重点有少许差别。句(1)奥巴马鼓舞美国人民克服困难,竭尽所能来建设国家。句(2)则体现了奥巴马胸怀宽广,愿能与罗姆尼合作,更好地治理国家,句(3)则体现了对政府的要求,同时也增加了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句(4)、(5)中的can则体现了一种可能性,这里奥巴马大胆地承认在美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民主有时也可能会很混乱、复杂的,而且承认政治选举有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甚至很傻。这样的态度便于建立起奥巴马与美国民众之间的信任。
语言交际中的交际物分为两类:一类是物品与服务;一类是信息。语言交际中的两个目的为给予和索取。在给予物品和服务时,实施了提供的言语功能;在索取物品和服务时,实施了命令的言语功能;在给予信息时,实施了陈述的言语功能;在索取信息时,实施了提问的言语功能。而这几种言语功能通常与英语中的四种基本语气是相对应的。[5]陈述功能通常由陈述语气来体现,提问功能由疑问语气来体现,命令功能由祁使语气体现,但还有一种感叹语气是体现感叹功能的。
英语中的语气结构由主语与限定成分构成,它们的次序是不同语气产生的原因。尤其在直陈语气中特别明显,主语与限定成分的位置起着关键作用。
主语在前,限定成分在后,为陈述语气,如表4所示。
例:You’ll hear the deep patriotism in the voice of a military spouse ……
表4 陈述语气的体现
限定成分在前,主语在后,为是非疑问语气,如表5所示。
例:Will you hear the deep patriotism in the voice of a military spouse ……
表5 是非疑问语气的体现
在特殊疑问语气中,疑问词作主语时,限定成分在后,主语在前,例:Who will hear the deep patriotism in the voice of a military spouse……?疑问词不作主语时,限定成分在前,主语在后。例:What will you hear in the voice of a military spouse ……?两种情况分别如表6和表7所示。
表6 疑问词作主语
表7 疑问词不作主语
在这篇演讲中,共有109个句子,其中108个句子为陈述语气。还有一句为祈使语气。因为在演讲中,演讲者处于主导地位,一般既不必向听众提问,也不必对听众施加命令,尤其是在人数众多的正式演讲场所,听众是不必回答或插话的,故奥巴马整篇演讲采取了陈述语气。 而且整篇演讲采取了陈述语气是与文章的内容相符合的。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感谢选民们,感谢他的对手罗姆尼家族,感谢美国副总统,感谢妻子女儿们等。这里无疑用陈述语气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最自然、真实。例如:I want to thank every American who participated in this election……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政治选举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主要是讲述怎样更好地建设美国。这两部分用陈述语气能更好表达自己的看法或观点。例如,That’s what politics can be. That’s why elections matters.再如, What makes America exceptional are the bonds that hold together the most diverse nation on earth.
第四部分主要是奥巴马为美国人民加油打气,举了一系列鼓舞人心的事例,陈述事例当然用陈述语气更恰当。例如:I’ve seen it in the soldiers who reenlist after losing a limb…
文章唯一一处使用祈使语气:Let me say this publicly. Michelle, I have never loved you more.祈使句通常用来表建议、邀请、要求或劝告等,但在这里则是奥巴马为吸引公众注意,表达自己对妻子米歇尔的爱与感谢,同时也呼吁大家把她作为美国的第一夫人来爱戴。
笔者通过对奥巴马2012年获胜演讲的人际分析得知:在人称代词使用方面,第一人称所占比重最大,占59.1%,通过第一人称的使用,奥巴马成功的拉近了他与选民们的距离,把美国人民紧紧地团结在一起。情态动词使用方面,奥巴马选择了量值为中、低的情态动词,量值低的情态动词can出现了8次,量值为中级的情态动词will出现了10次,这样使得演讲词听起来亲切,没有压迫感,而且真实客观,易于为民众所接受。语气类型使用方面,整篇演讲共109个句子,其中108个为陈述句,这与演讲者的主导地位,以及整篇演讲的内容十分相符。
参考文献:
[1] 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1985.
[2] Thompson.G. Introducing Functional Grammar[M].Shanghai: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3] 李战子.话语的人际意义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124.
[4] 彭漪,柴同文.功能语篇分析研究[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5] 朱永生,严世清.系统功能语言学再思考[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