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红
(上海理工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093)
熊式辉与战时江西妇女工作:以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为中心
宋青红
(上海理工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093)
1939年9月,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奉江西省政府命令,改组成立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妇女工作纳入政府行政机构。作为新运妇指会中唯一纳入政府行政机构的组织,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的成立与江西省当时复杂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为此,熊式辉将妇女工作置于江西省政府控制之下。随着江西省政府社会处及各县社会科陆续成立,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最终被裁撤,妇女工作并入社会处。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政府行政机构;熊式辉;雷洁琼
熊式辉是国民政府政学系的政要,毕业于保定军官学校和日本陆军大学,曾任国民革命军第十四军党代表兼师长、第五师师长、淞沪警备司令。1931年12月起担任江西省政府主席,1942年调任中国驻美军事代表团团长,抗战胜利后出任东北行营主任。*关于熊式辉的研究有代表性的如:何友良:《熊式辉与中正大学的创办》,《江西社科会科学》2008年第4期;游海华、 宋德剑:《熊式辉主赣时期江西公路建设与经济发展》,《历史教学(高教版)》2010年第10期;万振凡、万心:《熊式辉与国民党东北接收之败》,《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西村成雄:《国民政府接收东北时“现场”的政治矛盾——以〈熊式辉日记〉来看1945年》,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民国史研究室、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一九四○年代的中国(上卷)》,2009年,第223-239页。史学界对熊式辉的研究主要涉及其担任江西省政府主席及担任东北行营主任时期的作为,如创办大学,公路建设等,然而对于熊式辉在江西督赣期间妇女工作的进展情形,鲜有人提及。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作为新运妇指会的分会之一,是新运妇指会中唯一隶属于政府行政机构的妇女新运组织,它由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改组而来。好景不长,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于1942年被裁撤,其事业并入江西省社会处。对于新运妇指会的研究,学术界已经有一定的积累,*关于新运妇指会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何思眯:《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之研究(1936-1945)》,台北《国史馆馆刊》(复刊),1990年第9期;洪宜嫃:《中国国民党妇女工作之研究(1924-1949)》,台北国史馆2010年10月印行;段瑞聪:《蒋介石と新生活运动——近代国家建议の梦》,庆应义塾大学出版会2006年11月版;夏蓉:《妇女指导委员会与抗日战争》,人民出版社2010年6月版。笔者也曾对新运妇指会的某些问题做过一些讨论:《新运妇指会妇女干部训练班述略》,《民国档案》,2011年第3期;《抗战期间“新运妇指会”组织者群体研究》,《抗日战争研究》,2012年第2期;《战后新运妇指会的组织人事变迁——兼论新运妇指会的接管》,《史学月刊》2012年第5期。而对于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学界着墨甚少,笔者拟对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分析其被裁撤的经过及原因,探讨其对江西妇女工作的影响。
1934年2月起,南京国民政府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新生活运动。1935年4月20日,为了推行妇女新运工作,正式成立了南昌市妇女生活改进会,指导员为熊式辉夫人顾柏筠。南昌市妇女生活改进会分设董事与干事二部,由江西省政府按每月五百元拨给经费。[1](p39)1936年7月,熊式辉曾邀北平香山慈幼院院长熊芷、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雷洁琼、燕京大学家政学系主任陈意三人,在庐山讨论扩大改组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之事。在讨论中,雷洁琼提出:“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只接受一个领导,就是江西省政府的领导,而不能接受多方面的领导。”[2](p54)不允许江西省党部插手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事务。
1936年10月10日,时任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到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讲演“新生活运动与家庭”,内容主要有:一、新生活运动要同时着手于各个人最接近的环境改进,即是“家庭之改进”。二、家庭改进的方针:1.先除害然后兴利用;2.由少数人推及多数人;3.无论新旧大小贫富的家庭,都要在改进之列,不容有例处。三、家庭改进的办法:1.管理、强制整齐与清洁;2.教育、辅导自学与教人;3.经济、劝告勤工与俭用;4.保健、协助治疗与卫生。[3](p195-196)
1936年10月21日,熊式辉在南昌市女公务员服务团成立大会上讲《新生活运动与妇女服务》,“大要如次:一、家庭是各个人最接近的环境,影响个人生活甚大。新生活运动同时要着手于每个家庭的改进。二、女公务员要先将自己家庭照著新生活运动的要求改进以示范,若是不能将自己家庭改进,这就等于自己证明了办理‘私务’的能力都不够,那能做‘公务员’。三、阃内之事,古今中外皆在妇女肩上,家庭改进运动,妇女比男子更为容易做。四、抽出公余时间,协助他人家庭之改进,就等于间接对自己公务上的加工。因为治国必先齐家,它是治国的先务,我们有余力的人应该乐于为之。”[3](p196)
1937年春,南昌市妇女生活改进会扩大编制及工作范围,改组为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工作扩大推广至全省各县。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组织人事较为健全。常务董事有熊顾柏筠、王傅以睿、朱熊芷、陈王敏仪、管梅瑢等人,董事有萧程孝福、张许海龙、胡刘恒、刘曾华英、刘岱青、刘鲍曜清、王闵彬如、马淑卉、黄兴汉、程喻德甄等人[4](p44)。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工作宗旨为:“注重谋妇女体格之健全,给与公民之常识,练训其生产、治家、育儿的技能与服务社会的能力,革除一切不良习惯,同臻于生活改善的途径”[5](p42)。
1938年12月12日,熊式辉见熊芷、彭文应,与熊芷“言本岗位工作,请其注意五事:1.建立妇女工作理论(使其可大可久);2.经营妇女工作示范区(先以普及江西为对象);3.计划从工作中培养人才,同时加紧培养高级干部;4.编印《各级妇女工作须知》;5.一切刊物须用注音字母。”[3](p237)对于时任江西指妇女指导处处长的熊芷,熊式辉专门叮嘱妇女工作事宜,可见其对妇女工作非常关心。
1939年9月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奉省府命令改组为江西省妇女指导处,隶属江西省政府。[6](p20)1939年9月15日,熊式辉出席江西省妇女工作指导处成立典礼,训话大意:“此机构是江西首先创立的,自然要逐渐在各县也成立起来,希望大家努力在二分之一的人口数妇女的工作上,表现成绩出来,将来或许可能请中央推行于全国。旋与熊芷、雷洁琼、叶楚生、潘玉梅等谈各县工作之推进。”[3](p253)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在行政系统上直隶省政府,“配合民政工作,实施全省妇女组训事宜”,并与江西省民政厅密切联系[7](p14(2))。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委任熊芷为处长,杜隆元为副处长,处长与副处长之下设有两科两室。两科两室以外,朱剑华担任秘书,秉承正副处长办理会务;另设督导员14人,负责督导各县工作。[8](p23)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的妇女工作目标是:“根据抗战建国最高原则三民主义提高妇女文化水准改善妇女生活以增进抗战建国力量”[9]。具体而言,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确立1940年工作目标为:1.提高妇女文化水准促进妇女自觉自动;2.发动各阶层妇女参加抗建工作;3.改善妇女生活。其中心工作主要有:1.健全各级组织机构并充实工作内容;2.举办各种干部及技术训练;3.严密督导工作;4.加强研究设计及编辑工作。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由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改组而来,由民众团体改为行政机构,与江西省政府各厅处平列,有固定的经费与人事编制。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全年经常费78,924元,事业费56,031元,全部由省库拨给。[7](p14(2))各县妇女指导处直隶各县县政府,其经常费列入地方行政经费预算,组训经费由各县地方经费项下开支。各县妇女指导处是直接秉承各县县长的命令,受县长的指挥;在工作技术方面,却直接受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的指导。[10](p540)各县妇女指导处,全年经常费,一等县全年2,892元,二等、三等县份全年2,352元,26县各组妇女队经常费,全年共238,344元,全部“由县库支给”,游击战区14县妇女组训工作,全年经费共60,312元。[7](p14(3))组训经费,“按受训人数,发给膳费,及训练班办公费,因各县受训人数之多寡不同,组训经费额数,亦因以各异,统由县库拨给”[7](p14(4))。
关于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职员的薪津,1939年3月21日,江西省政府呈送之“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组织及经费概算表”显示如下:
职类别员额每月额支数(元)国难薪每月实支数(元)全年实支数(元)备考处长13601702,040荐任三级秘书12201051,260委任一级科长23602002,400每人月支180元(委任二级)研究主任12001051,260委任一级会计员112075900委任六级督导员66604205,040月支120元者二人(委任大级),月支110元者二人(委任七级),月支100元者二人(委任八级)编辑员112075900委任六级研究员22101351,620月支110元者一人(委任七级),月支100元者一人(委任八级)科员65403514,212月支100元者三人(委任八级),月支90元者一人(委任九级),月支80元者一人(委任二级)月支70元者一人(委任十三级)0521会计佐理员16042504(委任十五级)办事员74052883456月支60元者四人(委任十五级),月支55元者三人(委任16级)雇员51751601,920平均每人月支35元工役101201201,440每人月支12元办公费5005006,000文具、纸张、笔墨、邮电、茶水、薪炭、租赋、修结、消耗、购置杂支等均属之旅费2502503,000处长出巡及各职员出差旅费均属之合计4280299635,952
资料来源:《成立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订定组织规程及经费概算表》,台湾国史馆馆藏行政院档案,典藏号:014000002298A。
早在1938年8月,江西省南昌、上饶、弋阳、贵溪、浮梁、安义、丰城、南城、南康、瑞金、吉安、遂川、泰和等13县先后成立了各县妇女指导处;1939年5月,又成立了赣县、大庾、安福、兴国、宁都、铅山、光泽、临川等8县妇女指导处成立,1940年1月增设新淦县妇女指导处,同年6月成立游击战区高安、奉新、武宁、靖安、安义、南昌(原为县妇指处沦陷后改为妇女工作队)、新建、湖口、星子、九江、永修、德安、瑞昌、彭泽等14县妇女组训工作队。1941年1月,成立临战区萍乡、清江、鄱阳、万载、铜鼓、宜丰等6县妇女指导处。到1941年12月,已完成县妇女工作机构者,共有40县。江西各县妇女指导处,“隶属各县县府,作为附属机关,受县府之指导”,主持全县妇女工作,并配合实施民众组训[7](p14(3))。此外,并成立区、乡等各级妇女队组织。
江西省妇女运动机构,除江西省政府所属妇女指导处外,还有江西省党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及江西省妇女会筹备委员会等。1940年6月,江西省党部成立了妇女运动委员会,成为“设计并策动全省妇工之领导机关”。它采取委员制,设有委员5-9人,下设总干事1人,干事2人,助理干事2人,全年经常费7200元,由省党部拨给[7](p14(2))。此外,为保育儿童,1938年4月4日,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江西分会成立。[11](p36)江西省妇女工作组织及机构,“纵横两方,完备周密”[7](p14(2),为江西省妇女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1939年,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改组成立之初,处长为熊芷,杜隆元为副处长,秘书朱剑华。熊芷,熊希龄之女,别号沅兮,江西宜黄人,日本东京女子大学教育学系毕业,曾任江西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校长,江西妇女会理事兼妇女慰劳剿匪将士会干事,妇女生活改进会事理兼任儿童保育院理事,1927年任北平香山慈幼院第一校主任,1935年9月7日,代表中华慈幼协会,考查欧美各国之慈幼事。[12](p17)杜隆元,江西安远人,金陵农业大学体育系,曾任河北女师学院体育系主任,江西赣南县立女子中学校校长。1936年前往德意志、意大利和瑞士等国考察体育事业,1938年在赣州创办赣南联立女子中学,1940年任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处长。朱剑华,江西南昌人,江西法专肄业,历任小学中学教员及江西省党部干事,新运会股员妇女会秘书,前江西省股改会文书、干事等职。[9](p14-18)
继熊芷之后,雷洁琼担任第二任处长。*雷洁琼,广东新宁(今台山)人,1931年获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社会学系硕士学位,回国后任燕京大学社会系讲师、副教授等职,1938年任国民党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督导室主任,江西省地方政治讲习院妇女班主任,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顾问,江西省伤兵管理处慰劳课上校课长,江西省战时妇女干部训练班主任,江西省中正大学政治系教授。1937年底,雷洁琼经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指导员熊芷介绍,应江西省政府的邀请到南昌领导妇女工作,受聘为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顾问,兼任南昌市伤兵管理处慰劳课课长。雷洁琼到任后,及时成立了伤病员俱乐部,开展文娱活动。雷洁琼还发动南昌葆灵女中的一些教师参加伤病员俱乐部并开展宣传慰问活动,丰富了伤病员的精神生活。在熊芷任处长时,雷洁琼也曾任督导室主任。1938年4月,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江西分会在南昌成立,熊芷和雷洁琼等17人当选为常务理事,雷洁琼并担任组织委员会主任。[2](p55)1938年5月20日,熊芷、雷洁琼及劳君展和彭道真等人还参加了宋美龄在庐山主持召开的妇女界谈话会。[13](p69)
1940年,杜隆元接任江西省政府妇女指导处第三任处长[14](p66)。1942年12月,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职员共38人[9](p14-18)。她们是中学以上学历,年青有为的知识女性,其中有些还具有海外留学的经历,具有相当的社会工作经历及妇女工作经验(见上表)。“她们都是中等以上程度的女青年,而且多数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她们有的是强壮的身体和吃苦耐劳的实干精神”,正是这批女性对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的工作推动不遗余力[10](p541)。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有大量的中共党员参与。据水世琤回忆:1938年初,燕大学生中中共地下党员高景芝、梁思懿等十余人,同其它由平津流亡学生组成的抗战宣传队一同来到了南昌,经雷浩琼介绍,全体参加了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的工作。[8](p22)其中,高景芝曾任《江西妇女》第一任主编。此外,第二任主编潘玉梅和最后一任主编水世琤都是共产党员,同时,许多爱国人士和共产党员为《江西妇女》撰稿。[15](p15)
当时,中共江西省委对妇女工作的指示是:“通过宣传党的救国纲领、路线、扩大政治影响,发动各阶层妇女,团结起来,积极支援抗日战争”。据水世琤回忆,1938年初至1939年,江西省妇女工作得到中共江西省委的直接领导,省委曾经先后指派李毓琰、林玉明任省委妇女委员。1938年初,中共妇女运动领导者之一罗琼同志,也曾在1938年初应邀到妇改会指导工作,不久即离开。几年间中共江西省委有计划、有步骤地介绍了50多位女共产党员及大批民先队员分期分批地参加省、县妇女工作机构,并培训了一些爱国进步的优秀女青年参加党组织,她们成为工作中的骨干力量。[8](p22)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是江西省县行政系统中推行妇女工作的一个机构,与其它妇女指导会分会相比,纳入行政机构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妇女工作下工的打入行政机构,是本省的创举”[16](p17)。熊芷也曾以江西省妇女工作的成就勉励同工,指出:“妇女工作列为行政工作之一不但江西的创举,也是全国的创举。”[17](p1)对此,1941年4月,国民党中央党部全国妇女工作会议正在召开之际,黄定慧指出“江西之例在行政费内有妇运工作的预算”,呼吁全国其它地方效法江西,并请“中央接受并请确定妇女工作为行政工作的一环”。[18]
江西省的妇女工作普遍受到省政府和党部的重视。1938年9月22日,江西省动员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举行,讨论事项如下:“主席提议:准薛总司令号代电,以天气渐寒,前方将士急需棉衣,请赠棉衣十万套。又准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函,为奉新运会妇女指导委员会蒋宋美龄号电,饬募棉衣棉背心,各二万件等因,拟请在本省寒衣运动数额中,将棉衣背心各增募二万件,并请核复各等由;究应如何办理,爰特提请公决。”决议“棉衣裤增加五万套,棉背心增加二万件,普通棉衣二万件,函省党部,省政府转饬并案办理”。[19](p66)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因募捐寒衣之事,经江西省动员委员会会议讨论,最后决定“函省党部,省政府转饬并案办理”,政府对江西妇女工作的支持可见一般。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作为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及各分会中唯一纳入地方行政机构的组织,与全国其它分会相比,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有固定的经费。“一般妇女团体在工作开始时常因不能得到社会人士及行政人员的同情与赞助,而难于破除社会及妇女本身所给与工作上的各种障碍,工作路线也就难于打开,另外一般社团性质的妇女工作又往往为了经费来源的困难,而引起许多问题,例如:不能经常训练工作干部来加强工作的领导,因生活费的微薄不能延揽优秀的干部,当因不能维持工作人员最低限度的生活,而使她们不能安心工作,妇女工作列入行政机构正式成为社会事业之一种,使妇女工作在社会及政治上取得了法定的地位。有着固定的经费,使妇女工作得在省县行政的整个计划,整个预算,专人负责。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一致步伐下,推动开展起来。”[20](p10)
第二,行政的协助。藉重政治力量来补助并加强教育的力量,训练和组织是配合着区、乡、镇、保甲的组织系统进行的,通过原有的基层行政机构实施乡、镇、保甲妇女干部训练及组织全县区、乡(镇)、保甲妇女队。“为着要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运用最经济的人力和财力,把广泛来,散漫的,全县的妇女大众联合起来,团结起来,只有借助行政力量,依据原有的保甲制度来编组,这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妇女大众对保甲组织的系统,已经有了相当的认识,比较容易了解也容易接近”。此外,在发现或解决妇女问题上,也得到行政人员很多有效的协助,使工作得以达到“迅速”的效果。例如许多丈夫无理打妻子的事情,妇女工作人员去处理,去制止,去说服和感化的力量是非常缓慢的,如果行政人员运用政治力量给与合理的处理,便会得到很大的很快乐的效果。[20](p10)
第三,地方人士重视与协助。“中国妇女运动的历史虽然已经有了三十余年,然而社会上看到而知道妇女运动的还不过是都市里少数的人,地方行政人士对妇女工作便是少闻少见,这一方面是由于妇女工作未能深入和普遍达到地方基层社会中去,另一方面则由于妇女工作在过去多以社团的面目出现,与地方行政人员未能在工作上建立一种法定的联系制定。妇女工作列入各级行政系统,有了政治、社会的地位,与各级行政人员联系起来,这是中国破天荒的事,因此也引起了地方一般人士的惊异,而由于妇工人员对工作热诚,艰苦、实际的良好精神表现,由于妇女工作成绩,妇女才力在各方面的表现,由于妇女工作在各方面帮助政令的推行等,使过去轻视妇女工作轻视妇女的地方行政人员地方人士由惊异而为重视,由重视而以协助,例如,各县县长纷纷请求提早成立各县妇女指导处,各县妇女队基层干部(乡镇队附),待遇分别与以提高等,都是足以表现行政人员对妇女工作普遍的重视。”[20](p11)
此外,时任江西省政府主席的熊式辉对于江西省妇女工作较为重视。熊式辉曾多次出席妇女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督促并指导妇女工作。如1939年9月26日,熊式辉前往各县妇女指导处主任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谈话,大要如次:“1.我们要建立妇女大众精神粮台;2.工作要有计划,估量彼我力量,划分工作先后不必牵惹不易解决之妇女大众的婚姻及家庭内复杂问题;3.研究材料,不可作为工作材料如废止公娼童媳等治标而非治本,且不可能急切做到彻底之事;4.分配妇女服务,不可将其自己家庭事务抛开,舍已之务,而服人之务,要各家先扫自己门前雪,再去帮扫他人瓦上霜;5.每个妇女当前的政治任务,仍在抗战建国。”[3](p253)1940年9月10日,熊式辉至杏岭妇女工作指导处讲话,“大要为:1.江西妇指处省县工作同人在困苦艰难中,作斩荆披棘之开创工作精神特别奋发,此可为江西妇工及建国前途庆。2.江西妇女工作,在廿五年以前为‘学术问题’,一般人只从事于研讨而已。在廿五年以后为‘社会问题’,一般人已甚关切,但只是从事宣传组织与训练等工作。自去年(1939年)今日妇指处成立之后,使成为‘政治问题’,乃形成一种制度在推行,虽目前到县工作同人,仍然不外从宣传组织训练着手,却在力求妇工本体之展开,这种工作,前无古人,是我们的创举,没有成规可循,祗得且做且学,且学且做。各位已经做了一年,也就是学了一年,现在因限于时间,未能一一听取各县报告,拟提出四个问题:(一)过去妇工影响妇女群众几何大?(二)过去妇工影响妇女生活几何深?(三)此后工作怎样去扩大到妇女群众上面去?(四)此后工作怎样去深入到妇女生活里面去?希望大家讨论后,推出四位作答,每人报告五分钟,再和大家来研讨。”[3](p259-260)1940年9月18日,熊式辉见王厅长次甫,程厅长时煃、匡委员正宇,听取所讨论妇女工作本体问题。[3](p260)1940年9月20日,熊式辉见杜副处长隆元、叶科长楚生,告知妇指处中心工作在“管理家事”、“教养子女”、“学习艺业”、“讲求卫生”、“服务社会”;但须加以“大众的”、“战时的”之副词。[3](p260)
正基于此,江西妇女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1942年7月6日,江西省政府呈:“案据本省妇女指导处处长杜隆元呈,拟该处组织规程暨编制表送请鉴核示遵等情,据此经详加审核修正,提经本府第一四七二次省务会议决议通过,除令饬遵照外,理合抄同该项组织规程及编制表,具文呈请钧长鉴核备案,指令祗遵!”[21]
正当江西省妇女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的时候,1942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限令江西“省县妇女指导处统限于本年底裁撤嗣后妇女工作责由社会处办理”,理由为“妇女组训工作本属社会行政范围该省妇女指导处成立于社会行政机构建立以前今该省社会处及各县社会科业经次第成立此项组织应予裁撤”[21]。
事实上,早到1939年,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即将改组成立之时,就受到了一些阻滞。1939年5月17日,内政部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渝民字001164号)认为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与中央妇运体制不符,建议不必改组。原函如下:“案准贵处二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律字第四三三六号通知单,江西省政府呈拟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组织规程及经费概算表请予备案一案,奉院长谕:交内政部通知查照等由,并准江西省政府迳咨到部,本部当以助进女权之发展,为本党对内政策所明定,向由党务机关办理,在行政上尚无专设机关之先例,究与历来办理妇运之体系上有无抵触,以及改组为政府机关,与地方党部之权职有无窒碍,事涉党务,经函请中央执委委员会社会部核示意见,以便核议在案,兹准社会部二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渝字第三二八三号公函开:‘查各种人民团体,由人民自行组织,受党部之指导及政府之监督,原系本党一贯的政策,以妇女团体言,中央颁有妇女会组织大纲,妇女会组织大纲施行细则,妇女运动指导纲要,自抗战以来复颁有省市妇女运动委员会组织大纲,省市妇女运动委员会工作纲要,筹设省市妇女运动委员会及推行工作要点。前后所颁妇运法令,在工作上虽稍有不同,在原则上均系由妇女自行组织受党部指导政府监督,初无二致,今江西省政府将该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改组为各省妇女指导处,并拟订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组织规程,置妇女团体于政府组织系统之内,似与中央法令有悖,匪特足以破坏中央妇运之体制,且将惹起地方党部与政府对于妇运职权之纷扰,事关妇运前途甚大,该省政府为策动全省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仍须在中央法令范围之内办理,以免纷歧而杜流弊相应复请查照。’等由,准此。查江西省政府请改妇女生活改进会,为妇女指导处既与中央妇运之体制不符,似可不必改组,以符党纲,准函前由,相应复请查照转陈核示为荷,此致行政院秘书处。”[21]
很明显,由于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改成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后,由原来的党部系统指导改为政府组织系统,“似与中央法令有悖,匪特足以破坏中央妇运之体制,且将惹起地方党部与政府对于妇运职权之纷扰,事关妇运前途甚大”,因而受到强烈的抵制和质疑。
1939年5月18日,内政部曾函称:“江西省政府请改妇女生活改进会为妇女指导处,查与中央妇运之体制不符,缓请转陈由。”该函后面批示:“查该省政府所请改妇女生活改进会为妇女指导处既与中央妇运之体制不符,使应无庸罢议,拟指令遵照并饬知内政部。”[21]然而,由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强烈指令,最终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还是改组为江西省妇女指导处。
1939年5月2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的指令(吕字第5332号)回复说:“令江西省政府(内政部部长副署)廿八年三月八日民二四七一号呈,拟成立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订定组织规程及经费概算请备案由,呈件均悉。查各种人民团体由人民自行组织受党部之指导,受政府之监督,为中央一贯之政策,中央对于妇女团体,既颁有妇女会组织大纲,妇女会组织大纲施行细则及妇女运动指导纲要。自抗战以来,复颁有省市妇女运动委员会组织大纲,省市妇女运动委员会工作纲要,筹设省市妇女运动委员会及推行工作要点,前后所颁妇女运法令,在工作上虽稍有不同,在原则上均系由妇女自行组织,受党部指导,政府监督,该省政府现拟将该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改组为妇女指导处,置妇女团体于政府组织系统之内,核与中央法令及妇运体制,均有未符,应仍在中央法令范围内办理,无庸改组,以免纷歧。除饬知内政部外,仰即遵照,此令。”[21]
1939年5月23日,行政院秘书处致内政部笺函(吕字第5332号):“贵部本年二月十七日渝民二六四号公函,核复江西省政府请改组该省妇女生活改进会为妇女指导处一案,奉院长谕:‘准如该部所拟办理’,除由院指令该省政府遵照外,相应函达查照,此致内政部。”[21]最终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由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改组成立。
然而,1942年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却无法摆脱被撤裁的命运。对此,社会部部长谷正纲的解释是:“本案遵查妇女组训工作,本属社会行政范围,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系在社会行政机构未建立前,为适应该省特殊需要而设置之妇女组训行政机构,省以下并有县市妇女指导处,由该处管辖。今该省社会处及各县社会科,业经次第成立,此项组织,显属重叠,为调整社会行政系统,划一事权,似应予以撤销,如为事实需要,一时不能撤销,亦应改隶社会处,作为临时指导妇运机构,奉交前因,理合检同原附修正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组织规程,暨编制表,签请鉴核示遵。谨呈行政院附呈修正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组织规程,暨编制表各一份。”[21]
而1942年8月24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指令(第06505号):“令江西省政府。本年七月六日秘字第八零四五号呈送修正该省妇女指导处组织规程及编制表请备案由,呈件均悉,查妇女组训工作,本属社会行政范围,该省妇女指导处成立于社会行政机构建立以前,为适应该省特殊需要而设置之妇女组训行政机构,省以下并有县市妇女指导处,由该省管辖。今该省社会处及各县社会科业经次第成立,此项组织,既属重叠,应予裁撤,仰即遵照,此令。”[21]
为力挽被裁撤的命运,1942年10月初,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曾致电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总会,请求协助“准予暂时保留本省省县四十余处妇工机构”,“一俟达到抗战胜利建国完成之日,届时本处自当自动撤销”[22]。10月18日,该处处长杜隆元又致电新运妇女指导委员会“恳祈力予俯助”,并“电呈指导长蒋夫人暨我国妇女界领袖并分呈行政院内政部社会部组织部”,指出“理合呈请钧会俯赐鉴核恳祈,领导渝市妇女界振臂一呼,必能风动遐迩,倘能根据吾党党纲力请中央准予复决暂行予以保留江西省县妇女指导处机构,则不独江西妇运全国妇运受赐不浅,即‘抗建’前途亦深利赖也”。[23]“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及其所属的各工作单位已向各方呼吁并电呈中央行政院、中央各部及蒋夫人,恳求复决此事。我们希望她们的要求能引起社会人士及妇女工作者的注意,能得到合理的解决”[15]p16。
1942年11月14日,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处长杜隆元致电国民政府行政院:“查本处成立宗旨,原为适应抗建需要以策动全省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之必需组织,在一面抗战一面建国之原旨下预定组训全省妇女,任务完成后使命方告终了,故三载以来按照规定计划计其进度次第成立县工作机构四十四县,预定今后三年分期完成,全省县以下各级机构及组训全省妇女任务始告完成,则在抗战最后胜利之日妇工专门机构即当自动请求撤销。现任务谨达过半,机构顿行裁撤则不仅妇工使命未尽实践,而动员全民政策亦受影响,盖动员妇女工作为抗建迫切之工作,如无专门机构以司其事而归并社会处之局部机构执行,工作容有化整为零力量分散之虑,且组训与动员妇女工作在各县已普遍发生功用,□□举行全省行政总检阅时各检阅团均有详尽之报告,并列举应加强妇女工作之必要理由。是妇女工作之于抗建实有其不可削减之事实有案可稽。如以妇指处为江西独有之机构不能存在,则成立三载有奇,正可要求层峰准许给以法律上之地位,准予备案始符助进女权发展之旨,至本处工作详情有历年工作报告可备查,核兹为适应抗建要求及大众妇女之愿望谨历陈下情伏乞钧院俯恤与情准予收回成命,俾使占全国妇工首位之江西妇工得能达成协助抗建国之任务以完成使命不胜迫切待命之至!”[21]
1942年10月8日,江西省万载县妇女指导处雷洁琼代电:“重庆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蒋钧鉴,窃维本省妇女工作已有五年历史,于此时期在省处领导之下,次第成立各县妇指处积极训练干部健全各级机构,发动女界参加抗建工作使多数妇女从事垦荒以增生产捐献物资以充军实,送夫人入营以裕兵源,此过去之工作成绩,早为社会人士一致承认,为动员江西全省妇女参加神圣抗战工作,加速完成抗建大业计,本省妇女指导处及以下各级组织,均有继续存在必要。”[21]
10月29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回复表示毋庸再议,原函如下(收文孝字第58759号):“查前据江西省政府呈送修正该省妇女指导处组织规程,到院经饬据社会部核复,以妇女组训工作,系属社会行政范围,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成立于社会行政机构建立以前,现该省社会处及各县社会科,业经次第成立,此项组织应予裁撤等情,由院指令该省政府遵照,及饬知社会部在案。兹据该省万载县妇女指导处,请收回裁撤该省妇女指导处成命等情,前来显系不明妇训工作之性质,所请应无庸议。拟存。”[21]依照行政院令,1942年底,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被撤销,妇女工作被并入江西省社会处,同时江西省县及各区妇女指导处四十余处也全部撤销。
纵观全国及各省市县的妇女指导委员会,仅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列入政府行政机构。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之所以能列下政府行政机构,至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江西省妇女工作的蓬勃发展,在全国各省市中,江西省妇女工作成效尤为突出。“在抗战的形势推动下,在各县妇女工作蓬勃发展的形势下,应运而生的。”第二,江西省国民党派系斗争复杂。在这期间,江西有政学系熊式辉的势力,有军统的顾祝同势力,还有国民党省党部冯琦的势力,“三方面明争暗斗,要把江西妇女工作置于他们各人势力范围之内”,熊式辉为将妇女工作置于省政府统治之下,运用行政力量来控制妇女工作。[8](p23)第三,抗战前,江西一直是国共两党争夺较为激烈的地区。中国共产党于1931年在江西瑞金建立苏维埃,蒋介石先后五次投入几十万的兵力对红军进行围剿,红军长征之后,中共势力转入地下仍在活动。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局面下,国民党对江西的妇女工作尤为注意。由于中共势力在妇女组织的快速发展,更由于熊式辉的离赣,原从属于江西省政府的江西省妇女指导处,最终遭遇被裁撤的命运。
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纳入行政机构后,有了充足的经费来源,各项工作也日渐起色。然而随着江西省社会处及各县社会科的相继设立,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却因“似与中央法令有悖,匪特足以破坏中央妇运之体制,且将惹起地方党部与政府对于妇运职权之纷扰”,最终被裁撤。热衷于妇女工作的人员随即被辞退,江西省妇女工作遭受挫折。而江西省妇女指导处这一纳入政府行政机构的组织模式也未引起其它妇女新运妇女组织的效仿,抑可知战时妇女工作的艰难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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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江西省妇女指导处代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档案号十一/882.
[23]江西省妇女指导处处长杜隆元致新运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藏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档)档案号十一/882.
(责任编辑:吴赘)
XIONGShihuiandWorkConcerningWomeninWartimeCenteringonWomen’sAdvisoryCommitteeoftheNewLifeMovementinJiangxiProvince
SONG Qinghong
(School of Social Sciences,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093,China)
In September 1939,the Women’s Lives Improvement Committee is restructured by the Jiangxi provincial government,the Women’s Advisory Committee of the New Life Movement in Jiangxi Province was established,and the work concerning women was included in the executive branch of government.As the only organization which was included in the executive branch of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the establishing of the organiza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complex political situation at that time.Accordingly,XIONG Shihui placed the work concerning women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Jiangxi provincial government.With the setting up of the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and Social Studies at all levels,the Women’s Advisory Committee was eventually abolished by the Jiangxi provincial government,the work concerning women was incorporated into the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Women’s Advisory Committee of the New Life Movement in Jiangxi Province;executive branch of government;XIONG Shihui;LEI Jiejiong
2013-02-28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抗战时期的女性精英群体研究”(编号:13CZS036)
宋青红(1981-),女,江西吉安人,上海理工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妇女史、民国政治与人物研究。
k265.9
A
1000-579(2014)01-00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