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艳
(常州工学院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0)
自2007年起,国家为保证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的学业,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无论是贫困生的数量,还是对每位贫困生发放资助金的额度都有明显增加。但由于某些地方民政部门、乡镇办事处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使一些弄虚作假者有机可乘,成为假贫困生套骗助学金,损害了贫困生的利益,使贫困生的心灵受到了严重打击。假贫困生的存在拷问助学金政策,必须认真研究假贫困生现象出现的原因及产生的负面效应,制订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防止假贫困生蔓延,实现高等教育救助的初衷。
当前,学校不是以前的象牙塔,大学生们不免受到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在当前多元文化、价值多元的影响下,为了获得利益,个别人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对毫无收入来源的学生来说,助学金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在国家对贫困生资助额度加大的同时,假贫困生的出现是社会因素影响的必然结果。
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银行对贫困生进行了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1]。从这一概念中不难看出,高校在做贫困生工作时需对贫困生进行认真鉴别,需结合学生生源地的经济情况和高校所在地的经济情况,制定关于贫困生的贫困线标准及其他的量化指标,严格准确地界定贫困生,才能做好以后的贫困生工作。目前多数高校在贫困生界定工作中,缺乏可以普遍对照使用的科学、详细、操作性强的界定标准。现在多数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主要看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两个指标。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差异,将所有的学生都放在同一标准下衡量,明显存在不合理因素。而且,日常消费的衡量标准也是动态的,如过去很多学校以是否拥有手机判断学生是否贫困,但现在手机已成为必不可少的联系工具,如果仍以这个条件作为衡量标准,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2]。因此,缺乏量化指标的贫困生界定,无疑增加了贫困生认定的主观色彩,加大了辨别真假贫困生的难度。
现在有些大学生对待身边的假贫现象,碍于同学关系,不好意思举报,或者怕得罪人不敢举报。对于假贫困生的现象,某些人选择了沉默。但是相对来说,同学之间彼此的真实情况互相最了解,可以说,在大学校园里,评价谁是贫困生,最有发言权的是学生。而学生的沉默让高校假贫困生现象更严重[3]。
近几年来,国家在加大资助力度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有机结合资助体系。而目前许多高校对至少60%以上的贫困生采取了单一的以发放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的现金救助方式。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外,基本上没有其他限制。从某种程度上看,现金的发放就像是提供的免费午餐,“天上掉馅饼的资助模式”对学生群体诱惑力很强,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学生争相申请的积极性。某些道德素质较差刻意追究物质享受的非贫困生,眼馋贫困生这一“桂冠”所能获得的一系列丰厚经济效益,也想搭个便车,为了利益弄虚作假。
当前高校学生申请加入贫困生库的必要条件是出具其家庭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民政局开具的贫困证明和须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的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对申请者的审核也主要依据这两份材料。在目前政府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某些地方政府不调查。尽管村干部或社区领导对自己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状况最了解,但依然有某些基层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给自己的子女和亲戚朋友的子女开具假贫困证明,使原本有效的贫困依据失去了公信力,无疑加大了贫困生鉴定的难度。
高校贫困生救助中假贫困生的出现无疑扰乱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了社会稀缺资源的合理分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降低了学校的公信力。假贫困生的存在损害了真正贫困生的利益,助长了学生的不良道德,影响学校的诚信教育。
高校贫困生是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在学校里易处于边缘化的位置,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身心健康的正常发展,影响他们的学业。为了给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能够顺利毕业,国家通过教育资助的方式实现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扶持校园中的贫困边缘化学生,充分保障贫困大学生公平享受教育的权利。而假贫困生一定程度上剥夺了那些真正贫困生受资助的机会,抢占了本来属于贫困生的教育资源,使真正的贫困生更贫困,伤害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影响原本运转良好的助学机制。假贫困的存在,不但造成了贫困资助福利供给缺乏公平性,直接违背机会均等、社会正义,而且对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的声誉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4]。
假贫困生现象的衍生不仅反映高校在内部管理和制度监督上的不完善,为造假者提供可乘之机,而且助长不公正和不诚信之风,在潜意识中容易让学生产生认识上的错位。这种负面效应,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心灵。从个别的学生造假案例成功之后,引起一些学生的心理失衡,认为别人可以得到的好处自己应得到,如果得不到就是自己的损失,链式反应会让更多人趋之效仿,助长不诚信之风。据报道,某些学生一边拿着高档手机,一边拖欠着学费,崇奉以拖欠为荣,以恶意欠费为乐的理念。例如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有关负责人说,该校即将毕业的2009届毕业生中还有2051人所欠的学费没有交清,欠费金额高达772万元,欠费学生并非都是贫困生,甚至出现宁做假毕业证书也不 交 费 的情况[5]。
目前,某些高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局限于主观上的定性判断,没有进行具体的量化操作,更无具体的量化指标体系,容易导致贫困生认定工作受主观意志的干扰,导致学生从主观上判定何者为贫困生。为此,高校应严格细致地界定贫困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尽快建立贫困生的认定指标体系。其中量化指标包括:反映贫困生所在的高校、生源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二者之间的对比关系的指标,反映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支出、家庭全年的食品支出、家庭资产总值等家庭情况的指标。然后运用判断人们生活水平高低的恩格尔系数法判断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定性指标包括学生平时的衣食是否节俭、学生综合评定情况、学生的消费习惯等。
假贫困生现象的产生实际上是一些大学生诚信观念的缺失造成的,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加强学生的诚信观念教育。在大学的诚信素质教育中,健康良好的诚信氛围和舆论环境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首先,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要培养学生诚信观念和诚信行为,学校要以身作则,规范自身的行为。尤其是直接与学生相关的活动,比如招生宣传、评奖绝对不能弄虚作假;其次,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有效约束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加大不诚实者的成本,并将学生诚信情况与学生评优、综合测评相结合,帮助他们自觉地确立诚信目标、增强诚信意识。学生就业时学校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学生的诚信情况,这样就会使一些假贫困生迫于受到诚信机制惩罚的压力,不敢作假,假贫困生现象随即消失。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对贫困生采取了单一的资金发放的资助方式,这种输血式的资助会使受资助的学生产生对政府和学校的依赖心理,导致其社会责任感的消退,对其他学生造成不好的示范效应。另外,从目前国家对农村扶贫工作的经验中可以看出,输血式的扶贫收效甚微,贫困地区的农民脱贫快,返贫也快。因此,在对贫困生的资助中,高校必须转变资助观念,借鉴西方国家无责任即无权利的救助理念,在对学生“输血”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如何提高学生的“造血”功能。
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救助方式,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采取了带有附加条件的救助模式,比如,在大学生资助体系最发达的美国,为了使最困难的学生获得的资助最多,并且支付的成本最小,美国政府采取了“资助包”的方法。所谓的资助包是把提供给学生的全部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混合成为一个“包”,同时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个资助档案,其核心是大学通过规范合理的配置,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称的经济资助。在资助包制度下,即使最贫困的学生获得的资助也不能全部是助学金,必须配以一定比例的贷款或校内勤工俭学。
当前,我们必须把条块分割的奖、贷、助、补、减资助手段转化为优化配置的奖、贷、补、减一体化的政策体系。从单一的资金救助形式转化为现金资助、实物资助、服务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这样,一些假贫困生会因繁琐的资助手段、资助方式及所不愿承担的责任而选择退出贫困生的队伍。
根据贫困生本人生源地所出示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认定贫困生,是高校贫困生认定最普遍的一种。但实践证明,因生源地有关部门在出具证明时自身没有任何责任力和约束力。没有任何可以让造假者付出一定成本的约束机制,从而造成假贫困证明的泛滥。对于一些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基层政府部门人员,学校也可以通过发函或向其上级部门举报的方式促使他们认真履行职责,避免原本极为严肃的贫困生证明沦为人手一张的“地摊货”。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审核的相关政策,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在生源地认定贫困生的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大、高校认定贫困生时无法准确获取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下,必须开展家庭情况调查。这种调查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在新生入学时,填写一份精心设计的问卷调查表,调查表中应包括学生的基本特征、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关系、家庭结构等,尽可能详细地把握学生的真实情况,把调查问卷的信息利用统计软件录入电脑,这样就可以了解学生更多可靠的真实信息,也可以变相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为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奠定了基础。如中山大学的家庭调查分为9大项,33小项,较为具体。另外在把握了学生基本情况的条件下,在当前亲子冲突加深的背景下,对申请进入贫困生库的学生一定要建立家校互动系统,让家长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申请贫困生,在以后的助学金及其他资助金发放时,也应及时通知家长,发挥家长的监督作用,以防止学生领取高额资助金后盲目地高消费。
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本意是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完成学业,但是由于救助制度的不完善和诚信制度档案的缺失,高校出现了假贫困生现象。假贫困生的存在导致了高校教育救助资源的不合理分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甚至造成了中学生诚信意识淡薄。因此,教育机构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防止假贫困生现象的产生,使助学金能够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是国家对青年一代的庄严承诺。但是,这份承诺的实现还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和教师做好工作。
[1]谢云峰.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丽水学院学报,2009(31)1:81-83.
[2]于美亚.从”假贫困生”现象看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J].新课程研究,2010,4:141-142.
[3]王晶.议高校“假贫”现象[J].文教资料,2007,6:46-47.
[4]周婷,范淑燕.从经济学角度看高校“假贫困生”现象[J].咸宁学院学报,2010(30)7:34-35.
[5]吴燕华.高校假贫困生现象探析[J].莆田学院学报,2009,16(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