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用药安全、人身侵害到交通事故,中国儿童安全事件频发,保护儿童安全问题成为长时间“高烧不退”的社会话题。国外在保障儿童安全方面的一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提供启示。
立法保护儿童权益
完善的保护立法是保障儿童权益的基础。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制定了详尽完备的法律条款保护儿童安全。
在美国,各州针对保护儿童权益制定了众多法律条款。为了防止意外发生,美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能置12岁以下儿童于无人看管的状况。纽约州的刑法甚至规定,由于父母或监护人疏忽造成孩子意外伤害,属于“潜在危害儿童利益罪”;如果由此引发死亡则可能被控“过失杀人罪”。
在澳大利亚,国家为保护儿童安全制定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并且深入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最简单的汽车儿童安全坐椅为例,澳大利亚早在1985年就正式立法,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坐椅,此后不断更新相关法规。
此外,为保护儿童的出行安全,澳大利亚交规规定,司机在学校区域内的车速不可高于每小时40公里。这既是儿童保护观念深入澳大利亚社会生活的具体细节,也是社会在交通层面执行儿童保护政策的具体体现。
构建全社会保护网
除了严格详尽的法律条文之外,社会各方面积极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全方位的保护网,对于儿童安全保护也必不可少。
在澳大利亚,为了解决孩子放学后家长不能按时接回的问题,一般社区都设置了专业的“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机构将孩子们集中起来,提供玩具、食品,并组织游戏。这种由社区组建的专业机构在注册时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查,机构内的保育人员都毕业于专业学校,拥有照顾孩子们的专业技能。
澳大利亚的非政府组织在儿童安全保护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做了大量的细节性工作,对家长给出了关于如何保护、照顾子女的详细建议。澳大利亚儿童事故预防基金会就是这样一家慈善机构。他们免费为家长提供涉及儿童安全方面的咨询和帮助。该机构提供的一份资料中就详尽列出了澳大利亚儿童最常见的意外伤害情况,以便让家长在面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时有足够准备。比如,确定浴室的水温是否会烫伤孩子,查看在楼梯等处是否有障碍物,火源是否有足够的防护措施等等。这些细致齐全、简单易行的建议从生活层面上给了家长足够的指导,也弥补了硬性法律条文在生活细节方面的不足。
在一向重视儿童权益保护的丹麦,除了社区和公益组织外,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方面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由于老师每天都和学生直接接触,如果发现孩子家长存在问题,就会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必要时会通过法律途径转移监护权,将孩子委托给有责任心的家庭或机构来照顾。
另外,丹麦少数学校在暑假期间仍然开放,因工作不能休假的家长可以把孩子托管到这些学校,以免孩子因无人监管而出现各种安全隐患。这些学校并不开设暑期补习班,而是帮助孩子发展兴趣爱好,组织体育、文艺、郊游和野营等户外活动,丰富他们的暑期生活,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团队精神。
提高儿童自保能力
除了成人世界为少年儿童编织一个全方位保护网外,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样重要。
由于日本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安全防护知识可说是每个日本人的必修课,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教育更是一大重点。在日本,针对儿童的各类安全知识培训非常多,不仅仅是地震防灾知识,也包括火灾、水灾、交通安全、人身伤害等各个方面。通过这些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丹麦,中小学校从低年级起就设置了安全急救课程,学生们从小就知道日常生活中安全的重要性,了解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安全隐患,并知道如何防范规避和化解。此外,学校还会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交通安全实践等安保教育,让孩子们亲身参与和体验社会安全保障。
2012年,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专门增设儿童办公室,未成年人如果认为自身权益遭到侵害,自己可以直接向该署投诉,也可由成年人代为投诉。议会监察专员接到投诉后,会迅速展开独立调查,及时纠正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不当行为。这种为孩子“撑腰”的机制,无疑对未成年人站出来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鼓励作用。
(摘自《参考消息》)
编辑:孟 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