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男
刘益善, 1950年12月14日生于武汉市江夏区农村,当过农民和民办教师。1973年10月毕业分配至《长江文艺》编辑部。先后担任诗歌散文组长、编辑部副主任、副主编、常务副主编,《长江文艺》杂志社社长、主编、编审。198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6年被授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多次参加全国作家代表大会。组诗《我忆念的山村》获1981~1982《诗刊》奖。
春风,一只蝴蝶
在蓝天下飞
那灿烂的蝴蝶啊
五彩缤纷
我的心
和你一起
翱翔,展翅
亲爱的,这是蝴蝶
不是梦,我们在一起
向着那
高高的云头飞去
我们决不分离
但要提高警惕
别骄傲那炫目的外表
春风,才是温暖的手
把你送上云际
飞吧,亲爱的
我的心和你在一起
还有一根绵长
绵长的线
紧紧地拴在大地
也拴在我赤诚的心底
——刘益善《蝴蝶》
这是刘益善1982年在襄樊写下的一首诗。1982年,在我国的诗坛还是朦胧诗的时代,这样轻灵、飘逸而又俊秀的抒情篇章是很难被一些理性的思考者所容纳的。人们“漫不经心地、消遣式地阅读恰似蒙着眼睛走过一处幽美的景色”(黑塞语),——他们都只去关心刘益善作为中国乡土诗的代表人物之一的那些凝重的、沉郁的作品,就像武断或者粗暴的哲学家总喜欢把一些复杂、模糊的事情简化为某种抽象的表达一样,他们剔除了其中阻碍阐释中心的部分。——因此,作为刘益善诗歌整体中的爱情诗,它的命运正好与刘益善的乡土诗的辉煌相反:被冷落、遮盖,甚至被人们忽略。
《蝴蝶》描述的是春天的故事。我用“故事”这一词来指代这首诗歌的主旨,这似乎多少有点笼统和模糊,但其中凸现出的情节却使我不得不把它称叫一个“故事”。——“一个蝴蝶/在蓝天下飞”“我的心和你一起翱翔、展翅”,然后“我”告诉“蝴蝶”:“亲爱的,这是蝴蝶/不是梦,我们在一起”。——作者是不是借助蝴蝶看到了扇动的爱的翅膀?不是有“庄周晓梦迷蝴蝶”的诗句吗,这种真实的,但如梦如幻的爱情是不是仍然使“我”在灵魂的牵线中担心若有所失?——“向着那/高高的云头飞去”,值得注意的是“蝴蝶”与作品中的“亲爱的”的含浑不清的置换和错位。这倒真是有点“庄周迷蝶”的意味,——作品中有几处人称的指代,除“我”外,其它就是“你”和“亲爱的”等。第一节中的是实写,指代是非常分明的,而第二节就不一样了。首先是“我们决不分离”中的“我们”,到底是“我”和“你”还是“我”和“蝴蝶”,它使诗歌至此出现了意义上的玄奥。其次是后面中的“你”,似乎也可换成“蝴蝶”,它使诗歌在模棱两可中扩大了理解的空间。——也许是因为爱情本身就是置身于梦境中一般?那根维系着彼此之间情感的线只有留待每一位读者去把握。
童志刚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读益善的诗,你会觉得是走进了一个充满温馨和暖意的世界,没有纯自我的个性阻障,也没有陌生得难以交谈的隔绝;她让你休息,迷醉,感受爱与被爱的和谐;你会突然融入其中,因为那也正是你心中的一页,那么熟悉,那么动听,那么亲切。”(《情在黄昏》序,漓江出版社)我认为这对刘益善诗歌的评价是极其准确而又深刻的。
《蝴蝶》隐含了一种非常巧妙的技巧,即“蝴蝶”与恋人的混指,使诗歌呈现出一种梦幻般的品质。但谁愿意花时间体味一个诗人真实的内心世界?
别骄傲那炫目的外表
春风才是温暖的手
把你送上云际
这是说“蝴蝶”还是说“恋人”,或者说二者都可以?此时此地的情感观照,没有人能察觉到这种主观的抒情达到了双重的真实。
也就是说我们很多的阅读并没有进入,而只是一种平面的、浮光掠影式的浏览。诗人是“一个向人们说话的人”(华兹华斯语),这种解释其实还意味着倾听和理解。而对爱情诗歌而言,这种纯粹的个人体验的真实,它更加需要人们反复的造访——因为爱情诗往往是一个诗人内在情感的倾泻和充分自觉的技巧锤炼。
在我的印象中,刘益善从未在公开的刊物上发表过关于诗歌的理论或关于诗歌的创作谈。这是特别耐人寻味的。一个不能被时代所忽略的诗人向时代保持了相对的沉默,仅仅在一些作品集的《后记》或《前言》中谦卑地称自己是为真切的情和爱表达一种“不太浪漫的感受”——这是不是跟必要的炒作有关?——但他真如一个诚实的、沉默寡言的农民的儿子,作为诗人就只让诗歌去表达。哪怕是爱情,他也要那样真诚而又苦涩的藏在诗歌中,使它仅仅成为一种内心的倾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