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租地建公园探讨

2014-08-30 22:26贺捷
南方农业·下旬 2014年6期

贺捷

摘 要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各地各城市均在大力兴建公共园林,由于各地公共财产的差异,建设公共林园的措施办法各有不同。经济欠发达地区期望公共财政能拿出大笔的经费来征地建园是不现实的。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府采用租地建园的形式,先后修建了2座公园,为拓展建园的思路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兴建公共园林、很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租地建园;公共园林;贵州省遵义市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

1 背景

2003年,地处贵州省遵义市中心城区的红花岗区总面积622.3 km2,人口50.47万,全区园内生产总值68.07亿元,年财政收入2.1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 546元,农民人均收入2 603元,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加之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了拉动遵义市南城的开发建设而搬迁,兴建海尔大道以及众多的国有企业停产破产,需要安置下岗职工等等,区政府不得不举债兴市,但急需用钱的地方太多,南城又必须兴建1座生态公园来拉拢聚集人气,来促进南城的开发,政府却无力承担征地建公园的资金,最后,红花岗区政府选择了自己目前财力能够承担的租地建公园的方式,兴建了现在的“南岭公园”。随后遵义市对老城区红军街进行改造,原遵义市动物园因为地处老城核心地段,也需要搬迁,于是红花岗区政府再次沿用了租地建园的方式,兴建了现在的遵义市动物园。“南岭公园”租地33.3 hm2,遵义市动物园租地13.3 hm2。红花岗区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条件下,选择租地建园既实现了建设的目标,同时,也规避了巨额的举债压力,相对于征地费用,租地费用少之又少,是政府财力能够承担的,政府财政压力很小,从而为其他事业的发展,腾出了空间。

2 调查与分析

2.1 被租地农民的想法

公益用地征地相对价格较低,相同的地段,如果政府征地后出让用于经济开发,那么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就能达到征地价格的10倍以上,农民看到了这部利益,自然就不愿意出让土地,而是惜地待用,期望有机会能够自己来开发或等待有朝一日能够获得更高的征地价格。

相对于土地被征用而言,土地租赁是农民更愿意接受的,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倾向于土地被租用。绝大多数农民认为:与土地被征用相比,出租土地使用权后,土地归属于自己。而由于是租用土地,政府在土地使用上就会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就会给予他们更多的重视和关怀。

2.2 政府的作为

城市公共园林建设,既要尊重科学,也要精打细算。对欠发达而言,就是要用有限的财力,既要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避免被蚕蚀,同时也要发展提高公共园林的品质。在租地建园的过程中,政府既要考虑有限财力的使用效率,同时,也要充分保障被租地农民的实际需要和利益,适当地让利于民,租地建园就能够达成合作共赢的良好效果。具体做法如下。

(1)政府根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将相对集中的林业用地规划为公益林地,同时,将公益林地纳入山体公园的总体规划,明确了公益林地的发展方向,避免了在城市建设中不可多得的林业用地被蚕蚀。(2)政府与相关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明确四至界畔,土地租赁期限,即到期续约的原则,租赁期内政府根据物价因素的变化,每5年按适当设定的增长率提高一次土地租赁金。在租赁期内农民不得干涉政府对公园的建设管理和经营。(3)政府对租赁范围内的少量住户:愿意搬迁的给予搬迁户在政策上的支持及合理的经济补偿,不愿意搬迁的农户,则要求其对房舍厕所及其他场所进行符合公园整体建设规划所需要的基本改造,并约定农户生产经验范围及环境保护责任。(4)政府对公园的建设实施统一规划布局,包括休闲设施,游乐设施、游道景观、地物地貌、林相改造,管护场所的建设等,政府根据自身的财力,建设可以一步到位,也可分步实施。(5)政府在公园的管护经营用人上,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被租地农户剩余劳动力。

2.3 征地建园和租地建园的费用比较

遵义市城区范围内土地的征地价格:一般为区域土地平均年纯收益的20~40倍,单价为每667 m2 5万~10万元不等,按照高低算术平均价格计算为每667 m2征地费用7.5万元,5 a前,南岭公园土地租赁的价格为每年每667 m2地1 000元,2014年,增长到每年每667 m2地1 300元,按现有土地租赁价格计算,取平均征地的土地费用为每667 m2 7.5万元计,如果这些钱用于土地租赁,可租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57.7 a,租地费用只相当于征地费用的1.733%,租地费用还低于银行1 a期同期存款年利息为1.9%~2.1%,的标准。如果地方政府采取负债贷款的方式来征地建设公园的话,银行则根据还款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贷款利息,即使政府能够拿到优惠贷款,年利息至少也会在3%~5%,那么征地建园和租地建园相比,仅仅利息费用征地就比租地费用高出2~3倍,还本金还另当别论。

此外,如果采用征地建园的方式,那么建园区域的地上附着物,包括林木等等,也需对农民作适当地经济补偿,其费用甚巨。因此,租地建园和征地建园相比,不仅费用少之又少,政府的经济负担得起,负担小,政府易于接受和操作,而且还化解了征地的矛盾,使农民易于接受。

2.4 租地建园的优点及不足

有效地巩固和保护了城市中不可多得的林地资源,避免了林地资源的蚕蚀。以有限的财力迅建扩大了公共园林的建设面积,改善了环境,提高了园区周边市民的生活品质。让利于民,较好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使失地农民每年既有合理稳定的土地收益,又能从公园的人气聚集中获取商机,开展以满足休闲游客需要为目的的多种经营,促进了建园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整体协调发展。然而,租地建园也有些许不足之处。

由于租地建园签订的租期有限,而且签订的合同只能由政府来签,方才在农民心中更有可信度,同时,也更有权威性,而对具体的职能管理部门林业或园林部门而言,就必要接受相应的约束,特别是在公园的经营管理、用人上。另一方面,在土地租金随年增长,可能造成纠纷。

3 结语

加快城市公共园林的建设,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农民对土地价值认识的觉悟,大面积地征地建设公共园林变得困难重重,而且所需投入巨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租地建设公共园林是一条投入少、见效快的有效途径,同时,还化解了经费短缺,征地矛盾突出的难题,达到了政府和农民合作建设公共园林双赢的效果。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