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年
摘 要:在我国,“教育学”既是一个学科名称,也是一个专业名称。学科和专业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专业有学术研究意义上的含义,也有社会分工意义上的含义。在高等教育领域,本、专科阶段的专业基本是按社会分工来设置的,不同于学术研究意义上的专业。根据社会分工需要,“教育学”不适宜作为本、专科阶段的专业名称。在学术研究的意义上,“教育学”可以作为一个学科名称,在人才培养上,“教育学”只适合做一个专业门类名称,不适合做一个具体的专业名称。
关键词:学科;专业;教育学;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1-0135-02
在我国学界,教育学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门专业。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赫然在列。教育学不但是一个学科门类的名称,也是一个专业类的名称,还是一个具体专业的名称。但是,作为一门专业的教育学必须存在吗?这个问题需要从“学科”和“专业”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谈起。
在学界,学科和专业是两个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但是,两者的精确含义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都是有待厘清的。
学科是根据学术研究的对象、领域、方法、特点等进行的学问分类。不同的学科,意味着不同的学问;相近学科,意味着学问间的关系密切;交叉学科,意味着学问间的相互渗透。同一个人可以在一个学科之内开展学术研究,也可以在多个学科之内分别开展学术研究,还可以跨学科开展学术研究。无论如何,学科总是和学术研究紧密相关。但是,在我国,学科总是和人才培养密切相关,学科分类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而不是由科学研究主管部门颁布。国家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规定,我国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个学科门类,110个一级学科。
虽然颁布的是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但我国实际的人才培养并不是按照学科来进行的,而是按照专业来进行的。那么,什么是专业呢?专业的内涵就不像学科那么容易把握了,因为专业有多种含义。专业的第一个含义,是在每一个学科范围内,专门研究某一个更小的对象、领域,所谓学有专攻。这种意义上的专业是学科的下位概念。所以,就会出现某个学科内设多少个专业这样的说法。很显然,这个意义上的专业和学科一样,仍然是和学术研究紧密相关,是学问的更细分类。专业的第二个含义,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内,学生学业的分类。每一个学生都会被安排在某一个专业内学习,毕业时会获得一个注明专业名称的毕业证书。有人会说,这种意义上的专业其实就是第一种意义上的专业,每一个学生都被安排在第一种意义上的专业内学习,这时,学术意义上的专业名称就变成了学业意义上的专业名称了。其实这种辩解在事实面前是无说服力的。实际上,学生在大学所学的专业虽然和学术研究意义上 的专业有联系,但却有很大的区别。例如,作为学术研究意义上的中医学专业,可以不去钻研西医,也可以不去研究生物化学,但是作为人才培养意义上的中医学专业,不但要学习医学的很多知识,甚至还要学习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知识。高等教育领域作为学生学业的专业都是这种状况,大大不同于作为学术研究的专业。专业的第三个含义,是社会分工意义上的专门职业的简称。如,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专业”。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社会职业都可以称为专业。我们一般不会把经过简单训练就能够完成的脑力劳动或不经任何训练就能够完成的体力劳动称之为专业。专业总是意味着那些不经过系统、复杂的专门知识、技能的学习就无法胜任的工作。
我们发现,在专业的三个不同含义中,只有第一个含义和学科关系最为密切,它们都是学术研究意义上的概念。第二个含义和第三个含义虽然和学科有一定的关系,如都需要学科提供一定的知识,但都不是学术研究意义上的概念。
事实上,高等教育的专业(学业意义上的专业)更多的是依据社会分工来设置的。高校往往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来调整、设置专业。学业意义上的专业和学科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12个学科门类下设506个专业,我们很容易将学业意义上的专业理解为学科的下位概念。其实,学业意义上的专业根本就不是学科的下位概念,只有学术研究意义上的专业才是学科的下位概念。显而易见的是,任何学业意义上的专业都不可能只学习一个学科知识,更不可能只学习一个学术研究意义上的专业知识。但我们也不能说学业意义上的专业因为学习众多的学科知识,就说学业意义上的专业涵盖了学科。如,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但要学习法学的学科知识,还要学习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但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法学专业涵盖法学学科、哲学学科、政治学学科、历史学学科、社会学学科。因为,学业意义上的专业和学科根本不是一个维度的概念。学科和专业的这种复杂关系,直接影响现实的高等教育管理。在现实中,是专业负责人领导学科负责人,还是学科负责人领导专业负责人?在学术研究的意义上,应该是学科负责人领导专业负责人,但是在人才培养上,应该专业负责人领导学科负责人。这里的两个“专业”含义是不同的。前者是学术研究意义上的,后者是人才培养意义上的。
一般来讲,社会分工意義上的专业在高等教育领域都有其相应的学业专业,如医生对应着医学专业、会计师对应着会计学专业、律师、法官对应着法学专业等等。这些专门职业都是要经过系统、复杂的专门知识、技能的学习才能胜任的工作。但是,反过来,并不是高等教育领域的所有学业专业所对应的社会职业都可以称为专门职业。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所设置的一些专业,只是需要简单的知识和较短的技能训练,这些学业专业所对应的社会职业往往被称为普通职业,而不是专门职业。
在2012年教育部新颁布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类的本科专业包括: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8个专业。
首先,这8个专业的划分逻辑是混乱的。在逻辑上,教育学包含其他七个专业,不能和其他七个专业并列存在。另外,从名称上来看,“教育学”是学科意义上的专业,不是人才培养意义上的专业,因为,社会上没有哪个行业需要“教育学”专业的人才,包括教育行业。“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是根据教育的内容或性质来命名的专业,“教育技术学”是根据教育的手段、方法来命名的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是根据教育对象来命名的专业。把不同标准划分的专业并列在一起也是不合适的。比如,小学教育包不包含科学教育、人文教育和艺术教育?需要不需要教育技术学?
其次,有些专业名称大而无当,根本不是一个专业的名称。作为专业名称的“教育学”就是这样。教育行业是一个大的领域,需要各种专业人才。我們可以把从事教育的各种专业人才统称为“教育人才”,但是这样的“教育人才”需要很多具体专业来培养,而不是一个“教育学”专业所能培养的。同样,“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也都是一个领域,包括很多具体专业教育。“科学教育”至少包括所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专业的教育,“人文教育”至少包括哲学、文学、宗教等专业的教育,“艺术教育”至少包括美术、音乐、书法、摄影等专业教育。我们怎么可能通过一个“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的专业培养出掌握那么多专业知识的人才?当然,有人会说,“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专业主要是培养那些能够教育学生具有“科学精神”、“人文情怀”、“艺术情操”的教师,这些教师主要从事中小学的“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的授课任务。然而,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和“艺术情操”难道不是靠一门一门的学科来滋养的?通过一门所谓的“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就能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情怀”、“艺术情操”?这明显缺乏基本的教育常识!教育技术学更不能作为一个专业存在。作为教育方法、手段的教育技术总是和一定的教育内容相联系。教育技术是任何具体学科教育的附属品,只需要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试问,一个不懂任何学科知识,只懂教育技术的老师在实际的教育环境中能够教什么?“小学教育”也不适宜作为一个专业来开设。现实中的小学教育阶段已经实施分科教育,小学教育需要各种具体的学科教育师资,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师资,而唯独不需要“小学教育”专业的师资。只有“学前教育”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因为其关涉领域的特殊性,适宜作为一个人才培养意义上的专业。
最后,从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来看,“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等专业由于缺乏真正的“专业性”而不被社会认可。几乎所有的教育部门在教师招录专业中都没有以上专业。
高校的专业设置有不同层次,一般来讲,本、专科的专业设置应该以社会的职业需求为导向,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设置应该以学术研究的需要为导向,兼顾社会职业需求。本、专科阶段的“教育学”专业应该根据基础教育阶段的师资需求分化为各个具体的学科教育,如“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历史教育、音乐教育”等等,取消作为一个专业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等专业由于缺乏社会需求,则直接取消。“教育学”作为一个学科名称、一个专业门类名称是适宜的,也可以作为硕士、博士阶段的研究性的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