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伊杰
摘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直接损害人民群
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从教育预防、纠风工作责任制、监督制约、行风评议和查处惩戒等体制、机制入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对于创造良好的
社会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1
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胡锦涛强调指出:“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
抓好,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重
要内容,也是当前和今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
群众利益主要指群众的生产、生活、衣食住行的利益和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常见的多发性的不良行政行为或服务行为。
一是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如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等。二是行政行为失当,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如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
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三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问题。如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
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重要性
(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是党中央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也是我们党必须始终
恪守的政治立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
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和谐的突出问
题,如强制拆迁、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等,这些问题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我们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坚决纠
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营造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是深入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
需,就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行为,让人民群众在不断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的同时,真切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
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战胜腐败的信心。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措施
纠风工作艰辛复杂、任重道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有效地防范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一)构建教育预防机制。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和改进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联系干部思想实际,加强党的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干部的宗旨
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加强道德教育,时刻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做到心系群众,忧民所忧,急民所急,关心群众生活,体恤群
众,清正廉洁,艰苦创业。
(二)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当前制度和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是产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关键性原因和深层次因素。因此,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和体制,构筑有效的防范屏
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负责总责,每一项任务要有明确分管的领导和部门,分管领导要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把指导纠风工作同本部门本行业的改
革措施、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曝光,让责任人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使
其他干部受到警示教育。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宽、畅通监督的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民主评议,增强透明度。如针对加重农民负担问题,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针对医药购
销中价格虚高、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问题,要建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建立落实群众知情权的医疗服务公开制度、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完善药
品定价机制等;对城镇拆迁等工作,要建立全程监督制度,强化监管;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制度,将纠风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促使部门和行业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四)深化行风评议。确立多方参与机制,增强行风评议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将行风评议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不断完善评议指标,创新评议方法
,来提高评议结果准确度。实行测评委托制,确保结果真实可信,做到奖罚分明。
(五)注重信访,构建查处惩戒机制。群众来信来访是反映损害群众利益存在的“第一信号”。信访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动态,使处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
作成为主动,而且可以对群众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因此要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领导下访制度及信访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推动
纠风工作不断深入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不严肃查处,纠风工作就没有震慑力,落实纠风工作的各项措施也就没有推动力。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坚持违
纪必纠、处罚必严的原则,严格执纪,真正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良好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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