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大++高迪++石慧
实现机构编制资源合理配置的目标必须探索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方式,这既是巩固历次机构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的有效手段。
一、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面临的形势
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形势,可以概括为三对矛盾:
一是各级对机构编制部门期望值提高与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够科学的矛盾。经济社会发展对体制机制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对通过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拉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机构编制部门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调配机构编制资源时,因为上级刚性要求多、编制标准不够明确、经验欠缺等原因,在把机构编制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方面把握的不够好,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还不是很科学。
二是上级严控机构编制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编制需求的矛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实应该对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进行动态调整。再加上一部分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过于强调部门利益,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种种理由,千方百计要求增设机构、提高规格、增加编制。这样,上级对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编制资源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变得越发突出。
三是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繁重改革任务与编制系统力量配置相对薄弱的矛盾。随着一系列改革和创新性工作的深入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编制部门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但从编制部门自身力量配置来看,机构编制部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部分编办的力量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县级编办工作力量不够。大部分市级编办虽然人员力量配备基本到位,但新进人员较多,业务骨干少,结构不合理,繁重的改革任务与相对薄弱的自身建设之间存在着矛盾。
二、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对策
(一)强化集中统一管理,严禁干预机构编制事项。坚持编委会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均需由编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健全编办统一管理制度,机构编制日常事项统一由编办管理,凡涉及到机构编制调整问题,统一由编办事先受理、审核。严肃查处上级业务部门以划拨经费、审批项目、达标验收等为条件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
(二)健全完善标准体系,科学调控机构编制资源。首先,健全科学的机构编制要素配置标准体系。加强机构编制要素标准化建设,是推进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基础。要总结推广教育、卫生等行业定编标准的经验,充分考虑经济规模、财政收入、辖区人口、管辖范围等因素,了解对比不同地区相关情况,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组织力量尽快制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要素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科学全面、统一完整的机构编制要素配备标准体系。其次,建立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评估论证机制。机构编制增、减、撤、并前,组成评估小组全面了解和掌握机构运转、编制执行情况,对照机构编制要素配置标准,依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通过科学设定评估指标,认真分析和评判机构编制调整的理由和条件,切实做到机构“设有必要、撤有理由”,编制“增有依据、减有道理”。对重要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整,在评估小组实地评估的基础上还应建立专家论证制度,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管理的规范有序。第三,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通过信息反馈、实际考察、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现有部门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实施绩效考核。科学设计考核指标,规范操作考核流程,摸清单位职能履行实情,依据考核结果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控制、压缩职能削弱、工作任务不饱满部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撤销、合并或整合职能取消、下放和转移的部门,相应减少或收回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到职能加强和任务增加的部门,建立科学规范的机构编制资源动态调控机制。
(三)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凝聚相关部门管理合力。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由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以及党委政府两办、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编委会组成部门的职能都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相关。编制部门在组织好编委会会议的同时,还应建立编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会、沟通情况,邀请他们参与机构编制评估论证、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凝聚合力。二是完善机构编制综合信息系统。建立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各自职能,赋予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不同的管理权限,把该系统作为编制部门审批编制和职数使用、组织人社部门调配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拟定政府预算和核拨经费、社保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共同平台,实现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机统一,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三是联合把关使用机构编制资源。建立编制和职数使用申报许可制度,细化明确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相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分兵把守,又衔接紧密、联合把关,确保“无编制、不进人,无职数、不任职”,推进机构编制资源使用的规范化。
(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筑牢科学规范管理基础。一是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针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新进人员较多的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二是切实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抓住机构编制部门体制调整理顺的有利时机,完善和规范本单位职能配置、内部职责分工和机构设置。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要依据各自管理权限,制定具体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对重要的机构编制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在此基础上,向服务对象公开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力求制度上讲科学、操作上讲规范,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公开透明,以政务公开促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作者单位:滨州市编办 E:CSQ
关键词:机构编制管理 规范化 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