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到体制中去”,还是“到市场中去”?

2014-08-23 10:38综合
领导文萃 2014年12期
关键词:公务员薪酬改革

□综合

近来,舆论有关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争议,以及禁令之下公务员的“福利”和“收入”问题,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热点,造就了“国考”之外的另类“公务员热”。

普通公务员被置于尴尬境地

改革,不进则退。在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缺乏吸引力,人才蜂拥流向体制,显然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十余年下来,大量人才淤塞于体制,晋升渠道狭窄,而青春止不住流逝。他们的才华本该配置于市场之上,既实现自身价值,又为社会创造财富,如今却被大量浪费、虚掷掉了。

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既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区分“政务官”与“事务官”,也不像中国古代那样区分“官”与“吏”。在当代西方及古代中国,只有“政务官”与“官”具有道德领袖的含义(父母官),而“事务官”与“吏”仅仅是政府雇员,同其他组织的雇员性质大致相同,不承担道德含义。中国当代的公务员制度,则把“政务官”与“事务官”,“官”与“吏”融为一途,从最低的办事员经过十五级直通国务院总理,这就赋予公务员队伍过多的道德含义。

这样一来,普通公务员就被置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在一份谋生的工作上产生领袖精英式的幻觉,本为“吏”而自以为是“官”,滋生不恰当的期待。这种杂糅的身份也使民众对公务员产生过高的要求与期待,实际上是以对“官”的标准来要求“吏”,这就容易产生不必要的对立与矛盾。另一方面,大多公务员实为“政府雇员”,但因这种身份不能在法理上明确,于是难以像其他领域的雇员那样组织起来与雇主进行谈判,争取较好的劳动条件与待遇。

中国公务员问题累积,既有民主政治、法治监督不到位的因素,也有技术设置上的问题。在今天就集中体现为民众认为其腐败、低效,而广大底层公务员则收入微薄,有苦难言。反腐、削减福利等趋势如果持续下去,十几年的“国考”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降温,公务员下海潮也可能会出现。

节约型政府改革是对公务员岗位的回归

在中央的八项规定等禁令之下,许多公务员工资外收入减少带来的影响,只不过是某些对禁令抱有抵触情绪的人,汲汲于一时的得失而心浮气躁的表现而已。这与其说是引起了“队伍动荡”,不如说是禁令初见成效的可喜表征,更可以视为是一种有利于减员增效的良性刺激,升级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难得的契机。

这种缩减三公开支,以及节约型政府的改革,其实是对公务员这个岗位的一种回归,公务员这个职业具有特殊性,它们掌握公权力,他们手中的权力经常直接与市场相关,甚至作用于市场,因此人们对他们的要求更高一些,比如收入透明度。要明确的是,公务员原本的样子就是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这个职业不是为了赚钱而设置的。在此基础上,可以讨论合理的薪酬,而不是本末倒置,首先想千方百计获取一个职位而寄希望在此职位上发财或者谋取更多私利。后者这种惯势思维,源于传统官本位社会的文化,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破除这种惯势思维是必要的。

在一个市场经济尚待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厘清的社会里,单纯比较公务员工资与企业年薪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因为二者岗位的附加值是有较大差别的。其实,公务员薪酬体系需要合理化。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需要建立在社保、医保,甚至住房等相关改革之上,前者需要与社会上市场职业的医保、社保“并轨”,后者则要逐渐减少不合理的各种购房便利、低价购房以及集资购房等。伴随着这些特殊福利的消逝,社会公平也将会不断增进,人们对公务员合理的涨薪也不会动辄就过度反应,甚至一些人才也不会再去挤“国考”,他们可能会去选择一些更具风险、更有创新前景的市场性岗位。这对于创新型社会建设也是非常有利的。

此外,公务员薪酬改革也需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后者的改革目标还包括了这个队伍人才流动机制的合理化以及行政高效化,这也是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可以考虑,将公务员做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序列之分,前者统筹、决策以及总体把握,并应该成为问责制的问责对象;后者则主要从事具体事务性的工作,考核以其行政效率为主。在没有什么特殊福利的基础上,对他们的薪酬可参照市场岗位的水平,进行合理、透明地涨薪。我们看到,国外的一些公务员薪酬是随着国家财政景气状况来浮动的。为公务员群体确立合理的规则,厘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那么起码事务官的工作并不会那么复杂,以效率为主的考核令其不必将精力主要放在应付人情以及平衡各种关系上面,照章办事即可。

着眼于基层公务员的生态,也必须承认,由于存在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职位高低等的差异,在基层和低层公务员中,确实存在公务员工作压力大、收入待遇低、升迁缓慢困难、事业前景黯淡等问题。

资料显示,公认为能有效反映公务行政效率的单位GDP与财政供养人员的比例,每一百万美元GDP,中国为39人;而法国为3.46人,美国为2.31人,英国为1.58人,日本为1.38人。由此可见,以精简人员,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具体目标,深化改革,才是提高公务员待遇、增加公务员收入、改善公务员生态的有效途径,不能着眼于工资外的灰色收入,更不应该固守陈旧的养老体制,罔顾社会不公,汲汲于眼前的私利。

正是因为如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明确作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着眼于社会公正和更为完善的公务员制度,以养老金并轨为改革的切入点,无疑是有利于改革顺利推行的明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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