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海飞
老经验不学习玩忽职守终究悔不迭
文/蔡海飞
2013年10月27日,经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宁市长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褚自法犯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生效。
法院审理认定:2008年10月,长安镇政府指派褚自法负责长安镇影剧院装修改建工程的管理。2011年,该工程项目完工后,浙江某公司向长安镇人民政府提出工程结算。然而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过程中,褚自法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照要求对被委托机构及人员的资质、真实身份进行核查,便与张某(另行处理)所假冒的咨询评估公司签订了委托审计合同,该公司出具的报告中未将工程中已取消的项目予以扣减。褚自法也没有认真审核就签字确认,长安镇人民政府以该报告书确认的工程金额276万余元予以全额支付。经海宁市审计局复核审定,该工程金额为178万余元。褚自法的行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97万余元。
鉴于褚自法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褚某非常后悔,他说:“我是一名老文化工作者,文化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自己对工程建设一点不懂,没有好好学习,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今天的后果,我对不起信任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