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娟
随着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正在全国扎实推进。新课标充分重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充分重视学生的音乐灵性在课堂上的展现,为中学音乐教育带来了勃勃生机。但是,新课改打破了原有教学生态的平衡,出现了诸如新课改理论与实践分离的问题、学科综合与音乐为本的问题、合作探究与主体个性的问题、多媒体在音乐课改中的应用问题等一系列的新问题,这些都应该引起音乐教育工作者足够的重视和认真反思,进而探索新的平衡,使我们的音乐课改在反思中不断前行。
一、以乐育美:中学音乐课改的理论价值
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体系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体系。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健全的人格。可见,以审美为核心是音乐艺术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音乐课程中最突出、最重要的理念。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是情感的河流。音乐教育要利用自身“以情感人、以美育人”这一与其他学科极为不同的特点,改掉过去“重教师的讲授,轻学生的主动参与;重知识技能的训练,轻对音乐的表现与鉴赏;重教学的结果,轻教学的愉悦过程”的旧面貌,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可见,音乐课改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要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基本任务在于对学生实施音乐审美教育。音乐的审美教育功能只能通过音乐的手段来实现,即以参与欣赏活动的人为审美主体,以一定的音乐为审美对象,以音乐聆听、音乐表现和音乐创造为主要审美活动,实现对音乐美的感受和鉴赏,形成一种特殊的审美观。因此,新课程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中学音乐教学全过程,音乐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方法的选择,都要围绕着“审美”这个要素来展开。若是削弱了音乐课的审美价值,课程性质就会偏离音乐课的特质。
二、时髦热闹:中学音乐课改的现实偏离
从接受理念到身体力行必须要经过一段很长、很痛苦的历程,笔者作为年轻的音乐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由于经验不足、认识偏差,对于如何贯彻新课程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仍有很多茫然之处,甚至进行过偏离音乐本质的教学。
1.偏离了音乐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的正常轨道。在音乐课教学过程中,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教学情境、活动氛围的创设上,学生们或编创节目,或合作探究,课堂表现得很热闹、很丰富、很花哨。而在音乐艺术上所下的工夫却不够,过于淡化音乐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音乐基本素质的培养落实不到位,就像有人形容的“花花动作多,花拳绣腿多,花里胡哨多”,结果学生却没能掌握教材上的基本知识。
2.偏离了音乐艺术属性与音乐文化内涵的审美理念。在音乐课改中,由于对新课程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把握不准,容易出现忽略和淡化音乐本体的价值和功能的现象。音乐课应抓住音乐最基本的东西来进行教学,而偏离音乐艺术属性与音乐文化内涵的教学不仅使教学目标变得模糊和繁杂,而且有可能局部甚至全局性地改变音乐课的学科性质,使其异化成为另类课程,最终可能是“种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
3.偏离了教师主导为体、现代教育技术为用的正常轨道。现代教育技术给新课改提供了更大的平台,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通过现代教育技术,能够把抽象的、不易理解的音乐符号变成可听可视、富有动感的画面,为学生营造一个色彩缤纷、声像同步、能动能静的教学情境,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视觉、听觉等多种器官,把学生在音乐课堂上的审美体验推向高潮,更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但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容易出现“为了使用多媒体而使用多媒体”的状况,不论需要与否,都花大力气去收集素材制作多媒体课件,但对教材内容的挖掘不够深入,表现出一种重知识呈现、轻能力培养,重课件展示、轻情感交流的偏差。于是,课堂呈现出“学生看着屏幕,听着扬声器,老师操作鼠标,其他活动极少”的课堂教学状况。
4.偏离了音乐文本和教学情境进行主观性教学设计。一些教师在教学过程设计上花了大工夫,有时甚至对每一个教学环节都进行精雕细琢的设计,结果一堂课下来,教学都在“设计”的框架内进行着,教学过程不是动态的以课堂上学生的表现为转移,而是根据设计好的教案静态地实施教学。这显然仍然是“以教师为本”的教学模式,体现的是教师的个人意志,教师在扮演着“纤夫”的角色,学生在课堂上自始至终都是听任教师摆布,容易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一种“我教你听、我拉你走”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学生没有自己的体验、自己的思考、自己的感悟,学生的心灵之窗紧闭,没有自身独特的音乐灵性、独特的听赏理解,更不会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热情。让学生自主学习、乐于探究的改革目标难以实现。
以上几种在实践新课标过程中呈现出的偏离,究其根源主要是对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精髓把握不准,吃得不透,而是在追求新形势、新潮流上做文章,忽视了音乐课的本质及特性的落实。
三、和谐课堂:中学音乐课改理论与实践融合之道
经过几年的反思与探索,笔者深刻认识到音乐课教学还是应该回归到音乐本体上来,毕竟一切联想、通感的产生还是由音乐而生,最终必将落实到音乐的语言、要素和形式上来。因此,笔者积极探索中学音乐课改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之道,构建和谐的音乐课堂。endprint
1.坚持以知识与技能为主线的教学设计。虽说学习音乐不等于学习音乐知识,但是忽略了音乐知识技能又如何能更好地理解音乐呢?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音乐审美活动中,需要有丰厚的音乐文化知识积淀才能听出“门道”来。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原本就是音乐课程的目标之一,音乐课程标准中明确要求: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2.坚持以音乐为本体的教学形式。音乐课教学要有音乐味。一位音乐教师除具备教育理论外,更应该具备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懂得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要认真研究在音乐文本的基础上开发学生感知各种音乐要素的能力、体验和表现音乐情感和音乐风格的能力、理解音乐内容的能力、理解音乐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能力、判断音乐美丑的能力,然后将相关学科知识综合地、有机地、适度地融进音乐教学形式中。而不是在考虑怎样上课有新意、怎样调动学生参与氛围、怎样加强学科综合等脱离音乐本体的教学形式方面下工夫。
3.坚持以听为中心的音乐课教学。音乐是听觉艺术,所有的音乐艺术实践都必须依赖于听觉。因此,音乐学习方式必须基于听觉体验的基础。音乐教学要立足于听,遵循“以听为中心”的原则,把全部教学活动牢固地建立在“听”的基础上,围绕“听”来展开多种多样的教学活动。通过让学生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引导学生在聆听中记忆、理解、熟悉音高、节奏、段落、和声等,他们就能在假以时日后逐渐熟悉,学会音乐这种特殊语言并积累起丰富的听觉经验,在反复的欣赏后感悟音乐中一种叫“意韵”的东西,并积淀在心灵深处,慢慢酝酿发酵,最后会化成他们个体独特的音乐素质和修养。
4.坚持以整合为目标的现代教育技术运用。音乐课程标准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中”明确指出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大力提倡开发多媒体教学辅助软件”。实际上,音乐课程标准中所提出的新课程基本理念要求现代教育技术与音乐新课程进行全面的、深层次的整合。首先,要恰当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现代教育技术与音乐新课程的整合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相加,而是一种综合与渗透。整合之后的整体功能应超过各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整合后的系统应具有学习过程的多重性、生动性以及获取知识的多角度、多层次等特点。其次,要“以音乐为本”。音乐课堂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能背离音乐的本体,仍应体现音乐教学的目的。例如:利用多媒体技术将学生置于恰当情境,使学生感觉身临其境,为音乐审美和情感体验提供有利的条件。通过多媒体技术中的视听与声像技术展示中外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优秀作品,使学生更能感受音乐世界的魅力。再次,要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巧妙地把各种知识适度融入音乐课堂,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让学生更好地感受音乐、理解音乐,从而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
总而言之,音乐教师应积极去寻找新课改理论与实践的平衡融合之道,用合理的教学形式和手段,将知识和技能的习得巧妙地融入课堂教学中,有效地引导学生体验音乐之美,让学生在有限的时空中,轻松地学音乐、聪明地学音乐、高效地学音乐,构建和谐的音乐课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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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传辉.音乐课改:神似与形似的较量[J].教学与管理,2006(12).
[3]庞国太.音乐课改的理性思考[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7(4).
(责任编辑 周侯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