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雨+刘悦
摘要:京津冀一体化对我国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区域合作要求人才共享推动区域内部融合。本文从三地人才一体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入手,联系三地的发展状况,从革新观念、优化产业结构等四个方面对三地人才的互相交流与长期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人才一体化;产业结构;人才转移
京津冀一体化议题近期频频出现在我们的视野,成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而为推动京津冀一体化更好的发展,三地人才一体化势在必行。人才一体化可以带动相对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又能为相对发达地区创造低廉的人力成本,帮助减少人由人才分布不均带来的失业情况,进而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一、人才一体化现状
2012年,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北京地区人才资源总量已超过400万人;天津市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人才数量为11566万人;河北省人才资源储备也不能小觑,合为44934万人[1]。强大的人才储备,是京津冀发展的一大优势。
2005年6月三地签署了《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三地陆续签署并发表了关于合作事宜的诸多文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互动机制,人才一体化速度明显加快。
二、人才一体化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1.思想壁垒
过去多年尽管签订了各种协议,但却大都流于形式,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河北在京津冀一体化布局中表现积极,京津比较冷淡,当然其中存在文化差异、思想差异等主观客观原因,致使三地合作不能高效进行。
2.京津冀三地产业结构冲突
由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可知,北京第一产业所占的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较小,第三产业占比较大,使北京人才聚集在服务业;天津的第二产业略高于第三产业,与京津相比,河北是第一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远大于北京天津,这是河北的优势,同时也使津冀主要人才集中在第二产业,且三地的人才需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重合,有竞争趋势,三方都害怕他方会“动了自己的奶酪”,为三地的一体化发展带来了障碍。
3.制度、法律上的缺失
由于三地的一体化发展程度还不高,人才的合作存在一定的行政壁垒,故而造成人才政策的不衔接,给区域人才市场设置了制度上的障碍。例如京津限制人口规模的重要手段:户籍制度,户籍互认制度提出后并未得到实施。在人才一体化过程中,我们缺少对人才的保护,相应的法律机制不健全。阻碍了人才的自由流动,更阻碍了区域内人才合作发展。
4.人才结构不合理,缺少高层次专门人才
《2012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拥有全国795%的人口,但专业技术人员仅有9743万人,占人才总数的555%,北京拥有的高级人才占全市1188%,天津高级人才占比158%,河北的高级职称人才就更少了。“技工荒”现象困扰着京津冀区域人才市场。
5.环境问题
《中关村人才资源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住房问题、空气质量、福利待遇、户口问题等入选是从业者最关心的问题[2]。
在自然环境方面,可以说河北是污染的重灾区,“2013年中国十大污染城市”河北占了7个。在2012年整年,三地的废水废气均超标,尤其河北省,废水排放量高达305773万吨,废气中粉尘类高达12359万吨。而且北京拥挤的交通,严重的雾霾,节节高的房价等大城市病使一些人才“望而生畏”,环境问题严重着影响着人们的健康,也成为求职者考虑的首要因素。
三、关于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建议
1.树立统筹发展新观念
京津冀人才一体化,从客观上要求京、津、冀各方突破各自发展的旧有思维,打破区域行政壁垒,改变各自为战的竞争模式,达成共赢,而非零和博弈。三地领导要在考虑长期的地区以及社会成本收益与外部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的进行全局的统筹规划,确立三地共同的发展目标,以小区域战略要以服从大区域战略为前提。除此之外,京津冀不同的发展条件在小区域中是制约发展的因素,但在大区域中就可能成为其优势所在,因而京津冀还应充分发挥各自不同的优势,缩小经济梯度落差,推动京津冀一体化。
2.产业转移带动人才迁移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认为,京津冀三地间的人才流动,目前更多地表现为“单向流动”[3]。这种单向流动,既与人才的联动效应相关,又与产业群的区位分布密切相关,因而采取产业转移的方式等很好的带动人才的流动。
不论采取哪种产业转移方式,产业结构优化都应与人才结构优化相适应,协调发展,互为辅助。京津冀地区可在整合资源,通过重新布局产品生产基地的方式引进所需人才。地区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使企业在利益机制驱使下愿意在有限空间内协商合作事务。此外,接收地还应为搬迁企业寻找适宜的搬迁地点,例如建立企业园区,并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各种配套的基础设施、良好的科研环境等便利条件。
3.搭建良好的人才交流平台,充分保护人才权益
搭建被制定部门监管的标准开放的京津冀人才交流市场平台与在线网络平台,打破目前京津冀地区人才割据,以北京为中心的现状,实现人才信息以及科研设备的高度与快速共享。同时,人才服务多方联动,发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企业,高校,人才市场的不同作用。也要注意人才的引进不能拘泥于形式,正如《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书》中所提到的: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公务员互派交流学习、引进国外智力等不同方面。可定期举办行业交流会,高层论坛,人才峰会促进人才的交流与人才质量的提高,以使京津冀地区成为引领环渤海商区、东部沿海地区,辐射全中国的人才高地。
与人才发展计划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相对缺乏,使人才对踏入陌生的环境心存顾虑。应针对人才发展,对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甚至教育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做出相应调整。也应设立专门的京津冀人才劳动保障部门及专门的法律机构,解决由于短期人才借入、人才交换项目等人才计划可能带来的日常法律咨询或法律纠纷,从法律上保障人才与企业的权益。
4.优化人才结构,储备自身人才
推动引入高层次专业人才,合理优化人才结构,应该成为京津冀各地区政府在人才这一问题上的重点之一。本生源地人才更加了解本地区的发展情况,且由于心理成本等因素往往有更好的稳定性,故京津冀地区重视对本土人才的培养,解决本地人才资源不足的现状。地方政府也应打破地区人才隔阂,对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应向外设置分支机构,发挥正外部性,彻底解决人才分布不均匀的问题。
四、结语
京津冀一体化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我们必须加快区域经济与人才开发一体化。人才是经济发展的主打力量,京津冀应根据自己的发展状况,认真总结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借鉴“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切实从三地的共同利益出发,统筹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一级。(作者单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经贸学院)
参考文献
[1]潘星光.中国人才发展报告[D].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8-10
[2]郭涛.京津冀人才协同发展“求解”[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4-6-9(002)
[3]郭涛.京津冀人才协同发展“求解”[J].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4-6-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