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特特
她出身名门,5岁学钢琴,6岁熟读《唐诗三百首》。她演过莎翁剧的女主角,做过第一批自由恋爱的新女性。出嫁时,汽车在上海的大街上排成一排,她戴着花冠,牵婚纱拖尾的花童就用了6个。
她的丈夫撒手西去时,她31岁,第三个孩子才出生。再接着,她变得一无所有,靠给人洗衣服为生。过去的娇小姐,如今竟把十个指甲全部洗得脱落。
即便如此,每一天临睡前,她都会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熨烫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所以她的孩子们即使穿得破旧,却总比同龄人要干净平整。
在特殊的年代,她的大儿子已经停学,每日和同学们满世界跑,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只有她,会要求儿子活动结束,送女同学回家,她说:“男人要做绅士。”
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她固执地认为,人必须每天都吃水果。没有钱买,她去给农民洗衣服,再接过从淤泥中连根拔起的藕。
多年以后,她的大儿子还是不能忘记每天饭桌上必有的一盘藕。雪白的薄片,小心地码堆,在盘子中央摆出碎玉模样。这一盘藕,让他无数次回头,屋外大杂院内,母亲正奋力搓洗衣服。那时他不懂,他只是朦朦胧胧感觉到,即便做洗衣妇,他的母亲也和别人不同。
有一天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面前的Z女士是她大儿子的朋友。Z女士向我解释一个名词——名媛,举她为例。
成年后,我一直试图寻找美的标准,这一刻,顿悟。
女人身上最强大的力量是韧性,再泥泞也能生存。女人身上最美的地方,是她矢志不渝做坚信正确的事,哪怕全世界都被推翻,全世界都混乱,全世界都将其遗忘。
我们都无缘见到她,能想象的只有一盘雪白的藕。
我们从来无法控制会发生什么事,唯一可控的是面对事件时我们自己的态度。谁都不能安排你的生活,除了你自己,除非你同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