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绮++彭阳慧
【摘 要】 运用卡方检验对2009—2011年深市主板全部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资料进行分析,考察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证实股权激励是财务重述的诱因之一,特别是有股权激励的公司会比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可能发布年报更正公告,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 财务重述; 股权激励; 年报更正; 年报补充
一、引言
财务重述,即修正前期已发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前期发布的报告中存在的差错被更正的过程(FBAS.NO.154)。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上市公司日趋频繁和普遍地发生财务重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年报重述公司占A股上市公司的比例超过了15%(魏志华,2009),上市公司发生重述的原因涉及到很多方面。兰艳泽、邓小倩(2011)选取2008年在深交易所A股上市的公司为样本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研究表明董事会的比例及其专业程度是引发财务重述的原因之一。Burn和Kedia(2000)发现资本市场的压力也会引发重述行为,财务重述公司的股权融资与长期债务比的平均数都显著高于非财务重述公司,说明财务重述公司有更多的融资需求。Richardson et al.(2002)对Burn和Kedia的研究深入分析,表明在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之前,上市公司有倾向利用盈余管理来给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高盈利的美化报表。最后还有信息的不对称(Li Oliver—Zhen,2006)、重述成本低廉(陈凌云,2006)、企业亏损过多(齐保垒,2010)等都是财务重述的重要诱因。
然而从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对立角度来看,引起财务重述的是高管薪酬契约。因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为了激励经营者为共同的利益而服务于本企业,便以一系列的契约内容达成了形式上的共识。“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股权激励是使管理者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有利机制。但是,由于现代公司董事会执行力度较弱,内部绩效考核体制过于单一,股权激励制度涉及的范围小,审计及政府监督环节过于薄弱,一个本是使企业更好运营的机制,却被管理者利用来提高股价、高报利润,制造不透明的财务信息。
Beneish(1997)的研究表明,高管人员可能会出于自私的心理通过财务重述来操纵利润达到目的。Jensen(2005)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他进一步指出以股权激励为基础的高管薪酬契约将是管理者采取激进会计政策的根源。胡国强、彭家生(2009)选取中国A股市场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及其配对样本为研究对象,发现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要显著高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陈伟忠(2011)以2003—2009年期间挂牌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发现财务重述主要受到与大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司再融资、保壳、限售股解禁后的市值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刘媛媛(2012)选取2008年深沪两市发布更正公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以上研究都认为股权激励很有可能引发更正类的、坏消息类的财务重述。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经理人有粉饰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嫌疑,在一段时间之后,其必然会对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重述,仅仅是现有信息的补充并不能完全满足经理人修正财务指标的需求,所以更正重述报表会是最具重要性的一种自利手段。深市主板公司是我国最重要的股票交易市场之一,其财务重述具有数量多、范围广的普遍特点,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也最早在此实施,所以本文以在深市主板上市的全部公司的财务重述现象为研究对象,考察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之间的关系。
二、假设提出与研究设计
(一)提出假设
财务重述从公告形式上可以分为年报更正公告、年报补充公告与年报更正及补充公告三种类型。这三种公告形成的原因是完全不同的。更正公告主要是由于出现了会计差错而对其进行的改正,会计差错既包括了客观的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的问题,也包括了人为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一系列财务指标操纵和利用的错误。在我国一般都视更正公告的发布是坏消息,市场上会对该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补充公告主要是由于信息的遗漏所造成的,公司发布补充公告以对这些信息加以补充说明,信息涉及各个方面,一般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董事会决议、未来发展战略、未决方案的结论和股本变动等等。由于补充公告仅仅是对年报的一个补充说明,所以企业很难利用其对利润业绩进行虚构与操纵。年报更正补充是年报补充和年报更正的结合体,它既更正了会计差错又补充了相关信息。
由于高管人员的自利心理和资本市场的薄弱,在股权激励政策对业绩和股价要求的涨幅压力下,他们便会利用财务重述这一工具来提高自己的薪酬。高管人员起初会制造不透明的财务信息,谎报利润,抬高股价,为了规避监管部门的制裁,在一段时间之后,其必然会发布年报更正公告来掩饰自己的行径。而这一粉饰报表的行为对于年报补充,便显得没有很大的需求,有时候只是进行真实的非财务指标的遗漏说明。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股权激励与年报更正正相关。
H2:股权激励与年报补充不相关。
由于年报更正及补充公告中包含了更正公告和补充公告,为了充分反映股权激励与更正公告的相关性,本文把公司发布的补充及更正重述的公司分别按照补充和更正公告汇总到发布更正公告和补充公告的这两类公司中。
(二)研究方法选择
卡方检验是一种用途很广的计数资料的假设检验方法,属于非参数检验的范畴,适用于比较两个及两个以上样本率(构成比)以及两个分类变量的关联性分析。其根本思想就是比较理论频数和实际频数的吻合程度或拟合优度问题。为了考察财务重述与股权激励的相关性,对财务重述按照重述内容分为年报更正与年报补充,分析不同种类财务重述与股权激励的关系,本文拟收集近三年发生财务重述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建立二联表着重分析二者发生的比例相关性,所以在此选取了卡方检验作为最佳研究方法。endprint
(三)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考虑到财务重述公告信息的滞后性,本文以2009—2011年在深市主板上市的披露年度报表的公司为研究样本,以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财务报告补充或者更正临时性公告的公司作为重述公司。本文的数据来源于深证网。基本统计数据如表1。
如表1所示,一方面,从2009到2011这三年之间财务重述的公司呈逐年递增趋势。2009年在深市主板上市的公司中共有485家公布了其年报内容,这其中有60家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财务重述,44家为年报更正,11家为年报补充,5家为年报补充更正,重述公司总数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12.37%。2010年共有466家公司披露年报,其中进行财务重述的有90家,52家为年报更正,28家为年报补充,10家为年报补充更正,重述公司总数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19.31%。2011年,在463家披露年报的公司中有103家进行了财务重述:年报更正的有69家,年报补充的有25家,年报更正补充的有9家,重述数量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比例高达22.25%。这充分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特别是年报更正重述,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初步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1993年深圳的万科集团最早实施了该制度。它规定管理人员若是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所有者指定的业绩水平,便能获得相当比例的股权或期权。如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尝试股权激励的公司也在快速增长,特别是近两年已掀起了一股小高潮。表1列示了深市主板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在2009年是21家,并不是特别的庞大,这是该机制刚刚起步不久;到了2010年,共有34家公司实施了股票激励机制;随着时间的发展,到了2011年,其数量达到了41家。显而易见,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
2.卡方检验
三、实证结果
表2是对H1的检验,就更正公告而言,在2009年,有股权激励和无股权激励的公司年报更正公告发布的数量并没有一定的相关性。这一年,在实施股权激励的21家公司中,有2家发生了财务重述(1家为更正及补充公告,1家为补充公告),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占比为9.52%,这个不是太高的比例有可能是因为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刚实施不久,上市公司还在试运营中,市场经验不够成熟,并没有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而到了2010和2012年,可以看出,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比没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可能发布年报更正公告。这就验证了H1。
表3是对H2的检验。从2009年到2011年,均不能看出股权激励与补充公告的发布有任何相关性。
四、结论与建议
经过对深市主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发生财务情况交叉表的卡方检验,得出了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比没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可能发布年报更正公告而非补充公告的结论,企业高管一方面利用财务重述来操纵利润提高盈余的非法行为;另一方面采用法律不允许的手段通过制造虚假的财务报表来提高自己的薪酬,使得自己在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依然坐享其成,拥有异常高的收入。这就需要对年报更正公告频繁利用,使得自己的行为是核算财务指标出错的原因造成的,只在政府部门和监管委员会方面承担低廉的重述费用。
为了避免此类行为的继续蔓延,就需要企业内部、注册会计师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来完善财务重述和相关股权激励制度。本文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加强执行力的关键因素,特别是董事会的执行能力应重点加强。独立董事必须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积极了解企业内部的运营情况,在年报更正问题上认真对待,不断核实其真实性和客观性,在高管操纵利润的问题上多下工夫,重新树立其在外部的良好声誉。
(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首先,建立股权激励指标的多元化。把考核的标准范围扩大,改变以财务指标为基础的单一性局面。对于非财务指标的运用,要不断渗透到企业内部。不管是对高管还是对待其他员工,大大提高考核平时的出勤率、集体活动的参与度、人际关系的和谐性等这些非财务指标的强度。
其次,保持股权激励政策长期化。短期的以绩效为目的的激励措施可能会导致经理人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来提高股利操纵利润,若是在实施的条件上规定着重于企业的长期业绩,或者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也可以结合往年经理人对业绩的提高份额和下一年的财务预期来给予相应的奖励,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经理人追求短期利益的不当行为。
最后,确保股权激励环境的规范化。完善关于激励相关的法律,建立规范达标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的自利行为是财务重述的诱因之一,只有经理人严于律己,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才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所以建立严格的经理人选拔机制,挑选才能兼备的合格人才刻不容缓。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经理人不良信息记录、定期考核测试、年终员工对经理人评分机制等等。
(三)政府加大监督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提高财务重述的成本,加大恶意重述的惩治力度,特别是对于更正重述频繁的公司,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查其异常指标,与股权激励制度相结合挖掘出重述原因。同时对有关的法律制度完善健全,用法律手段来遏制经理人的自利心理。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
一方面审计人员需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以客观的态度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另一方面,对于年报更正的发布情况,应该提高警惕,结合公司的制度和以前年度相关的财务指标深入思考其原因,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 魏志华,李常青,王毅辉.中国上市公司年报重述公告效应研究[J].会计研究,2009(8):33-41.
[2] Kedia.S.,Philippon.T.The Economics of F-
raudulent Accounting[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V01.2006.
[3] Li Oliver—Zhen,Zhang Yuan.Financial restatement announcements and insider trading[R].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Notre Dame,2006.
[4] Beneish,M.D.Incentives and Penaffies Relatedto Earnings Overstatements .That Violate GAAP[J].the Accounting Renew,V01.1999(4).
[5] Jensen,M.C_Agency Cost of Overvalued Equity[J].Financial Managemetn,Vol 34,Issue1.2005.
[6] 胡国强,彭家生.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基于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财经科学,2009(11):39-46.
[7] 陈伟忠,吴磊磊.A 股公司财务重述的大股东自利动机[J]. 财政研究,2011(4):70-73.
[8] 刘媛媛,李晶.股权激励视角的管理层自利性财务重述研究[J].科学决策,2012(2):15-31.
[9] 王毅辉,魏志华. 财务重述研究述评[J].证券市场导报,2008(3):55-60.
[10] 张为国,王霞.中国上市公司会计差错的动因分析[J].会计研究,2004(4):23-28.endprint
(三)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考虑到财务重述公告信息的滞后性,本文以2009—2011年在深市主板上市的披露年度报表的公司为研究样本,以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财务报告补充或者更正临时性公告的公司作为重述公司。本文的数据来源于深证网。基本统计数据如表1。
如表1所示,一方面,从2009到2011这三年之间财务重述的公司呈逐年递增趋势。2009年在深市主板上市的公司中共有485家公布了其年报内容,这其中有60家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财务重述,44家为年报更正,11家为年报补充,5家为年报补充更正,重述公司总数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12.37%。2010年共有466家公司披露年报,其中进行财务重述的有90家,52家为年报更正,28家为年报补充,10家为年报补充更正,重述公司总数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19.31%。2011年,在463家披露年报的公司中有103家进行了财务重述:年报更正的有69家,年报补充的有25家,年报更正补充的有9家,重述数量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比例高达22.25%。这充分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特别是年报更正重述,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初步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1993年深圳的万科集团最早实施了该制度。它规定管理人员若是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所有者指定的业绩水平,便能获得相当比例的股权或期权。如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尝试股权激励的公司也在快速增长,特别是近两年已掀起了一股小高潮。表1列示了深市主板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在2009年是21家,并不是特别的庞大,这是该机制刚刚起步不久;到了2010年,共有34家公司实施了股票激励机制;随着时间的发展,到了2011年,其数量达到了41家。显而易见,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
2.卡方检验
三、实证结果
表2是对H1的检验,就更正公告而言,在2009年,有股权激励和无股权激励的公司年报更正公告发布的数量并没有一定的相关性。这一年,在实施股权激励的21家公司中,有2家发生了财务重述(1家为更正及补充公告,1家为补充公告),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占比为9.52%,这个不是太高的比例有可能是因为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刚实施不久,上市公司还在试运营中,市场经验不够成熟,并没有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而到了2010和2012年,可以看出,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比没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可能发布年报更正公告。这就验证了H1。
表3是对H2的检验。从2009年到2011年,均不能看出股权激励与补充公告的发布有任何相关性。
四、结论与建议
经过对深市主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发生财务情况交叉表的卡方检验,得出了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比没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可能发布年报更正公告而非补充公告的结论,企业高管一方面利用财务重述来操纵利润提高盈余的非法行为;另一方面采用法律不允许的手段通过制造虚假的财务报表来提高自己的薪酬,使得自己在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依然坐享其成,拥有异常高的收入。这就需要对年报更正公告频繁利用,使得自己的行为是核算财务指标出错的原因造成的,只在政府部门和监管委员会方面承担低廉的重述费用。
为了避免此类行为的继续蔓延,就需要企业内部、注册会计师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来完善财务重述和相关股权激励制度。本文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加强执行力的关键因素,特别是董事会的执行能力应重点加强。独立董事必须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积极了解企业内部的运营情况,在年报更正问题上认真对待,不断核实其真实性和客观性,在高管操纵利润的问题上多下工夫,重新树立其在外部的良好声誉。
(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首先,建立股权激励指标的多元化。把考核的标准范围扩大,改变以财务指标为基础的单一性局面。对于非财务指标的运用,要不断渗透到企业内部。不管是对高管还是对待其他员工,大大提高考核平时的出勤率、集体活动的参与度、人际关系的和谐性等这些非财务指标的强度。
其次,保持股权激励政策长期化。短期的以绩效为目的的激励措施可能会导致经理人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来提高股利操纵利润,若是在实施的条件上规定着重于企业的长期业绩,或者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也可以结合往年经理人对业绩的提高份额和下一年的财务预期来给予相应的奖励,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经理人追求短期利益的不当行为。
最后,确保股权激励环境的规范化。完善关于激励相关的法律,建立规范达标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的自利行为是财务重述的诱因之一,只有经理人严于律己,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才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所以建立严格的经理人选拔机制,挑选才能兼备的合格人才刻不容缓。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经理人不良信息记录、定期考核测试、年终员工对经理人评分机制等等。
(三)政府加大监督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提高财务重述的成本,加大恶意重述的惩治力度,特别是对于更正重述频繁的公司,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查其异常指标,与股权激励制度相结合挖掘出重述原因。同时对有关的法律制度完善健全,用法律手段来遏制经理人的自利心理。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
一方面审计人员需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以客观的态度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另一方面,对于年报更正的发布情况,应该提高警惕,结合公司的制度和以前年度相关的财务指标深入思考其原因,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 魏志华,李常青,王毅辉.中国上市公司年报重述公告效应研究[J].会计研究,2009(8):33-41.
[2] Kedia.S.,Philippon.T.The Economics of F-
raudulent Accounting[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V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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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eneish,M.D.Incentives and Penaffies Relatedto Earnings Overstatements .That Violate GAAP[J].the Accounting Renew,V01.1999(4).
[5] Jensen,M.C_Agency Cost of Overvalued Equity[J].Financial Managemetn,Vol 34,Issue1.2005.
[6] 胡国强,彭家生.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基于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财经科学,2009(11):39-46.
[7] 陈伟忠,吴磊磊.A 股公司财务重述的大股东自利动机[J]. 财政研究,2011(4):70-73.
[8] 刘媛媛,李晶.股权激励视角的管理层自利性财务重述研究[J].科学决策,2012(2):15-31.
[9] 王毅辉,魏志华. 财务重述研究述评[J].证券市场导报,2008(3):55-60.
[10] 张为国,王霞.中国上市公司会计差错的动因分析[J].会计研究,2004(4):23-28.endprint
(三)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考虑到财务重述公告信息的滞后性,本文以2009—2011年在深市主板上市的披露年度报表的公司为研究样本,以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财务报告补充或者更正临时性公告的公司作为重述公司。本文的数据来源于深证网。基本统计数据如表1。
如表1所示,一方面,从2009到2011这三年之间财务重述的公司呈逐年递增趋势。2009年在深市主板上市的公司中共有485家公布了其年报内容,这其中有60家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财务重述,44家为年报更正,11家为年报补充,5家为年报补充更正,重述公司总数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12.37%。2010年共有466家公司披露年报,其中进行财务重述的有90家,52家为年报更正,28家为年报补充,10家为年报补充更正,重述公司总数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19.31%。2011年,在463家披露年报的公司中有103家进行了财务重述:年报更正的有69家,年报补充的有25家,年报更正补充的有9家,重述数量占披露年报公司数的比例高达22.25%。这充分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特别是年报更正重述,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初步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1993年深圳的万科集团最早实施了该制度。它规定管理人员若是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所有者指定的业绩水平,便能获得相当比例的股权或期权。如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尝试股权激励的公司也在快速增长,特别是近两年已掀起了一股小高潮。表1列示了深市主板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在2009年是21家,并不是特别的庞大,这是该机制刚刚起步不久;到了2010年,共有34家公司实施了股票激励机制;随着时间的发展,到了2011年,其数量达到了41家。显而易见,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
2.卡方检验
三、实证结果
表2是对H1的检验,就更正公告而言,在2009年,有股权激励和无股权激励的公司年报更正公告发布的数量并没有一定的相关性。这一年,在实施股权激励的21家公司中,有2家发生了财务重述(1家为更正及补充公告,1家为补充公告),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占比为9.52%,这个不是太高的比例有可能是因为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刚实施不久,上市公司还在试运营中,市场经验不够成熟,并没有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而到了2010和2012年,可以看出,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比没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可能发布年报更正公告。这就验证了H1。
表3是对H2的检验。从2009年到2011年,均不能看出股权激励与补充公告的发布有任何相关性。
四、结论与建议
经过对深市主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发生财务情况交叉表的卡方检验,得出了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比没有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可能发布年报更正公告而非补充公告的结论,企业高管一方面利用财务重述来操纵利润提高盈余的非法行为;另一方面采用法律不允许的手段通过制造虚假的财务报表来提高自己的薪酬,使得自己在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依然坐享其成,拥有异常高的收入。这就需要对年报更正公告频繁利用,使得自己的行为是核算财务指标出错的原因造成的,只在政府部门和监管委员会方面承担低廉的重述费用。
为了避免此类行为的继续蔓延,就需要企业内部、注册会计师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来完善财务重述和相关股权激励制度。本文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加强执行力的关键因素,特别是董事会的执行能力应重点加强。独立董事必须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积极了解企业内部的运营情况,在年报更正问题上认真对待,不断核实其真实性和客观性,在高管操纵利润的问题上多下工夫,重新树立其在外部的良好声誉。
(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首先,建立股权激励指标的多元化。把考核的标准范围扩大,改变以财务指标为基础的单一性局面。对于非财务指标的运用,要不断渗透到企业内部。不管是对高管还是对待其他员工,大大提高考核平时的出勤率、集体活动的参与度、人际关系的和谐性等这些非财务指标的强度。
其次,保持股权激励政策长期化。短期的以绩效为目的的激励措施可能会导致经理人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来提高股利操纵利润,若是在实施的条件上规定着重于企业的长期业绩,或者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也可以结合往年经理人对业绩的提高份额和下一年的财务预期来给予相应的奖励,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经理人追求短期利益的不当行为。
最后,确保股权激励环境的规范化。完善关于激励相关的法律,建立规范达标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的自利行为是财务重述的诱因之一,只有经理人严于律己,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才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所以建立严格的经理人选拔机制,挑选才能兼备的合格人才刻不容缓。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经理人不良信息记录、定期考核测试、年终员工对经理人评分机制等等。
(三)政府加大监督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提高财务重述的成本,加大恶意重述的惩治力度,特别是对于更正重述频繁的公司,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查其异常指标,与股权激励制度相结合挖掘出重述原因。同时对有关的法律制度完善健全,用法律手段来遏制经理人的自利心理。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
一方面审计人员需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以客观的态度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另一方面,对于年报更正的发布情况,应该提高警惕,结合公司的制度和以前年度相关的财务指标深入思考其原因,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 魏志华,李常青,王毅辉.中国上市公司年报重述公告效应研究[J].会计研究,2009(8):33-41.
[2] Kedia.S.,Philippon.T.The Economics of F-
raudulent Accounting[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V01.2006.
[3] Li Oliver—Zhen,Zhang Yuan.Financial restatement announcements and insider trading[R].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Notre Dame,2006.
[4] Beneish,M.D.Incentives and Penaffies Relatedto Earnings Overstatements .That Violate GAAP[J].the Accounting Renew,V01.1999(4).
[5] Jensen,M.C_Agency Cost of Overvalued Equity[J].Financial Managemetn,Vol 34,Issue1.2005.
[6] 胡国强,彭家生.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基于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财经科学,2009(11):39-46.
[7] 陈伟忠,吴磊磊.A 股公司财务重述的大股东自利动机[J]. 财政研究,2011(4):70-73.
[8] 刘媛媛,李晶.股权激励视角的管理层自利性财务重述研究[J].科学决策,2012(2):15-31.
[9] 王毅辉,魏志华. 财务重述研究述评[J].证券市场导报,2008(3):55-60.
[10] 张为国,王霞.中国上市公司会计差错的动因分析[J].会计研究,2004(4):23-2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