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 梅 吴菲菲
(中国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翻译作为一种连接两种语言的社会性活动,必然受到源语文化及译语文化的规范,例如社会意识形态、历史、社会等。作为翻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翻译机构的翻译活动亦是如此。与个人进行的翻译活动相比,国家翻译机构的翻译活动具有组织性强、目标明确、动机强烈、过程复杂的特点。中央编译局作为我国重要的翻译机构之一,是我国系统翻译马列著作、中国国家领导人著作以及我国重要政治文件的国家翻译机构,在其组织下进行的马列著作翻译和国家领导人著作翻译一直持续至今,历时近60年,组织性强,规模庞大。其翻译过程历经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翻译活动亦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但是,我国目前对中央编译局的翻译活动研究并不充分。对马列著作的翻译研究多限于建国前,集中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翻译;对中央编译局翻译活动的记载也多以个人回忆录的方式出现,缺乏系统科学的理论研究;对毛泽东著作的翻译研究则多集中于翻译技巧,而对历史背景、国家政策等宏观因素对毛著翻译的影响研究较少。事实上,对中央编译局的翻译工作进行系统研究,能够对国家机构翻译有更系统、更科学的认识。此外,中央编译局对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的翻译集中了国内最优秀的译员,其译作堪称经典,对其译本进行细致研究能够为政治性文本的翻译策略及方法提供一定的参考。
长期以来,“翻译的定义”和“翻译的标准”一直是翻译界内争论不休的话题。翻译到底是对原文的复制,还是原文的派生物?翻译的标准是“信、达、雅”,是“神似”、“化境”,还是“对等”?学者们在这些问题上一直未达成共识。随着翻译研究领域从文本本身转向社会、文化等方面,学者们的研究也开始由原语文化转向目标语文化,试图从目标语文化中寻求翻译的标准。因此,对翻译规范(translation norms)的研究应运而生。
对翻译规范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90年代达到高潮。最早把“规范”一词引入翻译领域的是列维,早在20世纪60年代他就提出“翻译是一个决策过程”,[1]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管是在译本的选择上,还是翻译方法的使用等方面都面临着众多选择,译者需要对翻译文本、技巧等进行权衡并做出决策。随着研究的深入,涌现出一批对“翻译规范”研究卓有成就的学者,代表人物有图里(Toury,1995)、赫曼斯(Hermans,1996)、切斯特曼(Chesterman,1997)等。
最早对翻译规范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图里。图里(Toury, 1995)把翻译规范分成三类:预备规范(preliminary norms)、起始规范(initial norms)和操作规范(operational norms)。预备规范决定着译本的选择以及是直接翻译还是间接翻译(从某个译本转译)的问题,这一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目标语文化的翻译政策、历史背景等因素的规范。起始规范从宏观上决定译者的翻译方法,如果译者把源语文化规范作为翻译标准,则译本充分性(adequacy)强;如果译者把目标语文化规范作为翻译标准,则译本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强。操作规范关系到翻译过程中具体的翻译策略,它又可以分为母体规范(matricial norms)和文本语言学规范(textual-linguistic norms)。前者从宏观上决定着翻译原则,如段落的划分、文章内容的删减、增加等;后者从微观上决定着翻译原则,如语言风格、句子结构、语法、修辞等。[2]
赫曼斯(Hermans, 1996)认为“翻译是一种交际行为”,在交际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不同的社会个体和群体。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面对不同的权力关系,不得不在各种权力中进行权衡和选择(decision-making)。规范是一种社会和文化实体,它指导着交际过程的决策。与习俗(conventions)一样,规范源于人与人之间共有的知识、期待和对事物的接受程度等,但是规范的约束力和规范性要比习俗强。规范也有强弱之分,如果某一规范慢慢变强,它就会成为规则(赫曼斯认为这里的规则实质上是一种强度较大的规范),而当规则慢慢变强,强大到它成为做某事的唯一标准,那么规则就变成了法令(decreed)。规范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即鼓励某事或者否定某事。规范并非一成不变,它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3]
切斯特曼的规范理论由他著名的“模因理论”转化而来。切斯特曼借鉴生物学中的基因(genes)提出了模因(memes)的概念。[4]他认为模因像其它基因一样拥有复制、分裂和传播的功能。人类社会中的各种观念(模因)通过人与人的交流进行传播。如果模因要在不同的文化中传播,翻译就是不可缺少的途径。因此,“翻译是模因赖以生存的途径”。[4]模因之间相互竞争,如果一个模因在与其它模因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使与之竞争的模因逐渐消亡,那么这个模因就成为规范。
切斯特曼把翻译规范分为两类:期待规范(expectancy norms)和专业规范(professional norms)。期待规范由读者对译本的期待组成,这实际是一种产品规范(product norms),也就是说读者认为什么样的文本是自己需要的,译本应是什么风格,应采取何种翻译方法等。但是,切斯特曼把规范放入一定的社会背景进行研究,读者的期待并不完全由自己所决定。不同时期的历史背景、国家的翻译政策、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也会影响到读者的期待。专业规范调控具体的翻译过程,由社会中的专业人士制定,这本质上是一种过程规范(process norms)。[4]专业规范又分为义务规范(accountability norms)、交际规范(communication norms)和关系规范(relation norms)。义务规范是一种道德规范(ethic norms),它要求译者在翻译时应按照原文作者、翻译委托人、译者本身及潜在读者等其他当事人的要求;[4]交际规范要求译者处理好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使传意各方的交流达到最佳状态;关系规范本质上是一种语言规范(linguistic norms),它要求译者的翻译必须使源语文本与目标语文本建立一种恰当的关联相似性关系。[4]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发现:图里的规范研究重点在于翻译规范的分类,他从宏观和微观讨论了从翻译选材到翻译过程的各种规范。赫曼斯主要从宏观讨论翻译和规范的性质,他关注的是意识形态、社会、文化等宏观方面的因素。相比而言,切斯特曼的翻译规范理论最为全面:首先,切斯特曼在借鉴图里理论的基础上,对翻译规范进行了更为全面的划分,他从社会、道德等方面重新审视了翻译规范;第二,切斯特曼详细、系统地讨论了规范的来源,为翻译规范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第三,切斯特曼更为关注的是译者接受翻译任务后对译者工作进行指导的规范,操作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性更强。
因此,本文尝试从切斯特曼的规范理论角度,以中央编译局的翻译活动为例,审视翻译规范对国家机构翻译活动的规约和影响。
中央编译局(Central Compilation & Translation Bureau/CCTB),全称为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成立于1953年,前身是1949年创立的中央俄文编译局,其主要任务是“有系统地有计划地翻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全部著作”。[5]
为满足中国革命建设和中国广大读者的需要,中央编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马列著作的编译。1953年,中央编译局开始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和《斯大林全集》(以下简称三大全集)的编译。到1966年“文革”前,已成功编译《斯大林全集》13卷,《列宁全集》39卷,编译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由于中央编译局成立初期客观条件的限制,第一版三大全集在质量上参差不齐,收录文献不够全面,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读者的需求,因此1982年中央编译局开始了《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的编译,1986年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二版的编译。2001年以后,中央编译局又根据1991年以来的新发现的列宁文献编译出版了《列宁全集补遗》。2004年以后,中央编译局又根据最权威和可靠的外文,编成10卷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和5卷本《列宁专题文集》。
中央编译局对毛泽东著作的翻译主要是《毛泽东选集》的翻译,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0年,《毛泽东选集》第四卷问世,中共中央决定将其翻译成外文出版。为更好地完成毛泽东选集的翻译工作以及促进我国对外宣传,1961年当时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的邓小平做出批示,成立了毛泽东著作翻译室,承担《毛泽东选集》一、二、三卷的翻译任务,至1969年,《毛泽东选集》一、二、三卷翻译任务相继完成。《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翻译工作一直到1975年10月才展开,1977年底完成。
中央编译局的编译工作使中国读者更详细、全面地了解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也让外国读者更多地了解中国革命建设的情况,促进了中外交流。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涵盖了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编译难度很大,中央编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译本堪称经典,为翻译实践(尤其是政治性文本的翻译)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切斯特曼认为:“目标读者对译本的类型、风格、修辞等方面都有自己的期待。”[4]这就要求译者根据读者的期待进行翻译,而读者的期待又受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译者要先对不同社会背景中的读者需求进行分析,再进行具体的翻译工作。
马列著作在中国的读者涉及各个领域,有理论研究工作者、社会主义革命者、学生、工人、农民等等。《毛选》的读者当时则主要是世界各国共产党和左派团体等。不同领域的读者对译本的风格、修辞方法等有不同的期待。但是,由于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都属于政治性文本,其内容多涉及政治、经济理论,并含有大量政治敏感词汇,因此,就文本风格、用词等细节方面,中央编译局的翻译更多受到原文文本的规范,而读者期待对其规范表现则并不明显。不过,由于读者期待具有社会历史性,不同历史时期,读者对马列著作和毛著的需求量不同,这一需求对中央编译局马列著作和毛著的编译有很大影响。
图1 马列著作编译出版统计*数据来源:中央编译局:马列文献信息编辑出版60年(一) http://www.cctb.net/bygz/zzby/byyj/201006/t20100618_22352.htm.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发现:首先,从总体上来说中央编译局对马列著作的编译自其成立一直保持着上升状态,*1949-1954年,人民出版社共出版马列著作151本,其中马恩著作与列宁著作共81本,斯大林著作66本,汇编类著作4本,而中央编译局对马恩著作的编译1955年才开始,对列宁著作的编译,1953-1955年仅编译了5卷,上图中1949-1954年间出版的马恩与列宁著作基本上都是对建国前国内经典译本以及国外优秀译本的重新出版。因此,1949-1954年间,中央编译局编译的马列著作不多于70本,与1955-1957年基本持平或少于其编译数量。直到1960年数量有所下降。这与建国初期我国的政治环境及读者需求是分不开的。建国初期,我国政治环境趋于稳定,有利于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马列著作翻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热情高涨。毛泽东在1949年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干部要学习十二本马列著作:“如果在今后三年之内,有三万人读完这十二本书,有三千人读通这十二本书,那就很好”。[6]因此,马列著作翻译在这段时间不管是数量还是速度都十分惊人。1949-1956年,中央编译局和人民出版社共同编译出版了三大全集15个品种,其中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种(第1卷),《列宁全集》3种(第1、28、29卷),《斯大林全集》11种(第1、2、3、4、6、8、9、10、11、12、13卷)[7]。1958年,《斯大林全集》13卷编译工作全部完成。由于《列宁全集》和《马恩全集》不管是在编译难度还数量上都大大超过《斯大林全集》,因此编译速度有所缓慢,这是1957年以后马恩著作编译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1966-1969年,马列著作的编译出现空缺。“文革”时期,全国上下都陷入文化大革命的斗争中,再加上林彪及“四人帮”妄图将毛泽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割裂开来,大力鼓吹“百分之九十九读毛主席的书”,这些都对马列著作的翻译出版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因此,全国上下对马克思主义著作的需求大大减少。自1967年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4月出版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之后,到1970年的三年时间中,中央编译局编译出版马列著作的数量为零。
第三,自1970年起,马列著作的编译数量有所回升,以1970-1972年最为显著,之后数量有所下降。1970年12月毛泽东做出了“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和“这几年应当特别注意宣传马列”的指示,周恩来也在1971年3月召开的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了对马列著作出版工作的重视,马列著作的编译出版得到复苏,先后编译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新出版3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卷本)和《列宁选集》(4卷本)等。
第四,1978年以后,马列著作的编译数量迅速增长,但数量不及建国初期;20世纪90年代以后,数量减少。改革开放后,广大干部和群众对马恩著作的阅读研究需求再次达到一个新的高潮。1982年,中央书记处正式批准编译《列宁全集》第二版;1986年7月,批准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此外,中央编译局还编译出版了多部文集和选集,如《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选》、《列宁军事文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等。至1990年,《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全部出齐,共80卷;1995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也全部出版。到此为止,全部马列著作的翻译工作已基本完成。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后,马列著作翻译数量大大减少,中央编译局对马列著作的研究重点逐渐由翻译转向学术研究。
对于《毛泽东选集》的翻译,则受国外读者的需求和国内政策推动。1950年苏联在其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布尔什维克》上转载了毛泽东创作于1937年的《实践论》。同年12月23日,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真理报》全文转载。此后,毛泽东思想开始在苏联传播。随着毛泽东著作被逐渐介绍到国外,再加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许多国家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的需求大大增加。[8]1960年《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出版,为满足外国读者的需求以及促进对外交流,中共中央做出了将《毛泽东选集》翻译成外文并出版的决定。《毛选》翻译高潮时期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9]。上文也提到,“文革”时期连马列著作的编译和出版也几乎进入停滞的状态。为什么在这个阶段《毛选》的翻译却有了如此大的进展?这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有密切关系。20世纪60年代,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达到高潮,国外读者对《毛选》的需求大大增加,加上我国当时提倡“把毛泽东思想的红旗插遍全世界”,向全世界宣传毛泽东思想,这些都极大鼓励了《毛选》的翻译。在“文革”时期,《毛选》不仅出版了英译本,还有法语、俄语、日语等多种版本。如果没有国外读者对《毛选》的需求及国内政策的激励,《毛选》的翻译不可能处于如此红火的状态。
切斯特曼认为,期待规范关注的是最终的翻译译本,而专业规范关注的是翻译过程,即译者在具体翻译时应采取何种翻译策略,如何组织句子结构等方面。[4]专业规范分为义务规范、交际规范和关系规范。
1、义务规范
义务规范要求译者必须对原作、读者及委托人等其它因素负责。[4]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译文的质量,在完全理解原作的基础上谨慎翻译,不可胡译、乱译。为了做到这一点,中央编译局在进行马列著作和《毛选》翻译时,从译员的选择到译文的校对到最后定稿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程序。
马列著作的译者除了集合中国老一辈翻译家(如师哲、张仲实、姜椿芳等),另外,中央编译局还专门从北京、上海等地选拔了多名精通俄语的译者。根据宋书生(2011)的记载,为提高翻译质量,中央编译局译员对每篇译文都要经过七八次校改。以《斯大林全集》第1卷为例,其译文每一万字校改的时间平均为220小时。疑难问题,有争论的问题,都被提到全局业务会上讨论解决,为第l卷举行的业务会达28次之多,总计100小时以上。[10]
《毛泽东选集》的翻译亦是如此。除中央编译局毛泽东著作翻译室的专职翻译之外,《毛选》第四卷英文组翻译组长是优秀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徐永瑛先生和曾在剑桥大学留学的程镇球先生,小组成员也都是当时有名的翻译精英,有杨成芳、陈龙、王佐、金岳林等,钱钟书先生也曾参加过《毛选》的翻译。为了保证译文的准确性,校对程序也十分严谨和规范。据曾参与过《毛选》翻译的刘习良回忆到,从开始翻译到最后定稿大概要经过八道程序,包括初稿、改稿、初定、核稿、专家改稿、和专家讨论定稿、通读、最后定稿。与此同时,还有专人负责全书名词和规格的统一。[11]
由此可见,义务规范对译文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若不是中央编译局本着对原作负责、对读者负责的原则,马列著作及毛著的翻译不可能有如此高的质量。
2、交际规范
切斯特曼指出交际规范要求译者扮演好桥梁作用,使交际各方的沟通达到最佳状态。[4]通过上文的讨论,我们知道马列著作和毛著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理论,译者不能随意对原文进行增减或修改。但是,由于原作内容复杂、深奥,而且毛著中涉及大量中国特色的文化词汇,而读者的文化水平又参差不齐,若译者严格按照原作形式内容照翻照译,很容易使读者无法理解其中内涵。为方便读者的理解,中央编译局做出了许多努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撰写注释。
1986年,中央编译局决定进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的编译。由于翻译人才紧缺,第一版在翻译质量上参差不齐,有的是从俄文转译过来的,难免与原文有所出入,可能会引起读者的误解,而且第一版收录的文献也不够全面。为了使读者更准确地理解原作,中央编译局不仅在第二版的译文质量上严格把关,还自己撰写了前言、注释和各种索引材料。
在翻译《毛泽东选集》时,中央编译局也十分注重注释的撰写。如在《毛选》第一卷中提到:“这种人发财观念极重,对赵公元帅礼拜最勤,虽不妄想发大财,却总想爬上中产阶级地位。[12]”翻译的时候,中央编译局在后面加了注释“Marshal Chao is Chao Kung-Ming, God of Wealth in Chinese folklore”,[13]仅《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篇,中央编译局就为其撰写注释18处,长达3页。中央编译局对前言、注释、索引的编写有效清除了读者与原作之间的障碍,使广大读者能够更准确、深刻地理解原文。
3、关系规范
切斯特曼认为关系规范要求译者协调好文本之间的关系。[4]有的翻译需要优先考虑译文形式与原文形式,如法律合同;有的翻译需要突出风格的相似性,如诗歌。[14]马列著作和毛著都属于政治性文本,两种著作中很多都是理论型论述,这就要求译文与原文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必须高度一致。因此,直译是最合适的翻译方法。
毛泽东在1956年与音乐工作者谈话时谈到,对于理论著作,他还是主张硬译。他曾提到:“译得‘信而不顺’的至多不过看不懂,想一想也许能懂,译得‘顺而不信’的却令人迷误,怎样想也不会懂,如果好像已经懂得,那么你正是入了迷途了”。[15]毛泽东针对理论著作翻译的指示为翻译工作提供了指导方针,中央编译局的翻译工作也始终贯彻了这一方针。下面将以《毛选》中部分句子的翻译为例,阐述直译法在政治文本翻译中的使用。
(1)战争的敌人不但是帝国主义,而且是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联盟。民族资产阶级则做了大资产阶级的尾巴[12]。
The enemy in this war is not imperialism alone but also the alliance of the big bourgeoisie and the big landlord. And the national bourgeoisie hasbecomeatailtothebigbourgeoisie.[13]
(2)中国人有句老话:“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句话对于人们的实践是真理,对于认识论也是真理。[12]
There is an old Chinese saying, “Howcanyoucatchtigercubswithoutenteringthetiger’slair?” This saying holds true for man’s practice and it also holds true for the theory of knowledge.[13]
(3)俗话说:“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又说:“看菜吃饭,量体裁衣。”[16]
There is a proverb,“Singdifferentsongsondifferentmountains”; another runs,“Fittheappetitetothedishesandthedresstothefigure”.[17]
这三句话中,黑体部分的翻译很明显都是从原文的直接翻译。“做了大资产阶级的尾巴”在句中的意思应该是“受大资产阶级的摆布”,即“be subjected to the big bourgeoisie”或者“manipulated by the big bourgeoisie”。“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在这里显然不是真的要“得到虎子”,而是说“要想达到目的,就要敢于冒险”,也就是“Nothing venture, nothing gain”,而译文则完全按照字面意思翻译过来。第三句话的背景是毛泽东批判八股文空话连篇,没有实际内容,在这里“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和“看菜吃饭,量体裁衣”要表达的是大家写文章要切合实际,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的决定。而译文没有按照引申义进行翻译,而是按照原文,把“唱歌”、“吃饭”、“裁衣”一一对应翻译过来。
由于《毛选》属于政治性文本,加上其翻译的目的是对外宣传毛泽东思想,所以直译更能体现出原著特色,在这种情况下直译不失为一种比较恰当的方法。
通过上述论析,可以发现读者规范和过程规范在中央编译局的翻译活动中都起到了一定的规约作用。但是,中央编译局作为一个国家翻译机构,其翻译活动有一定的特殊性。
首先,中央编译局不仅是一个翻译机构,更是一个国家机构。它由政府建立,受政府指导,其翻译活动必然与国家意识形态、历史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研究马列著作和“毛著”的翻译出版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马列著作的翻译和出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而这三个阶段正好与我国三个历史时期相符,即建国初期、文革期间和改革开放以后。建国初期,为维护政治稳定,我国在思想上急需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因此马列著作的翻译进入繁荣时期;“文革”时期,受“四人帮”的破坏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的政策影响,马列著作翻译进入低潮,毛著翻译却开始进入高潮;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文化领域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马列著作翻译重新繁荣起来。
其次,中央编译局作为我国重要的国家翻译机构,其翻译活动是我国国家翻译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列著作和“毛著”的翻译正是在我国对内“传播马列主义”和对外“宣传毛泽东思想”的国家政策推动下开展的。此外,其翻译活动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马列著作翻译初期以及“毛著”翻译时期,我国正面临经济困难,翻译人才缺乏的困境,如果没有国家的扶持,中央编译局不可能调集到国内最优秀的译员,也不可能如此高效、高质量地完成翻译工作。
马列著作和毛著的翻译是中国翻译史上的重要一页,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以切斯特曼的翻译规范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探讨了中央编译局组织的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翻译活动,希望能为以国家翻译机构的翻译活动为主题的研究做出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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