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亮
摘要:指出了昌平区在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不断缩小城乡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数字差距”,正确对待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资源和技术的约束,进一步加大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方面的投入,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全面提升昌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信息化水平,为昌平区政府行政效能的提高、区域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的振兴,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对在“十二·五”期间昌平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三农问题;信息化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4)06013302
1 引言
昌平区位于北京西北部,地处太行山脉与燕山山脉交汇处,最南端距市中心区仅4km,是首都西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区域面积1352km2,下辖15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北企公司,共有153个社区,304个行政村。截至2011年,全区常住人口173.8万人,户籍人口54.8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6.6亿元;昌平区作为北京市的后花园,其发展农村信息化有着得天独厚的科技资源优势。农村信息化建设在农村广播、电视网建设、农村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普及情况、农村互联网接入情况、农业网站及数据库建设情况和农村信息员发展等诸多方面处于全市远郊区县中领先的地位。
2 昌平区农村信息化建设现状
2.1 硬环境建设
截至2010年5月,在昌平区范围内调查的304个村委会中,共有266个村委会接通了宽带,能够上网的电脑达928台。村民家中购置电脑情况和上网情况区别很大,城乡结合部6个镇,有16905户村民购置了电脑,上网的有12735户;平原地区6镇,有11905户村民购置了电脑,上网的有8193户;山区5镇有5407户村民购置了电脑,上网的有2817户。据不完全统计,到2010年底昌平区农村人口24.3万人,8.987万户。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81.9%、广播覆盖率70%;网络覆盖率和网络入村率已达100%。固定电话7.6万部,户均拥有率84.6%,成年农民手机拥有率90%以上,计算机户均拥有率38.1%;已接通宽带的农户达23745户,占总农村户数的26.4%。
根据农委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昌平区农村信息服务站点达到460个,其中区农委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的村级信息服务站50家(含15个市级农村数字家园),村级覆盖率16.2%。区科委爱农信息驿站40个,其中有10个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覆盖率9.9%。区教委农村远程教育站点66个,全部是市、区两级新农村示范村,村级覆盖率21.7%。区文委文化部信息共享工程站点304个,村级覆盖率达100%。
2.2 软环境建设
农村信息化队伍建设截至2009年底全区已发展区、镇、村三级农业信息员720名,覆盖区、镇农业部门、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部分社区。从学历上划分,信息员中初中以下学历的96人,占总数的13.3%;高中及中专学历的171人,占23.8%;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53人,占62.9%。从年龄上划分,25岁以下的信息员264人,占总人数的36.7%;45岁以上的140人,占总数的19.4%;25~45岁的信息员316人,占43.9%。
3 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意见
3.1 亟待解决的问题
3.1.1 农村信息化建设缺乏系统规划设计
从昌平农村信息化建设整体结构上看,信息化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上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缺乏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重复规划、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还十分明显,信息的供求关系还没有很理清理顺。
3.1.2 缺乏对农民进行信息化培训和引导
许多农民缺乏获取信息的意识,不能掌握了解信息的方法技能,同时农民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并不十分了解,对项目中的配套设备使用率不高,很多设备都在闲置,应该说这一现象对农村信息化建设是非常不利的,目前急需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
3.1.3 信息化管理部门缺失,对开展信息化工作不重视
村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面对农村的信息网络维护、应用推广、信息化培训等大量工作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承担,绝大多数村镇没有信息化工作机构专职人员,使信息难以真正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
3.2 对策意见
3.2.1 科学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完善规划设计
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可以有效避免信息化规划中的缺陷和不足,整合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对资源的利用效率[1]。针对昌平的实际,应该全面系统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种参与力量进行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化工作正常开展;要制定一套关于信息工作情况的采集、 处理、 报送、 发布和服务的反馈制度。
3.2.2 加强统筹力度,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深度发展
目前昌平区涉农部门在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多部门协调联合建设的系统较少,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组织,往往造成资源利用率不高。通过多部门的联合统筹、协调与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深度发展。
3.2.3 强化政府主导性作用,整体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
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推进农村信息化中的主导作用,国内外的成功实践表明,公共信息服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性作用,明确部门的责任,将农村信息化列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和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昌平区高等教育资源集中的优势,进一步挖掘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资源和人才优势与积累,以整体协调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发展[2]。政府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和企业的定位,在推动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工作中既不能“缺位”,在适合市场推动的工作内容中也不要越位。
3.2.4 加大农村信息资源建设力度,解决信息化服务
“最初一公里问题”
首先应加强农村信息资源标准的建设与推广应用力度;其次,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开发建设信息资源;第三,应加大对相关信息资源深度挖掘与分析建设的力度,为农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及预测性的信息,从而更好地解决信息服务“最初一公里问题”[3]。
3.2.5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升农民信息获取能力
农民信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村信息化的推进速度和建设效果,要提高农民信息素质,首先应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农民的信息意识,激发农民的信息需求和应用信息的积极性。其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信息知识的普及和信息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获取、分析、利用、发布信息的能力,实现他们由“传统农民”向“信息农民”的转型,为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杨晓蓉,王文生,姜丽华.中国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思考[J].世界农业,2008(3).
[2] 魏蕾如.推进我国农村信息化进程的探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7).
[3] 郭作玉.新农村信息化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作用[J]中国信息界,2007(1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