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春,李 慧,段维明,高 艳 (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系, 北京 100069; 通讯作者)
人体解剖学是研究人体正常形态结构的科学,是医学专业学生进入医学院校后要学习的第一门专业课程。恩格斯说过:没有解剖学就没有医学。同样,没有众多捐献者为医学事业捐献出遗体,也就没有现代解剖科学的快速发展进步。因此,志愿捐献的遗体理应得到医学工作者和全社会的感激和尊重。但是,目前在人体解剖学的实验教学中有相当数量的医学学生,甚至极少数医学专业工作者,存在不够尊重捐献者遗体的现象,令人堪忧。
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首要任务是了解人体的结构,因此医学专业学生首先要学习人体解剖学,而志愿捐献的遗体也正是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来源。
医学院校按照教学要求,应由4名医学专业本科的学生解剖一具尸体进行学习实践,可是因为现实中社会遗体捐献数量较少、来源匮乏,实际上往往是20名以上的医学专业学生共同解剖一具尸体进行解剖课实验课程学习,甚至在一些较小规模的医学院校,学生根本没有尸体标本可供解剖操作。这样,对于一个医学本科毕业生来讲,在将来要面对错综复杂的临床病例前,他掌握的可能仅仅是对不到二十分之一的尸体标本进行过解剖的实际经验,这种现实差距将严重影响未来临床医生的操作技能水平。
目前,大多数医学院校都面临着遗体数量不能满足实验教学需要的困境,造成这种局面固然有许多方面的原因,落后的观念,立法的缺失,宣传力度的不够等,但是,医学工作者在列举这些原因的时候,也应该思考自己身边是否缺少了什么。
医学工作者教学所用的尸体标本均来自遗体捐献,遗体(人体标本)理应受到尊重和爱护,可现实中不尊重尸体的情况时有发生。
笔者曾听说过这样的情况,在骨学实习课上,学到了寰椎,某位男同学用很不严肃的语气和另一同学开玩笑说:“如果把这块寰椎栓上一条链子,带脖子上肯定酷毙了”,为此,学生受到代课老师的严肃批评。在尸体解剖中,还有的同学一边拿着手中的解剖刀一边轻松地说“来切两刀试试,反正也不会感觉到疼”;也有同学在操作过程中态度不严肃,对标本评头论足、乱开玩笑等等。几年前,网络上曾盛传某医学院校“玩尸女”玩耍人体骨骼标本的新闻,当时更是引起社会上强烈的不满。以上事实都反映出我国医学专业学生在接受医学伦理教育方面的缺失。
对所捐献的遗体,医学伦理学要求:医学院校的尸体解剖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尊重爱护尸体。解剖人员要爱护和尊重死者,对尸体的尊重,就是对死者的尊重;而对死者的尊重,正是对人格尊严的维护。
遗体捐献是医学院校实验教学使用尸体的唯一来源。导致医学院校实验教学所用的尸体来源紧张的原因固然很多很复杂,例如,传统观念的束缚、社会的认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等[1],但是医学院校内对志愿捐献的遗体不够充分尊重是其原因之一,现实中相关方对医学伦理学以上原则执行的不到位,往往会对社会遗体捐献行为,甚至医学生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2]。而这也是目前社会医学伦理的热点问题之一。
20世纪90年代,在德国曾发生过冯.哈根斯公开展览“人类尸体标本展”这种商业化运作行为,当时遭到了欧洲各国众多解剖学专家甚至大量当地民众的强烈抗议[2]。2002年,我国也发生过以“科普宣传”名义组织的“人类尸体标本展览”,当时在社会各界同样引发众多的医学伦理学争议,社会大多数普通公众对这类展览都明确表示难以接受[2]。
由此可见,社会上对这种将本用于人体解剖教学的尸体标本进行公开展览的活动,无论是纯商业性行为或是打上了“科普性”的幌子,都是无法接受的。有文献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民遗体捐献意愿因素中,64.91%的市民不愿捐献遗体的第一大因素是担心接受捐赠的单位可能对尸体进行不够人道的处理[3],而这种担心并不是个别人空穴来风的癔想。甚至不少工作在医学教育和临床的医务人员都存在同样的忧虑,故而大多数会最终选择放弃遗体捐献[4]。
尸体曾经有过生命,具有尊严,应当被尊重,只能应用到教学和科研上,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活动都是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事实上,它们是医学专业学生步入神圣医学殿堂的第一位“大体老师”,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感恩。
医学专业工作者需要开展各种的生命教育活动来尊重遗体捐献者的高尚行为[5]。从解剖实验课程的操作前简单淳朴的默哀仪式,到清明时节对遗体捐献者的追思活动,某些医学院校还为遗体捐献者建立生命意义展室。对此,日本和欧洲的很多医学院校往往会固定举行盛大的纪念活动,令众多参与者和观者十分感动,受到心灵深处的触动。这种尊重生命,尊重捐献者遗体的形式值得国内医学专业组织和工作者借鉴学习。笔者所在的医学院校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规范文件,严格要求所有专业的医学生在上第一次实验课程时,对遗体捐献者举行默哀仪式;并且在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尸体解剖具体操作时要保持科学性,切口要规范,留取标本要考虑到保持尸体外形完整,缝合符合要求;操作中要态度端正,严肃,不可随便摆弄、乱切乱放尸体,不可有嬉闹言行,必须遵循医学伦理道德要求进行尸体解剖,以此来表达对医学教育无私奉献的“无言良师”最崇高的尊敬。
因此,在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加强医学伦理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这必须引起医学院校的高度重视[6];同时,每一位医学教育工作者也应该从教育医学学生尊重尸体标本的一点一滴做起,为社会培养未来高素质的医学专业工作者。
[1]杨博,张辛颖,陈超,等.人体解剖学教学中的伦理情节[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3):95 -96.
[2]张辉.中国“人尸体标本展览”的伦理问题[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18(2):55 -58.
[3]郭佳,戴双武,杨建兵.武汉市民遗体捐赠意愿因素的问卷调查与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17(1):18 -21.
[4]金红,李伦,刘铭,等.尊重人体尸体:人体解剖教学的伦理原则[J].医学与哲学,2006,27(3):33 -34.
[5]周宪春.解剖实验教学的伦理教育[J].中国临床解剖学,2013,31(4):166.
[6]赵振林,郭永章.对高校医学生伦理教育的几点看法[J].基础医学教育,2001,3(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