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儿童网络道德教育的思考*——基于平远县2012年山区儿童上网情况的调查分析

2014-08-15 00:46凌春香
教育信息技术 2014年6期
关键词:道德教育山区道德

凌春香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石正中学,广东梅州 514641)

网络作为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一种标志性信息传播方式,正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年来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社交网站和微博等交互型网络媒介的兴起,标志着互联网进入Web2.0时代。通过互联网,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言论,很多学者认为网络“自媒体”的时代已经悄然而至。[1]在这一背景下,对善良、朴实、纯洁、见识相对狭窄的山区儿童来说,网络道德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网络时代的挑战,山区儿童的网络道德教育该如何提高实效,为山区儿童构筑起一道网络道德的“防火墙”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山区儿童网络道德存在突出问题

山区儿童本是朴实无华、纯洁,没有经受城市的喧嚣污浊,见识相对狭窄,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的兴起,正逐渐改变着他们的各个方面。根据2012年我县对山区儿童(18 周岁以下)上网情况的调查分析,[2]近年来山区儿童在网络道德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迷失自我

据调查,有10.5%的儿童认为上网对自己负面影响多;有74.9%的儿童上网是在聊天、娱乐或玩游戏。同时不难看出,很多儿童都是在“无聊聊天”或“低级趣味”聊天,大家都是隐匿身份,有的冒充别人,有的甚至迷恋“性别倒错”,在这样一个没有道德约束的自由空间,必然容易使一些儿童忘记自己是谁、在干什么。

2.网络言行随意放纵

调查显示,有56.8%的儿童在网上聊天或发表自己的看法时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有51.3%的儿童表示在聊天室或论坛中曾遇到过其他网友使用脏话或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对使用不文明语言的动机调查了解到,43.6%的儿童出于“好玩、表现个性”;24.3%的儿童是因为“不痛快的时候发泄一下”;27%的儿童是“别人对我用时我才用”;5.1%的儿童是“大家都用我也用”。网络言行随意放纵,缺乏应有的思想道德和评判能力。

3.责任意识淡薄

调查表明,由于互联网采用的是分布式网络结构,进行电子化的信息交流,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话、做事,而不必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同时,由于在我国还没有形成相应完备的道德法律规范,对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即使个别案件达到违法犯罪程度,也因为案件侦查的困难而得不到惩罚,逃离法律的制裁。这样,对正处于心理、行为的成长期,自律意识及自制能力仍较差的儿童,势必使其个人主义抬头,淡化应有的责任意识。

4.价值取向错位

在调查中,虽然没有发现像“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一样的网络“大V”、“大谣”,但也存在一些为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或为了博取别人眼球的发帖造谣者。可见,由于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极易受西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吸引,产生民族虚无主义,迷失生活理想,导致部分儿童道德价值取向的错位,对中华民族优秀伦理道德价值的选择迷失。

二、山区儿童网络道德失范的原因

引发山区儿童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原因既有内在因素,也有外在因素。

1.儿童自身身心特点是引发网络道德失范的内在因素

儿童时期既是人生最重要的发展期,又是一个人逐步走向独立的人生道路转折期,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建立完善,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认知也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加上好奇心特别强,特别是对精彩、丰富的网络世界,使得他们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网络世界是一个全新的虚拟世界,有较强的神秘性和吸引力。网络的虚拟状态为网上行为提供了安全屏障,也给个别网民的非正当行为、不道德行为创造了条件,因此,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校教育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因为课业负担过重、父母离异等原因导致心理压力过大的儿童,或是处于叛逆期的儿童,容易促使他们远离现实社会,努力寻求压力的摆脱而逃进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加上儿童自我约束力不强和道德自律意识不足,容易引发“特别自由”的感觉和“为所欲为”的冲动,如粗言恶语、人身攻击、恶意“灌水”等等,使得他们在网络中迷失,导致失范行为的发生。

2.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是山区儿童网络道德失范的外在因素

一是学校因素。学校虽然是儿童接受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但当前尚未形成一个良好的网络道德教育机制和规范,也缺乏有效的教育途径和方法。首先,学校对网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预见性不够,未能及时体现出教育的前瞻性。其次,在问题面前,学校虽然积极应对,但做法多停留在解决表面问题上,还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不具有真正意义的普及功能。

二是家庭因素。一方面,家长对儿童上网引导不够。据调查统计,只有17.5%的家长对孩子上网会给予指导,82.5%的家长不可能进行指导,有些家长偶尔会过问孩子上网情况。另一方面,家长对儿童的教育存在误区。一些家庭在教育子女尤其是对独生子女的观念和方法上存在误区,许多家长对孩子要求过高,孩子得不到理解和尊重,处于青春期的儿童逆反心理又严重,自然会以上网的方式去逃避、去发泄。

三是社会环境因素。一方面,对网络的监管力度不够。网络信息和内容鱼龙混杂、良莠不清,许多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舆论道德或法律制约而难以实现的事情在网络中可以加以实现,大量不健康的内容侵蚀着儿童;一些网吧的卫生、安全等存在隐患,对上网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的危害。另一方面,对舆论的引导力度不够。目前,我国传媒对运用网络而带来负面问题的报导多,而对其积极的方面宣传少,不利于儿童对网络的正确认识。

三、预防山区儿童网络道德失范的教育对策

预防山区儿童网络道德失范既要运用常规教育手段,也要发挥互联网的正向功能,才能使他们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

1.更新德育教育观念

由于儿童在认知水平、辨析能力等方面还不成熟,面对信息时代多元价值观,我们不能仅仅要求他们接受几条道德规范,而必须转变德育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说教式道德教育。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交流媒介,今天的德育教育与网络共处一个时空,时刻面临着网络传媒的冲击与挑战。对儿童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要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快、时效强、覆盖广和超文本检索方式的特点和优势,帮助他们了解现实道德与网络虚拟道德之间的关系,提高对网络道德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增强他们传递社会正能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培养良好信息素养

信息素养作为一种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信息知识、信息技能、信息意识及信息伦理道德修养四部分内容。[3]首先,要培养儿童对计算机和网络的操作和应用能力。重视山区儿童的信息技术知识的学习,学校开设好信息技术课程,让山区儿童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知识,掌握基本软件的应用,提高计算机使用技术。其次,要培养儿童信息处理能力。加强文献信息知识教育,让儿童对所学的知识多视角观察和多方位探讨,提高对有关文献信息检索、识别、归类、整理的技能,了解和熟悉各种信息源的使用规则。再次,要尊重儿童的个性。信息素养形成应该有广阔的个性空间,多开展一些有利于儿童个性发展的信息技术科技活动,推动儿童个性发展。

3.完善网络法律法规

由于网络发展速度相当快,网络实践对现存的法律法规提出了新的挑战,如在网上造谣传谣、侵犯个人隐私等,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近年来,我国虽然先后出台了一些相关的《管理办法》、《决定》或《公约》,但仍不完备,可操作性也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制定专门的《网络法》,出台更为全面、操作性更强的网络道德规范,明确网络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用具体的规范和准则来约束、引导儿童的网络行为,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他律”来提高儿童网络道德责任的“自律”,着力提高儿童参与网络的界限。

4.加强政府引导监督

由于网络真正走入大众的时间还不长,新型的网络道德规范尚未建立。加强政府的引导和监督,就是要通过网络建设提升政府的网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山区儿童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观。[4]政府要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对一些正能量的网络道德进行宣传和信息传递;要建立畅通的诉求通道,引导儿童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要取缔非法网站,加强对网络黄、赌、毒、欺诈等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打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

5.发挥校园网络功能

要充分挖掘校园网的积极作用,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防范和化解网络道德失范问题。一方面,学校应主动出击,围绕网络道德教育来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开辟有关网络道德教育的专题版面,采用儿童乐于接受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引导和教育。另一方面,针对网络所具有的隐蔽性特点,以及对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设置“讨论室”、“网上沙龙”、互动电子信箱、留言板等,引导儿童在网上展开交流讨论,使他们明辨是非,促进网络道德的形成。

[1]曹文泽.网络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考[N].光明日报;2013-5-20 第16 版

[2]凌贵荣.网络时代山区儿童心理问题与干预策略研究[D]梅州社会科学,2012,(4).

[3]郭广民.信息技术教师信息素养的现状与提升策略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07.

[4]杨维东,刘富胜.网络诚信行为分析与诚信机制构建[N].光明日报;2013-8-11 第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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