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训红,李强
(陕西理工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复旦研究生投毒案带给大家无限的伤痛与思考。大家在惋惜两个风华正茂的高学历人才的同时,也都在思考一个问题:怎样的缘由,才会令一个研究生做出对室友投毒之举?然而当调查结果出炉之时,我们却惊诧于事件起因的“琐碎与无足轻重”:“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而就在复旦大学投毒案件侦破期间,大学校园里又现凶案,江苏、江西三所高校接连发生杀害同学的恶性案件。这几起校园血案,都是在与同学发生口角、遭遇生活或学习中的不顺等促发因素的影响下发生的恶性破坏行为。当年造成重大影响的“马加爵杀人事件”,据当时一位办案民警透露,其起因只是因为打牌时同学提起马加爵作弊的事情,发生了口角后,大家又“暴露”了马加爵曾经的种种“劣迹”和老乡对他的不尊重,这使得马加爵彻底爆发,进而酿出血案。
以上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从近期源头来看,皆由大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刺激事件引发。有些大学生因不能有效认知自身遇到的负面刺激事件,引发情绪急性或慢性失控进而发出破坏性行为。“人体就如一架马车,马车由马来拉动,人体由情绪拉动。如果拉车的马受惊失控,马车就会翻车,车毁人亡。如果人的情绪失控,人就会生病、发疯、自杀、杀人。”[1]以上发生的诸多事件反映出当下某些大学生的情商水平较低。情商渗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影响我们的日常行为选择。大学生情商的高低,直接影响大学生日常行为发出的质量。
情商,是情绪智力的简称。耶鲁大学的Salovey 和新罕布什尔大学的Mayer 首先提出此概念,把情商定义为精确而有效地处理情绪信息的能力,包括觉察、理解并调节自身和他人情绪的能力。现在很多大学生在高学历的背后,存在着个人自我管理能力和与人共事能力低下的致命缺陷,在原本只属于常识、常规的人际关系或行事挫折面前,无法有效应对,意外折断羽翼。“孩子所受的教育不应该只是知识和竞争教育,还应该包括素质与合作教育。情商高有利于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和与人共事。”[2]Goleman 以个人能力和社会能力为分类维度,形成情绪智力框架,将情绪智力分为个人能力(这些能力决定我们自我管理的方式)和社会能力(这些能力决定我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其中,个人能力包括自知之明、自我调节、自我激励三个方面,社会能力包括同情心/移情、社交技能两个方面。此框架将情绪智力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借助此框架我们能更好地理解情绪智力的含义,也能更好地对情绪智力进行把握和操作,以不断提升个体的情商水平。
从个体心理和行为的作用机制来看,个体在遭遇刺激事件时,行为的选择首先起于个体对于刺激事件的认知与解读,继而是伴随认知而来的情感体验,而后才是个体在情感体验的支配下发出的行为。在个体的行为发出之前,我们若能改变个体对于当前刺激事件的认知判断与情感体验,就能改变个体行为发出的性质而避免破坏性行为的发生。基于大学生恶性破坏事件的发生和情商、乐商的关系,我们将情商作为大学生行为选择的调解器,以研究者李俊霞在A.J.Quebbeman、E.J.Rozell提出的模型基础上构建的模型[3]为模板进行干预思路解析,从情商、乐商视角进行大学生恶性破坏行为的干预。
1.情商和乐商的关系解读。大学生在遭遇触发事件时,是选择破坏性行为还是建设性行为,既与当时的思维取向有关,更与大学生认知过程发生时的心态和自我调控能力紧密相关。情商的作用已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乐商这一新提出的概念在解读大学生不同性质行为发出这一问题上也具有很好的诠释力量。乐商 (Optimistic Intelligence Quotient),简写为(OQ)或乐观智力(Optimistic Intelligence),是指人乐观的能力,它既包括一个人乐观水平的高低,也包括个体从所经历的消极事件中获取积极成分(或力量)的能力,以及影响或感染他人的能力。乐商主要包括三个维度:人的乐观程度、人摆脱消极事件或消极影响并从中获取积极成分(或力量)的能力、影响他人变乐观的能力。[4]情商自我激励能力本身就包含个体的乐观程度对于个体行为的调整,而乐商这一新概念则更好地诠释了个体“乐观”能力对于个体行为选择的力量。基于二者的含义和在实践过程中对行为影响的作用机制,我们对乐商和情商的关系作如下解读:情商和乐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乐商能促进个体在个体能力和社会能力上的高水平发挥,情商则能使个体的乐观能力更具渲染力和影响力,它们共同影响个体的行为选择。
2.基于情商、乐商视角的大学生恶性破坏事件的干预思路。本文中,我们将情商、乐商协同作为大学生成长过程中行为选择的调解器,以更合理地对大学生遭遇的触发事件及随之发出的破坏性行为进行干预。当大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遭遇触发事件时,可能产生认知上的不公平感,此时,个体的乐商和情商帮助个体进行不公平感的协调,降低个体情绪爆发的可能性,进而帮助个体恢复理智的认知。这时,个体可通过不同形式记录自己遭遇负面刺激事件时可能发出的各种行为,包括经自己乐商、情商调解后的理智行为和自己受情绪驾驭可能发出的行为,并比较、评估不同行为对于自己成长的价值,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认识不同行为选择的效果以干预自我行为的发出,并帮助大学生在比较、鉴别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情绪调控思维和习惯。在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价值评估并进行反省的时候,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及时将大学生的行为选择导向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一面,以帮助其进行合理的精力分配。故本文的干预思路同时还考虑到大学生行为选择的方向调解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一方面大学生以市场的要求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选择,以将个体的行为发出变无序为有序,变被动为主动,变静态为动态;另一方面可加速大学生与市场的接轨,提高就业竞争力,降低结构性失业率,并作为结果变量和环境变量降低大学生的焦虑和压力水平。情商、乐商共同作为大学生面对触发事件时的调解器,有利于提升大学生自我及周围个体的乐观程度,从而更好地了解自己,当遇到负面刺激事件时,能及时地在自知的基础上进行自我调节,摆脱消极事件的影响,并从中获取积极成分和进行自我激励。同时,具备乐观力量的个体更容易产生“同理心”,有效理解他人的情绪并提升他人的情绪效能,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降低破坏性事件的发生概率。
1.触发事件及其源头干预。大学校园中的大学生恶性破坏案件的触发事件包括奖助学金的分配、学习成绩的高低、恋爱质量、穿着打扮及家庭经济状况、同学相处质量等涉及到生活和学习方方面面的琐碎事件,它们在某一情境下都可能成为大学生情绪波动的触发源。在当前就业及学业的双重压力下,受社会名利观及浮躁风气的影响,特别是网络游戏所带来的虚拟成长环境的影响,大学生与同学相处的过程中多伴有习惯性的攻击行为,同时加上家长等长辈群体在其成长过程中为追逐目标所进行的狭隘教育等,这些共同构成了大学生成长的环境信息,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多学生在很小的触发事件下也会引起极大的情绪波动,并作出一定的破坏行为。
触发事件作为大学生恶性破坏行为的导火索,我们可做适当的干预。第一,要控制电脑游戏这一极具破坏行为“启发”的源头。多安排学生参加有益的课外活动,一是帮助学生有效安排空余时间,二是通过角色扮演等游戏活动渗透同情心/移情教育,让学生学会站在他人的视角理解问题和作出反应,以提高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第二,消除学生的盲目攀比心理。多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活动,如到敬老院、医院做志愿者等,启发学生们内心的感悟。多组织团队合作活动并将成绩计入课外活动学分,如拓展训练或团体挑战活动等,以锻炼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发展自我及队员的能力。第三,矫正大学生家长畸形的成才观,呼吁他们共同加入新型人才培养的队伍。父母是儿女行走道路上的指路人,若父母能向子女正确传导社会的“用人观”和自己的“经验”,必能更好地矫正大学生的心理并进而影响其行为的发出。第四,树立朋辈群体中的榜样。榜样是非常重要的学习形式。在大学生群体中树立具有高情商和能有效应对心理危机的“榜样”,展现其处理心理危机的心路历程及收获,为大学生处理自己的心理危机指引方向。
2.认知上的不公平感与正向思维培育。认知结果直接影响我们对某一事件的情绪体验。大学生在面对自己所“界定”的负向刺激事件时,多伴有抱怨心理,认知结果是自己遭遇了不公。思维的走向很多时候影响我们的认知结果,当代大学生的思维多以负向思维为主,遇事不思问题如何解决,也不思考不同解决方案所带来的后果,而是习惯性地推诿、退却、逃避,诸事与己无关,自己无法主导和掌控,任由自己的负向情绪滋长而做出一些偏差行为。俞敏洪曾寄语80 后大学生,要多培养自己的正向思维。正向思维表现为:人们在遇到困难、挫折或者挑战时,不被负面情绪所左右,不责怪自己、抱怨他人;而是正面迎接挑战,积极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方案。习惯正向思维的个体,较容易保持积极心态,拥有积极快乐的人生。大学生在遭遇负面触发事件时,若能及时启用正向思维,远离负向思维,就会将个体精力置于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抱怨和责怪他人,从而避免一些破坏性行为的产生。
3.基于大学生的乐商、情商水平进行危机干预。对于不同情商、乐商水平的大学生,我们的干预措施应分类进行,方能对症下药,提升实效。基于情商、乐商水平的大学生恶性破坏事件的具体干预措施,在对不同情商、乐商水平的个体进行恶性破坏事件干预的过程中,要做到以各种方式提高个体的情商、乐商水平以帮助大学生从根源上应对负面刺激事件,从不同行为选择的效果角度以不同形式引导大学生学习与思索,激活跳动的“心”,激发大学生成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业、职业和人生。
一是高情商、高乐商个体的危机干预:对大学生成长方向的引导以增强前进动力。高情商、高乐商的个体,是快乐的人,不易恐惧和担忧,对于工作热情投入、敢于负责,为人正义正直、同情关怀。[5]这类个体在遭遇触发事件时,容易将触发事件看成是自我现实表现与目标要求的差距,较少出现认知上的不公平感,反而会理解为是个体成长的机会。对这类大学生而言,我们不用担心他们会作出破坏性行为,而是要抓住机会,对其进行成长引导。大学生出现行为危机的本质是大学生需求危机。[6]若能将大学生的思维引向个体学业、职业及人生的合理规划,特别是个体成长与职业生涯规划的结合,定能让其找到努力的方向,增强其前进的动力。
二是一般情商、乐商个体的危机干预:榜样、体验学习和触发事件适应力提升。对于一般情商、乐商的个体来说,对于一件事,个体不同时候的表现可能不一,这与个体的意识有关,虽比低情商者更具情商意识,但这种意识不是常常都有,因此,需要多加注意、时时提醒。[7]故我们的工作要双面展开:一是要抓住机会继续提升他们的情商、乐商意识,这是提高大学生应对心理危机的根源性工作。触发事件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偶发性和随机性,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对触发事件的免疫力,我们才能变触发事件的危机性为资源性,促进大学生的成长;二是要加强大学生对触发事件的适应力。如我们可采用团队的方式,将不同情商水平的大学生群体置于一连串的触发事件中,在这个过程中,不同情商、乐商水平的团队成员会表现出不一样的心理和应对方式,一般情商、乐商水平的个体会感受到高情商、乐商个体处理方式的力量。在大家相互偎依、合作、学习的过程中,增强大学生对触发事件的适应力,消除触发事件出现时的慌乱感和无措感,从而将生活和学习中的触发事件当作“小感冒”来应对。同时,一般情商、乐商水平的个体由于感知和体验到了高情商、乐商的魅力,也会加速提升自己情商、乐商的进程。
三是低情商、乐商个体的危机干预:情商、乐商意识开启及触发事件认知分享与行为价值判断。低情商、乐商个体的危机干预,我们首先要从启发大学生的情商、乐商意识做起。EQ 较低的个体,常常不能控制自己,极易被自己的情绪影响。很多时候,容易被激怒、动火、发脾气,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8]前文提到,提高大学生的情商、乐商是提高大学生应对心理危机的根源性的工作。对于部分大学生而言,通过进行情商培训课,从社会中的案例和学生身边的案例引入,引导他们正确解读情商的表现及价值,从而让他们认识到存在于自己生存中的“致命危机”和“隐形炸弹”。第二,团体或个体分享、比对自己对于触发事件的认知,并通过团体或个体分析不同认知带来的行为及其价值。为减少大学生的防御心理,针对某一触发事件或某些触发事件,我们可以采用类似德尔斐法的方式,由不同情商、乐商水平的大学生自己匿名填写对于触发事件的认知与自己可能的行为选择,然后由统计者以通信方式或其他不影响个体对自己所分享信息保护的方式,组织大家无所顾忌地将手中的触发事件感知及行为选择进行分析,反复几个流程,以引导大家对于触发事件的正确感知和高价值行为选择。
大学校园恶性破坏事件的应对应从传统的危机源控制转到提升大学生的自身调控能力方面,方能从根源上解除大学生遭遇刺激事件时所产生的心理危机。基于大学生恶性破坏行为的发出逻辑,情商、乐商是调节大学生认知一环的关键环节。但在对大学生情商、乐商外部表现的测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基于大学生的不同情商、乐商水平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是一有效的路径。
[1][2][5][7][8][美]丹尼尔·戈尔曼.情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序XVI,42,353.
[3]李俊霞.情商模型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领导与管理,2008,(3):70~72.
[4]任俊,彭年强,罗劲.乐商:一个比智商和情商更能决定命运的因素[J].心理科学进展,2013,(4):571~580.
[6]尹训红.企业人力资源类危机预警系统的构建[J].统计与决策,2013,(4):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