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威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兔子,跑吧》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的成名之作,小说记录了一位名为哈里·安斯特朗,绰号“兔子”的年轻人在20世纪50年代的个人经历,成功揭示了美国文学的传统主题——个人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兔子”自认为被困在网状的社会当中,平庸的工作和无聊的婚姻生活就像是一张巨型的大网,粘在他的背上,令他难以呼吸、动弹不得。他屡次逃跑,企图摆脱现实,实现个人理想,找到真正的自我,但是却以失败告终。当寻求真正自我的欲望开始消减,个人理想难以实现的时候,“兔子”便转向了体育和性爱,来获得超验,寻求摆脱社会现实的途径。然而,由于自身的世俗性和不确定性,体育和性爱都没能成为抚慰“兔子”精神急症的良药,也没有帮助他摆脱现实生活的困境。《兔子,跑吧》被誉为美国社会时代的晴雨表,揭示了当时美国的社会问题和时代特征;“兔子”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人物,他是美国中产阶级的象征,他的个人困境反映了那个时代美国人的精神困境。
《兔子,跑吧》的故事发生在宾夕法尼亚州布鲁厄市的郊区贾基山镇。主人公所在的城市就像一张巨大的网,将他紧紧罩住,令他难以呼吸。一天傍晚,“兔子”下班回家,途中看到一群男孩打篮球,便随即加入,小试身手,没想到意外地在球场上重拾起往昔的风采和消失多年的荣誉感。“你一点一点往上攀登,最后到达顶峰,人人为你喝彩……四周一片喧腾,简直把你捧上天……这让你感到满足、爽气、自在。”[1](P1)篮球使他恢复了精神,仿佛又找到了了青春。然而,生活的恐惧又将他牢牢抓住:他年轻的妻子,整天沉溺于无聊的电视节目,不善理家,酗酒成性,整个家里乱成一团,“屋子里他身后的一切,简直是杂乱无章……真可谓满目疮痍——这一切如同一张收拢的网,粘在他的背上。”[1](P19)“兔子”感到自己必须寻求出路,逃离现实。篮球带给了他的重获新生的快感,而这种快感随即便烟消云散。这短暂重现的昔日的风光感现在竟然成了“兔子”逃离现实的导火线。他竭尽全力地要逃离这张大网,于是,在冲动的驱使下,他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幻想着自己驱车赶到南方温暖的海滩,惬意地在美景中消遣:“黎明时分躺在墨西哥湾温暖的沙滩上,仿佛车上沙砾似的座椅就是那沙滩,苏醒中的城市的喧嚣就是那大海的咆哮。”[1](P42)“兔子”想竭力寻求一条直达南方的道路,他渴望这条道路能为他的生命表明意义,为他的生活指明方向[2](P150)。他的本意是想寻求某种精神支柱,但事与愿违,在直觉的作用下,他仅仅顾忌到自我的感受,开始了自己最擅长做的事情——逃避现实。他驱车一路向西,“车灯柱上方光秃秃的细树枝结成一张张相同的网,只是这儿的网变得更密了。”[1](P39)“兔子”开始感到了恐惧,他害怕自己迷失了方向。他拿出一张地图,想找到回家的路,没想到手中的地图仿佛也变成了一张大网,“所有的地名都消失了,他看见的是一张地图、一张网子、一张由红线、蓝线和星号构成的网,一张把他困在某个地方的网”[1](P39)。凭着直觉,他最终还是回到了布鲁厄市。原来,找到回家的路是如此容易,而朝前方的路却少得可怜。
回到家中的“兔子”得知詹尼斯怀孕了,便打算留在妻子的身边,承担起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但是,枯燥乏味的家庭生活让“兔子”又一次陷入了绝望的深渊。新生婴儿的愤怒的哭声犹如一扇门,在他的体内不停地刮擦着;孩子那尖利的哭声仿佛是一把利器,刺破了夜晚的宁静之膜。一切就像游走的幽灵,随时都会向他发出突袭,这令“兔子”惊恐不安。家庭生活是如此乏味,就像是一张巨大的网,把他牢牢困住,令他动弹不得。不久,妻子拒绝了他的求爱要求,他又一次逃离了家庭,投向情人露丝的怀抱,先是吃了闭门羹,紧接着收到了令人震惊的消息—醉酒的詹尼斯在给女儿洗澡的时候意外地将婴儿溺死在浴缸中。悲剧促使这对夫妻又重新走到了一起,在葬礼上,“兔子”在众人面前出人意料地吐露了心声:“别这样看我,…… 她不是我杀的”[1](P271)。大家都被“兔子”的无情和残忍激怒了,当他察觉到周围的人们惊恐的表情时,便拔腿就跑,开始了第三次逃跑的历程。这一次,他又找到了露丝,不料她也怀了自己的孩子。听到这个消息,“兔子”又一次跑掉了,这是他的第四次逃跑,这一次,他跑进了“一张细密的网子中央的一块纯洁无暇的天地”[1](P283)。
网的意象弥漫在整部《“兔子”,跑吧》中,“兔子”认为自己整天价都憋在这该死的网里而无处可逃。他被牢牢地困在家庭和社会的网中,动弹不得。他想竭力逃跑,最终却落得个徒劳。“他的行为是不自觉的、冲动的、感情用事的,他只是凭直觉行事,只是想远离陷阱”[3](P37)。他的主要念头就是想找回“第一流”的东西,而工作、家庭乃至一切,对“兔子”来说,都是“第二流”的东西,正是对它们的不满才是促使“兔子”离家出走,逃避现实。
在现实生活中网给“兔子”带来的精神困扰只不过是表面现象,真正驱使“兔子”逃离生活现实的因素是个人理想和社会现实的冲突,即实现自我身份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冲突。这样看来,“兔子”的行为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他选择以逃离现实的方式来追求个人理想。
首先,“兔子”要逃离平庸的工作。他是昔日的篮球明星,现在只不过是一家小店里的厨刀推销员,辉煌的过去和平庸的现实形成了巨大的落差。正是这种普通的工作向我们透露了美国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特征,它说明了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新中产阶级的产生。以往的中产阶级拥有自己的财产,是自我雇佣的人,而新兴的中产阶级多数是那些没有自己的财产被雇佣的人。“兔子”不一定就属于新兴的中产阶级,但他属于被雇佣的一族却是不争的事实。他是个十足的“小人物”:“没有自己的根,没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和中心,也许还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里,他们总是那么慌里慌张,还不知道让他们害怕的是什么,却被恐惧弄得不知所措”[4](pxvi)。昔日篮球明星的身份使得“兔子”意识到了自我的存在,而现在的毫不起眼的工作使他变成了根本不具备自我认同感的“准商品”,“一个不具备任何自我身份特征的中介”[5](P66)。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成为他寻找真正自我、实现个人理想的真实动机,只不过他选择以离家出走的方式来表示对社会现实的反抗。
其次,“兔子”要逃离令人窒息的婚姻生活。他的婚姻生活是另一个被自认为“第二流”的东西,他对每天都要面对的生活无法满足,感到自己被粘到一张大网的上面,动弹不得。这种被困的感觉,正是“兔子”竭尽全力要摆脱的东西,也是驱使他要寻求真正自我,实现个人理想的内在动因。他本来想逃离混乱的现实,不料,在教练托赛罗和牧师艾克里斯的误导之下,他接二连三地陷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昔日的篮球教练托赛罗没有能力帮助“兔子”摆脱婚姻的困境,而是为他介绍了一个姑娘,妓女露丝。露丝并不是“兔子”眼中的那个“something special”,只不过是个凡夫俗子,“兔子”所爱的女人是超验的她,“特殊的她”,她仅仅存在于他的想象中,但绝不是露丝。牧师埃克里斯也没能给“兔子”正确的指导。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要解决的就是把“兔子”和詹尼斯重新弄到一起,因为他坚信:“婚姻是件神圣的事情,而你的悲剧,虽然十分可怕,毕竟是以神圣的方式把你和詹尼斯连接到一起了”[1](P259)。他觉察到了“兔子”的精神困境,但却无法提供任何救赎的启示。
精神上没有得到有效的指引,“兔子”只好跟着感觉走,当然是既无计划,又无方向。他越是拼命地逃跑,离自己的追求就越远,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他渴望的是昔日的荣耀,是一个完美的爱人,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完美家庭,是自由,是最重要的东西—真正自我。但是,他的努力都是徒劳,因为他无法逃脱人类不可避免的自身命运。正如厄普代克所说:“内心的欲望和外部的慰籍无法和解……任何一种社会需求都限制了社会成员,个人理想和真正的社会需求没有和解的途径。”[7](P14-P5)
“兔子”执着地追求个人理想,却四处碰壁,他转而投向体育和性爱来满足精神需求。这两种替代物的确给他带来超验和优雅的感觉,也为他摆脱现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自身的世俗性和不确定性,它们最终还是没有帮助“兔子”走出精神困境。对于“兔子”来说,“所有的性爱可以被视为宗教,所有的体育可以被视为性爱”[8](P23),性爱和体育就是他摆脱社会现实的途径。
对于‘兔子’来说,“篮球、篮球生涯和高中时代的辉煌是悬在他头顶的耀眼的光环,无限的荣耀和存在的意义”[9](P170)。篮球为“兔子”说明了他究竟是谁,它代表的他就是前任全市冠军。篮球明星和“兔子”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密不可分。篮球带给“兔子”的感觉,是他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的,是一种自我身份认同感、一种安全感。他投向体育的目的就是要寻求超验和生活的真谛。“就像宗教一样,一种体育运动也可以赋予生命意义,带来光明。如果一个人能认真地参与这项运动,它终究会发挥重要的作用,赋予生活精细的、超验的意义,从而令人敬畏。”[10](P98)“兔子”一直沉浸在篮球赋予他的往昔的荣耀当中,他希望生活能够像篮球比赛一样,具备一定的规则,以他为中心,同时被其他人保护。可是,生活和篮球比赛不可能相同,生活需要“兔子”履行责任,而“兔子”却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很少顾及他人的感受,更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
篮球给了“兔子”自我身份认同感,证明他与众不同,然而,社会不需要这样的高超才能,“兔子”转而投向性爱,寻找精神上的超验。对于“兔子”来说,“只要体育运动一结束,性爱就是他唯一的选择”[11](P223)。他试图通过性爱这种人类活动寻求生活的意义,填补现实的空白。
玛丽·安是“兔子”高中时代的女朋友,在他们之间的性爱过程中,“她总是怯生生的样子,不敢有什么动作,他则大胆得多,俨然是个胜利者……直到最后,两种胜利在他的脑海中重合了”[1](P184)。篮球的胜利和性爱的胜利在他的脑海中交织在一起。他深深地陶醉在往昔的荣耀和如今的胜利感当中。对于“兔子”来说,现实生活是失败的,因为它缺乏胜利感和光荣感。他之所以对性爱如此迷恋,是因为在性爱的过程中,他能够找到自我。玛丽·安在他的眼中是最棒的,因为她给予他的最多,她给予他的永远都是明星效应和胜利感。“兔子”放纵自己,他与妓女露丝的做爱过程中能充分显现出内心深处对优雅和超验的渴求。他希望找到生活的意义,并证明自己是与众不同的,想在生活中找到更多的“something”。正因为如此,他才把自己同露丝第一次发生关系的过程变得非常仪式化。他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想通过性爱来找回篮球曾经带给他的那种不一样的感觉,但却屡次失败。所以,在他和露丝的性爱过程中他说:“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了一道墙,而这是唯一能越过这道墙的办法”[1](P174)。“兔子”认为可以通过性爱穿过对方的肉体,直达对方的灵魂,可他偏偏遇到了一堵墙,而这堵墙代表的是肉体,肉体阻碍了他对对方灵魂的探索。所以,和露丝做爱结束后,他并没有体会到优雅、超验或胜利感,相反“却感到绝望”[1](P83)。这样看来,性爱带给“兔子”的更多的是挫折和绝望,他依然无法摆脱现实困境。
就像自己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样,“兔子”就是一个克尔凯郭尔式的人物,“他生活在恐惧当中,与上帝分离,受恐惧的迫害,纠结在动物需求和人类智慧需求的冲突之中,因社会责任和内心需求而苦恼”[12](P5)。通过对“兔子”这个人物的刻画,厄普代克描绘了人类生存的困境和造成这种困境的直接原因——即个人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按照作家的观点,个人是社会的个人,个人和社会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激烈的冲突,这种冲突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外部环境。个人在寻求真正的自我的过程中,个人理想和社会需求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而这正是促使“兔子”逃避现实,拒绝承担社会责任的真正原因。“兔子”受外部环境的控制,又受强大于个人意愿的社会力量的驱使,他在精神上的追求不单单是自己的,还是他所代表的美国中产阶级的,更是世俗世界的整个人类的。生活在精神的荒原,现代的人们一定处在个人理想和社会现实的冲突当中,如果缺乏正确的指导,人们的努力是徒劳的,注定会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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