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县部分地区毁桑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08-15 00:50黄俊明
江苏蚕业 2014年4期
关键词:海安县蚕农蚕种

黄俊明 王 军

(海安县蚕桑技术推广站 226600)

王 伟

(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安县素有栽桑养蚕的传统,蚕桑生产在县域经济发展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上世纪80年代的调整、90年代的发展以及2000年前后的巩固提高,蚕桑业已经成为海安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内容,海安也成为全国著名的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享有“中国茧丝绸之乡”、“中国湖桑之乡”的美誉。2014年春蚕结束后,海安县各地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毁桑潮。针对该情况,县领导非常重视,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对海安县茧丝绸产业、特别是最近出现的毁桑潮成因进行了调研。分别为到重点蚕桑镇村和农户走访,走进丝绸企业调研,到东台富安等先进地区调研,组织农业主管部门、丝绸企业、重点蚕桑镇分管负责人和村组及养蚕大户代表座谈会。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调研,对海安县茧丝绸产业现状、产业特色和制约瓶颈进行了认真分析。

1 海安县蚕业基本情况

1.1 栽桑养蚕是海安县蚕农重要的收入来源

据统计,1994—2013年的20年期间,全县累计投产桑园面积266万亩,蚕茧总收入71亿元,年均每亩桑园蚕茧收入2 669元。海安县2014年初全县投产桑园面积101 538 亩,全年发种28.5万张,其中春蚕发种13.6万张,夏蚕发种1.4万张,中秋蚕发种11.9万张,晚秋蚕发种1.6万张,总产茧1.1万吨,总产值4.4亿元。栽桑养蚕成为海安县蚕农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1.2 蚕桑生产规模名列全省前茅

1981年起,海安县蚕桑生产跃居江苏省首位,在此后的30年内,一直为全省第一,其中2002年至2004年蚕茧总产曾经列全国县级首位。目前全县年发种量、总产茧、总产值居全省县级前列,单位面积桑园产茧量、茧质、劳动工效、经济效益等多项指标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1.3 桑园种植为全面小康提供了生态保障

近年来,海安县认真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目标,利用蚕桑产业的区域经济特色,推进高效规模蚕业和蚕桑特色基地建设,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生态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于桑树属经济林,加上果树和防护林面积,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3.25%,连续多年居全市前列。

1.4 茧丝绸产业已经成长为百亿级产业集群

以蚕桑生产为基础的茧丝绸行业得到长足发展,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海安县现有茧丝绸深加工企业52 家,企业生产设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13年海安整个桑蚕茧丝绸产业年创销售收入78.5亿元,出口创汇1.75亿美元。全县茧丝绸整个产业链涉及人员近12万人,较好地解决了县内8万户万户农民增收近4万多产业工人的就业。其中鑫缘茧丝绸集团是全国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33.5亿元,完成自营出口6 000多万美元,利税近亿元。对促进海安县农民增收、社会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蚕桑、丝绸业已成为海安县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2 今年蚕农挖桑情况及原因分析

2.1 2014年春蚕结束后海安县蚕农出现较大规模挖桑现象

据调查统计,2013年底至2014年6月20日,全县共挖桑12 318.8 亩,占全县桑园面积的12.1%。其中挖桑面积较多的镇主要有:大公镇3 288 亩,开发区城东镇1 964.8 亩,高新区海安镇1 800 亩,滨海新区角斜镇1 071 亩,李堡镇1 005 亩,雅周镇1 000亩,墩头镇890 亩。令人担心的是,在大公镇群益村、海安镇新丰村、墩头镇凤阳村等蚕桑基地村,也有严重的毁桑现象。由于毁桑,全县中晚秋蚕订种12.5万张,同比减少3.5万张,下降21.8%。据调查分析,当前农村挖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2 养蚕劳力老年化

由于蚕桑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养蚕费工费力,目前农村养蚕主要是老年人及妇女,年轻人不愿从事蚕桑生产。随着海安县工业发展和服务业的兴起,传统的一产劳力大量向二、三产转移。工业和三产服务业发展后,企业消化劳动力能力不断增强,已经出现严重的缺工现象,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过去年纪大的人,外出务工麻烦,在家养蚕,每天有个几十元收入就可以了。而现在情况出现了逆转,不少加工企业,对工人技术和劳动强度要求不高,目前,单位门卫月工资已经达到2 000元以上,有点技术的工人月基本工资已经超过3 000元,木工、瓦工年收入已经达到10万元左右。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不愿像以前一样在蚕期大忙季节回家帮工,反而动员老人放弃蚕桑生产。同时,随着养蚕人的年龄增大对蚕桑技术的接受和应用能力逐步下降,养蚕管理水平也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据统计,因此原因挖桑面积7175 亩,占挖桑总面积的58.3%。

2.3 因项目园区和道路建设用地占用桑园

据统计,今年因项目园区用地挖桑3 030.8 亩,占挖桑总面积的24.7%。因353 省道等道路建设用地挖桑共2113 亩,占挖桑总面积的17%。

2.4 养蚕风险加大

由于地区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加剧,养蚕风险不断加剧,环境中不明化学因子增多。一次雾霾、一次强风就可能把数十公里外的污染物带到本地,造成污染事故,重的当场死亡、轻的导致发病、上山不结茧。同时,农业治虫农药品种更替频繁,生物农药推广力度加大,不少农药品种对家蚕剧毒,一旦污染桑园,即会造成严重的中毒损失。近年来,每年均发生过一定比例的由于环境污染和农业及桑园治虫而造成中毒损失。

2.5 蚕桑经营效益下降

去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我国蚕丝类、坯绸、丝绸服装和丝绸制成品的出口量均比去年同期下降,生丝价格每吨同比下降3万元左右,2014年上半年效益大幅下滑,出现全行业亏损,行业困难形势呈向后道蔓延趋势。上述因素造成今年全县春茧收购价格为每公斤4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超过每公斤10元,降幅达到19%,而另一方面养蚕雇工工价由去年同期的每工100元左右上涨至150元以上。而蚕种等生产财物料成本不断上涨,同时养蚕零工价格由上年的100元/工日陡升至160元/工日。而今年蚕茧价格反而比去年降低了近10元/公斤。养蚕物质成本、劳动力工价上涨了,蚕茧价格反而下降了,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2.6 蚕桑科技进步缓慢

由于蚕桑产业为传统产业,几千年一直沿袭以手工操作为主的栽桑养蚕模式;丝绸产销量在世界纺织纤维中的比重只占0.18%左右;蚕桑生产在我国也是分布极不均匀的小行业,国内只有少数几个省份有一定规模。在重视粮食生产安全的大背景下,蚕桑产业从国家到地方被淡化、弱化,蚕桑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力度小、远远不能和其他大宗农作物相提并论。另一方面,海安县县(区)镇两级蚕桑技术推广部门由于近年来机构精简、人员分流、自然减员等因素,技术推广人员锐减,近10年县(区)镇在岗的专业蚕桑技术人员数量减少至原来的1/3,目前县(区)镇两级蚕桑技术干部仅有32人,其中3个(区)镇为1人或空缺。同时在岗的蚕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精力还主要服从中心工作,从事蚕桑技术推广和服务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客观上也制约技术推广的效果。

2.7 扶持政策较少

国家及省市对农业其他行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而对蚕桑产业的扶持政策相对很少。海安县曾经出台了一些蚕桑扶持性政策但力度较小、延续时间不长。邻近的如皋市从2009年起对推广的家蚕良种补贴10元/张种,蚕桑保险补贴2元/张种,每张种比海安多补贴12元。海安县2007年起推行养蚕成本政策性保险,目前每张种农民投保保金10元、省财政补贴10元,保额是400元,农民养蚕一旦全部损失,实际只可能得到320元,由于总盘子的不足,有时只拿到200多元,远远不足以补偿蚕农的生产成本。

3 稳定蚕桑产业建议

蚕桑产业是海安县农村传统优势产业,具有高效、生态、外向等特点,保持蚕桑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于海安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蚕桑生产是集种植业和养殖业于一体的生产项目,由于其产业链长,生产设备投入多,技术要求高,蚕农一旦毁桑改作,形成新的插花田,全县的蚕桑生产走向无法恢复的快速下降通道。虽然在发现苗头后县区(镇)各级多次召开会议,广泛宣传,稳定蚕农情绪,增强蚕农信心,但效果不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桑园面积、提高蚕业发展水平。

3.1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努力遏制毁桑改作势头

蚕桑生产是海安县百亿茧丝绸产业集群的基础,一旦桑园面积不保,蚕桑产业必将迅速垮台,海安县的茧丝绸产业特色将不复存在。因此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科学分析蚕茧形势,加强服务指导,动员蚕农守得穷耐得富,稳定蚕农情绪,增强蚕农信心。县政府要加强对区镇管理考核力度,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毁桑改作苗头。同时稳定优质蚕茧基地,通过开展“万、千、百”亩蚕桑标准化示范基地、“一村一品”蚕桑特色村建设活动,稳定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优质高产高效蚕桑示范基地。同时,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在养蚕期间对有家蚕有影响的“三废”排放的企业,实行临时停火(停产)治理;协调农业生产部门,在蚕期粮食和蔬菜治虫时不使用对家蚕有严重影响的农药,同时设立有效隔离带,做到“双防双保”;指导蚕农在桑园治虫时谨慎用药,防止用药不慎造成桑叶带毒。

3.2 建立良种补贴和储备制度

根据省统一规定价格,建议地方政府对推广的优良蚕品种,按每张种10元补贴。同时依法打击私订蚕种,提高优良蚕种覆盖率。按照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要求,建立县级储备种制度,每年储备1~2万张蚕种,保证蚕种供种安全。加强蚕种质量全程监控,开展蚕种质量预知检测和蚁蚕补正检验,确保蚕种质量安全。

3.3 加大蚕桑保险力度

2007年起,海安县在全省首批试点将养蚕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经过几年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已被广大蚕农所接受,养蚕农户参保意识越来越强,全县养蚕农户参保比例已达98%。目前海安县执行的初始成本保险标准为每张蚕种400元(实际到位320元),低于养蚕成本。目前海安县养蚕成本保险开办范围限于春蚕和中秋蚕,不含夏蚕和晚秋蚕,建议将全年春蚕、夏蚕、中秋蚕和晚秋蚕应保尽保。由原来财政出资每张蚕种10元(含上级补助),提高到财政出资每张蚕种20元,加上蚕农投保每张蚕种10元,每张蚕种投保30元,理赔标准由每张蚕种400元(实际到位320元),提高到每张蚕种600元(实际赔付480元),基本达到目前的养蚕初始成本。

3.4 创新蚕桑组织方式

扶持小蚕专业共育室建设,为蚕农提供小蚕共育服务,改“发蚕种”为“发小蚕”,减少蚕农养蚕周期,降低养蚕风险,逐步推行“一星期养蚕”;扶持配套远程桑园治虫专用喷雾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治虫效率;继续试验示范推广小蚕人工饲料育和大蚕蚕台育、地蚕条桑斜面育以及方格蔟自动上蔟等蚕桑省力化系列技术;扶持推广小蚕饲育环境自动控制器、自动切桑机、电动伐条机和臭氧消毒机等设备,全面提高蚕桑生产效率。

3.5 扶持规模经营大户

围绕打造高效规模蚕业的目标,实施规模化、精品化、高效化战略,扶持建设适度规模的蚕桑家庭农场,由农场主牵头,流转周边劳动力紧张或不愿从事蚕桑生产农户的桑园形成一定规模,配套与此相适应的省力化蚕桑生产设施和配套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营效益,稳定桑园面积。

3.6 加速蚕业机械化进程

蚕业生产由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的影响,生产上有一定的特殊条件,如季节性强,生产时间短,设备利用率低,投资大,机具批量生产小等等,这些都影响到蚕业机械化生产的开展。另一方面,由于蚕桑行业过小,国内外从事蚕桑机具研究的部门和企业少,资金扶持不足。因此今后推进蚕桑生产转型升级思路上,一方面要采取省力化、简易化技术,即在符合蚕桑生理的基础上,减少或简化操作工序,要敢于对栽桑养蚕模式上进行颠覆性改革的尝试;另一方面是要改进提高现有的机具性能,研究推广更高效的栽桑养蚕机械,促进蚕桑生产机械化,使大部分手工操作为机具所代替,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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