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祥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综观非裔美国文学史不难发现,多数小说中会有智慧型长者在关键时刻登场,推动故事向前发展,深化作品的主旨思想。祖先式人物的“在场”便成为非裔美国小说的一种鲜明话语特点。非裔美国文学因之成为具有“某种连续性的‘永恒实体’”。[1]而祖先的“不在场”或“缺席”则削弱了作品的艺术张力,恰如托尼·莫里森所言,“拉尔夫·埃利森和托尼·凯德·班巴拉的作品中常常出现祖先的情节,而理查德·赖特和詹姆斯·鲍德温的作品中祖先的缺席则对作品有损害,甚至导致情节的脱节”。[2]所以,作为对黑人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言说,黑人文学中祖先“在场”的不同表现诠释了“祖先崇拜”这一特殊传统文化文本的历史性,从而增加了黑人文学作品的艺术张力。有鉴于此,以拉尔夫·埃利森的《看不见的人》《飞回家》,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和阿莱克斯·哈利的家族史小说《根》为代表的现当代黑人小说塑造了一系列的长者形象。不过,他们通常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圣人,相反,他们往往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等人”。这些传奇性的祖先人物赋予了小说厚重的历史感,标志着“祖先崇拜”已经成为黑人作家文学艺术创作中的一种潜在的集体意识自觉。
黑人文学中的祖先式人物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是在小说中以现实人物出现的长者,与主人公同时活跃在小说的关键场合,我们称之为“显性祖先”。如《飞回家》中的黑人杰斐逊,《所罗门之歌》中的瑟丝;《根》的主人公昆塔和女儿吉西相继成为在场的祖先人物,向后世子孙们讲述着自己祖先的传奇故事,提醒他们永远不能忘记自己的根是在遥远的黑非洲。第二类是记忆中的人物,他们已经过世,但富有神话传奇色彩,我们称之为“隐性祖先”。如《所罗门之歌》中的所罗门;《看不见的人》之主人公的祖父和黑人教育家布克·T·华盛顿。他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圣人”,但作为种族历史文化的化身和传承者,祖先人物却能够给予困境中的当事人以鼓舞和力量,或令其醍醐灌顶而豁然开朗,或作为精神支柱而赋予其“隐形的翅膀”。
迄今为止,就彰显美国黑人非洲文化寻根的主题而言,纪实性最强的当属阿莱克斯·哈利的家族史小说《根》(1976)。主人公昆塔·肯特的祖父35岁就成为圣哲,只身游走江湖,足迹遍布各地,祈祷奏效神速,深得巴拉国王赏识,成为高贵的象征。因此,他以自己用祖父凯拉巴·昆塔·肯特的中间名字命名而自豪,处处谨小慎微,惟恐稍有闪失玷污了祖先的名声。后来昆塔·肯特的女儿吉西秉承父亲的优良传统,始终不忘祖先,而且还要在子孙们当中把这重要的习俗传承下去,肩负起沉重的历史使命。讲述非洲祖先的故事代代相传,成为这个家族的重要仪式,不断强化着孩子们的非洲观念。吉西由此成为传承种族文化使者的化身。而小说中的说书人库加利·恩加伊总是在孩子们进行成人训练的关键阶段隆重登场而成为非洲传统历史文化的象征。他向孩子们述说了祖先们的辉煌、英勇的动人事迹,仅凭口耳相传把孩子们带回到遥远古老的非洲王国,享受先哲智慧的浸润,于潜移默化中领悟成人的意义所在。祖先人物的作用不仅仅停留在赋予子嗣以精神力量,延续家族和种族的文化血脉,他们讽喻般的提携对晚辈亦不可小觑。这在拉尔夫·埃利森的中篇小说《飞回家》(1944)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老黑人杰斐逊向坠落受伤的托德讲述了他自己假想的天国自由飞翔之旅。完全陶醉于最终获得自由的享受而将忘乎所以,他忘记了黑人应该穿一种特殊的飞行服而受到圣彼得警告。他肆无忌惮地单翼飞行,而且飞行速度过快,飞得过高,这都违背有色人种必须遵守的禁忌。圣彼得再次警告他这会对天国造成威胁,带来混乱,因而给了他降落伞和一幅阿拉巴马州的地图让他重返人间。杰斐逊在他的天国神话里引入了耶稣的门徒圣彼得的典故使他的飞行更富传奇性。表面上憨态可掬的老人并非跟托德开玩笑以消磨时光。他苦心孤诣,意在警告和提醒涉世未深、好高骛远的年轻人时刻都不要忘记自己的种族身份和种族困境。有色人种即使到了天国也不能与白人平起平坐,来世的救恩根本就不可靠。无论何时何地,要充分彰显自由个性,依然要牢记不侵犯白人的利益这个前提。托德坠机后遭到白人农场主格雷夫斯的粗暴,而杰斐逊父子的种族关爱让他摆脱了精神困境。原本不和谐的一切随之变得美丽动人。虽然托德对老人的故事当时心不在焉,烦躁不已,敌对情绪十足,但老人的话语终究让这个鲁莽任性的小伙子回归了理性,从理想之巅重重摔落,重新面对严酷的现实。托德飞回精神的家园,意识到黑人社会才是自己真正的家,摆脱黑人社会,也即否定自我,沦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相较于埃里森的“祖先在场”,莫里森的主人公文化寻根的心路历程略显复杂坎坷,其“隐性祖先”往往是借助“显性祖先”的叙事而出场,因而带有更浓厚的神秘色彩,超越时空的对话性更明显,主人公宗族自豪感因之也就愈发强烈。《所罗门之歌》中的塞丝与奶娃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是他父亲和姑姑的接生婆,又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奶娃的祖父被巴特拉家族杀害后,作为巴特拉家的女佣,塞丝冒着生命危险把他父亲和姑姑藏在巴特拉家并照料他们的日常饮食起居。尤为重要的是塞丝见证了奶娃祖辈和父辈历史,亲历了他们的浩劫和家庭的衰败,并让他了解了先人们的底细。小说的另一个“祖先人物”苏珊·勃德的祖母海迪是奶娃的祖父吉克的救命恩人。奶娃从苏珊那里了解到曾祖父所罗门和曾祖母莱娜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祖父是所罗门21个孩子中的一个,也是他要带着飞回非洲的惟一一个,可是在起飞后掉到了当时海迪帮佣的那家大房子的门廊附近。曾祖父飞走了,莱娜呼天抢地,痛不欲生,完全失去了理智。据说人们经常听到的从“莱娜峡谷”传来的女人似的声音就是这么来的。从非洲人会飞的传说中,奶娃真正寻找到了自己的根,他的血脉源于遥远的黑非洲。由此可见,苏珊在精神层面让奶娃飞回了家,乃其家族之根的“活档案”,给他的寻根之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由是观之,“祖先在场”乃是现当代非裔美国文学中一以贯之的艺术血脉,对于完善人物形象,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强化小说的艺术真实性功不可没,扩展文本张力的同时渗透出厚重的种族历史文化感。
“祖先崇拜”乃中西方文化共有的伦理现象,也是原始宗教的重要表征,均被赋予了正面积极的意蕴,形象地诠释了异质文化推崇备至的美德,搭建起东西对话的桥梁。儒教文化强调“慎终追远”,本指对待父母丧事务必虔诚,来不得半点儿马虎大意。祭奠长辈的亡灵一定要“祭如在”,而且要祭必躬亲,“吾不与祭,如不祭”。晚辈对长辈的虔敬似乎更强调了义务的层面。[3]西方文化则更看重孝敬父母的伦理行为所带来的报答,如“摩西十诫”有言,“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异质文化中崇拜祖先的仪式不同,伦理内涵也有差异,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对祖先的虔敬之心已经成为人类心理积淀中根深蒂固的集体意识自觉。
现当代黑人文学虽已成为美国文学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其活力和特色仍植根于黑人种族文化。对种族传统文化的回归是一度被“边缘化”了的美国黑人在异质文化中的一种心理补偿,因为“黑人从未被允许领会西方文明的全部精神实质,他们莫名其妙地生活在西方文明中,但并不属于这种文明”。[4](P41)祖先崇拜可谓黑人种族文化之翘楚,是黑人文学表现族裔特色的重要介质。黑人文学之“祖先在场”滥觞于远古时代的非洲传统宗教,当时指对祖先亡灵的崇敬。灵魂观是祖先崇拜的基础,认为人死后灵魂依然具有生气、充满活力,日常生活离不开祖先的影响。祖先成了他们生活的精神支柱,生命价值的源泉。子嗣虔诚的祖先能够泽被后世,具有庇佑家庭和部落之团结与和谐的卓越能力。超脱了死亡的祖先并没有远离自己的家族,依然在精神世界中“时刻注视着自己的家族,对本家族的事务仍颇感兴趣”。[5](P68)于是,在世的子孙们便在危难之时向祖先发出各种能得到的救助的呼求,许多非洲部族的祖先亡灵取代了众神的地位。小说《根》中的非洲成年仪式上,孩子们被告知,“对那些与真主同在的先人表示崇敬和景仰,是生者应尽的责任”,还应该“说出自己最想念的祖先的名字”,因为“他们说出的每一位祖先会按祖先们的行事方式那样,为生者的最大利益去祈求真主”。[6](P124)可见,先祖已超越了伦理层面上的敬仰之意,被赋予了浓郁的宗教意味。
人类由自然崇拜向祖先崇拜转变的自我认同之路表明了人的主体意识的明确化,人因之不仅仅是物理意义上的肉体存在和自然存在,毋宁说“更是一种社会与文化的存在”。[7]任何一种文化往往都包含“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两个层次。前者是民族文化传承下来的“已成之物”,全然不可更改,只能原封不动,永远保存。后者则是对“已成之物”不断进行重新诠释,而构成的不断变化的“将成之物”,是动态的历史文本,其解读因时因地而异,从而构成不断发展的新文本形态。“传统文化”必须保持其纯粹,而对“文化传统”则必须通过对话和沟通,力求其变化、发展和更新。它们恰似两个相切的圆,在某一点相重合之后,沿着各自的轨迹继续延伸。[8]非裔美国文学中的“祖先崇拜”观念已经远远超越了原初的宗教、宗法和孝德意义,被赋予了时代化的维度,成为黑人作家在现代语境中回归种族“传统文化”的一种有效表意手段,是对古老原始的非洲宗教仪式的现代化艺术转化,因而是异彩纷呈的“将成之物”,在现当代非裔美国作家的笔下幻化出不同的表现形态,彰显着古老的黑人“传统文化”之强大的生命力。
祖先崇拜不单纯是一个宗教文化概念,更具哲学意蕴。在西方哲学中,直线状的时间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而非洲黑人的时间观却不同于西方时间观上的这种“三段论”,他们认为时间仅仅与已经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事相关,是“过去”和“现在”的合体。他们的头脑中不存在“未来”的时间概念,因为将来的事尚未发生,不能被主体经历和认识。在他们的“二段论”时间观中,时间由“现在”滑向“过去”,而不是投向“未来”,因为时间只有被经历过才是有意义的,才是真实的,这一点暗合了西方哲学认为“过去”代表确定性的认知模式。[9](P38)不难看出,非洲黑人的祖先崇拜是他们看重过去的时间观在现实中的具体化,是于造化乖戾、世易时移而无所适从时的精神依傍和“定海神针”,所以他们每每于困境中不自觉地向祖先求助,聊以慰藉恐慌不安的心灵。秉承种族文化血脉,美国黑人作家在融入主流社会的飘摇求索过程中也会诉诸于这种古老的仪式,以当下的艺术表现模式演绎着文化寻根的主题,从而在现代语境中增强了祖先崇拜的艺术张力。
海德格尔的时间谱系和克尔凯郭尔的“人生三段论”则让我们更深入地领悟了“祖先崇拜”的哲学底蕴。在海德格尔那里,“将来代表着先行于自身的在,过去代表着已经在世界之中的在——在世的在,现在代表着沉沦于世的在”。[10](P368)海氏认为过去是“在世的在”,代表着不可逆转的“确定性”,是与黑人时间观的不谋而合。更重要的是其“现世的沉沦”为“祖先崇拜”大行其道找到了极好的借口。当下错综复杂的结构关系导致作为主体的“此在”在大众文化或平面化的存在中丧失了本真的状态而“沦落”或“异化”。因此,“慎终追远”的祖先崇拜是去当下之蔽,摆脱现世沦丧,穿越时间隧道返璞归真的诗性表达。作为原始宗教的典型图式,祖先崇拜在克尔凯郭尔那里又获取了宗教救赎的意义。克尔凯郭尔认为人生要经历“审美阶段”、“伦理阶段”和“宗教阶段”。“审美阶段”是追求满足于基本的物质和生理需求的低级阶段,人是“动物的人”,属于人类存在的原始表达。随着主体意识的觉醒,人不再满足于基本的感官享受,“精神的人”慢慢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追求一种更高的生活方式。这就是基于信念和道德原则之上的“伦理阶段”。但这并非至善至美的“理想国”:人们往往因无法践行既有的道德标准而产生负罪感和内疚,常常陷入恐惧、失落和绝望,“所有的人都有无意识的愧疚和因这种愧疚而受惩罚的恐惧”。[11](P445)所以海德格尔主张,“此在”的基本状态是“烦”,以及与之相伴而生的“畏”。[10](P366-367)趋利避害的本性迫使人要摆脱这种状态,于是畏罪忏悔,会良心发现,摆脱纷繁世俗的干扰,超然物外,回归人类原初本真状态。这就是人生之最高境界,即“宗教阶段”。无独有偶,克尔凯郭尔“人生三段论”宗教论与海德格尔的“当下沉沦”观一样,从终极追求的层面对祖先崇拜这种非洲黑人最典型的原始宗教作了合理化的现代阐释,为之构筑了牢固的哲学底座。
祖先崇拜往往与过去或死亡联系在一起。在克尔凯郭尔和海德格尔那里,死亡并非通常意义上那个人人畏惧的沮丧之词所表达的概念。鉴于“每一件事都在用一种神秘的语言说话。生活的每时每刻都缓慢地显示着自己密码般的含义”,[4](P41)克尔凯郭尔从存在论出发提出的“先行到死亡中去”把人置于一种极限境遇,以此召唤人生真谛的复活,“先行到死亡中去”也就成为人类本真存在的另类言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一旦面临死亡这种人生极限,人就会不自觉地把诸如功名得失、七情六欲等世俗之物置于脑后而不顾,顿悟到“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12]的道理。幡然醒悟,人生最重要的是从摇篮到坟墓这段有限时间里作为真实的自我而活着。所以这时的人才是自己最本真的存在。不难看出,在存在论者那里,“先行到死亡中去”不是悲观主义的厌世表达,而是通过极端的哲学视角,让人投入到死的境界中去感悟和把握人生的真相,挖掘人性中最纯洁的部分。如果人生能定格于这样的存在方式,人性自然就会从过往的沉沦中复苏,“见素抱朴”、“常德不离”而“复归于婴儿”,还原到最本真的自我。
祖先崇拜的文化传统,鉴于其追根溯源的秉性,在美国黑人作家的创作中已成为一种自觉的“内在时间意识”。在现象学的时间结构中,“内在时间意识”是存在的“最终的视域和底线”,具有一种“封闭性和完备性”,[13](P129)换言之,它就像“新柏拉图主义所说的那种存在之源,主观经验和世界上的事物都从这个源泉流溢出来”。[14]这样,祖先崇拜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文化人类学或民俗学的概念,而是彰显出了存在本体论的哲学意蕴,投射出黑人种族朴素而深刻的时间哲学理性。
黑人文学中的“祖先崇拜”是黑人作家在当下语境中对古老的黑人传统文化艺术性的演绎,彰显出其强大的文化生命力。“祖先崇拜”从最初非洲黑人典型的原始宗教到当今黑人文学传统中延续性的血脉,不仅具有宗族伦理的基本内涵,而且获取了丰厚的哲学文化底蕴。在信仰缺失、没有归属感的当今社会,缅怀祖先不仅是民族心理和民族情感的需要,同时也是民族文化认同不可缺少的部分,而对于因双重文化背景而徘徊在社会化矛盾心理中的美国黑人种族来说则更具有终极心理诉求和文化本体论的哲学内蕴。
[1]谭惠娟.论拉尔·夫埃利森对神话仪式中黑白二元对立的解构——兼论拉尔·夫埃利森文学话语中的祖先在场[J].外国文学研究,2007,(4):87 -96.
[2]Morrison,Toni.Rootedness:The Ancestor as Foundation.Literature in the Modern World:Critical Essays and Documents.Ed.Dennis Walder.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 association with Open University,1990.339.
[3]论语·八佾(第12章)[M].
[4]【美】理查德·赖特(程超凡译).黑孩儿[Z].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85.
[5]【德】费尔巴哈(王太庆译).宗教的本质[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6]【美】哈利·阿莱克斯(陈尧光等译).根:一个美国家族的历史(上册)[Z].北京:三联书店,1979.
[7]王曰美.祖先崇拜与人类主体地位的觉醒[J].齐鲁学刊,2009,(5):35 -38.
[8]乐黛云.当代中国比较文学发展中的几个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14 -20.
[9]宋擎擎,李少晖.黑色的文明— —非洲文化面貌与精神[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10]梁景时.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述论[A].哲学文化与社会[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11]伯纳德·W·贝尔(刘捷等译).非洲裔美国黑人小说及其传统[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12]道德经(第44章)[M].
[13][14]【美】罗伯特·索科拉夫斯基(高秉江,张建华译).现象学导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