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问题

2014-08-15 00:49许烨莉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7期
关键词:组织化制度化公民

许烨莉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制化。”[1]由此可见,政治参与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而保障和促进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又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现阶段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现状

尽管党和政府正在通过改革逐步提高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但是力度仍然不够,现状还不尽如人意,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社会组织化程度的高低是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现代民主政治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当前,影响弱势群体进行有效政治参与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真正代表弱势群体利益的社会组织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国很多公民团体在组织上缺乏自立性,参政能力普遍较弱,不能够担负起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组织依托,难以发挥出较大的影响力和作用。同时,弱势群体的文化水平不高,眼光相对狭隘,致使他们对个人利益的认识比较清晰,而对群体利益的认识比较模糊。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采取分散的个人形式而非组织化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其活动形式常常带有随意强、参与力度小、参与层次低等特点。即使有一部分弱势群体人员是通过组织化形式进行政治参与的,但往往也是在从众心理的支配下被动参与的。

(二)弱势群体政治参与途径较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

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途径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式、群众自治式、民主党派及社会团体式、社会协商与对话式以及信访式等制度化的政治参与,还有越级非法上访、与相关部门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的对立或冲突以及针对特定事件的身体伤害(包括自我伤害、伤害他人和被人伤害)等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2]。由于弱势群体处于经济、政治的边缘化地位,利益诉求可供选择的渠道和途径比较单一,选择的能力也较薄弱。

(三)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素质偏低、能力偏差

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政治意识比较淡薄,受教育程度较低,掌握的各种政治信息也比较匮乏滞后,因而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接受的境地。他们大多缺乏法律知识,对自身行为缺乏理性思考,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合理诉求又无法得到满足时,经常诉诸暴力,忘记了政治参与的责任和义务,没有考虑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致出现为维权而违法甚至犯罪的恶性事件。

二、影响我国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因素

我国弱势群体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弱势群体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偏低

一方面,弱势群体薄弱的经济基础直接制约了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程度。经济地位的偏低,使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原因在于他们整日为维持生计而奔波,无暇顾及政治活动,更没有兴趣分析国家政治政策。另一方面,偏低的社会地位影响了他们对政治问题的认识。特别是心态失衡,使他们对很多政治问题的认识也较为片面,极大地制约了他们参与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效能。

(二)弱势群体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

公民要想正确、有序、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需要掌握一定的政治知识和参政技巧。政治参与程度与公民的文化教育程度是直接相关的。弱势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教育程度低,存在思想观念落后、政治知识贫乏、对国内外政治发展情况知之甚少等不足。有的对民主政治的相关原则不了解,分不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导致他们即使参政也不能很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所以说,弱势群体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现实,极大地制约了其政治参与的水平和层次,影响了其政治参与的热情和效果。

(三)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不完善

一方面,相关的制度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了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权利,但现有的制度规范还不够具体细致,缺乏相关配套措施,实施及考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是政务不够公开。虽然近年我国政务公开也在积极推进,但是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参与不积极,公开不彻底。只有真正做到政府政务公开,确保信息畅通,弱势群体才能真正地由了解到熟悉,进而产生参与的意愿,以及受益后的积极参与。同时,还存在解决矛盾冲突的社会协商机制不健全、网络监督管理不规范、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三、扩大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对策

解决好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问题,不仅是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手段,也是逐步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途径,更是大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应有之义。不断引导、规范和扩大弱势群体合法化的政治参与,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为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要扩大弱势群体的制度化政治参与,首先要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第一,要构建就业援助体系。各级政府应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等方面下功夫。同时,也要注意弱势群体多处于较低层次的就业岗位上,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差,要尽可能采取措施加以改善。第二,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政策是一个国家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入分配不公平,贫富差距过大,也是造成弱势群体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党和政府应强化再分配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快推动收入分配改革的步伐,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第三,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以解除弱势群体的生活之忧,增强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经济实力。通过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不断改善弱势群体的经济状况,促进其政治参与积极性、主动性的提高。

(二)加强弱势群体的自身组织建设,培育弱势群体先进的政治文化

在一定程度上,弱势群体要改变政治参与的地位,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是关键。弱势群体可以通过自己的组织,把政治参与分散化的状态转变为有序地、理性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有组织化状态,使其利益表达走上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诸如慈善组织、社区居委会等组织,汲取民意,当好桥梁纽带,真正向上级反映弱势群体的诉求。

人们的政治参与与受教育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政治参与意识就越强。弱势群体只有接受教育,具备一定的政治知识和政治技能,才能更好地进行政治参与。公平平等地接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应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赋予弱势群体均等的受教育机会,着力提高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能力。同时,加强公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逐步转变传统的政治参与观念,逐步形成有利于增强弱势群体政治参与意识的思想文化基础。

(三)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弱势群体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程度

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重视和解决。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推动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健全和完善维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度、弱势群体利益诉求制度、弱势群体的教育援助制度,将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从而为弱势群体的有序政治参与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09.

[2]章荣君.当前中国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走向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对策思考[J].云南社会科学,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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