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留娟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机械化社会大生产之间矛盾的有效举措。
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办公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或自筹,与开展经营活动中需要大量资金差距过大。限于地方财力,政府对其扶持力度显弱。合作社普遍未收取会费,经费筹措渠道不畅,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信贷资金匮乏,也从客观上削弱了合作社的服务职能,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一般的合作社入股社员仅10多户,比例偏小,形不成合力,中介服务组织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在与农民的关系上,基本上处于松散状态,对产业的带动辐射能力还不强。
专业合作社虽然都制订了章程,但不能完全按章程办事,但制度不健全,开展活动不够正常。合作社成员的素质不高,对市场经济即信用经济的意识淡薄,随意毁约的情况时有发生,又难以制裁,增加了合作社运作的难度。
品牌是产品的无形标识,有形价值。沈丘县130多个专业合作社,涉及到种植、养殖、加工、运输等多个领域,但只有4类7个品牌,能走出澄城的也就是善化的苹果、刘家洼富源生猪和交道镇的三友土布,传统产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优势没有发挥出来。
“三农”问题关键是农民素质问题,必须形成宣传教育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气候和氛围,同时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服务。抓好宣传教育。政府要创新工作思路,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引导农民打消各种不应有的顾虑,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中来。抓好培训和管理。
农业是基础产业,是事关农民富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尤其是金融部门应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探索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积极发放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财政、工商、税务、计划、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出台扶持政策,制定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为合作社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把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和促进“一村一品”的重要抓手,大力促进合作社的品牌化 建设。规范运作提档次。政府要引导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形成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成员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实体型经济组织。政府要转变职能,创造条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行政壁垒,突破区域限制,按市场要求进行扩张性发展;引导和鼓励相同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在产权清晰、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跨区域的协作与重组,注册和使用同一产品品牌,做大品牌规模。像澄城果业和生猪就可以整合资源,同类品牌合并,打造核心竞争力。
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政府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首先要成立明确的主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部门,具体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其次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还应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