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磊,曲文俏
(1、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山东 济南 250000;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从目前学界和业界的主流观点来看,我国发生系统性债务危机的可能性不大。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从存量角度来看,通常使用政府债务/GDP的比重进行考察,《欧洲联盟条约》规定的标准是不超过60%,我国2011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万亿元左右,再加上10.7万亿地方债务,相当于GDP的50%。所以,从存量的角度看,我国政府债务还有一定的增长空间。二是从资金投向来看,欧美国家政府高负债对应的是国民的高福利支出,而中国政府的高负债对应的是高资本形成,在包括医疗、教育、住房及社保等国民福利领域的支出不到10%,通俗讲,西方国家的负债都“吃喝”了,我国的负债都形成固定资产了。这些固定资产投资不但成为GDP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例如交通基础设施等投资本身也可以产生收益,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债务显然更为健康。三是我国与欧美政治体制不同,在美国地方州政府具有高度的财政自治权,可自行安排地方债的发行和偿付工作,因此当发生财政危机出现债务无法兑付时,中央政府可能会袖手旁观,地方债券也出现过违约的现象。但在中国这样相对集权的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风险绝不会坐视不管,在目前地方债务中有一半资金投向了非盈利性项目,这些项目已经明确了地方政府的偿还义务,当个别地方财政有限时,必然将风险上转嫁给中央,倒逼政府采取进一步支持政策。四是就银行的平台贷款不良率来一直控制的比较好,普遍低于1%,而且银行已将将市场风险资本计入风险资产,并调整政府融资平台相关业务风险资产权重,按照银监会要求该类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200%以上。
总体而言,地方债务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不大,这也得到了信用评级机构的认可。但是在系统性风险可控的背景下,不排除某些区域和行业信用事件的发生,特别是随着偿债高峰的到来,结构风险和短期流动性风险仍然值得我们关注,信托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缓释风险。
首先,从平台公司所属层次进行筛选。从现有情况来看,省、地市级融资平台运行情况良好,而某些区的融资平台存在较大问题,风险主要集中在县一级乡镇融资平台,现在某些银行已经禁止做县级以下贷款项目。因此,省级以及经济发展地区的地级市平台公司可供我公司优先选择,县、乡镇级的平台公司慎重考虑,当然,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县级市、县因为其具有很强的财政实力,也可以纳入我们的考虑范畴。
其次,从平台公司所属种类进行筛选。不少公司倾向于选择出名单和未进名单的公司、新设项目公司和现金流全覆盖平台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交易对手,原因在于新设项目公司由于不在平台目录内,不受监管约束;而现金流全覆盖平台公司具有其天然的优势,做业务时可以按照市场条件运转,该类公司不但可以借助其平台公司的地位争取更多的资源,在遇到困难时,也能获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再次,从平台公司所属区域进行筛选。我们要关注该地区的经济总规模和财政收入的绝对值,有限考虑市级平台所属财政收入100亿元以上,县级平台所属政府财政收入20亿以上,财政收入/GDP在30%以上没有发生过信用事件的区域。同时应当仔细研读当地政府部门,近期及中远期发展纲要,分析近三年统计公报或政府工作报告,对于投资远超财政能力,而又没有中央专项补助的区域要谨慎,以防开出的是“空头支票”。
综上,对于层级较低,负债率较高,而且主要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必须将加强跟踪,确保资产安全。
除了一般项目的财务分析、企业发展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分析之外,针对融资平台的特点,我们应该针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特性加强和增加相应的研究分析。首先,一般而言,平台公司法人治理构架不甚健全,可能存在较多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管理制度有所欠缺,通过对融资平台的股权结构和治理架构加以分析,不但可以深入了解该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效率,还利于进一步分析该公司的政府背景的深度。其次,增加平台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调查分析如政治文化发展情况,并重点分析所属地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财政预算情况,从而全面了解该地区的经济地位和财政实力,鉴于多数城市对房地产依赖程度较高,我们应当详细分析该地区全口径财政收支状况,尤其对预算内房地产相关的营业税、契税等税收的变化加以分析,同时关注政府对预算外土地出让金的依存度。最后,深入了解政府对融资平台的财政支持力度和具体的规划措施,例如当地政府、发改委是否对该项目做出明确的规划及其回购计划,政府在必要时是否会对该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及该区域建筑、交通、住宅建设等相关规划与资金安排。严格执行银监会关于项目资本金的要求,详细分析项目资本金构成。
一是要求融资平台获得相关银行流动性支持。可以要求平台公司与当地银行进行良好沟通,承诺当平台公司兑付发生临时性流动性不足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情形下,平台公司有能力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在该银行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合格后,该银行可向平台公司提供期限为金额不低于当年应付债券本息的流动资金贷款。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本息偿付暂时资金流动性不足,这种增信措施在城投债的发行中被经常使用。
二是要求融资平台获得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尽管就法律层面而言,平台公司仅就其资本金承担有限责任,而地方政府在名义上就其出资额承当相应责任,但作为信托公司,仍然应该尽力寻找其他显性或隐性的担保形式。地方政府为融资平台提供的担保形式有以下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出具担保函 (目前很难做到);承诺在融资平台公司偿债出现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提供临时性偿债资金;承诺当融资平台公司不能偿付债务时,承担部分偿债责任;承诺将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资金安排纳入政府预算。目前第4种情况最可行。借鉴城投债的普遍做法,督促平台公司建立专项偿债基金账户,并对政府回购或其它方式汇入的资金进行监管。警惕那些属政府工程项目外包,没有直接的财政预算安排项目。
必须指出的是,对于财政担保、预期收益的担保(例如未来的应收账款担保)以及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等仅仅作为辅助性担保措施,项目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不动产抵押仍然是最佳选择。严格控制资金投向。一些城建类融资平台,对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缺乏实际管控,主要起到对外融资的作用,法人功能异化,此类公司仅仅是一个“融资平台”,对于这种只融资不参与项目运行,纯粹的壳公司,坚决回避。资金投向是平台贷款的主要风险所在。尽管很多项目以购买债权受益权、投资方式进行的,表面上看上不应干涉其资金投向,但鉴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管何种方式都应监管资金的用途。
[1]王国刚,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冷思考.财贸经济,2012(09).
[2]计承江,关于政府融资平台发展问题的探索.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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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心佩,推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中国财政,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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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卫军,银行视角下“后融资平台时代”地方政府融资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08).
注释:
①但另一方面,我国的财政收入大量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没有用于改善民生福祉,这也成为其被人诟病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