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264003)
1.形成了良好的农业科技环境。多年来,烟台市把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摆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扶持力度。 一是围绕重点、难点,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项目,主要扶持苹果、大樱桃新品种引进、选育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 二是重点扶持创新机构建设,对列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863 计划、973 计划,国家、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给予配套资金补助。 三是重点奖励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烟台市就出台了《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设立了科学技术最高奖、创新奖、进步奖、发明奖和技术合作奖。 2002 年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农业新品种选育引进奖励办法》,加强对烟台市选育的农业新品种的奖励。
2.建成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目前,烟台市通过组织实施市级科技攻关计划, 集中力量扶持一批有优势、有规模、有创新能力的农业科研单位和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机构。 依托市农科院建立了种质资源创新与改良研发、农业生物技术研发、农业资源与环境研发、农产品安全技术研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5 个研发平台。 先后建立了“国家玉米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5 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 这些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建立,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3.初步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技队伍。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培育, 烟台市拥有以市农科院为代表的国有农业科研机构2 个,高等农业院校1 所,以登海种业为代表的民营农业科研机构200 多家, 以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74 个,初步形成了以市农科院、登海种业、安德利果汁等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以国有科研机构、推广机构、农业院校、民营科研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人员组成的多元化农业科技队伍初步形成。农业科技队伍的壮大,推动了一批优秀科技成果的形成,这对烟台市乃至全省农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1.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待完善。 具体体现在:一是农业创新资源分散。 各创新主体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协调不多,在科研攻关中各自为政,科研力量分散,“大而全”和“小而全”的现象严重。 二是未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除市农科院、登海种业等少数几个创新骨干外,国家、民间科研机构以及绝大部分企业的市场意识淡化,科技创新能力薄弱,科技产业化发展缓慢。 三是科研、开发与生产相互脱节,造成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不畅,许多成果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业生产经营所急需的技术服务得不到满足。
2.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一是农业科研周期长, 经济效益难保障。 如农业新品种的研究投入大,周期长,像选育一个小麦品种一般需要十一、二年,选育一个苹果品种甚至需要二十年,对科研机构来说往往是短期只见投入不见回报。 二是国有科研机构财政拨付方式不合理, 科研精力无法保障。 如烟台市农科院财政拨付的经费低于其总支出的50%,需要依靠科技人员“跑项目、找经费”补充,使得科技人员没有精力专心从事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 三是不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抑制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
3.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有待加强。 目前,县乡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的农技人员行政化倾向严重,无法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农技推广工作。 国有农业科研机构中除小麦、果树、甘薯等传统优势项目外,缺乏学科领军人物和科技尖端人才,这是制约烟台市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竞争力、影响力的主要因素。
4. 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大多数农业企业自身科研实力较弱,未能形成自主研发体系。 以种子企业为例,除了像登海种业、金海种业这样有较强科研实力,每年不断推出新品种,其余大多数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但真正有人员、有经费、有成果的却寥寥无几,普遍存在着核心竞争力不强,没有自主创新的品种和成果。
1.加强领导,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组织保证。 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强劲引擎,先进地区的发展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农业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为此,要形成分管领导牵头,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形成整体配合,通力协作,高效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2.建立高效的政府管理机构。 建立独具特色的农业科研、教育与推广三结合的科技体系,是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 其中美国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该体系固定下来,而荷兰实行的是网络化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三者形成一个互相推动的三角形,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优于我国现行的农业教学属于教育部门、农业科研属于科技部门、农业技术推广属于技术推广机构的分设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科研与生产实践联系不紧密,尤其是市场严重脱节,部分原因是分设模式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及时推广运用。 而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政府管理机构有利于确保农业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3.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 整合科技资源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纵观西方农业发达国家和国内农业科技先进地区,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形成科技创新合力,是农业科技创新实现快速突破的唯一途径。 烟台要立足产业和资源优势,以市农科院等国有科研机构和登海种业等农业龙头企业研发中心为主体,整合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等高等教学机构资源,吸纳国家、省农科院和农业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 依托烟台市的8 个部、 省级研发中心、12 个国家级综合试验站的科研力量和实验条件,围绕优势产业的发展,构建具有较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和协调攻关能力,与国家、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相衔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品牌为目标、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4.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 在评价机制方面,建立和完善第三方科技成果独立评估制度。在激励机制方面,要改革分配制度, 坚持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通过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调动科研院所、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1.加大财政投入,使公共财政在农业科技投入中居主体地位。 要按照2012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幅”,确保科技三项经费用于农业研发的比例不低于1/3。 根据《烟台市农业新品种选育引进奖励办法》,继续对选育、引进的农业新品种进行奖励,要积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国内外新技术、新品种引进。 加大政府对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的土壤养分普查研究、主要病虫害防控,以及苹果、大樱桃等优势产业的品种更新、 技术创新等基础性和关键研究的财政投入力度。
2.开辟多条渠道,形成多元投资格局。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 要鼓励和吸引各种资金投入农业科研。 要引导、 鼓励各类企业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或直接参加农业科技活动,建立农户科技投资的有效引导及实施机制,培育农户作为投资主体的能力。从烟台来看,要加强对烟台登海种业、烟星种业等民营科技企业的鼓励和支持,使其成为小麦、玉米良种繁育、果树种苗繁育等一般实用型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主体。引导市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等国有科研机构与登海、 金海等科技型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将成果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建在企业,由企业出资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 通过政府、农业科研主体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并存的多元化农业科研融资体系。
明确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 科学分配科研投资比重,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要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水果、蔬菜、花卉、食用菌等烟台市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领域继续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有选择地开展原始创新,培育一批突破性品种。 同时,要注重加强生物组学技术、转基因技术、数字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等高新技术的研究, 巩固并占领新的农业科技制高点。登海、金海种业等农业科技企业要集中力量搞好开发性研究,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要在宏观政策研究方面有所侧重, 市农科院等国有科研机构要主攻公益性研究;市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院等国有研究机构的科研力量较强, 以委托或者合作等形式让企业将创新成果推向市场,自己重点搞好研究,这样既可以与农业企业建立牢固的利益连接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又可以提高部分农业企业的科技研发动力和能力,从而全面提高烟台市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打造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 创新培训模式, 培养新型农民。 要立足主导产业抓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增收能力、市场经营能力、专业化生产能力;要实施“高技能农民培训计划”。 围绕主导产业培养一批“科技能人”,使农民培训突出职业性和专业性、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突出针对性和系统性、突出制度性和规范性;要立足“一村一品”,培养新型农民。
2.打造农业科研人才队伍。 培养和组建一批极具创新意识、富有创新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农业科研梯队; 密切关注国际科技学术前沿发展动态, 加强农业重点学科建设, 造就一批高层次的中青年学术攻坚人才; 通过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和教育, 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以适应科技创新工作的需要。
3.打造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 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 健全人员聘用制度, 规范上岗资格条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农技人员队伍,加强知识更新培训, 不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 全面开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农资供应、标准化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病虫害统防统治、耕种收机械作业、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烟台市有着优越的区位优势, 与日本、 韩国隔海相望,国家又在烟台市设立了台湾农民创业园,独特的区位优势决定了烟台农业的发展必须把着眼点放在国际市场上,加快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把烟台建设成为国内大城市和日本、韩国、东南亚以及俄罗斯的农产品供应基地。 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拓展烟台农业的发展空间。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国内大中城市和国际市场设立农产品直销机构,千方百计扩大农产品出口。 通过会展招商、以商招商、园区招商等途径,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对传统农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要组织有实力、 有优势的农业龙头企业率先走出国门,到国外投资办厂,发展境外农业,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实行跨国经营。
[1] 《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2] 2012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