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性社会新闻要避免过度解读

2014-08-15 00:54陈婷婷
视听 2014年9期
关键词:过度受众

陈婷婷

在事件性社会新闻报道中,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报道在传递信息事实的同时,其策划布局和议题设置同样传递着不同的价值和判断,即受众司空见惯的新闻解读。这些新闻解读,大部分传递的是正能量,但过度解读也往往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在突发性公共社会新闻和事故性、事件性社会新闻中尤为突出。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基层广电媒体如何避免事件性社会新闻过度解读?笔者通过较长时间的观察思考,就此谈几点浅见。

一、部分基层广电媒体对事件性社会新闻过度解读的表现及其危害

当前,新闻舆论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闻舆论的影响力也呈现出裂变式的增长,往往因某一突发事件、特别的消息、特殊的报道而迅速形成网络舆论风暴,对现实和社会舆情产生重要的影响。但同时也因为媒体融合,媒体间的相互影响,往往对个案的解读不尽一致。对同一件事件,常常不是“一种声音”,而是会形成“多种声音”,多种生成传播。甚至有可能导致媒体塑造的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不符,让错误的舆论和片面的、以偏概全的舆论占据上风,产生有违弘扬主旋律的负面影响。这在一些地方城市台中并不鲜见,常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报道突发事件性个案过于密集,解读过多,难免画蛇添足。

部分地方城市台创办了诸如《城际直通车》《今日视点》等新闻类节目,专门报道国内国外各种社会新闻。例如像今年3月1日云南昆明火车站的“暴恐事件”,3月8日的马航MH370飞机失联事件,6月21日新疆叶城县袭击公安机关暴恐案件,7月17日晚间马航MH17客机在乌克兰东部被击坠毁事件等一连串国内国外特大灾难事件和暴恐事件,本来央视有关频道已作了及时有力的报道,在“村村通有线电视”的情况下各地都能看到,不需要地方台再去跨境作深度报道和剖析。可是有些地方台却仍然对这些事件作过度解析,结果其口径出现有违中央和国家媒体主管部门精神的情况,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甚至因为密度过大和解读不当,使部分受众产生了惊恐心理,这种“好心做坏事”的现象应值得我们反思。

2.报道特大灾害过于频繁,解读失范,难免鱼龙混杂。

对于突发性特大自然灾害,媒体有责任进行报道,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处置、认真应对,关心、救助、转移、安抚灾民的情况,能传播正能量,对弘扬人心向善、一处有难八方帮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当有利的。地方广电媒体有责任认真转播好中央台、省级台的节目,同时也要认真报道本地干部群众如何支援灾区、积极救灾的情况。但是有些地方城市台把灾害报道作为社会新闻的主要内容,大灾小灾都拿来整合报道,有时还不惜篇幅解读。如今年6月份以来,浙江、安徽的特大暴雨,7月20日超强台风“威马逊”肆虐琼粤桂三省区等情况,本来央视已作报道,本土广大受众也已经知晓,本地党委政府也正在组织人力物力支援灾区,无需本土媒体再作过多的渲染、煽情。但是有些地方城市台为了支撑栏(节)目,将各地灾难性新闻资源进行整合,“揽到自己筐里当碗菜”。这种过度解读,虽然能提高受众的风险意识,但也容易产生“谈灾色变”“人人自危”的信息环境。缺乏科学依据的过度解读,更容易混淆视听,产生不良影响。

3.报道负面影响的社会万象过于集中,过度解读与媒体社会责任格格不入。

时下我国正进入改革发展的攻坚克难期,利益格局多变,各类矛盾也相对比较集中、突出。所以社会新闻的报道素材很多。有的地方城市台创办的社会新闻栏目,专门从网上摘取素材堆砌在栏目里播放,比如“公交纵火案”“三恶少打死同龄孩子”“三个农民工少年打伤同龄孩子还用手机录下视频”“‘南霸天’横行乡里被气急村民打死”,等等。在节目里,主持人还通过“篇前口导”“编后快语”等形式进行过度解读,动辄上升到社会责任、国民素质、教育不公、新型城镇化管理缺位、制度缺失、诚信滑坡等政治层面。最终把提醒、警示统统进行过度解读,把矛头指向政府,板子打在体制机制不合理、法制不健全、政府不作为、相关干部不负责任上。这样过度解读直指政治生态、社会环境,“帮忙”不足,“添乱”有余。最终只能使受众对政府、对政策、对环境失去信任和信心。这样传播的结果是十分有害的。过多捕捉社会阴暗新闻,过度进行解读,不仅不符合新闻规律,而且违背新闻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直接起到了破坏社会凝聚力的作用。

二、如何避免过度解读现象在基层广电媒体出现

地方城市台事件性社会新闻报道过多和过于解读的成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由于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的强烈冲击和行业竞争,有些地方城市广电媒体为了吸引观众眼球,不加筛选地网罗一些事件性故事,想以此来抓住受众。二是有些媒体的新闻从业人员新闻价值观模糊,疏忽了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社会责任,对宣传思想学习不够,运用不当,文化自觉性不高,区别不了外地社会新闻和本土社会新闻的关系,错误地认为事件性社会新闻就是人文主义的现实关切,就是在聚焦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三是平时“走转改”活动不正常,报道缺乏鲜活素材,缺乏正面典型,为了填满一档栏(节)目,只好到网上摘取外地新奇巧趣的社会新闻。为了体现“原创”和“整合”,就滥加解读评述。又因从业人员文化素养和媒介涵养不高,难免在解读中偏离新闻职业规范。四是媒体管理层对节目监管不严,片面强调警示作用而忽视整体导向作用,致使一些事件解读演绎成对社会现实的指责和不满情绪的变相发泄。弄清这些现象存在原因,对症下药,才能避免对事件性新闻的过度解读。

1.媒体融合发展仍然要恪守主流媒体的专业性权威性,坚持传播主流声音。

现在媒体融合发展,在应对移动互联网新媒体挑战与竞争时,广播电视媒体不能丢弃自己的传统,而应更加注意在品质上追求专业和权威。广电媒体应依托强大的采编力量、权威的信息渠道、规范的采编流程、严密的审监制度,进行专业化的新闻生产,着力打造优质的新闻产品,确保网上网下的报道和解读都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不能因为与网络新媒体竞争就慌了手脚,忘了党管媒体的铁律和导向第一的根本。对一些突发公共性灾害、事故、暴力新闻事件和采访报道,应该严格按照新闻纪律、新闻节目生产流程办理,听从宣传思想舆论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不越权、不越位、不自作主张。地方台应认真转播好央视和省级台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和报道,对本地发生的各类事件性新闻,应及时赶赴现场,按照程序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挖掘和加工,按照新闻规律要求,推出思想性强、观点鲜明的深度报道和评论言论,保证新闻报道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广电媒体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2.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提升新闻工作者的媒介素养和认知水平。

对事件性新闻过度解读,把矛盾指向政府和社会治理不善等,存在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对客观世界与新闻世界认知不足。并不是部分新闻从业人员故意对现实发泄不满,而是对客观世界的千姿百态和新闻世界的求新求异认知不足,认识模糊。新闻强调反映客观事实,但大千世界的万千真实不代表全部有新闻传播价值。新闻工作者是社会的守望者,新闻作品应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缓冲剂”,新闻宣传要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要以“团结、稳定、鼓励,正面宣传为主”。但过度解读,矛头乱指,容易走到“亲者痛,仇者快”的反面方向。所以,应该着眼于对从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判断能力、鉴别水平和对各种社会新闻报道的驾驭能力。报道社会问题,归根到底是为了促进事件更好地解决,而不是火上浇油、惹是生非。

3.进一步强化“走转改”,多到生活中去“抓活鱼”,不要刻意去盘弄“死鱼”。

报道突发事件和形形色色的社会新闻,要讲究火候、讲究密度、讲究技巧、讲究效果,不能“韩信用兵,多多益善”。解读要得体,合规合法,合乎新闻规律。“走转改”活动已践行了3年多,许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鲜活新闻几乎都是通过“走转改”而采集得来的。多到新闻一线去“抓活鱼”,有了丰富的新闻源,新闻栏(节)目就“够吃够穿够用”,广大受众也格外“爱听爱看爱品味”,相信有关新闻采编人员也不会抓住某些事件性新闻去自作多情地妄加解读了。当然,强化节目评审,完善节目取舍机制和奖惩制度,把“烂尾”割在节目“出娘胎”播出之前,对避免过度解读、杜绝负面效应产生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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