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兴庆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电影学博士)
这两年,栏目剧成为电视荧屏一道风景,像央视的《普法栏目剧》、广西卫视的《警戒线》等,都受到观众喜爱。
栏目剧是介于专题片、纪录片和影视剧之间的一种独特类型,它不像专题片、纪录片那样苛求真实,也不像影视剧那样允许大量虚构,甚至“本故事纯属虚构”。
栏目剧要讲一个好看的故事,可以采用虚构的叙事手法,但故事必须真实可信。
叙事节点指的是故事的关键点,即关键的情节和细节。叙事节点真实可信,故事才真实可信,叙事节点的真实是栏目剧真实的保证。
栏目剧在创作过程中,很容易在叙事节点上出问题,主要以下有三种情况。
栏目剧中,人物的关键行为成为叙事节点,如果不真实,则导致故事叙事失败。
有一个栏目剧,讲述父母代理儿子卖房的故事:
一个男青年继承了爷爷的遗产,获得了一套房子,谈恋爱后和女友在房子里同居,被父母发现。父母不太喜欢这个女孩子,不同意两人在一起;但儿子忠于爱情,坚决站在女友一边。父母非常无奈、非常生气,决定偷偷把房子卖了,让他们失去亲密接触的场所,并逐步让两人分手。于是,两人趁儿子喝醉之际,骗他在卖房委托书上签了名,并拿到了儿子的身份证;这样父母以儿子代理人的名义,将房子卖了出去。后来,儿子发现房子被父母卖掉,非常伤心、非常气愤,将父母告上法庭……
——这个故事中,叙事节点是父母代理卖房的行为,如果这个行为成立,叙事自然按照上述情形进行;如果不能成立,房子就无法卖出,自然也就不存在儿子状告父母的后续行为。
实际的情况是:按照故事的讲述,父母无法代理儿子卖出房子,因为要代理卖房,只凭卖房委托书和当事人身份证远远不够,还要由代理双方去做公证,公证代理行为是自愿的、合法有效的。故事中的父母,是用欺骗手段拿到儿子的授权书和身份证的,是瞒着儿子卖房的,所以不可能和儿子一起去做公证,而没有公证,也就无法办理房屋买卖的代理手续,房子根本无法买卖。
这个故事中,作为叙事节点的父母卖房的行为不真实,导致整个故事不真实。
与第一种情况不同,作为叙事节点的关键情节不是不能成立,而是成立的几率非常小,可信度低,不合乎情理;甚至纯属偶然,无法复制,不可预知,不具有普遍性。
一个讲述遗产之争的故事:
一对父女相依为命,三年前,女儿同父亲吵了一架,离家出走。吵架的原因是女儿毕业后,眼高手低,一直没找着正经工作;一次看到同学加盟了连锁店,自己也想加盟,但家里没钱,于是女儿希望把房子卖掉,父亲不同意,两人发生争吵。之后女儿离家出走三年。三年后,女儿回到家里,发现父亲已经去世,留下的唯一房产也被表哥据为己有;表哥声称房子是老人写下遗嘱赠与的。女儿觉得,父亲不可能把房产赠与表哥,怀疑表哥做了手脚,于是,两人围绕遗嘱的真假、有了一起遗产之争。
——这个故事的叙事节点不是遗嘱的真假和表哥是否做了手脚,而是父女三年不联系、到死也不联系的情节能否发生。如果像故事所讲述的,父女三年互不联系,那么这三年就给了表哥一个获得遗产的时间和空间,不论是合法赠与还是非法谋取;相反,如果父女三年联系了、能联系上、在联系着,那么表哥获得遗产的可能性不大。
事实上,父女三年不联系,或者联系不上的情节,发生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首先,父女之间没有形同陌路的理由。吵架的原因仅仅是女儿一次不靠谱的卖房建议,这种吵架,虽不能说司空见惯,但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儿,不至于父女反目成仇、形同陌路,三年互不联系。
其次,现在交通和通讯发达,两人想联系肯定能联系得上,不会音信皆无。即便女儿负气出走,遇到突发事件,父亲联系不上她,那父亲也会报警,不会置女儿的生死于不顾;女儿同样也不会置父亲的生老病死于不顾。
所以,父女三年不联系的情节发生的几率非常低。即便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生活中有这样不可理喻的父女,但这个情节也不符合人们的普遍情感规律和心理认知,不合情、不合理,不具有典型性、普遍性。
由于这个叙事节点不可信,后面的故事——女儿同表哥的遗产之争,也就显得不真实。
关键细节也可以成为叙事节点,这些细节虽小,但能左右故事的走向,作用很大。细节违背常识分为两种情况: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生活常识更是包罗万象,栏目剧创作者难以、也没有必要对各种生活常识了然于胸,但作为叙事节点的关键细节一定要搞清楚,而且也能搞清楚;这种细节在故事中往往很突出,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发现有无问题。
有一个关于借条的故事:
年轻的女婿好吃懒做,欠下一屁股债,债主追债,他走投无路,和债主合谋打岳父的主意,他先假装忏悔,在妻子和岳父岳母面前,痛哭流涕,表示要痛改前非,然后提出要做点小本生意,但没有启动资金,想借钱。老人当然希望女婿真的改好,但又不放心借钱给他,正在犹豫,女婿提出借别人的钱(这个人其实是他的债主),希望老人能给他担保。第二天,翁婿一起找到那人借钱,女婿掏出借条,老人在上面签了字,借钱四万。
之后,有一天女婿突然失踪了,债主找老人要钱,要老人还钱四十万,老人说:当初不是四万吗,怎么成了四十万?债主说:欠条写着呢。老人拿过欠条,上面确实写着四十万。原来女婿和债主密谋,在“4”后加了个“0”,这样,四万就成了四十万……
——这个做手脚把四万变四十万的细节,就是个叙事节点,在故事中非常突出。如果这个细节成立,四万能变成四十万,那么后面的、老人同失踪的女婿、老人同债主、女婿同债主的戏就能继续下去;如果这个细节不成立,故事一下子就卡住了,即便勉强讲下去,也是在造假。
按照生活常识,这个细节是无法成立的,因为借钱写欠条,一定会大写钱的数目,大写后,四万是不可能改成四十万的;即便不大写,“4”和“万”也是连在一起的,不可能在“4”之后,留个加“0”的空间。作为一个思维正常的老人,他不可能连这个常识都不懂。所以这个细节不可信,整个故事不能成立。
栏目剧取材广泛,涉及很多行业,有些细节涉及行业的专业问题,成为叙事节点,直接左右整个故事的真实性。
有一个讲述朋友纠纷的故事:
甲乙两人都是做生意的,乙生意不好,向甲借钱,双方签个协议:乙把房子过户给甲,甲借钱给乙,当乙还钱时,甲再把房子还给乙。双方约定了还钱还房的日期。过了一段时间,甲扩大经营、投资了新领域,但资金不足,于是把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抵押给银行,拿到银行贷款,从事新领域的经营。甲把还银行贷款的日期定在乙还钱之前;甲盘算:等乙要房的时候,自己已还上银行贷款,将抵押的房屋收回。不幸的是,甲扩大经营出师不利,不但没赚到钱,还赔了一大笔。还银行贷款的日期到了,甲没有筹措到钱。于是,银行将抵押的房屋拍卖。乙还钱时,拿不到房子,将甲告上法庭……
故事中,甲还不上钱、房屋被银行拍卖的叙事节点出了问题:银行抵押贷款规定,如果买房人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还贷,可以协商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还贷期限——这种行业专业知识,当事人在办抵押贷款时就被告知。
因此,故事中的甲完全可以和银行协商,将还款的日期放到乙还钱之后,这样等拿到乙还的钱,再还银行贷款,同样可以收回房屋所有权,将其归还乙。而不是像故事中讲述的,甲还不上钱,房子被银行拍卖……
这个细节的专业性上出了问题,极大地影响到“甲无法还贷、银行拍卖房屋”这一情节的可信性,也影响了故事的真实性。
一个栏目剧故事往往不只一个叙事节点,每个叙事节点都能左右故事的真实性。栏目剧创作中,只有每个叙事节点都真实、合理、专业,才能更好地运用写实和虚构手法,将故事讲得有血有肉,真实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