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波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思政部,安徽 合肥231131)
春秋时代,礼崩乐坏,道德不显,孔子从僵坏的礼制之中抽象出了“仁”作为其精神的内核,并且“仁”也由此逐渐成为儒家价值体系的核心。孔子把“仁”表示“爱亲”、“亲亲”的原意推及到爱他人,即提出了“仁者,爱人”的思想。孟子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将其深化到政治领域,提出了“仁政”的学说,以“仁”作为性善的本质内核,确立了“性本善”的理论。这一思想对后世,尤其是宋明新儒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如此,《礼记》之中也出现了“仁”和“天人”相连的思想,“天地温原之气,始于东北,而盛于东南,此天地之盛德气也,此天地之仁气也。”汉代儒生也讲“仁”,其特色之处在于把“忠孝仁义”等人际规范纳入到仁学的体系之中,但究其根本而言是对孔孟仁学思想的继承,并没有大的突破。仁学思想真正的突破是在宋明理学时期。北宋早期,范仲淹、欧阳修、周敦颐等人把“仁”和《周易》的“生生之说”结合起来。周敦颐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成,义也。”[1]23张载也有类似的说法,即“天地之大德曰生,则生物为本者,乃天地之心也。”[2]113由此看出,宋初儒者已经注意到“仁”的“创生”之说,并努力从宇宙论的角度为“仁”寻找理论的支点。①但是真正意义上把“仁”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使仁学体系进一步完善的是二程和朱熹。程颢指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3]16“万物之生意最可观,此元者善之长也,斯所谓仁也。”[4]32明道把仁视为与“万物同体”,并且认为“仁”之“生意”最为重要。程颐也说:“生之性便是仁。”[4]33小程虽然没有其兄说得明了,但足以看出二程以“生生”释“仁”的旨趣。朱熹承接二程之说,指出:“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所以得之以为心者也。”[5]923朱熹这里的“心”指的即是“仁”,仁就是明道所说的“生意”,“亘古亘今,生生不穷。”[6]1280这里的“仁”即是天之理,这种“以生释仁”的思想到清代的戴震也一直秉承。
以上是仁学思想的“生生”之说,即是从宇宙本源之角度、天道之层面来说的,那么从人性的层面、人道的角度来看,仁学思想又是如何展开的呢?或者说仁说的天道观是如何向人道过渡的呢?关于这一点,首先要明白天道其实也包括人道,二程在解释《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句时说“天降是于下,万物流行,各正性命者,是所谓性也;循其性而不失,是所谓道。也此亦通人物而言。”二程在这里说得很清楚,“天命”即是”道”,而“道”是通人和物的,所以说天道和人道是相通的。但天道和人道又是不能等同的,因为天道纯善无恶,而人道并不全善。人的生活方式并不能完全按照天理所规定的那样,因为人有自由的意志、有永无止境的欲望,所以人会做出违背礼仪道德的事情。儒家在解决这类问题的时候,采取的是积极的态度,以“克己复礼”来实现人向自我纯善之本性的转化。《中庸》中“修道之谓教”一句,从仁说的角度来说,即是要体验先天“仁”之本体,完善人之本性,其根本的路径就是要用后天的“仁义礼智”等道德礼法来约束和改善个人之行为。由此,作为宋儒之创生本体向道德之本体转化的“仁”也完成了由天道向人道的过渡。②
朱熹的仁、礼关系最直观的体现是 “仁包四德”,即“仁”包“仁义礼智”四者。朱熹说:“仁实贯通乎四者之中。盖偏言则一事,专言则包四者。故仁者,仁之本体;礼者,仁之节文;义者,仁之断制;智者,仁之分别。”[5]2780在朱熹那里,若以“仁”和“义礼智”相对而言,仁、义、礼、智则各为一事,是人性之四德;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仁”则包含了“义礼智”,那么“礼”当然也是被包含在“仁”之中的。朱熹在这里主要是继承了程颐的思想,程颐说“四德之元,尤五常之仁,偏言则一事,专言则包四者。”[3]697伊川这里讲的“四德”是指“乾之四德”,即“元亨利贞”;“五常”即是指“仁义礼智信”。伊川认为“偏而言之”,即分开来说,“元亨利贞”和“仁义礼智信”各为一事;但如果“专而言之”,即从根本上来说,“元”包“亨利贞”,推而广之则“仁”包“义礼智信”。如此伊川的“仁包四者”的说法被朱熹继承了下来。不仅如此,朱熹还继承了伊川将“乾之四德”和“五常”相比附的思想,“仁义礼智,便是元亨利贞。”[6]107然而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即伊川的“五常”在朱熹这里如何变成了“四者”,其中的“信”为何不提?关于这一点,朱熹曾有过专门的解释,即“信是诚实此四者,实有是仁,实有是义,礼智皆然。如五行之有土,非土不足以载四者。”[6]104朱熹用“五行”来比附“五常”,用“土”来诠释“信”,认为此“信”不是别为一物,而是此四者之“载”,即是“仁义礼智”四者得以承载的基础和前提,即“四端之言,犹五行之土。”[7]238亦即是说“信”这一条目本身就蕴含在四端之中,所以就不必一并提出。朱熹的弟子陈淳也说过:“四行无土便无所该载,犹仁义礼智无信,便都不实了。只仁义礼智之实理便是信。信却易晓。”[8]18由此看出,“礼”是包含于“仁”之中的,仁、礼未乎离,即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非仁则不可行。”[6]2510
那么“仁”何以能包得“四德”,或者说朱熹是如何证明“仁包四德”的呢?关于这一点,朱熹的弟子也大为不解,总是以这个问题向朱熹讨教。朱熹常用“春夏秋冬”四季来对“仁义礼智”四德,由“仁”包“四德”推演出“春”包得“四季”。朱熹说:“犹春夏秋冬虽不同,而同出于春:春则生意之生也,夏则生意之长也,秋则生意之成,冬则生意之藏也。”[6]105由此看出,朱熹把春夏秋冬都看做是“生意”,而后三者,即“夏之长”、“秋之成”、“冬之藏”都是由“春之生”而出的,没有“春之生”,就不会有接下来的变化,所以朱熹认为,春不仅是其本身,更重要的是“生意”之生,包含着后三者。在比附“仁义礼智”方面,其弟子问:“仁包四者,只就生意上看否?”朱熹对曰:“统是一个生意。”[6]2416“天只是一元之气。春生时,全见是生;到夏长时,也只是这底;到秋来成遂,也只是这底;到冬藏敛,也只是这底。仁义礼智割做四段,一个便是一个;浑沦看,只是一个。”[6]107这里的“浑沦看”即前面所讲的“专言”,这“一个”即是指“仁”,此“一元之气”即是“生意”,万事万物由“生意”而生、长、成、藏。仁义礼智也无逃于这个“生意”,即“得此生意以有生,然后有礼智义信。”[6]105很显然朱熹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采用的是间接的、类比的方式,并不是直接地加以诠释。
从 “仁包四德”的角度可以看出,朱熹那里“礼”蕴涵于“仁”之中,“仁”本来即是一个“生意”,而“礼”只是这个“生意”之“成”而已。那么从根本上来说,这个“礼”其实也是一个“生意”,只不过和“仁” 相比较 “仁为先”、“仁为大”,[6]105由此看出,“礼”、“仁”其实本是一理,即朱熹所说的:“仁、礼非是二物。”[6]1043“一於礼之谓仁。只是仁在内,为人欲所蔽,如一重膜遮了。克己去私,复礼乃见仁。仁、礼非是二物。”[6]1043由此朱熹从“仁包四者”逐步推演出“仁礼合一”的思想,这是其仁、礼关系的进一步展开。
在中国哲学史上,孔子最先以“仁”释“礼”,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将人之内在精神“仁”定义为“礼”、“乐”之本质,换句话说不以“仁”作为评判准则和内在依据的礼乐并不具备合理性。不仅如此,从“颜渊问仁”中也可以看出孔子以“仁”释“礼”的倾向。颜渊问仁,孔子对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如此孔子将人生活之中的各种行为皆归之以礼,用礼来进行约束和规范,孔子把仁礼结合,将仁礼合一表现得十分显著。朱熹将对仁礼关系的论述纳入到自身的理论体系中来,朱熹注《八佾》时有“程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李氏曰:‘礼乐待人而后行,苟非其人,则虽玉帛交错,钟鼓铿锵,亦将如之何哉?’然记者序此于八佾雍徹之后,疑其为僭礼乐者发也。”[7]62在这里朱熹认同二程将“仁”释为“天理”,认为失礼导致不和,于此就是从“天理之节文”的角度确立了礼之外在规定性。同时朱熹在注“克己复礼为仁”时曰:“仁者,本心之全德。”[7]131即是把“仁”解释为“心之德”,接着又说:“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7]131朱熹从天理和人欲的角度对仁、礼进行了探讨,确定了仁的内在性和本质性。由此礼仁的结合即是性理的结合、理气的结合,故而朱熹确立了其“外礼”而“内仁”的理论体系。
礼仁之间关系问题的落脚点在于修养工夫论,即如何才能使“外礼内仁”在实践层面化为现实。由此,很自然会联想到“克己复礼为仁”这一儒家的重要命题。对于“克己复礼为仁”一语,最初的印象是来自于颜渊向孔子问“仁”时,孔子作答之言,孔子把“仁”提升到了重要的位置,其“克己复礼为仁”的思想层次远远高于先民之人的理解,并且其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熹便是其中之一。
对于“克己复礼”中,“己”、“礼”二字意蕴的解读一直难以统一,自从朱熹对此进行解读之后,其诘难就更为突出。朱熹说:“仁者,本心之全德。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复,反也。礼者,天理之节文也。”[7]131在这里朱熹把“己”诠释为“身之私欲”一句最令后人难以接受,这里由于篇幅有限,不能对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可参见程树德的《汉学商兑》和今人黄俊杰的《东亚儒学史的新视野》等著作。在此仅从朱熹礼学思想的内部入手去探讨其如何理解和阐释“己”、“礼”的内涵。朱熹说道:“己者,人欲之私也,礼者,天理之公也。”[5]294从这里可以看出,朱熹把“己”和“礼”说成了是一对相互对立的概念,即“人欲之私”和“天理之公”,“‘己’字与‘礼’字正相对说。 ”[6]1045“一心之中,二者不容并立。 ”[5]294
由上可知,朱熹那里所谓“克己复礼”即是克除人之“私欲”而恢复天之“公理”。但是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是否一切身体之欲望都是“私欲”呢?这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的问题。在朱熹思想之中,其“身”即是指人的身体,是现代意义上所说的眼、耳、鼻、舌、四肢、躯干等外在的形体。朱熹认为人只要有健全的形体,就有四肢之欲望,即“然人有是身,则有耳、目、鼻、口、四肢之欲。 ”[5]3709对于“欲”,朱熹把其分为了发端于“情之正”的“好底欲”,和不发于“情之正”的“不好底欲”,前者是人之为人所必须的正常的欲望,譬如“夏葛冬裘,渴饮饥食”[6]1049等这些维护基本生命的需要。而后者则是不能提倡、有违于天理的“欲”,“多而不节,未有不失其本心者,学者所当深戒也。”[7]374这种“深戒”之对象才是朱熹所反对的“不好底欲”即“私欲”。由此看出,朱熹思想并非简单地要求人们无欲或者禁欲,他甚至批判佛教是“空虚之魁”,即佛教教人们“饥而不食”、“寒而不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禁欲主义。
在简单了解“礼”和“己”的具体内涵之后,有必要对朱熹“克己复礼”思想作一诠释。他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6]207可见,朱熹从前贤圣人那里探究出符合自身理论发展的内在原理,将孔子的“克己复礼”思想纳入到自己的理论之中,将其视为沟通天道和人道、并且又由人返归天道的关键环节,它比道教的反省、佛家的冥想更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不仅如此,朱熹还以为,孔子的“克己复礼为仁”和“非礼勿视、听、言、动”是儒家“传授心法切要之言”,[7]132“凡学者亦不可以不勉也。”[7132
关于对“克己复礼”的理解,朱熹还进一步指出不能把“克己”和“复礼”二者分开来讲,“克己”、“复礼”是同一工夫。亚夫问:“‘克己复礼’疑若克己后便已是仁,不知复礼还又是一重功夫否?”曰:“己与礼对立。克去己后,必复于礼,然后为仁。……故克己者必须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乃所以为仁也。”[6]1046这里朱熹所说的复于“规矩准绳”即是指复于“礼”而言,并且他进一步说:“克己便能复礼,步步皆合规矩准绳,非是克己之外别有复礼工夫也。”[6]1046这里显然可以看出,朱熹认为“克己”、“复礼”二者不能分开来说,一旦分开,即只说“克己”而不“复礼”,那么儒家的心性之学就会流于佛教,“释氏之学,只是克己,便无复礼功夫,所以不中节文,便至以君臣为父子,父子为君臣,一齐乱了。”[6]1046儒家讲求的是正常人宗法秩序,而不是佛教的成仙成佛。朱熹进一步评判了释氏:“不中节文,便至以君臣为父子,父子为君臣,一齐乱了。”[6]1046所以儒者的“克己复礼”是适合常人的具体操作的。
以上朱熹从正反两方面来说明“克己”和“复礼”必须统一,而不能分裂,然而缘何“克己”之后就一定能“复礼”呢?关于这一点,要联系朱熹整体的思想体系来加以说明。朱熹认为“天理”和“人欲”之间的关系是此消彼长的,即“人只有天理、人欲两途,不是天理,便是人欲。”[6]1047也就是说只要克尽了人之“私欲”,便能天理流行,而礼本身又是“天理之节文”,所以势必“克己”便能“复礼(理)”。故而朱熹十分看重“克己”的工夫,他要求人们每日都要做,即“今日‘克己复礼’,是今日事;明日‘克己复礼’,是明日事。‘克己复礼’有几多工夫在,须日日用工。”[6]1055在这里,朱熹显然是针对孔子的“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的说法而提出来的。他认为并不是“一日克己复礼”便能“归仁”,而只是提醒人们须日日告诫自己“克己”和“成仁”是一体的关系,须臾不可离,坚持下来总有“一日”能成圣成贤。
上文说到,“克己复礼”是儒者成圣成贤的路径和方法,因为其能够体“仁”,这个“仁”即是人心之全德、天理之流行。所以这里就要具体谈一谈朱熹“克己复礼为仁”的思想。
一方面,朱熹那里是如何解释“克己复礼”之后便可以“为仁”的。关于这个问题前文已有所涉及,即朱熹所说的“一于礼之谓仁。只是仁在内,为人欲所蔽,如一重膜遮了。克己去私,复礼乃见仁。仁、礼非是二物。”[6]1043由此看出,“克己复礼”之后之所以能称之为“仁”的根本原因是“礼”、“仁”本是一理,而非二物。“盖克去己私,便是天理,‘克己复礼’所以为仁也。仁是地头,‘克己复礼’是工夫,所以到那地头底。”[6]1058即朱熹认为“克己复礼”是求“仁”的工夫,而“仁”是此工夫是否到位的检验。故而可见朱熹十分看重从“克己复礼”而去做“识仁”的工夫。
另一方面,“仁”是一种人格之体现,而“礼”则是人世之事业,“克己复礼为仁”讲的是由人世之事业的完成来实现和肯定人自身的内在价值,故而“克己复礼”不是客观被动的要求,而是要人主观积极地追寻。朱熹说:“性情之德无所不备,而一言足以尽其妙,曰‘仁’而已。所以求仁者,盖亦多术,而一言足以举其要,曰‘克己复礼’而已。”[5]3709由此看出,“仁”为性情之德,是“人心之全德”,而“礼”又是“天理之节文”,所以仁礼合一,复礼便是复天理之条目,以达到天道之流行;为仁,即体人之全德,以通天人之合一。
注释:
①王国良先生指出,孔子的“仁”和《周易》之“生”的结合是宋明理学对中国思想最大的贡献。可参见王国良《明清时期儒学核心价值的转换》[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
②关于这一部分,李霞从四个方面阐述了程、朱对于孔孟仁学思想的继承、改造以及发展的进程。她认为二程、朱熹等人将孔孟的道德情感之“仁”升华为道德根据,确立了“仁”的道德本体地位;将孔孟的道德之目的“仁”提升为道德之纲,确立了“仁”的道德宗元地位;将孔孟的主题精神之“仁”扩展为宇宙精神,拓宽了“仁”的超越路向;将孔孟的个体生命力之“仁”发展为生生之德,张扬了“仁”的生命意蕴。可参见李霞《程朱对孔孟仁学思想的改造与发展》[J].孔子研究,2001(6).
[1]周敦颐.周敦颐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8.
[2]张载.张载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8.
[3]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4]吕祖谦,朱熹.近思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5]朱杰人,等.朱子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6]朱子语类[M].黎靖德,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
[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8]陈淳.北溪字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