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作者在投稿时,对所在单位的名称书写不够规范,导致编辑部与作者、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联系及文稿发表后文献计量学的统计等工作受到影响。为此,本刊就作者单位名称的书写要求规范如下:(1)作者在投稿时,首先应列出单位名称的全称,具体到所在科室,并且写明单位所在城市名及邮编。(2)如有英文摘要时,单位的英文名称应根据所在单位统一的英文名称书写。(3)由不同单位共同撰写的文稿,各个单位的名称均须分别列出。(4)如文稿作者为集体作者,在书写英文摘要的作者项中,应列出本文稿第一整理者(即第一执笔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5)如文稿第一作者在投稿后工作单位有变动,英文摘要的作者项中,应同时列出第一作者的原单位及现在单位。(6)通信作者要附上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