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军状 □王德功 □王 磊 □王洪渠(方城县水利局)
方城县位于南阳盆地东北部,南邻社旗、宛城,北依鲁山、南召,东与叶县、舞钢毗邻,总面积2542 km2,特殊的地理环境给人工水利工程建设带来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2006年河南省重点治淮工程燕山水库的开工建设使方城县境内产生移民6361人,做好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事关水库建设成败,事关移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方城县移民局严格遵循遵守各项规定,根据不同工程的不同进度,不同项目的不同情况,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移民工作目标。
燕山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主要支流澧河上游干江河上,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兼顾发电、水产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枢纽工程,是1991年江淮大水后国务院确定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之一,该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169 km2,总库容9.25亿m3。方城县境内淹没各类土地14.70 km2,村庄29个,产生移民1838户6361人,全部在方城县境内远迁和后靠安置,分别规划安置在杨楼、杨集、古庄店、券桥等4个乡镇的22个安置点,其中,远迁安置点10个,后靠安置点12个。经过3年的努力,现移民全部入住新房,安置点新打高标准80m以上饮水深井20眼,安装水塔20套,铺设供水管道22.71 km,自来水已全部入户;新修主排水管道10.67 km,支排水管道24.22 km;新修对外连接路6.08 km,主支街道16.78 km;安装变压器20台,架设高低压线路92.40 km;复建通信线路31 km,全部投入使用。
从2006年第一笔移民资金拨付止2014年5月底,8年来接受上级下拨资金额4.87亿元,累计拨付移民资金4.71亿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3.88亿元,库周恢复专业项目4811.55万元,工矿企业2036.49万元,库底清理费92.18万元,耕地占用税1345.72万元,累计拨付移民资金45461.19万元,资金余额为1605.02万元,支付率为96.71%。
移民资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资金配置涵盖了土地补偿、附属物补偿、搬迁运输费、过渡期生活补助、移民安置征地,库周专项恢复改建和后期扶持等诸多项目,资金额度大,政策性强,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方城县移民局实现了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拨付、管理都在合法、合情、合理的状态下安全运行。
移民工作初始,重拨付、轻管理、缺乏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效益不能更有效地发挥。燕山水库淹没3个乡镇的29个行政村,淹没占地补偿费2.93亿元,资金拨付到村组后,由于一些村组干部政策观念淡薄,加之资金量较大,存在个别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缺乏大额资金管理经验,水库移民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以来,资金直接投向基层工程实施单位,受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局限,难以正确反映资金核算的准确性。
因当时对少量淹没土地确权不清、丈量不实,报告中对一些不涉及移民的行政村,淹没数量只显示到村,没有具体到组。一些行政村淹地亩数虽然分配到组,但与实际淹没亩数不符,县、乡、村曾组织人员进行实地丈量,因不是土地权威部门所为,土地少的组无法添加,土地多的组不让减少,双方达不成共识,致使淹地款无法领取,移民局虽多次催促,仍有少数资金滞留。
由于一些村财务制度不健全,上级财政部门对村组集体财产监督检查不及时、不到位,个别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
3.1.1 专人专帐管理
按照《河南省在建水利工程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河南省在建水利工程移民资金会计核算标准》和《燕山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从财政部门到用款单位,按照行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设置。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由县移民局直接负责管理。
3.1.2 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分门别类,分村建账,分户建卡,集中建档,统一管理:个人补偿资金按省下发的“明白卡”打入个人账户;移民生产和集体财产资金实行存折发放,由村组干部负责保管存折,并由6名干部及群众代表各加一个密码,分配资金时集体到场解密取款,从而确保资金安全。二是淹没土地补偿款以行政村为单位,凭附有农户签字盖章的分户花名册集体财产分割方案进行资金兑付。三是资金明白卡制度。移民资金“明白卡”村村公示,村民可对照“明白卡”内容一一核对。
3.2.1 专业培训
移民资金投入运行后,省、市、县先后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制度、政策法规、会计电算化等10多人次培训。
3.2.2 业余自学
除参加各级举办的财务专业培训外,财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余自学《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等财务管理知识,使自身的专业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先后有1人拿到了助理会计师证,1人拿到了会计师证。
3.3.1 大项目实行招标制,小项目实行民主制
严格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凡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移民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竞争,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施工单位。
3.3.2 加强搬迁工矿企业补偿资金的监管
做到“三个严防”:严防决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浪费;严防产权交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防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中饱私囊,导致国有资产和移民资金流失。
3.3.3 建立健全项目移交、后期管护责任制
项目完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会计资料、档案资料移交到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并与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签定管护合同,实施必要的管护措施。
由于前期调查工作的疏漏,少量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移民手中,移民局分包到人,澄清原因,合理界定与协商相结合,确权定位,达到人人理解,组组满意。在此基础上,方城县移民局陆续下发了《方城县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领取燕山水库移民淹没土地补偿资金的通知〉》、《方城县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燕山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资金领取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的通知〉》,有效地促进了遗留资金的尽快发放。
方城县移民部门对移民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结合燕山水库移民工作安置进度,及时跟进,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移民资金运行状况。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财政、移民、审计、检察、金融等部门参加的移民资金评审组,采取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进行信息资料交换,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办案等方式,共同担负移民资金监管工作,围绕电力、交通、通信、新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工程、费用支出等工作重点,进行单项评审、现场验收,定期开展“拉网式”检查,实现了对移民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