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春韵
网络具有开放、透明、广泛、迅速等特性,广大民众利用这些特性进行互动,发表意见。伴随着这一发展趋势,网络不仅是广大民众交流、沟通、娱乐的信息平台,也逐渐成为广大民众进行舆论监督的新平台,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发表言论、意见与建议,政府部门、机构组织在舆论监督下能够更好地发展。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利用互联网的舆论表达方式,对国家事务、社会现象和事件、个人行为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和看法,产生并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对现实社会起到监督、检查和评定的功效”。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开放性和交互性。对于网络上公开的信息内容,人们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点发表意见和观点,与他人互动,将传统媒体与受众的传播关系转变为双向或多项互动的传播关系。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及时性。当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事件被报道出来后,舆论监督通过网络平台将事件与问题及时地反映出来,人们及时发表各种评论和意见,对机构组织的决策导向起到了引导的作用。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客观性。民众所关注的热点客观反映了他们的心声,代表了人民根本的利益。新闻媒体承载着人民的意愿,为人民提供了舆论监督的平台。
网络舆论监督还具有广泛性。网络舆论监督通过网络平台能够集中民意,代表广泛民众的意愿。而且网络舆论监督有着广泛的对象,涵盖了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领域以及各阶级、各组织及全体公民。
人民最基本的权利是监督权。但在我国传统的舆论监督中,媒体占据着大部分的舆论监督权,如此一来,就很难完全体现出完整的、客观的民意,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时不一定能做到客观、公正。网络舆论监督使社会民众拥有监督主体的地位,在社会各个层面中发挥着积极的监督作用。
如“周正龙”事件充分体现了人民这一监督主体的作用。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了猎人周正龙用数码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照片一公布立刻引起了全社会广大的反响,但是照片的真实性受到了部分网友和专家的质疑。对此,通过民众和专家的研究和查证,该照片在2008年6月被证实为造假行为,这一事件中民众作为监督主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构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受到网民的空前欢迎。例如“香烟门”、“经适房六连号”、“天价烟局长”、“史上最牛团长夫人”等一系列网络监督的案例,充分体现了网民与媒体以及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前不久发生在武汉的“打错门”事件,依然是在广大网民的跟踪、评论而不断聚焦案情的情况下,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才受到免职的处理。很多个案在经过网络的快速放大后,有了比较公平的处理结果。一个个成功案例见证了网民的力量和网络反腐的威力,网络舆论监督打击了贪污腐败的现象,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使得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对政府以及官员起到了警示作用。
通过网络,人们能够更广泛、更有效、更及时地参与舆论监督,使公共舆论在讨论中更加真实和客观,对政府、官员以及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件进行有效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制度的完善。
比如近期的郑州“房妹”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将矛头直指郑州政府有关部门。随着“房妹”事件被曝光,司法部门也随即介入该事件的调查,紧接着,郑州政府出台了保障住房建设管理和干部监督的新举措。由此可见,网络舆论对公共事务履行着监督的职责,并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我们在肯定网络舆论监督有着积极影响的同时,也要认清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如信息缺乏真实性,出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现象,会错误地引导舆论,对社会各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在很长一段时间,传统媒体作为“把关人”处于垄断地位,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网络信息传播,“把关人”逐渐弱化,传统媒体不再担任“把关人”的角色,很难再控制信息的传播。由于把关的弱化,人们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不再受到政治、意识形态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这虽然真正使得人民拥有了最自由的言论,但是很多偏激、不理性、不客观的观点被传播,扰乱了网络秩序,错误地引导了舆论。
虚拟的网络使得信息缺乏真实性。网络与现实有差距,所存在的一切都是虚拟现实,但是人们经常分不清虚拟和现实。比如最近很出名的微博用户叫“学习粉丝团”,这个微博主号召广大民众向主席学习,做领导人的粉丝,同时也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这个出发点是好的。然而当记者调查后发现,此微博用户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完全与其现实不符,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等一切信息都是假的。人们对其的信任感降低,也可看出网络虽然海纳百川却不能辨别信息真假。
目前,我国尚未正式制定与网络舆论监督有关的法律制度。缺乏法律保障,有着消极影响。首先,新闻媒体记者无法有效地实现采访权、报道权,很多受到舆论监督的被批评者、被曝光者排斥媒体进行采访和深入调查,让新闻媒体的调查报道不顺利。其次,网络谣言、暴力现象无法被有效制止,很多时候网络舆论监督并非都是客观事实的呈现,有时候错误的舆论导向使得网民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严重伤害。最后,当被监督者发现自己被监督或者报道,会对报道采访者采取打击报复行为,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打击报复行为很难被遏制。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经常发生关于“道德审判”的事情,“史上最毒后妈”、“虐猫事件”等都曾造成很大的影响力。言语偏激、暴力、不理性的“越界审判”,肆无忌惮地公开和传播他人隐私。一开始是出于正面的舆论监督,但是发展到后来却无法控制暴力和谣言的产生,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比如虐猫事件,人们通过“人肉”搜索找到虐猫事件的主角,其身份资料被曝光,甚至与此事无关的私事也被曝出,网民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要求其辞职并且公开道歉,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
当下,我国许多政府机构都有自己的网站,大多数的地市级政府机构都设有办事窗口。每个政府将信息第一时间公布在网络上,各界人士都可以分享信息资源。大型的政府网站设立交互模块更加细致,人们能够在线留言提意见,与政府部门进行交流互动。政府部门设置网站公开客观地向人们展现了政府的风貌,可以将政府每天产生的新闻信息第一时间告知民众,使得民众能够很好地进行舆论监督。
比如朝阳市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几大板块,如朝阳风采、网上办事、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在首页最能引起关注的版面上发布官方图文新闻、视频新闻,让人们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这些热点信息。在公众服务栏设立了市民投诉、市长信箱、纪检监察投诉,广大民众可以利用这些平台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官员进行良性的沟通和互动,对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
微博是当下反腐的一条重要途径。微博经常揭露出一些贪污腐败行为,通过无数网民的分享、转载,信息被广泛传播,人们公开探讨,发表意见评论,交流互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可见,微博可以对腐败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批评和揭发,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利用,通过微博人们可以将网络舆论监督发挥得淋漓尽致。
前段时间出现了“警察微博热”。中国警察网在腾讯微博上有着广泛的听众,警察微博以一种平易近人的态度站在广大民众的视角发表言论,这让很多网民倍感亲切。微博信息发布及时,很多新近发生的热门事件立马会在微博上展现出来,警察微博作为官方微博,对于新近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会公开发表权威的信息,将警察采取的行动以及案件的发展进程展现给民众。这种在人们监督下进行的执法工作广受关注和好评。警察微博使民众能够更便捷更有效地实现网络舆论监督。
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在根本上保障网络舆论监督的可行性。对于网络舆论监督,应尽快出台和完善各种有关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还应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既可以制约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诬告、诽谤、干扰案件查办等现象,也可以使人民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并规范网民的行为,给予网民一个合理合法的制度环境。
通过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能使民众在进行网络舆论监督时,调整心态,克服偏激、情绪化的行为,更加理性客观地看待问题,避免在不明信息真假的情况下妄加评论,甚至出现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论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我们在进行网络舆论监督时,要有客观求真的态度,不能轻信谣言,传播谣言。在发表评论意见时,应该多顾忌他人感受,要理性公正,评论要适度,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我们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维护网络秩序,增强网络舆论监督的责任意识。要通过加强网络舆论监督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让网络舆论监督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从而推动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
网络舆论监督在一定意义上承担了“人民起来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使命”。但是当前网络监督存在着把关人弱化、信息失真、网络暴力危及个人隐私、网络舆论监督相关法规尚不健全等问题。应建立健全法律规范,政府部门应该开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并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民众的舆论监督责任意识,保证网络舆论监督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中运行。
[1]张化冰.互联网对我国舆论监督机制影响探析[J].新闻观察,2009(7).
[2]关梅.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意义、问题与出路分析[J].新闻界,2009(3).
[3]肖燕芳,李栋.论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和意义[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