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芝明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安徽 合肥 23004)
对于徽派建筑的需求,主要是肇始于空间的覆盖及庇护。因此建筑本体的全然结构组织是奠基在一种从遮蔽的屋顶到最初基础平面的逻辑发展,接着是垂直围蔽的墙或间壁,在其中,支撑屋顶之优先性的考虑,是连接所有个别营造元素进入营造物构件的完整系统。而在某种与建筑有关的可能比较程度的问题方面,则涉及了一种物质基础的范畴──更确切而言,是建筑构造的构成内容──它支持建筑能够于结构的和构造的形态之中被实体化[1]。然而,构造并不只是作为一种对象物,或只是被考虑作为建筑本体的一种建构活动的结果,它在知觉上更具有将某些事物施加在一起的暗示,关乎的是一种构成原则或系统的具体真实感——一种可能以某些材料或方式实行的真实感。
洁白的粉墙、黝黑的屋瓦、飞挑的檐角。灰砖黑瓦形成徽派建筑“外简内繁”的风格,房屋外观沿用建材本色,清一色的白墙给人以一种明快淡雅的美感。民居外表简朴,外墙上的窗户很少,常开以四五十公分宽的高窗数处,稍微点缀,目的是安全防盗。房屋相连组成,街巷一般很窄,“高墙窄巷”形成徽派民居组合的典型形态[2]。
民居家家相连,每家屋顶之间都设有高大的封火山墙,形成高低错落、层层昂起的五叠式马头墙,又称之为五岳朝天。延至今日,封火山墙的封火作用逐渐削弱,但已成为徽派建筑的典型装饰特征。山墙起伏,纵横交错,远看更增加建筑群立面美观和层次的韵律感。
到处是蜿蜒狭窄曲折的街巷,街道大多用石块、石板、鹅卵石铺就,加上两侧鸳瓦鳞鳞粉墙矗立,和木板门窗的店铺所形成的街衢、巷陌及水埠的街景,迄今风貌依存。
具有徽派风格的石雕、砖雕、木雕,主要用于民居、祠堂、庙宇、园林等建筑上的装饰。人物、山水、花卉、飞禽、走兽、虫鱼及几何形图案常用于木雕;以人物主题题材的神话传说、戏曲图谱、民间故事、习俗等常用于砖雕,寓意深刻,极为精美[3]。
经济的实在性。当空间的改变需要一种新的营造形式时,它是被新的材料所完全替代,并非是由习俗上事先所使用的材料所模仿。而新材料的一般和狭隘之特殊性的同时产生,则遗留下多半是其与实存之分类系统有关但无法解决的问题。对实用的营造物而言,它总被认为在习惯上是所看到之需求目的和毫无掩饰之必然性的同样形式,以及既定安置的事物,而材料则透过一种建筑意识藉以展现其本身实际上的特质。在这样的意义上,材料之实在性的价值,是朝向关乎人类需求之营造物实质性的某种明显符合的推动力,并且将它本身建立有如一种建筑中的自律性[4]。例如,在徽派建筑活动的讨论中,屋顶、楼板、柱子或窗户等构件虽然往往被认为是构造之参与中的明确对象──物质的事物,但它们在本质上并不只是作为纯粹的营建材料,概因构件的本质必须在材料特性的词组中被意指。换言之,当意指为屋顶、楼板、柱子或窗户等构件的建造时,这种涉及营造本质的知识是提供为对于材料之选择及使用的基础。而在某种材料被裁制和形塑之前,必须事先决定它在实质上是能够或应该表现的物质属性。这样的问题并非与多数被命名为营造元素的构件有关,而是一种允许材料持续性之元素所具有的属性显示。是故,关乎构件材料之选择的基本问题,除了凭借于其特质之考虑的问题上,也依附于其属性考虑的问题之上[5]。
徽派建筑构造所承担的形态,皆依循着线条、角度、量度的规制,以及使其实体化之物质材料所提出的营造根据,而物质材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6]。毕竟缺乏物质材料的指明,空间营造的发展将只是轮廓或形态的纯化[7]。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如果营造的发展是材料之结构或外观用途的属性显示,那么徽派建筑构造则推测了分属于这些各种用途之物质材料选择的适合性。对结构用途而言,材料被制造成厚重的及初步完成的形态;而在外观用途上,材料则被制造成轻薄和极为精美的形貌[8]。
虽然徽派建筑或许通常只被理解为是一种视觉的文法构成,但它实际上是必须能够透过日常生活的状态和邂逅而被设想。真正的徽派建筑经验是获自于实在的或富有想象的身体之对应,而非只是纯然视觉上观察的实体。在这样的意义上,尽管多数的营造过程通常是透过概念之意象到细部的指引而产生,但这样的徽派建筑生产方式其实是从一种现实生活经验的状态出发而朝向空间形式的发展[9]。例如,门的视觉形象不是一种建筑的形象,反而是透过门的进入和存在才是徽派建筑的经验。同样地,窗户的框架不只是作为某种徽派建筑的单元,而是透过窗户的向外观看,或透过它进入的光线,才是与徽派建筑真正的邂逅。藉由这种营造物件转译的现象,其呈现的是空间之围蔽与揭露的多样性,并且意味其它相同类型的空间经验也同样发生在各种文化的活动领域之中[10]。
虽然营造的形态必须奠基于社会的目的与经济的有效性之上,并且任何关乎技艺的活动皆无可避免地受到构造之实在性及技术之过程的支配,但如果徽派建筑论述欲摆脱当前充斥着工业资本主义之操作规范的禁锢,那么它需要来自于可触知的营造论述之实践。与多数具有认知能力的解放与被书写过的艺术一样,由于徽派建筑正被描述为一种人类在营造的能力和资源中之洗礼的源由,而使得构筑性的营造行动将与徽派建筑之核心事实的见解相接合[11]。
徽派建筑这种对于构筑性的见解显然产生了一种有关公共性之建筑特质的重要陈述,而如此的公共自明性,就像是具有营造力量的生产和谐性所具体化的结构。最重要的是,从生产范畴之理性所浮现的假想规则性,将构成营造技艺的完美典型。
[1]王金平,阎宇晶.从建筑装饰风格看王家大院的人文意蕴[J].山西大学学报,2012(4).
[2]武郑芳.高校建筑外部空间人文氛围营造的设计探索——以中国美术学院为例[J].四川戏剧,2014(8).
[3]洪涛,崔森淼.城镇化进程中徽州乡村聚落保护及发展研究[J].工业建筑,2014(5).
[4]龙红,王玲娟.建筑创新:丰富城市的表情[J].美术观察,2013(3).
[5]宋建明.中国古代建筑色彩探微——在绚丽与质朴营造中的传统建筑色彩[J].新美术,2013(4).
[6]陶雄军,诸葛锦慧.广西那良镇近现代时期客家商住建筑研究[J].学术论坛,2013(6).
[7]王浩.图书馆建筑中的人文关怀——以南京大学杜厦图书馆为例[J].图书馆,2013(4).
[8]梁燕敏,黄智孟.桂北少数民族建筑的自然之魂[J].艺术百家,2013(S2).
[9]金科.当代建筑文化思考——重庆抗战时期校园建筑的启示[J].美术观察,2012(4).
[10]薛富兴.艾伦·卡尔松论人文环境的功能之美[J].西北师大学报,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