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福琦
(秦安县蔡河学校,甘肃 天水741699)
童话是一种从童年的视角出发,用儿童的语言叙述童年的生活场景(或模拟儿童生活场景),表达童年的特殊感受和体验的一种儿童文学样式,具有神奇性、幻想性、叙事性及儿童性等特征。表达童心世界的天真、稚拙、勇敢、奋发向上、生气勃勃的原始生命之美为其精神本质。儿童在阅读童话时,常常会为那些鲜活逼真的人物形象打动,被作品精彩离奇的故事情节吸引,对种种如梦如幻的生活场景心向往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尽情地宣泄自己的情感,释放自己活跃的想象力,获得如游戏般的快乐体验。同时不知不觉中,在他们的内心也建立起了生活的常识,形成了为一般生存和融入社会群体必要的价值观念,作为方式和情感模式。因此,童话深受儿童喜爱,也是小学中低年级语文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的语文教学虽然意识到了童话的重要性,但在很多时候由于没有去全力理解儿童,没有从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出发,在童话教学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功利化和表演化两种倾向。
受语文工具观的影响,将童话教学作为语文知识技能训练的手段。出于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将语文课上成政治课的反拨,80年代以来的语文教学将工具性提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突出了“双基”的地位。教材编制也采取了以知识与能力为中心的逻辑序列,这种转变对新时期以来的语文教育朝科学化方向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有较大的片面性。表现在童话教学中,就是忽视了作品的人文内涵和不同作品在语文教育中的不同功能。有学者按课文的类型及不同类型的功能,将课文分为“定篇”、“例文”、“样本”和“用件”四种类型。“定篇”用以学习经典的丰厚内涵,“例文”用以学习其生动显现的关于诗文和诗文读写的知识,“样本”用以学习其阅读过程中形成的读写“方法”,“用件”则主要指“语文知识文”、“引起问题文”和“提供资料文”等。
将儿童时代设定为一个准备时期,“准备成为未来的行为者”。事实上,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有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儿童文化是审美的、感觉的、移情的、热情的,成人文化则更多的是科学的、理性的、冷静的;儿童文化中充满了想象和创造,成人文化更多的是理性和重复”。《小猫钓鱼》中的小猫(代表年幼的儿童)在美丽如画、生机盎然的大自然里,与蜻蜓和蝴蝶追逐嬉戏,而不是“专心致志”地钓鱼(代表工作),这正是小猫天性的自然流露,是儿童文化的一个表现,我们为什么非得要求它像猫妈妈一样抵御外在的“诱惑”,而去从事“钓鱼”这类成人世界中严肃而重要的事情呢?《小猫钓鱼》进入语文课本,以及批评“三心二意”教学主题的确立正是成人文化中心意识的表现。这种成人文化中心意识是传统价值观念影响的结果。在我国封建社会以君权、父权、夫权为中心的传统文化中,是非常轻视、漠视,甚至无视儿童的存在的。因此,尽管几千年来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可谓汗牛充栋,被誉为“诗的国度”、“散文大国”,但真正意义上的童话作品少之又少。虽然“五四”以后,随着西方民主与科学精神的东渐,人的价值、儿童的价值开始被发现与确立,作家开始关注儿童,创作了大量儿童文学作品,有些儿童文学作品被选入小学语文教材,但一些作品仍受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站在成人的立场进行训育,而没有真正深入到儿童的内心世界,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兴趣与需要。童话教学道德教化也是对我国“文以载道”文艺理论无意识继承的结果。在古代,文学创作和学校教育都非常强调道德教化功能。孔子对《诗经》的评价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毛诗序》也说:“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汉代要求文学创作“发乎情,止乎礼义”。到宋代的程朱理学更是将道推到至高的地位,认为“文皆从道中流出”(朱熹《朱子语类》)。清代桐城派始祖方苞认为,文章要阐明“义理”。古代小学的教材,如《三字经》、《千字文》、《增广贤文》等的内容也是以道德劝诫为主。这种“重道”的传统通过几千年的承袭成为我们民族的心理积淀,一直影响到现在。因此,在创作童话作品,对童话作品选编和进行童话教学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教育功能。由于在教学中一些教师太急于对作品的教育意义进行提取,儿童文学课就很容易变成德育课,异化了语文课程的目标与功能。事实上,童话作为一种文学样式,与其他文学作品一样,不只是具有教育功能,它还具有认识功能与审美功能。所谓认识功能,就是通过阅读童话作品,可以学到自然和社会知识,如课文《小蝌蚪找妈妈》,如果着眼于知识教学,可以教给学生关于青蛙的生长过程知识,即由卵子到蝌蚪再到青蛙的成长阶段。但这也并不是语文课程的主要任务,而是常识课程的任务。因此,认识功能与教育功能一样,只能是儿童文学教育的次要功能。我们在儿童文学的教学过程中,应更多地关注其基本的、主要的功能———审美功能。通过儿童文学教学,使学生获得美的体验、生命的感悟和情感的熏陶。
童话作品一般具有较强的故事性,人物形象鲜明生动,许多教师在教授童话作品时,喜欢让学生扮演其中的角色进行表演。实践证明,如果使用恰当,这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符合小学生好奇、好动的特点,能激发学生的热情和兴趣,有助于他们理解其中的形象,也符合《语文课程标准》倡导的理念。《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将童话课文改编成课本剧进行表演,可算得上是一种语文实践活动,它能有效地弥补课文内容不足,向课外拓展和延伸,是课文内容的补充,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滥用表演的现象,只追求表面的热闹与好看,特别是在一些公开课中,表演只是做给旁人观看的。在还没有让学生与文本进行深入对话的情况下,就急于让学生扮演课文中的角色。有的表演许多学生参加,学生加入自己的想象,表演得热热闹闹;还有的教学中,让每个学习小组轮番上台表演,语文课上成了表演课。如《小蝌蚪找妈妈》一课,学生读了一遍课文之后,教师让学生记住台词,思考小动物们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并加入自己的想象练习表演,然后组织学生表演,让学生扮演小蝌蚪、鸭妈妈、小鸭子、青蛙、大鱼、大乌龟、大白鹅。表演化还有一种表现:一些教师将童话作品制成多媒体课件完完全全搬到屏幕上,声、光、色、形样样精美,颇为热闹与好看,但整个课堂缺乏一种内在的审美精神,缺乏与学生深度的心灵交流,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在童话教学中,应根据童话作品的具体特点选择恰当的教学形式,不能为形式而形式,为表演而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