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凯
(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2)
弗洛伊德于1899年出版《释梦》一书,从心理学意义上对梦进行解析,标志着现代科学释梦的开始。从一开始,弗洛伊德就认为释梦是每一个心理咨询和治疗者所必须掌握的技术,“凡不能解释梦意象的来源的医生,都不能指望对恐惧症、强迫症或妄想症有所了解,自然也谈不上对它们施加治疗影响了。”[1](P1)自现代释梦开创百年来,陆续有学者提出自己的释梦理论和技术,已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在各流派中,存在主义疗法的释梦理论尤为值得我们关注。目前,有关于存在主义释梦理论的文献匮乏,这与存在主义疗法在当下日益重要的地位不相适应,故很有必要做一梳理整理以便在理论和实践中能更好地加以应用。
美国精神病学专家帕尔斯 (F.S.Perls)创立完形疗法 (gestalt therapy),在存在主义疗法中颇具影响力。完形疗法是一种非解释性、非分析性的心理治疗方法。帕尔斯在治疗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将弗洛伊德的心理理论和身体理论统整为一体,声明完形疗法的释梦理论不同与精神分析学派。他从现象学出发,认为梦的每个元素都是梦者人格一部分的投射,一切事物的出现都是未来完善整体人格,并由此提出了富于激情的释梦方法——完形梦境治疗。
在帕尔斯看来,梦是通向整合的黄金大道,所用的梦都蕴含着梦者自我投射的不同部分。投射观念是皮尔斯梦境理论的核心。依其所见,梦蕴含着关于存在梦者自身的本体论信息。梦里的每一个部分、事件、主题和过程都代表梦者及其生活的某些方面,是梦者投射的对象。故而,帕尔斯并不主张去解析梦境,而是要把梦境带至现实生活中使之重现。此时梦已不被当作是过去的事,而是要在现在表现出来。对于梦境的处理方式包括:展现梦境,回忆梦境里的每个人、事、物及心情,然后将自己变成梦中的每一部分,尽量去表现梦境,并引出对话。
帕尔斯认为,梦没必要是完整的,其片段也很有意义,尤其是醒后仍能回忆起来的梦。这种梦通常蕴含着未完成的事件,但也可能远超过这些未完成的事务或未实现的愿望。其实每个梦都代表着一个人存在的讯息和内心的挣扎,如果梦境的全部都能被了解与同化,则梦里的每件事物都可很容易地被察觉。事实上,在梦里所完成的每件工作都能导致某程度的同化。如果能适当地处理梦境,存在的讯息就会愈清楚。在梦境中藉着显露出遗漏的部分及逃避的方式,最能发现人格的缺失。如果不愿去记取梦境,等于是拒绝面对生活中的问题。因此完形治疗者会要求当事人谈论他们所遗漏的梦。
由于梦境的每一部分都假设是自我投射,做梦的人会为梦里的各个角色或短暂的际遇编造出剧本,而梦中不同的部分,就是自己的矛盾和不一致层面的表现。通过这些相互对立层面间的对话,当事人于是能逐渐察觉到自己情感表现的世界。完形疗法把梦当作一个剧本,然后以梦里各部分的对话来做实验。当事人若能表演出内在对立的冲突面,亦就能吸收它们的差异并整合这些对立的力量。为此,它发展了一些与众不同的释梦技术,其中最为重要的为空椅技术 (empty chair)和确定得胜者和失败者 (top dog vs.underdog),这两者可以结合起来在释梦中应用。先面对面放两张椅子,要求当事人坐在其中一张,扮演梦中的胜利者,与梦中其他的人或物交谈,然后再换坐到另一张椅子上,觉得其他的人或物怎么回答,如此继续下去知道问题得到解决。这项技术本质就是一种角色扮演,让当事人去扮演所有的部分。通过这种方法,可使内射表面化,使当事人充分地体验冲突,通过两个相对势力间的对话,使人们内在的对立与冲突获得较高层次的整合因此冲突可得到解决。[2](P234-239)
美国的治疗家德兰妮 (G.Delaney)认为梦是对梦者生活中突出问题的个人化看法,梦里的思维潜能对我们的清醒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梦中的潜意识可以替日常生活的困扰找出答案。她从古埃及和希腊朝圣者到神殿祈梦技术得到启发,提出孵梦技术 (incubating dreams),认为只要在睡前按一定程序操作并提出问题,就可能孵出带答案的梦境来,以处理自己的问題。孵梦包括下述步驟:选择适当的夜晚;回想当天的思绪和感受;写下问題的不同面向;写下一句对梦的請求;专注于你的请求,这是孵梦最重要的步驟;入睡;尽可能写下你記得的梦,包括心裡想到的任何感受、思绪或幻想;试图了解梦的讯息。如果不記得梦的話,隔夜再试一次。如果梦和你的问題好像无关时,有可能是随机的大脑活动沒有激发相关的影像,同样地,隔夜再试一次。但不要摒弃你记住的梦,因为可能和別的问题有关,日后可能从中发现答案。[3](P25-97)
德兰妮的释梦技术简洁明了,采取有明确步骤的 “梦的采访”法 (dream interview)。[4](P86-87)首先绘制梦示意图,然后再开始真正的采访。梦的采访包括两个步骤。首先梦者用第一人称和现在时述梦,尽量要详细;接着向梦者提问六个问题:梦中的情感是怎样的?梦中的背景是什么样子?梦中的人物是谁?梦中有什么物品?梦中发生了什么事?你认为此梦是什么意思?在采访中要找出梦中因素和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以引起“啊哈”体验,使梦者从中得到某一方面的启示。
厄尔曼 (M.Ulman)与弗洛姆一样强调梦显示了真实的自我,把现实问题与过去类似经验相联系,但比弗洛姆走得更远,他将生物学的自适应功能与梦联系起来考虑,寻找神经生理学的证据支持他的论点。
更为重要的是,厄尔曼主张“梦及梦的分享从本质上讲是社会活动,因此在群体中开展的梦工作就可能提高社会和政治意识”,在团体中开展梦的工作有助于个人适应自己的社会地位,也有助于情绪问题的解决。据此,他发展了小组释梦 (experiential dream group)的方法。在安全和信任的氛围里,小组其他成员对梦者的梦看作自己的梦并进行自由联想,小组梦工作允许有种种不同的解释,梦者不做评判,而是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解释并领悟接受。厄尔曼认为这种方法可以释放梦者的自我治疗潜能,增进亲密感,促进交流,激发一种更高的整体感[5]。
美国当代著名的存在主义治疗大师雅罗姆(L.D.Yalom)主张对梦要采取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他认为尽管梦可以为治疗提供无价的帮助,体现了对深层次问题的深刻陈述,从中还可以了解梦者的生命,但不要因此而打算对梦进行完全的解释,而是应该以一种可以促进治疗的方式使用梦,从梦中抽取任何对治疗有推动和促进作用的成分。
基于这一态度,雅罗姆并不重视梦的理论建构,而是关注于梦对梦者的启示意义,“忽视梦是很大的遗憾,也是未来病人的重大损失,梦可以为有效的治疗提供无价的帮助。它体现了对病人深层次问题的深刻陈述,它不过使用的是另一种语言,一种视觉语言罢了,非常有经验的治疗师总会使用很多梦的分析。”[6](P230-237)
除了上述较有影响的存在主义治疗者的释梦理论外,还有不少存在主义治疗学者提出自己的见解,尽管其释梦理论并不完备,仅对具体一方面有所阐述,但确有其价值。安·法拉第 (A.Faraday)认为梦有三层意义:第一层“向外看”向我们透露出客观世界的信息;第二层“镜映之梦”揭示出个人与世界的关系;第三层“向内看”则涉及到我们人格中的冲突和解决冲突的潜力,它常常会使梦的存在主义启示 (existential message)得以显示。[4](P84-85)
瑞士存在主义学者博斯 (M.Boss)试图为当代的释梦理论另辟新径,不去寻求梦的成因和含义而是要弄清梦的本身。他像荣格一样强调梦是客观实在物,但他更有力地促进了它的传播,坚持认为意识参与到梦中是心灵体验的核心,这比单纯地理解梦要重要得多。[7](P80)
英国女释梦学者古迪森 (J.Goodison)从存在主义的研究方法出发,认为身体是先天潜在属性的载体,对身体的意识由分享身体存在的人最充分地表达出来,由此对有必要对女性的梦做独特的理解。她反对弗氏的性学说作为男性中心特征理解的局限,认为女性的梦充满了女人独特的自我意识的潜在性,一心要将女性的独特属性提高到梦中活动的中心地位[8](P274-276)。
对存在主义而言,梦与清醒一样是存在于世界上的一个模型,清醒时发生的事与他人有关,而梦的发生与他人无关,对做梦者有特殊记忆。存在主义将梦的诠释从梦对我们意味着什么转移到做了梦我们可能意味着什么。
释梦理论和技术发展到现在,它的领域大大扩展了,并修正和扬弃了一些观点,使梦在不同的范围内发挥着效用。就以释梦理论来说,不同的释梦思想所反映出来的信息不尽相同,但在某种程度上都表现了不同的“真实”,说谁的释梦理论是正确的并无多大的益处,因为不同的理论和角度对梦的理解是并不相同的,没有一种释梦理论能穷尽梦的内涵,任何对梦的理解都是不完满的。梦就如同在人在心湖中投下石子而形成的涟漪,不同释梦理论和方法在涟漪中的接近中心的距离和方位不同,没有好坏和优劣之分。[9](P13)而究竟怎样的释梦理论和方法才是合适的,弗洛伊德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实际上,我们对梦的了解究竟达到何种程度,那只有实践和经验才可决定。”[10](P182)在这个意义上,释梦的价值不在于这个梦到底是什么,而在于这个梦对梦者有何启示,对梦者人生的完善意义。
[1][奥]弗洛伊德.释梦[M].孙名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英]乔伊斯.格式塔咨询与治疗技术[M].叶红萍,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
[3][美]盖尔.戴兰妮.你是做梦大师[M].黄汉耀,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4][英]梅芙.恩尼斯.梦[M].李长山,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
[5] Montague Ullman.The Experiential Dream Group:Its Application in the Training of Therapists[J].Dreaming,1994,4(4):223 -229.
[6][美]亚龙.给心理治疗师的礼物[M].张怡玲,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
[7][美]史蒂文斯.人类梦史[M].杨晋,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8][美]洛夫.梦典[M].李书端,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9][瑞士]荣格.人类及其象征[M].张举文,荣文库,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
[10][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