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慧隆,阮志刚,李谊,邱永祥,王晓斌,马世伟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北京 100081)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修订以及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划转,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日益规范化、法制化。为了更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本文结合以往对矿石码头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及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总结分析矿石码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情况以及防护效果,发现不足,提出防护对策建议。
矿石码头涉及的主要工艺包括卸船、装船、堆场作业、水平运输、计量和商检等。装卸工艺流程有三种形式:(1)卸船→堆场: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码头带式输送机→卸船码头引桥带式输送机→堆场带式输送机(正转)→斗轮堆取料机;(2)堆场→装船:斗轮堆取料机→堆场带式输送机(反转)→装船码头引桥带式输送机→装船码头带式输送机→移动式装船机;(3)卸船→装船(直取):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码头带式输送机→卸船码头引桥带式输送机→直取带式输送机→装船码头引桥带式输送机→装船码头带式输送机→移动式装船机。为对国外进口矿石的商品检验,制样操作工应用取制样设施进行样品处理和分析。辅助工艺涉及机修、污水处理、海水淡化等。
国内矿石码头运输的货种多为铁矿石,进口的铁矿石主要来自世界传统铁矿石出口国巴西、澳大利亚、南非等,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0.36%~4.65%。因此,矿石码头装卸和计量、商检等环节产生的粉尘为其他粉尘,涉及的岗位包括卸船机主/副驾驶司机、装船机主/副驾驶司机、清舱机司机、舱口指挥员、码头装卸工、清舱工、平舱工和清扫工、计量工、制样操作工。上述岗位除接触粉尘,还受噪声、高温和低温的影响。辅助工艺方面,机修作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皮带维修过程可能产生苯、甲苯和二甲苯,砂轮打磨工可接触到砂轮磨尘和噪声;污水处理产生硫化氢和氨;海水淡化产生二氧化氯、硫酸、碳酸钠、氢氧化钠、EDTA和盐酸等。此外,露天作业人员夏季可接触高温。
皮带机转接机房物料转运处采取密闭措施,设置密闭溜筒和密闭导料槽,物料进、出口设橡胶帘,并设干式除尘和干雾抑尘系统。堆取料机悬臂皮带头部设密闭头罩和足够长度的溜筒,悬臂皮带在俯仰和旋转时,导料槽保持密闭。堆取料机和卸船机上设洒水除尘系统。各机械司机室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粉尘进入。堆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设置洒水除尘系统,避免堆场在大风下起尘。码头前沿皮带机两侧设挡风板。配备洒水车对地面进行增湿,及时清扫码头面、堆场、道路,以防止二次扬尘。装卸作业期间,加强喷洒抑尘措施,建立定时喷洒制度,防止装卸落差和风力起尘。在建筑物周围区域及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利用绿化带降低空气中的粉尘含量。除了采取防尘措施,还为粉尘作业场所工作人员配备防尘口罩。检测结果表明码头卸船机主驾驶司机、副驾驶司机、码头和堆场装卸工、清舱工、斗轮堆取料机司机和皮带机巡检工、堆场理货员等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1,2]。清舱机和清场机的机械化程度较高,降低了清舱工和清扫工接触粉尘的时间。清舱机和清场机的司机室密闭,接触粉尘情况与其他装卸司机相近。但由于船舱通风较差,空间狭小,清舱机司机作业环境中粉尘的浓度较大,矿石码头企业应重视清舱机司机的个体防护及健康监护。
目前各企业采取的防噪声措施包括:优先选择新型低噪音设备,交通噪声由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上路汽车的管理,严禁机动车辆鸣笛。对空调、风机和水泵等设备采取防噪声措施,如采用隔声罩、减震器等设施加以控制,使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以保证上述岗位作业人员所接触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1,3]。
2.3.1 机修作业
固定焊接工作场所设置局部通风设施;流动焊接配备移动式通风装置,并为职工配备焊接面罩;砂轮打磨工配备防尘口罩等;粘胶和喷漆作业场所设置排风设施。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电焊作业工人接触到的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
2.3.2 污水处理
含矿污水处理站的待处理物多为矿石废水,不产生氨和硫化氢;生活污水处理可能产生氨和硫化氢。污水处理站多单层设置,门窗为常开状态,自然通风,设自动加药系统,作业形式主要为巡检,作业人员一般接触不到氨和硫化氢,仅在清淤作业时,可能受到硫化氢和氨的危害。
2.3.3 海水淡化
海水淡化厂通过分散采样集中控制操作的控制系统对作业流程进行自动化管理。各流程中设有加药装置,人员仅需将药品放入加药装置内,即可通过中控系统实现药品添加。人员接触仅发生在药品储存和上药过程中,接触人员少,频率低,在加强医用橡胶手套和头罩佩戴、规范药品包装和存取的情况下,海水淡化过程中的职业危害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矿石码头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体系。
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委托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本项目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1)使用装/卸船机时,尽量减小矿石落差,机械选择在上风向作业。
(2)车流较多的道路,安排道路清扫车及时清扫洒落的矿石,减少汽车经过带来的二次扬尘。
(3)转接机房内是落尘较多的场所,应定时清扫。尘量大的场所机械设备应定时检修。转接机房中设置皮带巡检工休息室,并具备防寒、防暑、防噪、防尘等设施。
(4)堆场四周防风网上设固定式水喷雾系统作为堆场除尘的辅助设施,提高降尘效率。
(5)机械车辆在作业时,车窗应关闭。进行机械维护时,车窗密闭性应作为检查重点之一。
(6)清舱工在下舱作业前,应检测氧含量,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并做好个体防护和现场监护工作。
(7)加强除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同时尽量缩短作业人员的停留时间。按期对除尘系统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后,应及时将防尘罩归位。
(8)码头地面应平整,减少行驶车辆振动带来的噪声。
(9)加强港区内汽车的管理,控制机动车辆鸣笛。
(10)司机室应采取密闭措施,减少噪声危害。
(11)减少落料高度,或增加溜筒长度,降低落料噪声。
(12)机修车间焊接作业点和砂轮打磨机设置局部排风装置,砂轮打磨机还应安装集尘装置,并确保完好使用。流动焊接作业应设置移动式排风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焊接面罩和焊接手套。作业时采取间歇性作业形式,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13)为污水处理操作人员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避免发生急性中毒。污水处理清淤时,应设置强制通风,通风量按事故状态12次/h设置。
个体防护是矿石码头职业病危害预防的重要手段,为防止项目建成投产后出现职业危害事件,应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岗位和发放标准,并在投产时落实发放。同时结合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调整,逐步完善。个人防护用品选配标准应满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健康检查项目及检查周期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规定。健康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此外,还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当有突发应急事件,如急性职业中毒或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时,公司还应组织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纳入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范畴内。在该工程建设完成后,对生产作业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健康检查。
地处南方的矿石码头还应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制定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污水处理和清淤作业应制定清淤作业操作规程和急性中毒和皮肤腐蚀的应急救援预案。清淤作业还应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相关要求,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测氧仪,强制通风,有人员看护等。
[1]王德军,杨育林,孔凡玲,等.某矿石码头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J].中国卫生工程学,2006,5(5):266-268.
[2]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S].
[3]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