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月13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介绍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方面情况。
刘利民表示,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紧扣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提出了6项具体任务:
一是保障基本教学条件。教室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要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图书和合格的课桌椅,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
二是改善学校生活设施。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和条件。
三是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要继续办好,在教师配置、教师待遇、公用经费核定等方面,对教学点进行倾斜支持。
四是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通过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首先解决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问题。大班额不利于教学,更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五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目前,国家已经为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下一步,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同时加快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就是要用信息化的手段把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村小和教学点。
六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教师培养模式,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