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波 李军征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随着中国发展软实力的需要,我们向世界推荐着我们的符号——汉语。而语言的学习是一个复杂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学习环境就是关键的因素之一。而学习环境,又可以细分为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
中国和菲律宾的交往很早,在我国明代,古苏禄国(菲律宾前身),就同我国开始了密切的友好来往。菲律宾有记载的的中(华) 文教育则始于与1899 年,当时以私塾形式存在,主要教授四书五经。在美国殖民菲律宾期间(1898~1946 年),美国政府对于中(华) 文学校采用的是放任自由的态度,中(华)文学校的课程和教材皆来自中国。自菲律宾独立后,菲律宾政府对于中(华)教育的政策有过四次变化。
首先,是半监督时期(1946~1955 年),在这一阶段由于菲律宾首届政府总统ManuelA.Roxas和“中华民国”签订了《中菲友好条约》,根据条约第六条“缔约国双方的国民,可以在彼此领土全境内,在于任何第三国国民同等条件下,依照彼此之宪法、法律、规章,享有设立学校教育其子女之自由。”(萧曦清,1995)中(华)文学校从二战后的34 所,到1955 年增至150 所,教师1649 人,学生4.8 万。中(华)文学校采用双重学制,即一个华裔学生同时接受中(华)文和英文教育,此时上午中文教学,下午英文教学,在教学时间上中文教学较英文教学略长。中(华) 文部小学课程包括语文(国语、文法和书法)、常识(公民、历史和地理)、数学、美术劳作(图画、手工艺) 和音乐。中(华)文部中学课程包括语文(阅读与作文、文学和文学史)、社会科学(中国史、中国近代史、西洋近代史、中国地理、世界地理和教育学)、数学(算术、代数、几何和解析几何)、自然科学(博物、化学、物理和生物)、劳音美(劳作、音乐和美术) (鲍事天,1965)。
其次,是全面监督时期(1956~1972 年),在这一阶段,菲律宾教育委员会设立以私立学校局长Jesus Perpinan 为主席的五人小组,针对中(华) 文学校状况,根据《中菲友好约定》研究全面监察中(华) 文学校的法理依据。中(华) 文学校代表鲍事天(中正学校校长) 提出中(华) 文学校的五项立场:
1.华文学校自由设立已经半个世纪,并由华人社团出资开办,每年可节省菲律宾政府大笔的教育经费;
2.华文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菲律宾良好公民;
3.使未入籍的华人子弟,将来回国后有求生的选择;
4.依据中菲友好条约监督华文学校华文部,并非对菲律宾不利;
5.华文学校华文部是否愿意接受菲律宾政府监督问题,应由政府当局商量”(刘芝田,1964)。
“中华民国”驻菲公使周书楷与菲律宾副总统兼外交部部长贾西亚、菲律宾教育部部长赫兰丽斯达成三项协议:
1.所有侨校均需向私立教育局立案,接受监督,并教授菲律宾政府规定的英文标准课程;
2.侨校可以依照“中华民国”规定的华文课程标准,自由教授;
3.中菲双方组织联合委员会执行监督事宜”(陆建胜,2001)。
1956年,“中华民国”和菲律宾政府签订《中菲督察侨校协议备忘录》,主要约定包括:
1.菲律宾境内位登记立案的侨校,均向菲律宾政府教育部私立学校教育局登记立案;
2.所有侨校须受菲律宾政府的督察;
3.侨校学生必须修读公私立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的最低标准,并根据中菲友好协定的规定,自由教授其他规定的课程;
4.双方同意设立联合技术委员会,拟订各侨校华文课程的标准,以及教授该科目的教师资格,以备菲律宾教育部采纳”(刘芝田,1964)。
经过联合技术委员会4 个月的研究,菲律宾教育部在1956 年颁布《第三号通令》,自1956 年开始中(华)文学校的中(华) 文课程和英语、菲律宾语课程规定如下:
1.英文课程必须遵照菲律宾全国教育委员会及教育部部长的规章或通令,随时修改;
2.华、英文课程上下午混合上课,但因环境无法遵照,须经教育局长许可而改变;
3.中学课程以四年毕业为原则,英文中学毕业后可升入菲律宾各大学;
4.华文部高中二、三年级不得开设英文大学课程;
5.英文课程的教师以聘用菲律宾人为原则,菲律宾的公民、历史、经济和政府等课程,则必须由菲律宾人担任;
6.华文课程标准及师资需依照台湾的规定;
7.一切有关华校行政手续,须按照教育局印发的《私立学校指南》内的各点办理”(郭寿华,1969)。
根据《第三号通令》,菲律宾教育部将英文课程改为上午上课,中(华文课程移至下午上课,导致中(华)文课程的课时明显缩短。在这期间两年制的华侨师范专科学校成立、菲律宾华侨学校联合总会成立,1965 年华侨师范专科学校和中正中学合并成立中正学院。截至到1965 年,华文小学104所,初中20 所,初中(含附小)24 所,完全中学1 所,女子职业学校2 所,独立学院1 所,华校合计152 所。教职员1853 人,学生52998 人,其中高中生3689 人,初中生9055 人,小学生40254 人。绝大多数华裔子女进入中学后会选择菲律宾中学,因为菲律宾中学学制为4 年,而华文中学学制为6 年。于此同时,华校中非华裔的学生人数也在增长,到1962 年约占华校总学生数的18.5%(曦清,1995)。同时在此期间,关闭华校的主张也开始显现,1960 年关闭华校的提案在菲律宾众议院中提出(刘芝田,1964)。由于当时菲律宾教育部部长罗美洛的反对,关闭华校的议案被搁置,但菲律宾众院的反菲和教育两个委员会联合对华校进行调查,在其联合报告书中列举了许多华校的非法行为,如课时安排不当、教师不是菲律宾人等,并据此提出七点严加监督华校的建议。同年10月,众院的反菲、教育、移民、廉政四个委员会联合提出督察华校备忘录。廉政委员会更进一步提出关闭166 所华校的建议。
再次,是华文学校全面菲化时期(1972~上世纪90 年代),在总统Ferdinand E.Marcos 主政期间,菲律宾新宪法在1973 年通过,在宪法中对教育作了如下规定:
1.所有教育机构,除了教会、传道会或慈善机构所创办的,应由菲律宾公民或其资本60%为菲律宾人所有的公司、社团所拥有;
2.所有教育机构的行政必须由菲律宾公民控制;
3.教育机构不能专为外人设立;
4.外侨学生不得超过全部学生数的三分之一”(Teresitang See,1985)。
同年《176 号行政法令》颁布,154 所华文学校正式融入菲律宾教育体系,其与菲律宾私立学校的不同,仅在于多开一门华文课程。尽管如此,对华文课程的教授也加以限制,例如:
1.华文仅作为外国语课程教授,禁止在其他场合教授;
2.从幼儿园到大学,华文课程每天不得超过100 分钟,并不作为升留级的标准;
3.一律采用当地所编制的华文课本;
4.只能聘请当地的华文教师等”(林慧阳,1977)。
在这一背景下,华校由154 间下降到1980 年的140 间(黄滋生,1989)。学生总数也由6 万多下降到4 万8 千人(林惠阳,1977)。于此同时,一些特殊的原因也导致了菲律宾华裔使用华文能力的下降,如华校尽管每周有500 分钟的华文课,但由于其仅是一门课程,且不影响学生升留级,因此学生很容易放弃修读华文;“华文无用论”甚嚣尘上,部分华人家长都认为华文价值不如英文,其子女受到较大的影响;菲华混血儿大量进入华校,而这些华裔子女90%以上不懂华语,教师不得不进行迁就,为了方便教学菲律宾语(Tagalog)和中国地方方言闽南语普遍被教师使用。
最后,是华文教学自我革新时期(上世纪90 年代至今),在此期间华校下降为128 间,华文教师2147 位,华校中华裔子女仅占1/5 至1/3(小禹,1990),其中又以菲华混血儿居多,约占60%以上(周聿娥,1996)。面对中(华)文教育日渐衰微,华裔青少年运用中(华)文能力的日渐衰弱,华文教学自我革新的呼声也逐渐显现。1991 年,侨中学院发起成立“菲律宾华文教育研究中心”成立,并明确提出历史新时期的华文教育必须转型,以培养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素质的菲律宾公民为目标,并且指出华文教学的改革方向。他们研究认为,当前菲律宾华裔青少年的华文教育应该属于第二语言的教学。因此,他们以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为指导思想,开始制定新的教学大纲和新的教材。目前,菲律宾三分之一以上的华校在使用菲律宾华文教育研究中心的教材。为了推动华文教学的自新,该协会每年都会举办华语教学讲座会,组织教师团和学生团前往北京进修。1993 年,由中正学院等30 所学校发起,120 所学校组成了“菲律宾华文学校联合会”。并形成了教育研究、师资培训、辅导询问、教职福利、资讯出版和基金筹措等六个专业小组。为了推动华文教学的自新,该联合会每年都会聘请中国海峡两岸的教授、学者到菲指导教学工作。2006 年10月3日,菲律宾第一所孔子学院在雅典耀大学正式成立。雅典耀大学原本设有中国研究中心,虽然规模较小,但在汉语教育和中国研究方面有一定基础。孔子学院正是建立在中国研究中心基础之上。目前,每年在雅典耀大学孔子学院学习汉语的学生大概有1000 多人,学生主要是成人。2007 年,第二所孔子学院在布拉卡国立大学正式成立。目前,在菲律宾孔子学院已经有3 所。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菲律宾华裔子女的华文教学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量化研究的样本中旅居菲律宾5 年以内的占20.8%,5~10 年的占22%,10~20 年的占38.8%,20 年以上占18.4%。男性占65.2%,女性占34.8%。最小孩子为3 岁以下的占12.8%,3~7 岁的占27.6%,7~12 岁的占11.2%,12 至18 岁占48.4%。出生在中国的华裔子女占28.4%,出生在菲律宾的占71.6%。
78.4%的家长表示,子女正在学习;11.2%的家长表示,子女已经工作;10.4%的家长表示,子女目前既不工作也不学习(主要是3 岁以下的婴幼儿)。
处于学习状态的华裔青少年,六成以上就读在当地学校,不到四成就读在华文学校。即使是华文学校,使用的主要教学语言也主要是英语为主了。
处于工作状态的华裔青少年中,50%在工作中偶尔使用汉语,50%则从不使用。通过进一步研究显示,华裔青少年汉语能力与所在学校没有必然关系,只和学校主要教学语言有关,接受以汉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青少年,其汉语能力明显高于非汉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学生。需要说明的是使用汉语作为主要教学语言同时全部答错的样本主要是在幼稚园的婴幼儿。因此,可以看出,社会语言环境影响者华裔青少年汉语的使用能力。
回答问卷的样本中46.4%的配偶为中国人,43.2%的配偶为菲律宾人,10.4%的配偶为其他国家公民。绝大多数华裔认为自己的家庭已经融入了菲律宾的主流社会,仅1.6%认为自己的家庭完全没有融入了菲律宾的主流社会。
研究显示,父母都是中国人的青少年,其汉语水平明显高于父母一方为中国人的青少年。
回答问卷的样本中仅9.2%表示,在家时家长与子女沟通的主要语言是标准普通话,60.4%表示在家时家长与子女沟通的主要语言是中国方言,18.4%表示在家时家长与子女沟通的主要语言是英语,12%表示在家时家长与子女沟通的主要语言是菲律宾语(Tagalog)。在地方方言中,主要的方言为闽南话(68.2%),其次是粤语(12.6%)、客家话(7.3%)等。
研究显示,在家用中文沟通为主的华裔子女汉语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子女。
为了改善华裔子女汉语学习的环境,菲律宾华裔社群一直在作着有益的尝试,如向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两地取经,从两地引入汉语教学的教师、教材、教学方法等。同时,自身也举办如中华文化讲故事大赛等活动。华裔社群已经抓住了改善语言环境是提升华裔子女汉语能力重要手段之一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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