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绵阳东辰国际学校校长 祝启程
国家把民办教育定位于“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那么,民办教育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也应随着民办教育功能定位和历史责任的变化而变化。当前,推进民办教育向优质、内涵、特色、高端转型发展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民办学校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一发展前景,在新的起点上谋求学校的新发展。
优质发展。民办学校在扩大教育总量、补充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们群众“有书读”需求方面已作出了历史贡献。然而,如今教育的主要矛盾已不是有书读,而是读好书。因此,民办学校必须以优质、高端发展为未来发展导向,努力提供低收费的高端产品、高端中的差异产品,并努力追求从普遍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华丽转身;必须办高品质的教育,努力打造高品质的校园生活、高品质的管理、高品质的德育、高品质的教学和高品质的服务;必须坚持以人的发展和完善为本,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实施高质量的素质教育,为学生打好健康身心、终身学习和走向社会的全面基础,并做好升学、就业、走向国际和成功人生的准备。
内涵发展。今天,民办学校已经完成了从生存阶段到发展阶段的跨越,正处于积蓄力量转型提升的新时期。民办学校的转型提升需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规模导向向质量效益导向转变,要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做优、做强与做大的统一。先做优、做强,再追求做大。二是由低效教育向高效教育转变,要通过有效教、有效学、有效管理铸造民办学校“高效教育”品牌,要坚持科研兴教、科技兴教,以教育科研创造教学奇迹,以教学高科技创造教学高效益。三是由粗放经营向精细、精致教育转变。要推进精细管理,追求精致教育,努力降低办学成本,全面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
特色发展。民办学校不能简单沿袭和复制公办教育的办学模式,而应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特色发展和增加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拓展发展空间。民办学校的特色发展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差异教育。民办学校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补公办教育所不能实施的差异化战略,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独特的发展价值。诸如,学科特色教育、寄宿制、小班化、双语教学等各种差异教育,以丰富基础教育的形式和种类,为家长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二是国际教育。要推进东西方教育的兼备与融合,实施知识性、个性、创造性相统一的教育,通过建立国际理解教育体系、建立中外学校合作办学机制,打造国际交流平台,全面提高民办学校的教育国际化水平。三是个性教育。要按照个体设计、分类教学、个性辅导、全员成功的要求发展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个学生。
创新发展。创新是民办学校发展的灵魂和动力,更是民办学校发展的生命之源。只有拥有创新精神的教育才是最具发展力的教育。为此,民办学校必须根据社会的变化、家长的需求和教育的发展,不断创新办学理念和学校文化,颠覆旧观念,寻找新突破;不断创新发展战略,否定落后战略,应用科学战略;创新育人模式和方法,摒弃传统的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摒弃家族管理,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并不断实现从复制走向创新,从改造走向创造,从单项突破走向系统创新。民办学校尤其要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发挥创新示范作用,推动区域教育整体发展。
共同发展。随着公共财政对公办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和基础教育均衡水平的提高与市场饱和、竞争加剧,民办中小学生存空间会越来越窄,生存危机会越来越强,优胜劣汰在所难免。那么,民办学校应树立抱团发展、抱团取暖的发展理念,并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合作联盟,集体发声,整体发展。我们要共同争取民办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发展空间,并从单兵作战走向协作发展,从一枝独秀走向共生共荣,共同推进四川民办教育的整体繁荣。二是坚持建设民办学校的“帮”文化。相互借力、借智、借道,坚持同质促进、异质互补,实现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在相互帮助中实现携手同行、共生共赢。民办学校应成为理想的共同体、利益的共同体、价值的共同体。三是坚持开放办学、开门办学。全省各民办学校要加强彼此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达成共识。在对话协作交流中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提升。四是坚持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各自发挥体制的优势,在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下动态优化发展,以充分满足人们对优质和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需要转型、需要支持,也需要规范。规范发展应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准则,包括民办教育管理者的办学行为和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行政行为两个方面。作为办学者要坚持“诚信办学、依法治校、共同发展、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以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为重点,规范办学行为,共同维护民办学校的整体形象,共同构建四川民办教育的优质教育品牌。民办学校要重点规范五大办学行为:一是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二是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依法招生、诚信招生、不打虚假广告。三是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尊重学生、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四是规范竞争行为。相互尊重,相互促进,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竞争,在公平竞争中求发展。五是规范收费行为。坚持育人为本、合理收费、科学管理,不把学校办成学店,不把教育当成商业。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规范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与公办学校“趋同化”管理问题。政府应依法实施有别于公办学校的管理,放松政府规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民办学校个性、多样性、创造性发展。二是“管而不扶”的问题。政府要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政府资助和奖励,落实对民办学校评优、晋级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的问题。三是“多管理,少治理”的问题。政府应治理违规办学和招生市场,解决无序竞争和地方封锁,打破垄断,培育市场,纠正政策歧视,为民办学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