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琴
(重庆市巴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 401320)
基层畜牧兽医站对养殖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63年1月农业部发出了《关于整顿充实畜牧兽医站的指示》,明确规定,“畜牧兽医站是国家对人民公社、生产队发展畜牧业进行指导的基层技术机构,要求迅速恢复充实”。1975年 中发〔1975〕 20号)“公社畜牧兽医站是公社的一个事业单位,实行社办公助,要努力把它办好。公社畜牧兽医人员的口粮、劳保用品和福利待遇等实际问题,要像公社其他事业单位一样给予解决”。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及《农业部关于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意见》(农医发〔2009〕9号)文件规定,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稳定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等,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基层畜牧兽医站管理却需深入思考。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拟定行政辖区内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计划、规划;依法实施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动物疫情普查、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监测、人兽共患病(结核病等)的监(检)测、动物疫情报告等工作;实施养殖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调运监管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实施畜禽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负责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种畜禽管理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防控物资的计划管理、畜牧兽医信息化管理、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统计、录入、报送等公益性工作等。
目前,大多数在编基层畜牧兽医站人员,由于历史原因,知识老化、年纪偏大,不能适应当前畜牧兽医工作。由于新入职人员专业不对口,畜牧兽医知识欠缺,很难胜任岗位工作。
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与人类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不可忽视。相对于其他普通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的畜牧兽医工作不仅工作强度大,条件艰苦,工作人员随时面临感染人畜共患病的危险,健康安全存在极大隐患。1982年,原农牧渔业部、劳动人事部和财政部《关于农业单位专职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试行保健津贴的通知》(〔82〕农(人)字第37号),对畜牧兽医工作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可以分别不同情况,发给医疗卫生津贴。1997年,国务院调整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及其发放范围,人事部、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07号)。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地区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未享受到此项津贴。
由于多年的工作环境和管理方式确实存在问题,不能与时俱进。家庭式管理,造成诸多矛盾,传统服务方式及观念,严重影响服务水平。要把能否促进畜牧兽医发展,作为各项指标的考核。
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有效稳定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确保基层畜牧兽医站机构不撤、牌子不取、队伍不散、人员不减,确保人员、资金不断的充实。
各基层要充分考虑辖区畜牧兽医工作任务,兼顾幅员面积、人口数量、区域产业结构等因素,充分满足基层畜牧兽医站所需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及时配齐官方兽医和防疫人员。基层畜牧兽医站一般应当设置站长岗、管理岗(物资管理、业务信息报送等)、畜牧技术推广岗、防疫及防疫监管岗、检疫及检疫监管岗、畜产品安全监管岗、动物疫病诊断、监测采样、结核病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岗位。
高度重视基层畜牧兽医站人员编制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畜牧兽医编制被“挤占、调剂、挪用”以及工作人员被“抽调、借调、调整”等现象,确保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稳定性。要统筹考虑基层畜牧兽医站人员年龄、知识结构,制定人才储备计划,及时招聘录用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到基层畜牧兽医站。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基层畜牧兽医站在畜牧生产发展、动物防疫注射、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免疫副反应处置、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中所需资金,确保畜牧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基层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基层畜牧兽医站诊断、检测、监管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要加强定人、定事、定点、定量、定时的“五定”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官方兽医公示,挂牌包片兽医公示,检疫工作流程公示,动物检疫收费依据和标准公示”等“五大公示制”的有关规定,自觉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挂牌兽医责任、养殖巡查监管、疫情报告核查、动物产地检疫、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在动物防疫、动物检疫以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等活动中,及时完善各项记录记载和管理档案,实行“痕迹化”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有据可查。
要高度重视基层畜牧兽医站目标考核和人员岗位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量化到岗、考核到人”的科学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充分调动基层畜牧兽医站在编在岗的财政供养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防止基层畜牧兽医站机构“机关化”、人员“懒惰化”。
只有切实转变观念,走好群众路线,理清当前发展思路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强化责任,抓好基层畜牧兽医站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基层畜牧兽医站职能作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王如贵.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的探讨[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2,(7):35.
[2]庞国江.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的措施[J].养殖技术顾问,2012,(1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