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异化分析

2014-08-15 00:54黄晓晓黄磊熊朝荣
当代体育科技 2014年17期
关键词:商业化异化竞技

黄晓晓 黄磊 熊朝荣

(1.南昌大学教育学院体育系 江西南昌 330031;2.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湖北武汉 430000;3.南昌市昌北第二小学 江西南昌 330031)

1 异化的诠释

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异化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即指从主体中分裂出来和丧失掉的东西在摆脱主体的控制并获得独立性后逐渐壮大,反过来控制、支配、压迫或扭曲主体”[1]。

将异化概念引申到竞技体育中,可将竞技体育异化初步定义为:由其内部结构决定的,在与社会联系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非理性的价值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1]。也可通俗的理解为从事竞技体育的主体在参与竞技运动的过程中,被与竞技体育运动相敌对、相束缚(如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的因素所控制,阻碍自身发展的社会现象。

2 竞技体育异化的原因分析

2.1 政治功能过度强化

前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曾经明确指出过政治与体育的关系:“政治和体育分开是不可能的”。这就断定了政治与体育只会相互依附,而不会毫无关联。在现如今倡导和平的年代,竞技体育凭借其能提高国民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从而淡化战争、维护和平的功能,恰好迎合了这个时代的需要,成为一个彰显各国综合实力的国际平台,也正因如此竞技体育成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各国的荣誉形象和外交,很多国家将竞技体育当成一种政治手段,借此表达国家的观点和立场。北京奥运会前期的斯皮尔伯格事件中,其公开宣布辞去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艺术顾问,指出理由为我国与苏丹达尔富尔的关系影响所致。这并不是个偶然孤立的问题,“其表现出来的实质仍然是国外各种敌对反华势力政治化奥运会的具体表现”[2]。

因此,为了扩大本国的影响,提高声誉和在国际上的地位,各国对竞技体育给与很高的重视,在中国也更是出现了不惜余力夺金牌的现象。此类现象违背了竞技体育最初的游戏本质,奥林匹克运动会也背离了刚恢复时的初衷。奥委会委员在《奥林匹克宪章》中的誓言:“我绝不会接受任何政治的或商业的影响和掺杂任何种族的和宗教的考虑……”仅能成为一种美好而无法实现的愿望了。

2.2 商业化的腐蚀

2.2.1 商业化对竞技体育的冲击

不知还有多少人记得古奥运会消亡的真正原因。有说是罗马皇帝反异教活动的干预造成的,有说是斯巴达人与雅典人旷日持久的内耗引起的国力衰败,但这些形式上的说法无法掩盖本质原因,正是古奥运会后期的过渡商业化导致了这样的结局。“从一支象征和平胜利的绿色橄榄枝花冠到大队的银币的‘龙鱼之变’,古奥运会的灭亡已无法挽回。”[3]为此,重新恢复的奥林匹克曾一度拒绝与商业联合,而这种做法也只能让国际奥委会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长期赤字运行,直至1980年萨马兰奇将商业化重新带回竞技体育,商业化又明目张胆,大规模的进入了竞技体育,以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又一次腐蚀着竞技体育。为获得巨额利益,操纵着采取种种恶劣的手段,影响竞技运动公平,操控竞技体育比赛结果,使竞技体育异化不断助长与滋生。正如在中国气势磅礴的足球风暴中,假球赌球此消彼长,高层管理官员不断被带出,权利与利益的比拼,使得中国足球日益走向衰败。

2.2.2 职业化的冲击

社会分工的加剧出现了职业化,而体育也在废除奥运会的业余规定后向职业运动员敞开了大门。当体育成为一种职业,成为一种维持生存的单一手段,体育的健身,促进自身发展的意义便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名利的追逐,拜金主义思潮高涨。运动员会因出不了成绩而一无所有,也会因得到金牌而金钱名誉双丰收,这也促使运动员比以往更注重成功,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兴奋剂滥用屡禁不止,就是明显的表现。在中国,体育职业化深刻影响着运动员,带给他们巨大的社会压力,也在为国家争得荣誉的努力过程中,减少了自身提供的退役后的生活保障。在举国体制的羽翼下,运动员的各方面都由国家控制,错失了在校学习文化知识的机会,以至于退役后,他们会缺少一定的生存技能,有人指出运动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内奉献青春,在市场经济体制内自寻出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2006年7月之前京鄂等地的运动员平均津贴为每月777元,但由于缺乏进入新职业前心理调适和技能准备,大部分的运动员领取经济补偿后仍难以实现再就业。致使出现举重冠军去卖衣服打杂工,世界技巧锦标赛三人项目的冠军甚至连户口都不知道放哪的现象屡见不鲜。另外,职业化的局限性使得竞技体育成了职业运动员的领域,外界的大众不能也不敢企及。

2.3 畸形的功利化价值取向

竞技体育尤其是竞赛型交往,往往以比较优劣为主要内容。“以两种形式表现其最终效应,一是给与获胜者奖励,二是给与失败者惩罚。竞技体育交往的参加者在某一范围内,以竞力、竞技、竞智的方式相互比较,争取获得胜利。而获胜者将有一系列的后续奖励效应,即以物质奖励为代表的利益形式和荣誉奖励为代表的名誉形式。”由此看来,竞技体育无法摆脱功利的色彩,竞技体育的功利是参与竞技体育交往者的一种目的,也更成为一种需要,从而过度的追求名与利,促使竞赛主体不择手段的去拿奖牌。古奥运会赛中的获胜者可称为当时人民敬仰的英雄,现代竞技体育中的获胜者也是整个国家的骄傲,万人瞩目簇拥的地位,腰缠万贯的奖励财富,使得竞赛参与主体在竞技体育道路上偏离的越来越远,接踵而来的是人文精神的缺失,拜金主义盛行,奖牌之上的种种异化,主体欲望只会在功利面前愈加膨胀,当我们再高呼以人为本的宗旨时,人文精神只会在功利化中消失殆尽。

3 对竞技体育异化的相应对策

3.1 弘扬人文精神,使竞技体育回归本质

竞技体育的主体一直是“人”,人在异化中迷失,被利益与名誉吸引,被压力与极端训练所迫,主体渐渐非人化,与人文精神和竞技体育促进人的发展的精神想叛离。所以要加强主体包括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及观众的人文素质的培养,摒弃体育中虚假的价值观和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唤醒他们的良知与正确的主体意识,自觉抵制兴奋剂等违规药物滥用,为获取更多利益而盛行的不正之风,让竞技体育回归本质。

3.2 正确引导体育商业化,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政府提出正确导向,引导竞技体育商业化,避免商业化和职业化不断扩大与膨胀,成为获取极少数高端人士获取利益,变成操纵体育的便利工具。竞技体育的发展和商业化还是相互依存的,不应全面扼杀,而是通过正确的引导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3.3 经费拨款合理分配

经济稳步发展,投入到体育中的经费力度自然会加大。一直以来政府的体育经费大都会提供给竞技体育,造成长久以来的竞技体育优先发展的态势。“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要协调发展”,这指出了明确导向,将经费合理分配,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也抑制了单纯强力发展竞技体育到来的竞技体育异化加重。

[1]庞建民,林德平,吴澄青.对竞技体育中异化现象的分析与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7(1):47-49.

[2]章博.论政治背景奥运会的非法性——国际人权法视野下的斯皮尔伯格事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8(3):231-234.

[3]王美玲.对体育发展中的“异化现象”的分析与思考[J].河套大学学报,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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