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泉
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过去一直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这显然不利于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也不利于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
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多地党组织着手探索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试图通过对不合格党员的清理,为激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提供制度样本。
2013年,在浙江省浦江县的试点工作中,13名党员因损害党员形象、在群众中影响较差而被劝退或除名;430名党员被“亮黄牌”,接受为期半年或一年的整改培训,限期改正。
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知名党建专家张希贤认为,这个探索的方向和路径值得肯定。
如果没有这次“清理”行动,也许浦江县杭坪镇薛下庄村村民薛某还在党员的名册上。
50岁出头的薛某有20多年党龄了。七年前,他拜师学了“占卦术”后,在县城的公园附近摆了个测字算命的摊位。几年下来,他在县城还有了点名气,人称“薛半仙”。虽然党章规定党员不得从事迷信活动,对薛某的行为,下庄村党支部也不是不清楚,但由于诸多原因,一直对薛某听之任之。
目前,对党员违反纪律的处分依据是党章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的程度从警告直至开除党籍。“但是,对不构成违法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如何处理,还缺乏相应的机制。”浦江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简称“三不”),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实践中,“三不”现象并非罕见。浙江省委组织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浙江省在外经商的党员较多,有的党员甚至几年不参加党组织生活,只是委托家人交纳党费,“在实际工作中,处理起来很难”。
在张希贤教授看来,不合格党员身上的“纯洁性”问题常常反映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信仰缺失;二是脱离组织;三是长期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还有些党员在思想观念上逐渐走向党的对立面。
这些现象引起中组部的重视。2011年,中组部在浙江省新昌县进行试点,试图打通农村“三不”党员的出口。试点过程中,处置了上百名党员,其中清退27名,但这次低调的试点并不为外界所知。
2013年6月,浦江县试行党员退出机制。在此之前,浦江县所属的金华市已在全市实施了党员“五星级”管理。这个由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评议、体现党员履职表现的星级管理模式,为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民主测评是第一道程序,包括党员正面评议和群众反向测评。正面评议通过党员自评和互评,评出党员表现的星级;反向测评是在不少于党支部所在村20%的农户中随机抽评。
测评有统一标准,浦江县确定了不合格党员的十类情形,每一类情形还进行了细化。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开始后,“薛半仙”连第一道程序都没有过——他属于理想信念动摇类,被评为一星级。
按照星级管理规定,连续两次被评为一星级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就要被劝退或除名。同时,在群众的反向测评中,薛某也得了不少分。
“这个反向测评非常真实,让群众在测评表上打勾。得分越多,表明问题越大。这也避免了党员在正面评议时做老好人、拉不下面子的问题。”浦江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彭翀说。
杭坪镇党委按照规定的处置程序,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村党支部做出不合格党员认定的基础上,经过初审,会同党支部与本人谈话。组织谈话后,“薛半仙”在“不合格党员初步处置意见表”上签了字。
浦江县前吴乡是探索党员退出机制的试点单位,有550名党员通过了测评,24名党员被评为存在问题,13名不合格党员受到限期改正的处置。试点工作结束后,该乡的经验在全县铺开。
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或有事实上不合格情形的党员,或者党员评议结果为“合格”但又存在较大争议的党员,浦江县委以模拟法庭的形式成立了党员言行评议庭,通过“庭审”决定如何处置有争议的党员。
记者在浦江县浦南街道看到了这个党员言行评议庭。该庭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庭长,街道党工委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分别任副庭长和书记员,并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评议庭成员。
该街道党工委规定,在六种情况下启动言行评议庭,包括村级党组织无法进行党员评议的、党员与村级集体利益发生重大冲突的等等。出现上述情况时,评议庭指派相关人员通过调查并与当事党员进行两次谈话后再决定是否启动开庭程序。
石埠村65岁的村民黄某是进入评议庭程序的一名党员。因20多年前个人遗留问题,黄某与村委会之间出现矛盾,在旧村改造中,他以对个人遗留问题的处置有意见为由拒不搬迁。
“按照党章规定,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员应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个别党员丧失先进性,过分计较个人利益,不热心公益事业,甚至成为改革发展的阻力,不仅与党章相悖,而且群众也不认可。”浦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小荣说。
浦南街道党工委言行评议庭启动后,派人与黄某进行谈话。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第二天就同意搬迁了。“到目前为止,有两名党员进入‘被立案程序,但都没有‘开庭就顺利解决了。”浦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张中伟说。
据浦江县委组织部介绍,这次处置的不合格党员,问题集中在“三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建房以及信仰缺失等方面。对不合格党员,除劝退除名的外,浦江县还取消了7名预备党员的资格,有37名违纪党员被移交纪委处理;430名被“亮黄牌”的党员则通过举办整改提升培训班,限期在半年或一年内改正。
不仅在浦江县,2013年以来,浙江省多地都在探索建立党员退出机制,打破党员身份的终身制已进入破冰阶段。
金华市下辖的义乌市制定了不合格党员的“五条硬标准”:拒不服从和执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参与群体性信访、违纪违法、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义乌市江东街道七名党员为此被“亮黄牌”。石塔头村的彭某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和未交纳党费,受到“黄牌”警告后拒绝接受帮助,因此被劝告退党,成为义乌第一个被“红牌”罚下的不合格党员。
浙江省桐乡市列出了不合格党员的“十大红线”,包括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定,散布不满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组织观念淡薄,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违反政策法规、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父母、党员形象不佳的等。此外,该市要求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每年必须达到十分基本分、十分奉献分,通过积分自动产生先锋型、达标型、警示型党员,这类似于浦江县的党员星级管理。
杭州市淳安县除了出台一套含有十个方面评定不合格党员的规定外,还引入了定量评价指标,划出“考核年扣分50分以上、民主评议中群众满意度低于50%”等“红线”,被评为末位的党员将被列为“整改对象”。
这些地区都是从一个街道或乡镇试行,然后推广到全市(县)。值得注意的是,试点市、县对不合格党员不搞“一刀切”,着眼于“治病救人”,按态度决定处置方式。
试点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浦江县有几名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试点工作开始后,这些党员几乎逢会必到。朱桥村的徐某因打架斗殴被明确为不合格党员对象后,在党支部大会上主动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要虚心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希望组织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浦江县浦南村50多岁的党员魏某在接受组织谈话时恳切地说。他曾获得许多荣誉,但后来因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与其他党员关系紧张,在反向测评中未能过关。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他被限期三个月改正。
在张希贤教授看来,探索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要把握好几个原则:要严格遵守党章,坚持标准;要坚持以人为本,听取受处理党员的意见;要让被处理者做到无话可说,别造成硬伤。
张希贤认为,从党员管理的角度说,较为常见的“三不”现象主要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固定性跟不上市场经济时期的流动性变化。对于党员流动性问题上呈现的复杂性,应留出一定的弹性空间。对于党员长期出国、异地就业、异地生活等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盲目、武断地做出处理,受处置的党员会强调不是个人原因,而是党组织管理跟不上的问题。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党组织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摘自《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