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曾豪
1
攀上几段陡坡,大漫和拉拉就到了山顶。
和山坡相比,山顶上的树长得矮而稀,倒是杂草和灌木丛长得相当繁茂。这一带远离风景点,也没有茶林果园,是个人迹罕至的偏僻去处。
在这种环境里,警犬在追踪时有两种“气味线”可供参考——一种是被跟踪人的人体气味,还有一种是被跟踪人的足迹气味。人体周围的空气混合了大量汗液、皮脂等,人一走动,这些带着特殊味道的空气会不断地飘落到地面上,形成人体“气味线”。人走路时踩断的植物会渗出汁液,形成足迹“气味线”。
拉拉果断地向前,说明它牢牢地把握着“气味线”。
追踪小分队在山腰老松树那儿一分为三,因为,三个盗墓贼在那里分成了三路逃窜。大漫和小陈还有拉拉为一组,向山顶方向追踪。小陈在跃过一个石隙时崴了脚,没法继续前进,这路就剩下了大漫和拉拉两个。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突袭是制敌的重要手段。
大漫控制着爱犬,不断地提醒:“慢,慢……”
像被巨大的刀子平削了一刀,山顶上比较平坦,却没有路,嶙峋的山石被茂密的荒草覆盖着,每一步跨出去都不知道会踩到什么。小陈就是这样崴了脚的。
狗有四条腿,踩空一脚问题不大,比人类更能应对这样的环境。拉拉对主人过分的谨慎有点不理解。
草丛中不断有蚱蜢嗒嗒地飞起来,飞一程又落到另一个草丛里。
大漫不断抖动牵引索:“拉拉,慢,慢……”
即便如此谨慎,大漫还是没能避过那个陷阱。
大漫和拉拉觉得跨出去的一只脚踩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想缩回来时,发觉后边的脚踩到了更软的东西。“轰”的一声,大地坍塌了!
陷阱?大漫的脑子里没来得及闪现第二个念头,一声钝响就淹没了他的意识。大漫的头部撞在坑底的一块石头上,他昏了过去。
拉拉本能地在落地之前团拢四肢,把身体紧急调整到头在上脚在下的姿态。头在上的姿态能保护要害,而团拢的四肢则能有效地缓释跌落的冲击力。动物大多有这种软着陆的本能,猫是它们中最出色的代表,狼和狗也都不错。拉拉一点也没有受伤,但“陷落”引起的恐惧是巨大的,甚至突然地抑制了它的呼吸本能。它不敢轻举妄动,仰望着忽然变小变远的天空,愣着,浑身的肌腱在不由自主地战栗……一分钟之后,它才回过神来,喘息着……它脑子里跳出的第一个念头是:主人!
大漫就趴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一动也不动。
拉拉走过去,低声呼唤,继而又用前爪摇着主人的肩膀。大漫毫无反应。拉拉急促地呼吸,感受到了主人的鼻息,可主人为什么不动弹呢?拉拉着急起来,一会儿大声吠叫,一会儿用舌头舔舔主人的手和耳根,催促主人行动。可大漫还是一动也不动。拉拉着了慌——不好,得赶快回去找人来!可是,它如何才能脱离这该死的陷阱呢?拉拉在坑底绕着圈小跑,想看看有没有办法摆脱困境。
陷阱呈椭圆形,深达丈余,底部有半间屋子大小,坑口比坑底小,坑壁是向内倾斜的,没有凸出物可以利用。
虽然确定自己无法跃出,拉拉还是试着向上跳了几次。它失败了,一次次地跌落下来。局促的地方无法助跑,影响了跳起的高度。几次跳跃的收获是,它发现了主人的手机和手枪。手机和手枪本来都被塌下来的、用于掩饰陷阱的杂物埋住了。拉拉把两件东西衔到主人的手边,随即举头长嚎,呼喊援军来救。
拉拉突然停止了吠叫,因为,它的听觉逮住了一个声音——没错,这是一个走近的脚步声,但来的方向是前方而非来路,就是说,这个人不可能是援军,倒很可能是那个被追踪的人。
2
对突然闯进狼穴的人,狼在好长一段时间里不敢主动攻击,甚至根本不敢抵抗,因为,它们对封闭的环境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这种极度的恐惧会使它们处于一种痴呆的状态。拉拉的身体里有狼的血脉,狼严重惧怕封闭环境的本能对拉拉不无影响。拉拉对走近来的脚步声心存恐慌,赶紧闪身避在一个由坍塌物构成的隐蔽的角落。当然,拉拉不是完全的狼,除了恐慌,它的躲藏还出于一种策略——在陷阱里,它处于被动挨打的弱势,必须谨慎动作,相机行事。
事后才知道,有人在这附近秘密种植了一片罂粟,这个地处要害的陷阱便是偷种者设置的。这时候向陷阱走来的阿胡子就是偷种毒品的首犯。这家伙盗墓后回到了罂粟地附近的窝棚,不久,陷阱坍塌冲起的尘土惊动了他,接着,他又隐约听到了一阵狗吠——是警犬吗?这使他非常紧张,若真是警犬的话,那就大事不好了——意味着昨晚的盗墓已经被警方发觉,意味着他苦心经营的罂粟地行将暴露!这真是要了他的命了!他提了一杆土制的火铳(chònɡ),向陷阱迂回而来,两只眼睛在慢慢地变红。
阿胡子趴在离陷阱不远的一块船头状的山岩上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周围似乎没有什么反常的动静,而陷阱确实已经坍塌。是什么东西落入陷阱了?但愿是条野狗,而且,但愿它这会儿已经摔死在坑里了……打开火铳的保险,阿胡子鬼鬼祟祟地向陷阱走近。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一张毛茸茸的脸一点点地出现在坑口;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向坑底。
拉拉紧张地团拢后腿,准备着拼死一跃。来人若是有向主人开枪的动作,它会毫不犹豫地跳出去为主人充作一面血肉的盾牌!
阿胡子看到了坑底的大漫,不由得退了一步——啊,果然是一个警察!等等,好像警察已经……是死了还是昏过去了?阿胡子强忍恐惧,再次探看坑底——没错,这警察看来是失去知觉了,而且,坑里并无警犬。可这并不值得高兴,因为,不管警察是死是活,警方不久就会赶到这里来!阿胡子想到这里,返身便走,决定立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不是本地人,他相信,只要远走他乡就能逍遥法外。
地处下风的拉拉嗅到了来人的体味,确认此人就是要追踪的人。唤不醒主人,又没法摆脱困境去寻求援助,已经使拉拉伤透了脑筋,阿胡子的出现和离去更使拉拉心乱如麻。这可怎么办呢?
没等拉拉拿定主意,阿胡子又回来了。这一次,他手里的火铳换成了一根手指般粗细的棕绳。这根绳子早就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是陷阱的配套工具。阿胡子再次探看坑底之后,把棕绳的一头拴在坑边的一棵树上,把另一头抛下陷阱,然后手抓棕绳,小心翼翼地踩着坑壁向坑底运动。在逃离之前,他要带走坑里的手机和手枪!特别是手枪,那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endprint
拉拉紧张地思谋:怎么办?怎么办?
坑沿的杂物噼里啪啦地往下掉。阿胡子已经下到离坑口一米多的地方。
拉拉的脑子里嚓地一亮:这是一个机会!
拉拉箭一般地跃起,两只前爪搭住阿胡子的肩膀,获得一个悬空的时间,团起后腿,猛蹬阿胡子的臀部,把阿胡子的臀部当作了起跳台,在那里实施第二次起跳。拉拉的这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完成得非常漂亮,它成功了——一举跳出了陷阱!
面朝坑壁的阿胡子没有弄明白发生的事,只觉得肩膀上和屁股上被连续撞击了两下。这一惊,差一点让他脱手掉了下去。他再也不敢下坑了,团起双腿,拼命向上攀爬,好不容易连滚带爬地出了坑口,一抬头,猛见得一条凶狠的狼狗正虎视着他的咽喉!阿胡子就地连打几个滚,胡乱抓住一块石块,爬起身来和狼狗对峙着。他总算还记得,近距离面对兽类时千万不可背过身去奔逃。这时,他才看清这条狗正踩在他的火铳上。他明白,这条狗不是等闲之辈。
拉拉对眼前的局面很是满意。一出坑,它就主动了,而歹徒也没有下到坑里——这对主人的安全有利。拉拉没有立即向对方发动进攻,首先是没有得到主人的指令,不知道能不能伤害对方;其次是直觉告诉它的——即便要动手,也得在离主人远一点的地方,免得不小心让歹徒伤害了昏迷中的主人。
一条能这样权衡利弊、顾及全局的警犬是非同寻常的!
拉拉睥睨(pì nì)对手,喉咙里滚动着一个低沉的、充满杀机的声音……这时候的拉拉非常像一条威风凛凛的狼王。这个形象和声音对做贼心虚的阿胡子是非常具有威慑力的。
阿胡子紧握着石块,哆嗦着嘴唇,充血的眼睛死盯着拉拉,警惕着,一步一步地向后退。
拉拉依然没有动,俨然是一个经验老到的冷血杀手。
阿胡子退上了那块船头状的山岩,慢慢移动到岩石的边缘,冷不丁地向下一滚,在拉拉的视野里消失了。
当拉拉冲上山岩时,看到阿胡子已经顺着倾斜的、覆盖着荒草的山坡滚出去老远了。这家伙对这一带的地形相当的熟悉。
拉拉大吼一声,纵身跳下山岩……
拉拉这只是摆出了一个追赶的架势,并没有真的去追赶歹徒。它返身回到坑边,看了一眼主人,叼起火铳扔到崖缝里,然后向来路飞奔而去。它认定,这时最要紧的是唤来援军,救助主人。它断定,那个抱头鼠窜的歹徒一时半刻再不敢回到这里来,而且它有把握在找来援军之后循着味迹抓住这个歹徒。
一条能如此分辨轻重缓急的警犬是了不起的!
狂奔的拉拉疾如旋风!它很快就赶到了小陈身边,用它的吠声、神态和动作向小陈报告了紧急的情况——大漫危险,急需救援!
此时的小陈还是不能走路,好在他能用手机向小金他们求援:“喂,喂,小金吗?我是小陈,我们这里遇到了大麻烦,请立即援助,十万火急!对,先赶到我们分手的地点,我在这里等你们……”
知道电话通了,没等小陈指点,拉拉就飞也似的向上山的路冲去。它必须尽快赶去护卫它的主人!
大漫在拉拉赶到后不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大漫第一眼看见的就是爱犬拉拉的脸。他的左手边有一部手机,右手边有一支手枪。
……
这一次行动大获全胜。警方非但抓住了三个盗墓贼,还意外地发现了一片违法种植的罂粟。
1
凌晨四点多,大漫和拉拉接到紧急出动的命令。
吉普车出城不久就拐上了一条碎石小路。一小时前下过雷阵雨,夜空是一片诡谲的铁灰色。路的一边是黑森森的树林,另一边则有两道无休止的“暗重的光”。这是一条与铁道平行的便道。拉拉眼中的“暗重的光”是车灯光在潮湿的铁轨上反射出来的。车速很快,吉普车颠簸得很厉害。大漫不断地用手机和人通话。汽油味,皮革味,枪弹的钢铁味,男人的汗味……马达的轰鸣声,碎石的飞溅声,汽车“骨骼”因颠簸发出的嘎嘎声……这一切构成一种紧张的气氛。拉拉喜欢这种临战的紧张。
前方突然出现了一排亮着灯的房子。这是火车。在拉拉看来,火车就是比汽车长得多的、能够移动的房子。这列火车并没有移动,移动的是吉普车。
火车在等待拉拉所乘的吉普车。火车上发生了命案。
火车并不是因为发生命案而停下的,停下是因为前方发生了小规模的山岩塌方。一小时之前的那场雷阵雨非常猛烈。
命案发生在七号车厢。这节车厢靠近盥洗室的几间包厢的票并没有卖出去,应该是空着的,却有一位旅客从另外的包厢转移到了盥洗室隔壁的包厢。这位知识分子模样的乘客向列车员小周打过招呼,说他神经衰弱,希望得到照顾,让他一个人住进这个包厢。小周同意了。这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挺像他中学时代的语文老师。
死的就是这个中年男子。他圆睁双目,仰躺在床位上,一把漂亮的英吉利小刀准确地刺进了他的心脏。发现命案的并不是小周,而是一个起夜的旅客。这个旅客名叫王蒙,和一位著名作家同名同姓,所以一听就不会忘记。王蒙在火车临时停车后起床去厕所,回来路过那个包厢时,天空中正好划过一道闪电。在闪电光的照映下,他看到了那个血淋淋的场面。列车长立即下令保护现场。乘警封锁了七号车厢,而且让七号车厢的乘客不要走出包厢,以配合警察破案。在这种情况下,警犬是有可能对侦破案件起到作用的。
拉拉随大漫登上了火车,直接进入七号车厢,进入发生命案的那个包厢。
火车里的气味相当复杂,拉拉只能挑选那些最新鲜的“气味线”来进行分析。除了血腥味,包厢里还有浓烈的食物香味。床头小桌上有半只吃剩的烧鸡、一个空啤酒瓶和几个苹果。苹果是放在一张当天的晚报上的,其中一个已经削了皮,并被咬过几口。削去皮的苹果呈现出一种铁锈般的黑褐色。列车员小周见过死者削苹果,用的就是那把漂亮的英吉利小刀。
大漫示意拉拉特别注意刀柄上的气味。拉拉用深呼吸仔细辨别刀柄上的气味——刀柄上,除了死者的气味和苹果味外,隐隐地还有一种特别的气味。在进入包厢之前,大漫让拉拉预先嗅了进入过包厢的五个人——王蒙,列车员小周,列车长,乘警老张和小牛。拉拉嗅遍了包厢,没有找到第六个人的气味。这个特别的气味不是这五个人的。事实上,这个特别的气味不是人的体味,而是一种凉丝丝的食物的气味。拉拉开始在包厢里寻找凉丝丝的气味……找到了,但非常稀薄。拉拉小心地循着气味走出包厢,发现这条“气味线”是向左右都有延伸的。拉拉先左拐,慢慢就到了另一个包厢。乘警老张开了包厢的门,先进入,让里头的乘客不必紧张,然后由大漫控制着拉拉进入。拉拉并没有在包厢里找到气味的源头。endprint
在回事发包厢途中,那个凉丝丝的气味把拉拉引进了事发包厢隔壁的包厢。王蒙、列车员小周等这时都集中在这间包厢里,接受警察询问。拉拉一步一步走近王蒙,把鼻子指向王蒙的左边裤袋——凉丝丝的气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拉拉翻起上唇,低沉而有威慑力地吠叫起来。
大漫锐利的目光盯住了王蒙的眼睛。
王蒙把左手插进裤袋,把裤袋整个儿翻拉出来——裤袋里什么也没有。王蒙用求助的目光回应大漫:“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虽然拉拉无法将它的发现精确地告诉大漫,但拉拉的反常举止还是引起了大漫的注意。拉拉是训练有素的警犬,它知道王蒙这个人到过凶杀现场,若非有特别的发现,它是不会对王蒙有此一举的。王蒙的裤袋里装过的东西很可能与刀柄上的气味相关。可现在口袋是空的,拉拉的指认对到过现场的报警人来说没有证据意义。
大漫问:“王蒙,你这个口袋装过什么东西?”
王蒙说:“没有啊,我两只裤袋都是空着的。噢,对了,我有把手插在裤袋里的习惯,而我的左手刚才可能碰到过那个刀柄。我是碰过刀柄的,因为,我一开始没想到那是个刀柄。那个刀柄很漂亮。唉,我今天真是晦气……”
如果王蒙真是凶手,那么,这个人是个非常狡猾、非常老练的家伙。王蒙当然无法排除嫌疑,但拉拉也无法提供证据。
大漫捋(lǚ)捋拉拉的头,说:“拉拉,镇静,继续追踪!”
回到案发包厢,拉拉在刀柄上复习了一下气味,然后走出包厢,向右搜索……拉拉走进了盥洗室,盥洗室是开着窗的,通风很好,那种凉丝丝的气味消失了。拉拉却在脸盆里逮住了一个血腥味——没错,是被害人的血!
拉拉冲着脸盆低吠,向主人报告它的发现。
同来的警察用棉球仔细吸附脸盆里的水迹。如果化验确认脸盆里有受害者的血,就能说明两点:一、这不是一起自杀事件;二、凶手行凶后到过盥洗室。
大漫让拉拉注意盥洗室隔壁的厕所,但拉拉进入后并无发现。
警方在车上留下三个警察继续调查,大漫和小金带着拉拉先撤下了火车。
出乎意料的是,下车之后,拉拉竟然有了重要的发现!
2
拉拉一下车,就走到盥洗室的窗下,它在盥洗室里时就曾对这扇开着的窗产生过想法——凶手是不是从窗口跳出去了?显然,拉拉是把火车当作房子了。火车当时是奔驰着的,而且,这种窗子根本通不过一个成年人。这一点,正是大漫和小金忽略了车窗检查的原因。
拉拉发现的是车体上的一处硬币大小的血迹。这时正是凌晨五点多,乌云散开,黎明的青光已经出现,车体上的血痕历历可见——是的,这血迹还是新鲜的!拉拉激动地吠叫着——这真是死者的血!
凶手无法通过窗子,可他能将需要避人耳目的东西抛出窗子。抛出的是不是沾着血的手套?手套在下落时有可能因为风而在车体上吸附了一下。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只手套上一定留有凶手的信息!
大漫拍拍搭档的头。这是一种鼓励,也是一个提示:你的发现我们知道了,现在要继续工作。
拉拉明白了,开始在地上搜索,一下子就逮住了血腥味。伴着这血腥味的还有两个气味:一个是凉丝丝的气味,还有一个是某种野兽的体味。拉拉“上线”了,绷紧牵引索向火车头方向跑。这个方向是大漫和小金无法接受的——凶案发生时,火车还没有停下来,而且火车一直是逆风而行的,要找手套,只能朝相反的方向去啊!
大漫提醒拉拉:“拉拉,不对,再来一遍!”
拉拉复查之后,仍坚持它的方向。
大漫也坚持观点,紧紧扯着牵引索。
小金说:“拉拉,我们上吉普车,我们要朝车尾方向搜索!”在小金的预料中,那个手套应该在车尾方向很远的地方。这时可不能闹出刻舟求剑的笑话来。
拉拉举头看着主人,恳切而焦灼的目光在说:请相信我,请相信我!
大漫松开了牵引索。毕竟,最理解拉拉的是他,最信任拉拉的也是他;毕竟,现场出现反常情况是完全可能的。比如:血手套难道不可能粘附在潮湿的车体上一直没有掉下去?掉下去之后,难道不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
3
向车头方向走出一箭之地(编者注:约200米)后,拉拉的嗅觉受到了另外一种强烈气味的干扰。拉拉一抬头,就看见铁道边草丛里有一条黑影向灌木丛窜去,一眨眼就不见了。那是一条黄鼬(yòu)!
这是一个提示。拉拉确认那带血的罪证是被一条黄鼬衔走的。从小生活在铁道边的黄鼬对火车是非常熟悉的。因为火车上常会抛下一些可口的食物,它们对火车还是颇有好感的。
又走出一箭之地,那个“三合一”的“气味线”转而离开了铁道,向小树林方向而去。拉拉想:那里可能有黄鼬的巢穴。
跟在大漫身后的小金发出了更大的怀疑:“大漫,更不对了吧!”
这时的大漫已经想到了有野兽的参与,说:“你就看吧。”干脆就解开了拉拉的牵引索。
拉拉箭一般向小树林冲去,不一会儿,就在那里发出了胜利的欢呼。
大漫和小金赶到时,看到拉拉正冲着一块沾有血迹的手帕吠叫。那手帕挂在一根低垂的树枝上。这是那条黄鼬晾在这里的,等手帕干了,它自会收进巢去当被褥。对黄鼬来说,一块沾有血迹的手帕是香喷喷的床上用品。
对王蒙来说,这块手帕是要命的罪证!
时下,身带手帕的男人已经不多见了。大部分与王蒙同包厢的乘客都对这块手帕留下了印象。这块沾有王蒙体味的手帕和蓝箭口香糖曾经一同放在王蒙的左裤袋里。
事后,受人雇用的杀手王蒙在供词里是这样叙述的:“……我掏出手帕包在刀把上,然后把小刀猛刺进‘目标的心脏……到了盥洗室,我先把沾了血的手帕扔出窗外,当时火车在飞驰,外面在下雨。我用肥皂仔细地洗了手,回到床铺上,等着二十多分钟后到站下车。正是午夜,我估计在这二十多分钟里不会有人发现凶杀现场。倒霉的是前方发生了塌方,车停了。我只能下床当报警人了,否则没法解释我在现场留下的气味。是的,我想到了会有警犬参与破案……”
(未完待续)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