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琼
【摘要】目的:探讨和分析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对母婴结局的影响。方法:选取我院收治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90例,根据患者的孕周将其划分为A组、B组和C组,A组发病孕龄23~27周26例,B组发病孕龄为28~37周44例,C组发病孕龄为32~39周20例;所有患者均采用期待疗法进行治疗。结果:三组孕妇经期待治疗后,各项观察指标:期待治疗时间、孕妇并发症、分娩方式、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等对比分析均有显著性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A组孕妇并发症和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均为最高,B组期待治疗之间最长,期待治疗与C组母婴结局无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于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及处理应采取个性化方式,孕龄28周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可以采用期待治疗,治疗期间需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密切监测患者的临床表现,并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以此改善母婴结局。
【关键词】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母婴结局
怀孕前血压正常的孕妇在妊娠20周以上出现高血压、蛋白尿,称为子痫前期。它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为妊娠期特发疾病,可影响机体各器官系统。临床发病率占全部妊娠的4%左右。重度子痫前期表现在血药持续升高、蛋白尿升高、血清肌酐升高、学校报数量减少等,同时伴有持续头痛或其他大脑视觉障碍以及持续上腹部疼痛等。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如果提前终止妊娠,虽然能够保证孕妇的安全,但是因胎儿没有完全成熟,导致围产儿病死率增高;反之,盲目延长妊娠期,会导致孕妇发生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对我院选取的90例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采取期待疗法进行治疗,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1年3月-2013年3月收治的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90例,年龄均在22~40岁之间,根据患者孕周情况将其分为A组、B组和C组;A组发病孕龄25~27周26例,B组发病孕龄为28~37周44例,C组发病孕龄为32~39周20例。排除标准: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等。
方法:所有患者均需卧床休息,要加强患者身体营养,及时补充钙剂和维生素;要给予相应的镇静剂治疗,使患者保持心情舒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如地西泮、苯巴比妥等药物;还可以使用相应的降压药物进行治疗,如硝酸甘油、心痛定等;采取静脉注射的方式给患者滴注甘露醇、速尿,以起到利尿的作用;还需要采用地塞木松来促进胎肺成熟。根据患者各种并发症、合并症,采取对症治疗,并且密切监测母胎情况。
观察指标:通过对所有患者采取期待疗法进行治疗,治疗期间分别观察患者期待治疗时间、孕妇并发症、分娩方式、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等。讨论
子痫前期属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该类疾病是导致孕妇与围产儿发病率及死亡率增高的主要原因[1]。该疾病发病原因可能涉及母体、胎盘和胎儿等多种因素,包括有滋养细胞侵袭异常、免疫调节功能异常、内皮细胞损伤、遗传因素及营养因素等,但是当前还没有统一性的因素解释子痫前期发病的病因和机制[2]。近年来,早期重度子痫前期的发病率逐年增多,致使孕产妇并发症的发生率增高,导致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也随之增高,甚至胎死宫内。
对于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来说,要终止该种疾病的发展,就需要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如果重度子痫前期发现较晚,胎儿完全成熟,终止妊娠就不难做出决定,相反,对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在选择终止妊娠前,必须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孕周、胎儿成熟程度、胎儿生长状况等多方面因素[3]。
对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给予期待治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孕产妇的安全,在安全性较高的前提下延长妊娠时间,提高胎儿成熟度,以此达到较为理想的母婴结局[4]。在本文研究中,A组发病孕龄没有达到28周的26例患者,由于孕龄较小,所以即便期待治疗延缓了妊娠时间,但是其无法改善围产儿结局。本文研究结果显示,A组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和孕妇并发症均高于另外两组,组间数据对比具备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由于国内在孕龄<28周的新生儿的抢救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孕龄没有达到28周的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来说,保守治疗时应慎重对待,以保护母婴安全为根本,特定情况下,可尽早终止妊娠,尽量选择阴道分娩的方式,减少对孕妇的伤害。发病孕龄在28周以上的患者进行期待治疗后,其并发症率与孕龄在32~34周的患者并发症率无明显差异,由此说明,发病孕龄在28~34周的患者可采取期待治疗,主要是为了延长妊娠时间,减少胎儿不成熟而引起的胎宫内死,使母婴结局达到理想效果。
综上所述,对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应采取个性化处理,注重母婴结局理想化的效果。发病孕龄达到28周的患者可采取期待治疗,治疗前需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期待疗法的作用和目的,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才能实施;治疗期间要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以此改善母婴结局。
参考文献
[1]吴宇碧.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68例临床分析[J].海南医学,2013,(17):2602-2603.
[2]何玉甜,林琳,陈敦金,等.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发病危险因素分析[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3,(9):728-732.
[3]王莹.重度子痫前期患者75例临床治疗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电子版),2013(11):160.
[4]曹爱萍.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对母儿的影响[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3(9):1207-1208.
【摘要】目的:探讨和分析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对母婴结局的影响。方法:选取我院收治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90例,根据患者的孕周将其划分为A组、B组和C组,A组发病孕龄23~27周26例,B组发病孕龄为28~37周44例,C组发病孕龄为32~39周20例;所有患者均采用期待疗法进行治疗。结果:三组孕妇经期待治疗后,各项观察指标:期待治疗时间、孕妇并发症、分娩方式、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等对比分析均有显著性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A组孕妇并发症和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均为最高,B组期待治疗之间最长,期待治疗与C组母婴结局无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于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及处理应采取个性化方式,孕龄28周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可以采用期待治疗,治疗期间需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密切监测患者的临床表现,并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以此改善母婴结局。
【关键词】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母婴结局
怀孕前血压正常的孕妇在妊娠20周以上出现高血压、蛋白尿,称为子痫前期。它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为妊娠期特发疾病,可影响机体各器官系统。临床发病率占全部妊娠的4%左右。重度子痫前期表现在血药持续升高、蛋白尿升高、血清肌酐升高、学校报数量减少等,同时伴有持续头痛或其他大脑视觉障碍以及持续上腹部疼痛等。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如果提前终止妊娠,虽然能够保证孕妇的安全,但是因胎儿没有完全成熟,导致围产儿病死率增高;反之,盲目延长妊娠期,会导致孕妇发生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对我院选取的90例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采取期待疗法进行治疗,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1年3月-2013年3月收治的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90例,年龄均在22~40岁之间,根据患者孕周情况将其分为A组、B组和C组;A组发病孕龄25~27周26例,B组发病孕龄为28~37周44例,C组发病孕龄为32~39周20例。排除标准: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等。
方法:所有患者均需卧床休息,要加强患者身体营养,及时补充钙剂和维生素;要给予相应的镇静剂治疗,使患者保持心情舒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如地西泮、苯巴比妥等药物;还可以使用相应的降压药物进行治疗,如硝酸甘油、心痛定等;采取静脉注射的方式给患者滴注甘露醇、速尿,以起到利尿的作用;还需要采用地塞木松来促进胎肺成熟。根据患者各种并发症、合并症,采取对症治疗,并且密切监测母胎情况。
观察指标:通过对所有患者采取期待疗法进行治疗,治疗期间分别观察患者期待治疗时间、孕妇并发症、分娩方式、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等。讨论
子痫前期属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该类疾病是导致孕妇与围产儿发病率及死亡率增高的主要原因[1]。该疾病发病原因可能涉及母体、胎盘和胎儿等多种因素,包括有滋养细胞侵袭异常、免疫调节功能异常、内皮细胞损伤、遗传因素及营养因素等,但是当前还没有统一性的因素解释子痫前期发病的病因和机制[2]。近年来,早期重度子痫前期的发病率逐年增多,致使孕产妇并发症的发生率增高,导致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也随之增高,甚至胎死宫内。
对于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来说,要终止该种疾病的发展,就需要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如果重度子痫前期发现较晚,胎儿完全成熟,终止妊娠就不难做出决定,相反,对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在选择终止妊娠前,必须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孕周、胎儿成熟程度、胎儿生长状况等多方面因素[3]。
对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给予期待治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孕产妇的安全,在安全性较高的前提下延长妊娠时间,提高胎儿成熟度,以此达到较为理想的母婴结局[4]。在本文研究中,A组发病孕龄没有达到28周的26例患者,由于孕龄较小,所以即便期待治疗延缓了妊娠时间,但是其无法改善围产儿结局。本文研究结果显示,A组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和孕妇并发症均高于另外两组,组间数据对比具备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由于国内在孕龄<28周的新生儿的抢救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孕龄没有达到28周的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来说,保守治疗时应慎重对待,以保护母婴安全为根本,特定情况下,可尽早终止妊娠,尽量选择阴道分娩的方式,减少对孕妇的伤害。发病孕龄在28周以上的患者进行期待治疗后,其并发症率与孕龄在32~34周的患者并发症率无明显差异,由此说明,发病孕龄在28~34周的患者可采取期待治疗,主要是为了延长妊娠时间,减少胎儿不成熟而引起的胎宫内死,使母婴结局达到理想效果。
综上所述,对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应采取个性化处理,注重母婴结局理想化的效果。发病孕龄达到28周的患者可采取期待治疗,治疗前需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期待疗法的作用和目的,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才能实施;治疗期间要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以此改善母婴结局。
参考文献
[1]吴宇碧.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68例临床分析[J].海南医学,2013,(17):2602-2603.
[2]何玉甜,林琳,陈敦金,等.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发病危险因素分析[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3,(9):728-732.
[3]王莹.重度子痫前期患者75例临床治疗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电子版),2013(11):160.
[4]曹爱萍.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对母儿的影响[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3(9):1207-1208.
【摘要】目的:探讨和分析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对母婴结局的影响。方法:选取我院收治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90例,根据患者的孕周将其划分为A组、B组和C组,A组发病孕龄23~27周26例,B组发病孕龄为28~37周44例,C组发病孕龄为32~39周20例;所有患者均采用期待疗法进行治疗。结果:三组孕妇经期待治疗后,各项观察指标:期待治疗时间、孕妇并发症、分娩方式、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等对比分析均有显著性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A组孕妇并发症和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均为最高,B组期待治疗之间最长,期待治疗与C组母婴结局无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于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及处理应采取个性化方式,孕龄28周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可以采用期待治疗,治疗期间需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密切监测患者的临床表现,并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以此改善母婴结局。
【关键词】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母婴结局
怀孕前血压正常的孕妇在妊娠20周以上出现高血压、蛋白尿,称为子痫前期。它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为妊娠期特发疾病,可影响机体各器官系统。临床发病率占全部妊娠的4%左右。重度子痫前期表现在血药持续升高、蛋白尿升高、血清肌酐升高、学校报数量减少等,同时伴有持续头痛或其他大脑视觉障碍以及持续上腹部疼痛等。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如果提前终止妊娠,虽然能够保证孕妇的安全,但是因胎儿没有完全成熟,导致围产儿病死率增高;反之,盲目延长妊娠期,会导致孕妇发生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对我院选取的90例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采取期待疗法进行治疗,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1年3月-2013年3月收治的不同孕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90例,年龄均在22~40岁之间,根据患者孕周情况将其分为A组、B组和C组;A组发病孕龄25~27周26例,B组发病孕龄为28~37周44例,C组发病孕龄为32~39周20例。排除标准: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等。
方法:所有患者均需卧床休息,要加强患者身体营养,及时补充钙剂和维生素;要给予相应的镇静剂治疗,使患者保持心情舒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如地西泮、苯巴比妥等药物;还可以使用相应的降压药物进行治疗,如硝酸甘油、心痛定等;采取静脉注射的方式给患者滴注甘露醇、速尿,以起到利尿的作用;还需要采用地塞木松来促进胎肺成熟。根据患者各种并发症、合并症,采取对症治疗,并且密切监测母胎情况。
观察指标:通过对所有患者采取期待疗法进行治疗,治疗期间分别观察患者期待治疗时间、孕妇并发症、分娩方式、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等。讨论
子痫前期属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该类疾病是导致孕妇与围产儿发病率及死亡率增高的主要原因[1]。该疾病发病原因可能涉及母体、胎盘和胎儿等多种因素,包括有滋养细胞侵袭异常、免疫调节功能异常、内皮细胞损伤、遗传因素及营养因素等,但是当前还没有统一性的因素解释子痫前期发病的病因和机制[2]。近年来,早期重度子痫前期的发病率逐年增多,致使孕产妇并发症的发生率增高,导致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也随之增高,甚至胎死宫内。
对于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来说,要终止该种疾病的发展,就需要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如果重度子痫前期发现较晚,胎儿完全成熟,终止妊娠就不难做出决定,相反,对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在选择终止妊娠前,必须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孕周、胎儿成熟程度、胎儿生长状况等多方面因素[3]。
对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给予期待治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孕产妇的安全,在安全性较高的前提下延长妊娠时间,提高胎儿成熟度,以此达到较为理想的母婴结局[4]。在本文研究中,A组发病孕龄没有达到28周的26例患者,由于孕龄较小,所以即便期待治疗延缓了妊娠时间,但是其无法改善围产儿结局。本文研究结果显示,A组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和孕妇并发症均高于另外两组,组间数据对比具备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由于国内在孕龄<28周的新生儿的抢救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孕龄没有达到28周的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来说,保守治疗时应慎重对待,以保护母婴安全为根本,特定情况下,可尽早终止妊娠,尽量选择阴道分娩的方式,减少对孕妇的伤害。发病孕龄在28周以上的患者进行期待治疗后,其并发症率与孕龄在32~34周的患者并发症率无明显差异,由此说明,发病孕龄在28~34周的患者可采取期待治疗,主要是为了延长妊娠时间,减少胎儿不成熟而引起的胎宫内死,使母婴结局达到理想效果。
综上所述,对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应采取个性化处理,注重母婴结局理想化的效果。发病孕龄达到28周的患者可采取期待治疗,治疗前需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期待疗法的作用和目的,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才能实施;治疗期间要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以此改善母婴结局。
参考文献
[1]吴宇碧.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68例临床分析[J].海南医学,2013,(17):2602-2603.
[2]何玉甜,林琳,陈敦金,等.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发病危险因素分析[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3,(9):728-732.
[3]王莹.重度子痫前期患者75例临床治疗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电子版),2013(11):160.
[4]曹爱萍.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对母儿的影响[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3(9):120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