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非
文化消费是指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界定,文化消费主要指文化娱乐用品和文化娱乐服务支出。扩大文化消费不仅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而且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要求和实现国民幸福的重要手段。建议进一步扩大文化消费,使文化消费成为“支柱性需求”。
一、当前文化消费的特点
1.文化消费需求持续增长。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多,居民文化消费水平不断提升。以安徽为例: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984.62元,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5.24%,增速快于收入增速2.24个百分点。
2.文化消费结构和文化消费方式呈现新变化。互联网、多媒体和数字技术的兴起和升级换代,刺激了城乡居民对新兴文化娱乐用品的需求,拓展了文化消费需求的内容,推动了文化消费方式的变革。
3.文化消费发展潜力巨大。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的时候,文化消费会快速增长,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应该占到总支出比重的23%;人均GDP接近或超过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则会出现“井喷”。
4.文化消费水平不够均衡。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间文化消费不够平衡;二是城乡间文化消费不平衡。同时,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享受的文化服务相对偏少。
二、扩大文化消费的建议
1.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能力。与居民基本生活品相比,文化消费品目前还是一种带有“奢侈性”的消费品。要调整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中的比例,通过完善财政收支出制度及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手段,来调节不同群体间收入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民生问题,释放中低收入者文化消费能力。增加科技、教育、文化娱乐、信息等方面的投入,积极发展文化消费信贷,调动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的积极性。
2.增强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意识。发挥电视、报纸、互联网的舆论引导功能,通过举办全民文化阅读、欣赏、体验、养成等活动,加强对居民文化消费的指导,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合理的文化消费观念和方式。引导群众从传统文化消费向欣赏艺术演出、陶艺绘画、艺术品收藏、参与文化社团活动等新兴消费拓展,从低端文化消费向更高层次的文化消费拓展,从免费文化消费向低偿或有偿收费拓展。
3.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扩大政府购买范围。如可以“政府采购”方式,支持党报党刊免费赠阅,扩大农家书屋数量,调动各类文化机构开展“文化下乡”、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参与供给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委托、服务承包等多种方式,扶持社会组织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力量。对企业为文化消费所作的新探索,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和宣传推介支持。
4.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积极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着力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文化消费品的流通效率,推广网络消费、数字消费和移动消费。支持企业建立文化产品电子商务推广平台,在网上开展优质文化产品和特色文化服务销售推广,充分利用线上消费和线下体验、虚拟交易与现实消费的有机结合,提高文化消费的质量和效益。
5.加强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公共文化设施配置标准,特别是对每万人拥有的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等)最低数量进行规定,提高文化消费便利性。加快社区文化中心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市域范围内街道、镇的文化服务全覆盖。强化对重点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保障和考核,对于一些具有“城市名片”的文化基础设施,政府应予以优先扶持,引导文化项目建设资金向重点区域集中。
6.缩小文化消费差距。一是缩小区域间文化消费差距。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供给能力以及居民文化需求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领域、分区域加大投入。二是缩小城乡间文化消费差距。推进城乡文化消费均等化。可依托各地兴建的“三馆一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及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农民免费或低偿开放。三是缩小不同群体间文化消费差距。实施“文化低保”制度,通过发放文化消费券、图书购买券等方式,开展“量体裁衣”式文化服务,切实保障文化消费弱势群体的文化权益。
(作者系安徽出版集团总裁、时代出版传媒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