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荣传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周礼·考工记·玉人》所载“命圭”的考古学试析*
石荣传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秦典籍少有对圭的形制的描述,后世所见多是历代学者根据典籍及传世品加以想象绘制而成。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后,大量出土资料为圭形制的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考古研究发现流行于西周的玉柄形器的功能应为某种仪仗类用玉,代表使用者的权力、身份或地位等,应为典籍所载“圭”类瑞玉之一。而盛行于西周的组合玉柄形器无论从尺寸、镶嵌,还是外部鞘饰看都与《考工记·玉人》所记载"命圭"十分吻合。
圭;西周;考古学观察
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分封制度之下,周代的册命之礼相当频繁,“命圭”是较常出现的赏赐瑞玉之一。先秦典籍中往往只提及各类“圭”之名称,少有具体形状的描述。对“圭”形状的刻画多是后世儒学家们根据《三礼》和汉儒生的注释加以想象绘制而成,如最早见于东汉石碑上的《六玉图》中的尖首、长方形片状圭(图一);再如宋代学者聂崇义的《新定三礼图》对“圭”做出的多种望文生义的描绘,如“镇圭”、“桓圭”、“信圭”、“躬圭”等(图二);清代学者吴大澂的《古玉图考》对圭的考证较前人有了很大的进步,他是依据当时传世的实物形状描摹出《周礼》所记多种圭的样式,如“镇圭”、“琬圭”、“谷圭”等(图三)。以上皆可以称为“经学式考订古玉名称”法,因缺少科学出土的实物资料支撑,且多臆测,难以令人信服。
图一
考古学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为辨识典籍所载“圭”的造型提供了大量科学发掘的实物资料,诸多考古学界的前辈多有论述*凌纯声.中国古代瑞圭的研究[J].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集刊,第20期;夏鼐.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J].考古,1983(5):455-467.:如夏鼐先生根据殷墟出土玉器著文考据典籍所载瑞玉与实际所出玉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提出汉碑中记载的尖首形圭在商代并不是贵族们使用的礼器,而是到战国以后才盛行,颇有见地。虽则如此,但对《三礼》所载“圭”的造型依然众说纷纭*邓淑苹.百年来古玉研究回顾与展望[J].考古与历史文化——纪念高去寻先生八十五华诞论文集(上).台湾正中书店.1989年.王永波.中国上古瑞圭研究[J].故宫学术季刊,十卷二期.孙庆伟.西周玉圭及相关问题的研究[J].文物世界,2000(2):76-80.,未有定论。
典籍所载西周之瑞“圭”到底形状如何?笔者仔细揣摩典籍及经史学家的注疏,认为“圭”在三代当不是某一特定形状的玉器,而是在不同的礼仪场合下使用的几种玉器的总称,或称为“圭类玉器”更为妥贴,如《周礼·考工记·玉人》所记“命圭”即包括“桓圭”、“信圭”、“躬圭”等。顺着这个思路,重新审视考古出土的西周玉器,发现被考古学界习称为“玉柄形器”的一类玉器颇合“圭”之功能,当是圭类玉器之一;造型精致的“组合玉柄形器”与《周礼·考工记·玉人》所载“命圭”的某些描述更是十分贴近。
1、镇圭 2、桓圭 3、信圭 4、躬圭
1、镇圭 2、琬圭 3、谷圭
对于玉柄形器与“圭”之间的关系早有学者提及,如李学勤先生认为玉柄形器是典籍所载“裸圭有瓒”中的“裸圭”[1];而王永波先生认为其是典籍所记“以起军旅”的牙璋或是平首圭[2],但均未深入探讨。为了进一步考证玉柄形器与典籍所载瑞玉之间的关系,笔者不揣浅陋,依据考古出土西周(组合)玉柄形器资料,对其功能做初步蠡测。在此基础上,对典籍所载“命圭”做考古学观察,抛砖引玉,以期对探讨典籍所记“圭”类瑞玉的形制提供新的视角。
在对西周“圭”类瑞玉与玉柄形器的关系论证之前,本部分先从西周玉柄形器出土概况(分布范围、出土位置、墓葬等级等)与造型分析作以简单陈述。
(一)西周玉柄形器出土简况
西周玉柄形器多出于周原、丰镐等地及姬姓诸侯的墓葬:如陕西宝鸡茹家庄[3]、荒塬坡[4]、扶风黄堆老堡[5]、扶风强家[6]、长安马王镇张家坡[7]、泾阳兴隆乡高家堡村[8],山西曲沃县曲村镇北赵村[9]、绛县横水[10],河南三门峡上村岭[11],山东滕州前掌大村[12]等墓葬。
玉柄形器在墓葬中的位置主要见于棺顶、墓主腰部、胸部、身侧、头侧等。
在同一墓地中,出土玉柄形器的墓葬多随葬品较丰富,从某些已知的墓主身份看,随葬造型精美者多为诸侯国君或王室成员等较高等级的贵族。
(二)西周玉柄形器造型分类
西周玉柄形器从造型上分为单体玉柄形器与组合玉柄形器:
单体玉柄形器一般为长条形,柱体或是扁平体,顶部平直,颈部略内凹,下部一般略内收,再下部为榫,或平直或斜。整体长度不一,从二十余厘米至十几厘米,甚或四五厘米都有。多为素面,偶见纹饰者。此型玉柄形器出现较早,石家河文化[13]晚期见有雏形,其与历史时期玉柄形器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历史时期最早见于二里头文化,延续至商及西周。西周单体玉柄形器以扁平体多见,且多有纹饰。
组合玉柄形器是在单体玉柄形器的榫部饰以小玉片或绿松石,加上榫部的装饰,长度多在十几厘米以上。此类柄形器最早见于西周早期。为了进一步观察其在西周的嬗变,本文据榫部镶嵌及外饰的不同,将西周组合玉柄形器分为三类:
第一类(图四、1),榫部有五组镶片,由上而下依次为带扉棱小玉片、凹形小玉片、圆形小玉片、圆形小石片、带扉棱小玉片,每组内的小片由内向外排列基本对称。各组间的空余部分由绿松石片嵌满。整体长度在20厘米左右。上部柄形器以鸟纹者最为精美,如宝鸡茹家庄BRM1甲出土者(图四、2)。
这一类多出于陕西(宗周)境内:宝鸡茹家庄墓地有19组,时代约昭穆时期;长安普渡村出有3组;张家坡墓地报告中介绍了7组,笔者据报告估计至少有12组,时代为恭懿孝时期;扶风强家M1约6组,年代约孝夷时期。即此类柄形器时代集中于西周早期偏晚至中期。
第二类,此类柄形器的共同点为除榫部有镶嵌装饰外,器外还多有鞘饰。
从出土痕迹看,鞘饰质地稍有差别,有木质、漆质及金箔等:
河南洛阳北窑西周早期M155:17(图四、3)“柄形器柄部向上,下端部由七个长条形玉片等距围绕,间距内填以四片椭圆形绿松石小片,它们粘附在端部。在玉片粘附物下面,托以长梯形蚌饰,中有圆穿孔,孔内向下插一柱形玉饰。”说明此柄形器为组合柄形器。更为重要的是在此器下面有圆形漆质残迹,呈喇叭形,上部已残下部保存较好,这一漆器“可能是承受玉柄形器的套“,即鞘饰。宝鸡茹家庄墓地M1乙室中的组合玉柄形器见有以金箔为饰者,相类现象还见于扶风强家M1。后两墓葬时代约为西周中期,因此,这一类组合玉柄形器的年代约西周早期至中期。
第三类,榫部镶嵌部分较前二类简略,一般为三组小玉片,每组有三至四片,出现使用蚌片的现象(图四、4)。不但镶嵌部分简化,就连上部柄形器也多为或规则、或顶端倾斜、或上部两角抹圆的长方形,以规则和顶端倾斜为常见。器外附鞘饰者罕见。
此类出土范围较广:陕西宝鸡张家坡墓地、洛阳北窑西周晚期墓等,另外,据笔者观察,河南三门峡虢国M2001棺盖上约有5组(报告称上端柄形饰为平匕或角匕),山西天马-曲村M8墓主身上约有4至5组。时代都较接近,多为西周晚期,即夷王、宣王至幽王时期。
综上,第一类与第二类出现稍早,流行时间为西周早期至中期;第三类造型简单,甚或粗糙,集中西周晚期,春秋以后不见。
(三)考古出土西周玉柄形器的功能蠡测
由西周玉柄形器的出土简况及造型的分类,结合史料记载,将考古出土的(组合)玉柄形器的功能做以初步蠡测:
《论语·为政》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大抵商承夏礼,而周承商礼之意。因之,西周玉柄形器的功能当是在夏商玉柄形器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
夏商时期,礼玉的种类主要是仪仗类用玉,如玉戈、玉璋、玉刀、玉钺等,代表至高的王权或军权,此时的柄形器功能当亦如此。另外,从部分柄形器表面刻划有兽面纹来看,可能还代表某种神权。考古出土情况印证了笔者的上述推测:玉柄形器集中见于偃师、二里岗、盘龙城、殷墟等王都或势力重镇内,所出墓葬皆较大型,伴出玉器也多为玉璋或玉戈等。
西周建立伊始,统治者总结夏商亡国的教训,为巩固周王室的管辖, “明德慎罚”,以“礼”、“乐”为主要手段来加强精神控制,极力推崇“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君子情操。因之,象征王权与军权的玉璋、玉戈等减少,被赋予了“德”性内涵的佩饰器增多,用以约束“君子”的言行举止:“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征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
结合这种社会背景,观察西周玉柄形器,从出土数量增多、造型多样化,其柄部图案多为凤鸟等等,皆说明作为由夏商沿袭而来的礼仪用玉,玉柄形器应亦被赋予了“德”性内涵。尤其是组合玉柄形器榫部的装饰及出土的鞘饰质地都是为了更好地表现拥有者的身份、地位、尊严及“君子”风范。从其出现及流行时间看,恰与西周 “礼乐”出现及传播开来的时间相吻合。另外,从其多分布于宗周及姬姓诸侯的地域考虑,在西周以“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政治主旨下,此类装饰典雅的瑞玉极可能是作为天子赏赐同姓诸侯的信物之一
经以上简略分析,考古出土西周玉柄形器功能应为礼仪瑞玉,或者说“圭类”瑞玉,且组合玉柄形器的使用级别更高。其与《周礼·考工记·玉人》[14]所载“命圭”的关系究竟如何,尚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笔者针对典籍所载相关部分作如下考古学试析:
(一)“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
按当时的计量单位,一周尺约为23厘米。如此,天子执镇圭“尺有二寸”约为27.6厘米;公执“命圭九寸”约20.7厘米;侯、伯执“命圭七寸”约16.1厘米。由之,除“镇圭”外,各级“命圭”的长度皆在十几至二十厘米之间。
目前考古发现西周各级贵族墓所见组合玉柄形器长度亦多在十几至二十几厘米之间,如陕西宝鸡茹家庄墓地所见者多在13~22厘米之间;河南洛阳北窑组合玉柄形器与漆鞘的总长度约在30厘米。因此,从尺寸上看,组合玉柄形器与“公”、“侯”、“伯”一级所执各类“命圭”基本吻合。
(二)“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
关于“全”、“龙”、“ 瓒” 、“将”的含义,在《周礼注疏》注释颇多,如“……天子以下执玉,遂说尊卑之玉……”、“先郑云‘全,纯色也。龙当为尨,尨谓杂色’,后郑以为全,纯玉也。纯玉即纯色,义无殊。……云‘龙、瓒、将,皆杂名’者,谓玉之杂名。此亦含杂色……云‘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者,按《礼纬》云:‘天子纯玉尺有二寸,公侯九寸,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等等。
由上可知,后世儒学家或认为“全”应是指纯色的纯玉,而“龙”、“瓒”、“将”则应是杂色的玉,但其杂色究竟是一块玉上有多种颜色还是某一器物由多种颜色的玉石组成,没有进一步的说明。由此,后世很多学者断章取义地认为“玉色”或指同一玉器的不同玉色。一件玉器或一块玉材,虽可能会因质地的差异出现有色泽的深浅,但即便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准确至用数字来明确划分玉色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其实,对这句话理解的切入点应是古人对玉的定义 “石之美者皆为玉”。在古人眼中,“玉”按质地分很多类,如“珉”、“琳”、“瑜”、“琼”等等,都是所谓美玉或美石。如此,上述“龙”、“瓒”、“将”或可以解读为拼合成同一件物品时,不同质地的玉与石比例的不同。从考古发现的夏商器物看,当时的玉石镶嵌技术已十分高超,如二里头文化的铜牌上镶嵌的绿松石历经几千年牢固如初[15],所以西周时将多种质地的玉石镶嵌在一件物品上当无技术问题。
笔者的这一推测恰与第一类组合玉柄器的镶嵌部分相印证:五组片饰为带扉棱小玉片、凹形小玉片、圆形小玉片、圆形小石片(多为绿松石)、带扉棱小玉片,确为“四玉一石(绿松石)”。而随葬此类的墓主人多为诸侯国君或夫人,即“公侯”。如此,此类玉柄形器与公侯所用“命圭””“四玉一石”完全相合。
因之,组合玉柄器应或即为《周礼·考工记·玉人》所载“命圭”,各级圭的差异在于其镶嵌部分的差异。即天子所用的“天子纯玉尺有二寸”的“全”当是五组皆为玉片;而“公”、“侯”、“伯”所用“命圭”之“龙”、“ 瓒” 、“将”的差异在于五组玉(石)片的差别,即公侯一级为四组玉片及一组石(绿松石)片,伯一级为三组玉片及二组石片(绿松石片或其它石质)。考古出土以蚌片或其它质地片饰的组合玉柄形器可能是伯以下的贵族所用。
(三)“天子圭中必,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
《周礼注疏》释曰:“上列天子及公侯伯之圭,于此独言‘天子圭中必’者,按《聘礼记》,五等诸侯及聘使所执圭璋,皆有缫藉及绚组,绚组所以约圭中央,恐失坠,即此‘中必’之类。若然,圭之中必,尊卑皆有,此不言诸侯圭,举上以明下可知。”
言即为了防止“圭”在使用过程中脱落受损,使用者多用“缫藉及绚组”来捆绑悬挂。有学者从南越王墓出土玉璧上的十字形丝织品痕迹认为其接近于“圭中必”的记载[16],笔者认为此说有进一步商榷:因为考古出土战国至西汉时有“绶”带的玉璧多见于佩饰,其作用是将多个单件玉佩联结为组玉佩,其为组玉佩的构件之一;而“必”的主要作用是为了保护“圭”类瑞玉不致脱落,而不是联结。
为了了解“必”的形状,笔者仔细揣摩了第二类组合玉柄形器。其外多有特制鞘饰,如洛阳北窑西周组合玉柄形器多是横放于椁顶或悬于墓壁,四周和下端往往带有玉片饰的鞘形漆痕,所以原报告“推测其可能为商周时期奴隶主贵族为了显示其身份的高贵,出外时将玉柄形器佩带于腰部,居家时则悬挂于墙壁之上或陈之于室内”,这与“必”的作用为“恐失坠”非常吻合,因此,笔者大胆推测或许鞘饰才是“圭中必”的形制之一。另一方面不是所有的玉柄形器都有鞘形饰也侧面论证了组合玉柄形器作为“命圭”不但有尺寸、嵌片玉石质地的差别,就连鞘饰“必”也与使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如宝鸡茹家庄墓地M1乙室中的一件玉柄形器是用金箔束了一圈,说明“必”的形制也存在多种形式。
综上所述,考古出土的组合玉柄形器从尺寸、镶嵌部分玉石的质地分类及鞘饰等,皆与《周礼·考工记·玉人》所载“命圭”基本相合。
西周礼制与玉器“德”性内涵结合下产生的各类瑞玉名目繁杂,同一功能的瑞玉由于使用者的身份、地位及使用场合的不同,其玉器的造型、尺寸、纹饰等也会有所不同,作为许多礼仪场合多会出现的“圭”类瑞玉也是一样,当不只包含“命圭”一类。正如本文一开始的推测,玉柄形器或只是“圭”类瑞玉之一。
随着“礼”、“乐”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某一特定功能的“瑞玉”造型为新的造型所取代,在考古资料上表现为某一新型玉器数量逐渐增多,旧的玉器造型逐渐消失。(组合)玉柄形器的消失恰好地验证了上述规律:西周晚期,玉柄形器的质量、数量都有所下降,尤其是第三类组合玉柄器的制作多较简洁,与前两类相比,上部柄形器多为玉片,无纹饰,下部镶嵌部分甚至出现有蚌片装饰的情况,说明此时玉柄形器作为瑞玉的地位下降。不仅如此,这一时期部分单体玉柄形器已被改作它用,如山西曲沃村M91的缀玉幎目中象征鼻子的玉片就是玉柄形器,表明其作为瑞玉的功能已消失。这一现象与两汉时期被改做为容器[17]与九窍塞之生殖器套[18]的玉琮相类,标志着其礼玉功能的消失。春秋早期玉柄形器的出土数量锐减,不见组合玉柄形器,表明玉柄形器基本退出了“圭类”瑞玉的范畴。
盛行于西周的组合玉柄形器为何在西周晚期以后淡出人们的视线?从目前西周玉器资料推测,原因可能为:(一)质地发生了变化,如春秋中期出现过数量很少的铜质柄形器[19]。(二)新的玉器造型出现,替代了玉柄形器作为“圭”类瑞玉的功能,此种可能性最大,如春秋墓葬中发现大量形状各不相同的玉片,很多报告称之为圭形玉片,与第三类组合玉柄形器中简化的柄部形式相似。由之,是否可以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造型复杂的玉柄形器——“圭”逐渐简化为片状玉“圭”,而后慢慢演变为汉碑上所绘尖首、长方形片状圭?以上只是笔者的推测,正确与否有赖于今后的考古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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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eologicalargumentofthejadetabletintheZhouLi
SHI Rong-chuan
(Yuelu Academy, 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2, China)
There was few drawing aboutGuiin Pre Qin books. Later scholars have imagined and painted according classics. With modern archaeology being spread to China, many excavated materials are provided for the study. Through archaeological study, it found a function of jade handle shape should be ritual jades, represented power, status or position of the users. Therefore, they should be one of “Gui”.As well as the size, mosaic or scabbard decorations of combinatorial jade handles are similar to “Ming Gui” in theZhouLi.
jade tablet;the western Zhou dynasty;archaeological argument
2013-12-11
“湖南大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资助”
石荣传(1977—),女,山东莒县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考古学,古代玉器.
K876
A
1008—1763(2014)02—0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