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姓氏与封爵称谓
——从吴简中的“步侯”、“吕侯”说起*

2014-08-10 12:22苏俊林
关键词:侯爵魏晋姓氏

苏俊林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姓氏与封爵称谓
——从吴简中的“步侯”、“吕侯”说起*

苏俊林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吴简中的“步侯”、“吕侯”,分别为临湘侯步骘、番禺侯吕岱的封爵称谓。这种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秦汉时期还极为少见。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有逐渐普遍化的倾向。王爵、公爵、侯爵甚至男爵的封爵称谓中,都有使用受封者姓氏的现象。此现象在南、北政权中都有存在。这种现象既是此时期世家大族强大、家族姓氏受到重视的社会现实的反映,也会进一步推动姓氏在社会等级识别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家族相关的、带有私有属性的姓氏,其使用范围从官职扩展到封爵等国家公器上,说明家族等私人势力对国家事务影响的增强。

魏晋南北朝;姓氏;封爵称谓;吴简;步侯;吕侯

先秦时期姓、氏有别,多为贵族所有。自秦汉以后,姓氏逐渐合一,且为社会上人人所有,成为人们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上有门阀士族、寒门庶族之分。郡望、大姓等带有家族姓氏的词汇成为此时期识别个人身份及家族地位的重要标识。学界对郡望、大姓等研究较多,此不赘述。但是在使用姓氏的诸多名号中,有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学界还未曾予以特别关注。

长沙出土的走马楼吴简中,出现了“步侯”、“吕侯”等带有受封者姓氏的封爵称谓,具有特殊意义。学者对与步侯相关的“还民”研究较多,*此方面的研究主要有:王素、宋少华、罗新:《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文物》,1999年第5期;孟彦弘:《释“还民”》,《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于振波著:《走马楼吴简初探》,文津出版社,2004年,第40—42页;黎石生:《长沙走马楼所见“歩侯还民”简探讨》,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5年,第107—112页;王素:《关于长沙吴简几个专门词汇的考释——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释文探讨之二》,长沙简牍博物馆、北京吴简研讨班编:《吴简研究》(第二辑),崇文书局,2006年,第262—264页;胡平生:《说“步兵还民”》,《简帛研究二〇〇五》,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44—252页。但尚无文章对“步侯”、“吕侯”这样的称谓进行讨论。本文试图以吴简中的“步侯”、“吕侯”为切入点,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现象进行分析。

一 问题的提出

现今公布的吴简中,记有“步侯”、“吕侯”的竹简并不多。其中记有“步侯”的竹简有:壹·1532、壹·1556、壹·1564、叁·905、叁·1223、叁·1876、叁·1991、叁·6175、叁·7001,共9枚。记有“吕侯”的竹简有:壹·2301、叁·481、肆·1243,共3枚。*本文所引吴简出自以下各书: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文物出版社,2003年;长沙简牍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贰]》,文物出版社,2007年;长沙简牍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叁]》,文物出版社,2008年;长沙简牍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肆]》,文物出版社,2011年。各书在文中以“壹”、“贰”、“叁”、“肆”代替,加上竹简编号。不一一注释所引简文在各书中的页码。记有“步侯”的竹简,都是还民纳米的记录。记有“吕侯”的竹简,多出现在官方的往来文书中。虽然记载“步侯”、“吕侯”的文书性质不同,但都为官府文书。“步侯”、“吕侯”等称谓出现在官府文书中,说明这是国家认可的称谓方式。

学界一般认为,吴简中的步侯为临湘侯步骘,吕侯为番禺侯吕岱。“临湘侯”在吴简中多以“临湘侯相”出现,出现的次数较多。此外,吴简中还有“将军步骘”(肆·1178)的称谓。“临湘侯”、“步侯”、“将军步骘”虽然称谓不同,但实际上是同一个人。关于“吕侯”,吴简中有称其为“吕岱”者,如壹·2257、壹·2326、壹·2378、贰·794,但尚未见到“番禺侯”的记录。步骘、吕岱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了不同的称谓。目前所见“步侯”一词只与“还民”连用,其使用范围可能具有特殊意义。“吕侯”有与“都尉”连用的情况,为“吕侯都尉”(壹·2301、肆·1243);也有“吕岱所督都尉”(壹·2257)、“吕岱所领都尉”(壹·2378)的记录。何处使用“吕侯”、何处使用“吕岱”,并无明显的界限,似乎可以换用。由此可见,吴简中“步侯”、“吕侯”等称谓的使用范围可能并无特别的规定。

“步侯”、“吕侯”为临湘侯步骘、番禺侯吕岱的称谓,涉及到二人的姓氏和爵位,当为封爵称谓的一种。人际称谓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以官职称呼,有以爵位称呼,有以字号称呼……称谓方式各不相同,但不少地方都使用到姓氏。秦汉时期,人际称谓中使用姓氏的现象,除了个人姓名及家族姓氏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称谓也使用到姓氏。如有称萧何为“萧相国”者,*“萧相国”一词在《史记》、《汉书》中多次出现。如《史记·高祖本纪》、《史记·萧相国世家》、《史记·黥布列传》。《汉书》中除了前列人物的纪传之外,还见于《汉书·宣帝纪》中。有称公孙弘为“公孙丞相”者,*《汉书·东方朔传》:“上复问朔:‘方今公孙丞相……。’”[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2863页。有称孙坚为“孙破虏”者。*《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不仅在任时可以如此称谓,免官之后还有称“故李将军”的情况。*《汉书·李广传》,第2443页。此类“姓氏+官职名”的称谓格式,在秦汉史籍中经常见到。这类使用姓氏的称谓格式,一般是姓氏与官职名连用。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情况,秦汉时期则非常少见。关于封爵者的称谓,秦汉以来主要是以“封国名+封爵等级”的格式来称谓受封者,少数地方使用到受封者的谥号。除了极个别特殊的事例外(详见后文),基本不在封爵中使用受封者的姓氏。“步侯”、“吕侯”这样的封爵称谓,使用了受封者的姓氏,且为国家所允许。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那么,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是孙吴政权所独有,还是南、北政权共有的现象?除了侯爵称谓中使用了受封者姓氏,其他封爵如王爵、公爵、伯爵、男爵、子爵等封爵称谓中是否也存在同样的现象?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现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具体如何?此种现象有何时代意义?这些问题正是本文关注的重心所在。

二 侯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现象

秦汉时期,对于封侯者,人们主要是以“封国名+侯”的格式来称谓的。如萧何称“酂侯”,曹参称“平阳侯”,卫青称“长平侯”。酂、平阳、长平都是封国名。用“封国名+侯”的格式来称谓列侯,可能既是当时封侯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当时社会人际称谓的惯例。

虽然如此,但也有极其个别的情况。《史记·三王世家》载:“陛下奉承天统,明开圣绪,尊贤显功,兴灭继绝。续萧文终之后于酂,褒厉群臣平津侯等。”“萧文终”为酂侯萧何,“文终”为其谥号。此处不是“封国名+侯”的称谓格式,而是“姓氏+侯爵谥号”的格式。《后汉书·宦官列传·蔡伦列传》载:“元兴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蔡侯”为蔡伦,曾封龙亭侯。此处也不是“封国名+侯”的格式,而是“姓氏+侯”的格式。此外还有“阴侯”阴识。《后汉书·桓荣列传》载:“二十八年,大会百官,诏问谁可傅太子者,群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执金吾原鹿侯阴识可。博士张佚正色曰:‘今陛下立太子,为阴氏乎?为天下乎?即为阴氏,则阴侯可;为天下,则固宜用天下之贤才。’”原鹿侯为阴识定封之后的侯爵名,但其之前曾封阴乡侯。*[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第1129—1130页。此称“阴侯”,不知是与其姓氏有关,还是与阴乡侯的封爵名有关。不论如何,侯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在秦汉时期还非常少见,且都是有卓越功业或特殊贡献的列侯,应该视为特例看待。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侯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情况有增多的迹象。我们搜检史籍发现,至少有如下的侯爵称谓中曾使用了受封者的姓氏。现将其整理如下(表1):*本文中表1、表2、表3的制作,主要参考了以下资料:钟华编:《史记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77年;魏连科编:《汉书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79年;李裕民编:《后汉书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79年;高秀芳、杨济安编:《三国志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80年;张枕石编:《晋书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77年;张枕石编:《南朝五史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85年;陈仲安、谭两宜、赵小鸣编:《北朝四史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88年;[清]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南朝宋]刘义庆著,[南朝梁]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周祖谟、余淑宜、周士琦整理:《世说新语笺疏》附录《<世说新语>常见人名异称表》,中华书局,2011年。虽然我们试图穷尽史料,但确实精力有限,以至于不得不借助“人名索引”等工具书。除了表1、表2、表3所列之外,可能还有一些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情况未列入表中。

表1 魏晋南北朝时期侯爵异称表

上表所列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侯爵异称中,都使用了受封者的姓氏。这些在侯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列侯,有的属于孙吴政权,有的属于曹魏政权;有的属于南朝政权,有的属于北朝政权。由此可见,此时期侯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现象,并无地域限制,南、北政权中都有人使用。*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没有地域限制的现象,不仅侯爵如此,王爵、公爵也是如此。此从表2、表3可知。这26例侯爵异称中,“张侯”一例尚难以确定。《全三国文》卷24《钟繇·杂贴》载:“十二日繇白:雪寒想胜常。得张侯书,贤从帷帐之悼。”*[清]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1186页。此“张侯”不知为何人,难以确定“张侯”中的“张”为受封者姓氏还是其封国名。曹操虽欲自称“曹侯”,但此时其尚未封侯。《全三国文》卷2《魏武帝·让县自明本志令》载:“后征为都尉,迁典军都尉。意遂更欲为国家讨贼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然后题墓道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清]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1063页。此时其虽未封侯,但“曹侯”的称谓用法,应是当时社会人名称谓的习俗。此外,《世说新语·品藻》等篇中称殷浩为“殷侯”,但《晋书》本传未见其封侯、嗣侯记录。羊孚、杨淮在《世说新语·文学》、《世说新语·赏誉》等篇中分别称为“羊侯”、“杨侯”,但其受封的侯爵名未见于《晋书》等史书的传记。“殷侯”、“羊侯”、“杨侯”等既然如此称谓,或有其他依据。*孔岩曾封西阳侯一事,不见于正史传记,但《世说新语·品藻》第40条刘孝标注引《中兴书》中有载。殷侯、羊侯、杨侯的封侯记录,或许也如孔岩一样,虽不见于正史传记,可能当时的其他史书中有载。此外有封县公而称“侯”者。如苏峻封“邵陵县公”,但《宋书·礼志》等称其为“苏侯”。公与侯是两个不同的爵位,称县公苏峻为“苏侯”,可能是当时社会约定俗成的称谓用法。故上表中的侯爵异称中,除了“张侯”暂不能确定外,“曹侯”、“殷侯”、“羊侯”、“杨侯”等或为当时社会习俗的反应,我们暂将其视为侯爵异称予以考察。

如此,上表中还有25例侯爵异称。虽然都是侯爵异称,但是这些称谓的组合格式并不完全相同。这25例侯爵异称的格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格式一:姓氏+侯,此类情况共16例。

格式二:姓氏+侯国名,此类情况共6例。

格式三:姓氏+君侯,此类情况共1例。

格式四:姓氏+侯爵谥号,此类情况共2例。

在此四种侯爵异称的格式之外,还有一例较为特殊,即颍昌侯何曾又称“颍昌何侯”。此为“侯国名+姓氏+侯”的格式,可视为格式五。侯爵异称共有五种称谓格式。这些不同格式的侯爵称谓中,无一例外地都使用了受封者的姓氏。虽然这些侯爵异称在数量上比较少,只有25例,而且此时期列侯称谓还是以“侯国名+侯”的格式为主,但是侯爵异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南、北政权中普遍存在,我们应当予以关注。从秦汉时期多以封国名来称谓列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侯爵称谓中出现不少使用受封者姓氏的事例,这是一种新现象,即在人际称谓中有越来越重视姓氏的倾向。

三 公爵、王爵等称谓中使用姓氏的现象

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不只见于侯爵称谓,公、王等封爵称谓也存在此种情况。我们在史籍中检索到一些事例,先列入如下两表(表2、表3):

表2、表3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公爵、王爵等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进行了罗列。表2中涉及到“公”这一名词。“公”是表示公爵等级,还是仅仅为对他人的一种尊称,尚不好断定。有学者认为,秦汉时期“公”的用法大致有三种:1、对他人的尊称;2、“三公”的“公”;3、爵位中的“公”。公似由老人的尊称发展而来,兼为内爵称和外爵称。*阎步克著:《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2009年,第45—47页。“公”作为尊称而使用的情况,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都很常见。即便如此,表2公爵异称中的“公”,不排除其为公爵的可能,因为它们都是封公爵之后依然使用的称谓。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人本无公爵,但是因为皇帝用“姓氏+公”的格式来称谓他,最后居然被封公爵。《周书·姚僧垣列传》载:“宣帝初在东宫,常苦心痛。乃令僧垣治之,其疾即愈。帝甚悦。及即位,恩礼弥隆。常从容谓僧垣曰:‘常闻先帝呼公为姚公,

表2 魏晋南北朝时期公爵异称表

表3 魏晋南北朝时期王爵异称表

有之乎?’对曰:‘臣曲荷殊私,实如圣旨。’帝曰:‘此是尚齿之辞,非为贵爵之号。朕当为公建国开家,为子孙永业。’乃封长寿县公,邑一千户。”*[唐]令狐德棻等撰:《周书》,中华书局,1971年,第843页。周文帝曾称姚僧垣为“姚公”,但那时姚僧垣并无公爵。当时无公爵者可以称“某公”。但是以“姓氏+公”来称谓者,拥有公爵似更名副其实。故而周宣帝说无公爵的姚僧垣被称“姚公”是“尚齿之辞,非为贵爵之号”,因此封其为长寿县公。可见“姓氏+公”的称谓对封爵的影响。表2中不仅有“姓氏+公”的格式,还有“姓氏+公国名”、“姓氏+公爵谥号”,甚至还有“(受封者)名+公”的格式。表2中使用姓氏的情况共有26例,且都有公爵爵位。我们认为这些公爵异称中的“公”,可能绝大多数都跟公爵有关。

表2、表3关于公、王等封爵异称中,其称谓格式有:“姓氏+公”、“姓氏+公国名”、“姓氏+公爵谥号”、“名+公”、“姓氏+王”、*“姓氏+王”的称谓格式在秦末汉初已经出现,如称陈胜为陈王,项羽为项王,张耳为张王,彭越为彭王。分别参见:[汉]司马迁撰:《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第298、311、2584、2594页。这些王都是称王于秦末汉初,有战乱、政局动荡的特殊背景,应视为特例。西汉政局稳定后未见其他使用姓氏的王爵称谓。“姓氏+王爵谥号”、“姓氏+王国名”等。除了公、王爵位之外,男爵称谓中也有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宋书·刘禹列传》载:“族叔秀之为丹阳尹,瑀又与亲故书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刘安众处,朝廷不为多士。’”刘安众为刘湛,其曾袭封安众县五等男。*[梁]沈约撰:《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1815页。刘安众属于“姓氏+封国名”的称谓格式。由此可见,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不仅在侯爵称谓中存在,在公爵、王爵甚至男爵等封爵称谓中也普遍存在。

四 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时代意义

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秦汉时期还极为罕见。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情况已经比较普遍了。此种情况不仅出现于“步侯”、“吕侯”这样的侯爵称谓中,还出现于公爵、王爵的称谓中,甚至爵位较低的男爵称谓中也有此种现象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称谓格式不是时代的“主流”。“封国名+爵位等级”或以“谥号+爵位等级”等称谓格式,依然是此时期称谓封爵者的惯例和主要称谓形式。但是,在王爵、公爵、侯爵、男爵等爵位中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使用受封者姓氏的现象,这说明此时期的人际称谓发生了新的变化,即人们有更加重视姓氏及姓氏与爵位关系的倾向。

使用受封者姓氏的封爵称谓,不少是人们私下的人际称谓,可视为当时社会称谓的流俗。吴简中的“步侯”、“吕侯”等称谓出现于官府文书中,是国家所认可的称谓格式。其他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情况,也没有被视为非法而受到官方禁止,甚至皇帝的诏书中也使用此类称谓。可知使用含有受封者姓氏的封爵称谓,是当时国家允许的称谓方式。就目前资料所见,在国家正式文书中以姓氏称谓受封者的情况,似乎出现较早,如“萧文终”、“步侯”、“吕侯”等,然后此种称谓方式才在社会上广泛流传。魏晋南北朝时期众多的使用受封者姓氏的封爵称谓,是受到了这种自上而下的影响吗?此外,秦汉时期使用“姓氏+官职名”的称谓格式也十分普遍。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是受到了“姓氏+官职名”的称谓格式的影响、进而由官职扩大到封爵的吗?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就封爵称谓而言,“封国名+爵位等级”的称谓格式,其重心在封国;“姓氏+爵位等级”的格式,其重心不在封爵而在姓氏。封爵称谓中出现的这种新变化,与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越来越重视姓氏的趋势相一致。至少从东汉中后期开始,世家大族的势力逐渐形成,家族姓氏越来越受到个人和社会的重视。有学者认为:“在‘门第’发展形成的过程中,先有‘族姓’,次有‘门户’,而后有‘地望’的观念”,“‘家族’的,尤其是‘姓’的荣誉感,重于一切。而‘姓’,实际上代表了‘家族’。‘家族’地位的高低,由‘姓’表露无遗”。*何启民著:《中古门第之本质》,《中古门第论集》,台湾学生书局,1978年,第1—2页。以姓氏为标识来显示家族势力的大姓、郡望等,成为魏晋南北朝的时代特征,其以家谱、族谱的兴盛为显著表现。由三国而起,终魏晋南北朝时代,姓氏始终是区分个人及其家族社会等级地位的重要标志。学者研究发现,魏晋以来讲究门第,士族、庶族等姓氏之间的等级贵贱判然分别,姓氏存在高低贵贱之分。*籍秀琴著:《中国姓氏源流史》,文津出版社,1998年,第252—260页。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现象,既是该时期姓氏成为社会等级区分重要标志的现实反映,也是家族势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普遍化,又会进一步推动姓氏在社会等级区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者,多是地位显赫的人物。虽然我们不能说那些拥有封爵但未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其姓氏的人物地位不显赫,*魏晋南北朝时期某些地位显赫的人物,他们有爵位,但并没有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其姓氏。这并不是说他们的地位不显赫。因为还有其他称谓格式可以显示其地位,如“姓氏+官职名”的称谓格式等。但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人物地位显赫,从表1、表2、表3可以得知。就“步侯”步骘而言,其个人及家族的地位十分显赫。据《三国志·吴书·步骘传》所载,步骘从孙权招为主记开始,历任海盐长、车骑将军东曹掾、鄱阳太守、交州刺史、立武中郎将、征南中郎将、平戎将军、封广信侯、右将军左护军、改封临湘侯、骠骑将军、冀州牧等,后代陆逊为丞相。步骘为孙吴所依靠的重臣之一。据《三国志·吴书·步夫人传》记载,步骘同族有为孙权步夫人者,“以美丽得幸于权,宠冠后庭”。孙权多次想封步夫人为后,但由于朝臣反对而未能如愿。步夫人生前“宫内皆称皇后,亲戚上疏称中宫”,其赏赐连太子孙登也不敢拒绝,*[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年,第1365页。死后被追封为皇后。可见步氏家族为孙吴时期的权势之家。据《三国志·吴书·吕岱传》载,“吕侯”吕岱历任余姚长、督军校尉、昭信中郎、庐陵太守、交州刺史、安南将军、封都乡侯、进封番禺侯、镇南将军、交州牧、上大将军、大司马等。吕岱也是孙权时期所依靠的重臣之一。

吴简中的“步侯”步骘、“吕侯”吕岱,都是孙权时候的重臣。但是吴简中也有侯爵称谓中未使用姓氏的情况。叁·2507简载:“大常刘阳侯兵曹王攀。”“刘阳侯”为潘濬,黄龙元年进封刘阳侯。“刘阳侯”为“侯国名+侯”的称谓格式,而不是“姓氏+侯”的称谓格式。潘濬也是孙吴时期的重臣之一,但是吴简称“刘阳侯”而没有称“潘侯”。是因为其地位不如步骘、吕岱显赫,还是有其他原因,目前尚不清楚。即便如此,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受封者,跟其个人及家族地位有关,应该是可信的。

五 结 论

吴简中的“步侯”、“吕侯”等封爵称谓使用了受封者姓氏。此种情况在秦汉时期还极为罕见,“萧文终”、“蔡侯”等称谓是极其特殊的个例。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的情况有逐渐普遍化的倾向。此种情况不仅出现于侯爵称谓中,王爵、公爵甚至男爵等封爵称谓中也出现了此类现象。不仅孙吴政权有此现象,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南、北政权都有此现象。封爵称谓中使用受封者姓氏,既是此时期世家大族强大、家族姓氏受到重视的现实反映,跟此时期以姓氏来区分社会等级的时代背景有关,也会进一步推动姓氏在社会等级识别中所发挥的作用。

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情况,跟受封者个人及其家族的地位密切相关。其中大多为当时地位显赫的人物。从秦汉到魏晋南北朝,姓氏都是一种显示个人身份的标识。秦汉时期多以“姓氏+官职名”的称谓来体现姓氏的作用,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封爵称谓中使用姓氏的情况逐渐增多。姓氏的使用范围从官职向爵位扩张。《白虎通·姓名篇》言:“姓所以有百者何?以为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中华书局,1994年,第401页。姓氏与家族密切相关。姓氏带有私有属性,官职、爵位则为国家公器。与家族相关的,带有私有属性的姓氏,其使用范围从官职扩展到封爵等国家公器上,说明姓氏重要性有逐渐强化的趋势,家族等私人势力对国家事务影响的增强。东汉中后期逐渐形成的世家大族,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士族与寒门庶族等,这些成为时代政治和社会特色的标志性事物,都以姓氏相标榜,用姓氏来区分。魏晋南北朝时期姓氏与封爵称谓的关系,正是其时代特色的写照。

StudyontheSurnameandPeerageAppellationinthePeriodofWei-JinandtheSouthernandNorthernDynasties——Inspiredbytherecordof“BuHou”and“LvHou”whichappearedinthebambooslipsofWuState

Su Jun-lin

(Yuelu Academy,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2,China)

The record of “Bu Hou” and “Lv Hou”, which appeared in the bamboo slips of Wu State, refered to the peerage appellation of Linxiang Hou Bu Zhi and Panyu Hou Lv Dai respectively. Using the feoffee’s surname as the peerage appellation was seldom beheld in the period of Qin and Han dynasties, but it was popularized gradually when it came to Wei-Jin and the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The phenomenon of using the feoffee’s surname as the peerage appellation occurred among king, duke, marquis and even baronage, and it was carried out by both of the southern and northern governments. This phenomenon reflected the strength of powerful clans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family surnames at that time, and it was helpful to promote the influence of surname on the difference of social classes. Surname, which was related to clans and private, was used as the peerage appellation by the government, and it suggested that the personal power like clans had more and more influence on the national affairs.

Wei-Jin and the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surname; peerage appellation; the bamboo slips of Wu State; Bu Hou; Lv Hou

2013-12-25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走马楼吴简与孙吴县政研究”(13AZS009)

苏俊林(1984—),男,四川仪陇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出土文献与古史.

K235

A

1008—1763(2014)02—0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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