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德 王 健(辽宁大学历史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筒形器是红山文化具有标志性的特殊陶器器类之一,其无盖无底,上下贯通,数量众多且出土遗址性质明确,长期以来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研究涉及筒形器的分类、分期、年代、渊源、功能等多个方面。关于分类、分期与年代,学者多从形制的角度加以分类,并结合出土层位论述分期或年代。或分为两类,如赵宾福、白玉川的两类说[1]、马海玉两型说[2];或分为三类,如傅宗德的三型说[3]、刘国祥的三类说[4];或分为四类,如陈星灿的四型说[5];或分为五类,如王芬、栾丰实的五型说[6]和郑红五型说[7]。也有依据出土位置给筒形器分类的,如岱方、黄吉博将筒形器分为列置于一些中小型长方竖穴土坑墓的墓坑周围的筒形器和列置于积石冢的积石基坛之上的筒形器[8]。关于筒形器渊源,有“器物底座”说[3](158)、“深腹罐演变”说[9]。关于筒形器的功用,有“陶鼓”说[5](27-29)、“宗教器具”说[10][11][12]、“标识”说[8](150-154)、“加固”说[8](150-154)、“祭器及礼器”说[13][14],等等。以往的研究多就红山文化筒形器本身进行研究,本文拟从形制研究入手,在研究红山文化筒形器的同时,注重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相似性的比对,以期对红山文化筒形器的来源与功用提出一些更具有可证性的观点。
红山文化筒形器见于该文化墓地及祭祀遗址,经过发掘及有较详细资料公布的遗址主要有建平牛河梁遗址[15]、阜新胡头沟遗址[16]、朝阳半拉山遗址[17][18],上述遗址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
根据筒形器整体造型的差异,红山文化筒形器在类型学上可以分四大类(图1)。其中A类、B 类筒形器多为高体筒形器,器高一般高于30 厘米;C 类、D 类筒形器为矮体筒形器,器高一般低于30 厘米。
A 类筒形器,多为泥制红陶,极少数为夹细砂红陶。整个筒形器由口部、腹部和底部三部分构成。口沿外折,多为圆唇。口沿下直接与腹部相连。腹部微弧或者鼓腹。底沿均外折,腹部和底沿的交界处外侧有凹槽,底沿内壁或斜平或有凹槽。此类筒形器器高都大于30 厘米。根据口径与底径的比例,A 类筒形器可以分两个亚型。
Aa 型,上下折沿,口径与底径相当,一般口径略小于底径,腹部多作略外弧的直筒状。标本三官甸子T3③:5,平沿外折,口微敛,沿面微内凹,尖唇。筒腹微鼓,下部略粗。底沿外撇,内口低而外沿高(图1-1)。
Ab 型,上下折沿,口径一般近底径的三分之二,整体器型作覆斗状,弧壁。标本牛河梁N2Z4M4:W5,斜折沿,口稍敛,尖圆唇,腹中部显圆弧,底沿外敞,底内沿微凹(图1-2)。
B 类筒形器,多为泥制红陶,极少数为夹细砂红陶。整个器形由口部、领部、腹部、底部四部分构成。口沿部分多为圆唇。领部多施凹弦纹数周,个别素面,领部和腹部之间有一道凸棱,腹部微弧或者鼓腹,及底作起台或不起台两种。此类筒形器器高多大于30 厘米,仅极少量低于30厘米。根据口部形制,B 类筒形器可分为三式。
Ⅰ式,敞口,外翻领,领与腹间内壁有折痕。标本牛河梁N1J3:2,方圆唇较厚,敞口外翻领,腹稍外鼓,底内沿稍起台(图1-3)。
Ⅱ式,敞口,领部略外翻,领与腹间内壁无折痕。标本胡头沟筒形器11,厚圆唇,沿稍卷,敞口直领,直筒状腹,中腹略外凸,内底缘有一圈切削痕迹(图1-4)。
III 式,卷沿或方缘,直口或敛口,领与腹间无翻折状处理。标本牛河梁N2Z4A:20,卷沿,圆唇,直口微敛,最大腹径偏下腹(图1-5)。
C 类筒形器,方圆唇直口下接弧直筒状腹,近底部内收,底沿或起台或不起。器高在30 厘米以下,整体近方形或扁体。标本牛河梁N2Z4B:10-1,平沿,外唇圆,内唇稍起棱,底内沿削平(图1-6);标本N2Z4B:13,口径与器高近等,平沿,圆唇,底内沿微起台(图1-7)。
D 型筒形器,泥制红陶,整体作覆钵状,圆唇,展肩,底沿向内作起台或不起台。根据腹部形制可分为三式。
Ⅰ式,敛口,圆肩,广肩,弧腹,底沿起台或不起台。口肩高度约占器高三分之一。标本牛河梁N2Z4B:L4,敛口,圆肩,微鼓腹,底沿削平台(图1-8)。
Ⅱ式,敛口,斜肩,广肩,肩腹连接处出凹棱,弧腹,底沿起台或不起台。口肩高度约占器高三分之一。标本牛河梁N2Z1:95,敛口圆唇,肩部凸一周圆棱,微鼓腹,圈底内沿起平台(图1-9)。
III 式,敛口,平肩或平肩略斜,口肩部近平。肩腹连接处出凹棱,腹壁节状弧曲,底部起台或不起台。标本牛河梁N2Z1:133,敛口,肩部微展,腹壁三曲,使腹面形成三道圆棱,圈底内沿起台(图1-10)。
在出有筒形器的红山文化遗址中,以牛河梁第二地点地层关系最为清晰,对认识不同筒形器的年代及其相互关系最为重要。牛河梁第二地点有三组叠压关系:
第一组,N2Z2 冢上堆积→N2Z2M1 封土,在此组关系中,BIII、DⅡ、DIII 叠压BⅡ、C、Aa;
第二组,N2Z3 冢上堆积→N2Z3 垫土,在此组关系中,BIII 叠压Aa、C、DⅡ、DIII;
第三组,N2Z4A→N2Z4B→N2Z4BD→N2Z4下层积石冢,在此组关系中,BIII、DⅡ、DIII 叠压C、DⅠ、DⅡ叠压Aa、Ab。
筒形器的上述共存关系在牛河梁其他地点或其他遗址中可以得到验证,在胡头沟遗址BⅡ、DⅠ筒形器共出,半拉山遗址出土的筒形器为BIII、DⅡ两种,N16 地点Aa 筒形器不与B、C、D 类共存,BIII 与DIII 筒形器共出。
据此,排除晚期层位中出土早期遗存的情况,可知该地点各种筒形器从早至晚至少可能存在有三个组合,Aa、Ab 组,BⅡ、C、DⅠ、DⅡ组,BIII、DⅡ、DIII 组。这三组的年代,正与牛河梁红山文化的二、四期早段、四期晚段相对应[15](467-468)[20]。还需要说明的是,BⅠ在上述三组中均未出现,但根据牛河梁遗址分期,与N2Z4BD 同期的N2Z4H1 及N1J3、N1J4 和N1H1-H3 诸单位中出土BⅠ且不与其他型式筒形器共存,所以以牛河梁为代表的红山文化筒形器应当有四组共存关系,BⅠ组应位于Aa、Ab 组之后。即第一组Aa、Ab 组,第二组BⅠ组,第三组BⅡ、C、DⅠ、DⅡ组,第四组BIII、DⅡ、DIII 组。根据牛河梁遗址分期获得的相对年代,Aa、Ab年代相当于西阴文化中期,BⅠ相当于西阴文化晚期,BⅡ、C、DⅠ、DⅡ组和BIII、DⅡ、DIII 组相当于半坡四期文化。
此外,从制作方法来说,红山文化完整的筒形器数量较少,通过观察大量破碎的筒形器,我们从底沿、口沿部分发现A 类筒形器与B、C、D类筒形器在制作上有明显的不同。A 类筒形器的口部和底部均向外撇,口部外撇或斜或形成平沿。底部外撇,底沿外侧或圆鼓或平直向外、底沿内侧或有凹坑,或斜平。从残破的口沿和底沿来看,侧壁上是直接制作形成的。B 类筒形器的口部与领部相连,从破损的筒形器侧壁看,未见有泥片贴附或者接连的痕迹,在这里所说的接连和贴附是排除加固时所用的泥片,而是单纯以制作口沿或者底沿时用的泥片。也就说A类筒形器的口沿和底沿可见明显的附加泥片的痕迹,即在制作时先制作一泥饼,再在口沿处附加泥片外卷,使附加的泥片包裹上部形成外卷的口沿。C、D 筒形器从口部特征来说,制法应该与A 类筒形器较相似,但底沿的制作与B 类相同。B、C、D 类筒形器的底部一般要先制作一底,将底中间部分削掉后,在底部上面叠加泥条制作腹部,底腹交界处常常抹泥片或者附加泥条,以加厚底沿厚度,形成新的底沿后再次削平,也就是说底部在制作上不像A 类筒形器那样一步完成,而是要先做一底部,在与腹部连接时会附加泥片,有时将底部泥片向上抹,有时将腹部泥片向下抹,加厚底部后形成一个新的底部。因此A 类的制作方法与B 类、C 类、D 类基本也有所区分。
故而,无论从器型还是制作工艺上,A 类与其它类型筒形器的区别从一个侧面提示了红山文化在相当于西阴文化晚期的牛河梁红山文化第三期阶段发生过较为重大的变化。
追究一种器物的来源,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即器物造型与使用功能。A 类筒形器的使用始见于相当于西阴文化中期的牛河梁遗址中段,摆放于红山文化积石冢及墓葬周围,之前在该文化中,未见有此种使用方式,但是其一经出现,器型即已十分成熟,使我们相信其应当有所借鉴。在早于A 类筒形器出现或同时的中期红山文化早段,相似的器形并不是没有,那就是红山文化中期早段见于巴林右旗二道梁遗址[20]、敖汉旗西台遗址[21]、敖汉旗四棱山遗址[22]等出土的器座。二者的关系首先表现在陶质、形制和装饰手法的接近上,均为泥质陶,上下口外敞,上下贯通,无盖无底,以彩陶加以装饰。如敖汉四稜山Y2:7 上下口对称外翻呈喇叭状,上口径略小于底径,腹中部内收(图2-3);巴林左旗二道梁T29①:1 上下口均作卷沿外翻,上口径略小于底径,腹部近筒状,施横向长三角纹;西台T404G 1-6 D②:46 上下口作基本对称的平折沿,上口径略小于底径,腹部呈直筒状施横向长三角纹(图2-4)。可见它们不仅时间上接续,在年代学上有演变的可能性,且与A 类筒形器二者具有类型学上演化的基础。二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器座腹壁内收或直筒状,筒形器腹壁略外鼓。
由于红山文化中晚期居住遗址发现的缺乏及公布资料的不足,我们无法对筒形器与红山文化同时期器座进行比对,但是红山文化器座是受黄河流域仰韶系统影响的结果,所以这里我们还可以通过与黄河流域器座的比较来认识筒形器与器座的关系。红山文化器座及其后的筒形器年代相当于西阴文化和半坡四期文化,所以我们比对的是黄河流域同时期器座的情况。黄河流域器座的种类多样,每一种均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阶段,以上下喇叭口中腰内收者出现早延续长,且在半坡文化、西阴文化、半坡四期文化等多种考古学文化中可见,西阴文化中期阶段,出现了上下口外敞体量较高且器身略外鼓的器座,至西阴中期晚段出现了敞口筒腹底沿随腹壁直接落地或底沿在内壁起台的器座,一直可延续到半坡四期文化阶段,而半坡四期文化时期还出现了腹部呈节状的矮体器座。本文目的在比较红山文化器座及筒形器与黄河流域器座的关系,故不讨论后者诸文化器座的谱系和演变关系。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红山文化无论器座还是筒形器,与黄河流域同时期器座形制上都非常相近。红山文化中期早段西台遗址出土器座T404G1-6D②:46,上下口均外折沿,高长方体,筒腹中腰略收(图2-4),与半坡文化史家期的大地湾遗址大地湾遗址T307②:5 相似[23](图2-1);四稜山遗址器座Y2:7(图2-3),扁体,上下喇叭口,口沿与底沿均厚唇,中腰内收,与西阴文化庙底沟遗址H2:19特征几乎完全一致[24](图2-2);红山文化中期中段牛河梁遗址第二地点出土筒形器N2Z4M4:W2,整体做高长方体,口径略小于底径,腹部作略外弧的直筒状(图2-7),与西阴文化西坡遗址南区出土的器座H37:14 外形相近[25](图2-5);牛河梁遗址第一地点出土筒形器N1J3:5,敞口外翻,筒腹略外鼓,底沿随腹壁削平(图2-10),与西阴文化晚期泉护村遗址出土的器座H133:29 特征相似(图2-8);牛河梁第二地点出土的D 类矮体筒形器N2Z1:133,扁体,腹部节状弧曲(图2-14),与半坡四期文化大地湾遗址出土的器座大地湾T600②:14 相似(图2-12)。通过比较不仅表现出明确的相似性,同时红山文化中晚期的器座和筒形器的变化趋势,与黄河流域器座的发展趋势也是一致的,休现出筒形器与器座的内在关联性。鉴于此,我们认为红山文化筒形器来源于器座,源自在祭祀址和墓地举行祭祀时放置祭品的活动,迎合旷野活动的仪式感,器座在红山文化中期逐渐加高加大,演化成为筒形器。
我们曾讨论过红山文化中、晚期在对筒形器的使用上存在区别,至少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26],从筒形器来源于器座,原始意义是摆放祭祀供品的角度,我们再审视这种现象,红山文化中期以N2Z4 下层积石冢最为典型,筒形器围绕墓葬摆放,形成由密集无底筒形器组成的筒形器圈,墓葬位于无底筒形器圈的中心,显示着对于葬在墓地的每一个死者都有资格接受单独的祭祀,故在他们的墓穴周围都有筒形器围绕。晚期筒形器则围绕着整个冢的围墙密集摆放,只有个别冢的中心墓葬周围围以无底筒形器,其他绝大多数墓葬没有筒形器在墓葬边伴出,在积石冢封土层之上积石之下有无底筒形器的碎片,预示着除中心大墓墓主人外的死者不能再单独享受祭祀。这既是宗教权力集中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以筒形器象征陈设各种祭品来体现中心墓主人权力地位的礼制形成的表现,筒形器成为区别于日常生活用器的祭祀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