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璐
摘要:目前,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引起了银监会的关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银监会于2006年年末发布了相关文件。文件发布之后,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在银监会“低门槛、严监管”的引导下开始逐步设立。然而,任何金融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风险,尤其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快,更是积聚了很多风险隐患。这些隐患在日后的发展中必然会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还可能会造成我国农村金融的不稳定。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
(一)农村金融創新产品多元化,满足不同信贷市场需求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表现在信贷需求规模、金融服务产品的多样化等,但是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对市场的供给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据统计,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改革,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以尽力满足信誉较好且有偿付能力的农户的借款需求,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农户贷款流程简化,减小交易成本
近几年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为了改善传统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不断加大诚信建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业务操作灵活快捷。由于地理位置的优势和人脉较广,信贷员对借款对象比较了解,信贷决策灵活及时。 这在某种程度上简化了贷款的流程,减少了信贷交易成本。
(三)利率决定机制灵活,适合不同借款人的需求
利率是农户的借款成本,是影响借款者行为的决定因素之一。 按照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实行下限管理的贷款利率政策,其信贷利率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 0.9 倍,符合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 调查显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上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贷款定价由于考虑的风险因素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利率政策。 例如有些村镇银行根据评级结果实行不同的贷款利率,有些贷款公司则由股东来确定最后的利率水平。 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于规模小实力弱,其信贷定价往往是参考当地农村信用社或者是农村合作银行的定价策略。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针对广大农户和中小型企业而设立的,这些服务的对象之前很少涉及金融领域,所以信用记录比较少,他们的财务体系和产业发展系统还不完善,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准确的了解农合和中小型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而农业的弱质性和生产周期性决定了农业生产面临着严重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如果风险发生,那么借贷的农户还款能力将大大减弱,从而被动违约。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银监会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低门槛”的准入方式,因此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较低,只需几百万甚至几十万。这不仅降低了其抵御风险能力,同时也加大了流动性风险。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都设立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多以农户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为主,极易受到自然风险的影响,到时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及时收回贷款,资产变现能力较差。这些因素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供给不足。
(三)内部控制风险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才刚刚发展起来,必然会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组织机构不完善的问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呈现数额小、笔数多的特点,在经营的过程中需要比一般商业银行比例更高的流动性资产。同时,有很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减少支出,不设立内部监管部门,因此出现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而导致环境控制、风险评估、活动控制、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基本要素达不到要求,甚至出现由少数员工暗箱操作的情况。这不但违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初衷,甚至会产生大量的内部关系人贷款或关联企业贷款,从而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四)监管风险
市场准人标准放开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大幅度增加。这些新组建的金融机构都是一级法人,机构类型各异,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银监机构的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需要配置大量的基层员工对其进行监管,而银监部门人员配置有限,导致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另外,基层银监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距离乡镇较远,现场监管和实地调查困难重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加大了银监会对其的监管风险。
三、防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的对策
(一)健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备、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信用风险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可以忽视的风险之一,因为金融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存在并且面临信用风险。所以,我们必须尽可能的完善农村社会的信用体系,建立完善、高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首先,应建立信用评级机构,尽快完善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级,以此来决定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二是推动建立全国农村统一的乡镇企业和农户信用代码、信用征集、信用评级、信用担保、失信惩戒制度。三是制定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对于发放贷款的标准严格把控,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
(二)严格规定市场准入标准
由于各个地区实际情况有所差别,因此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过程中要实行差异化战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实行不同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对其日常业务操作进行严格规范。一是要在审批过程中从严把关,确保进入市场的机构都符合标准。监管部门在审批的过程中,要切实严格的审核其申报条件,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予以驳回。二是要坚持择优原则,选择信用较好的地区进行试点,并且在审批试点机构的时候优先选择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机构。
(三)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等,以此加强对于风险事件的处理能力和风险规避能力。有效控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并密切关注其所处环境,及时准确评估其面临的风险、保证信息有效沟通和内部监控有效实施,从而达到减少风险损失的目的。
(四)加强外部监管
银行监管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应该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点设置相应的有效管理措施并实事有效监管。首先,在审批流程上,要监管新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金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以防范其隐藏的信贷风险;其次,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中,应重点监管大额贷款的抵押担保手续,并追踪贷款的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贷款的质量;最后,银行监管部门监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执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和资产损失准备率,降低不良资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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